资源简介 (共59张PPT)项目二 增值税纳税实务2024/2/202任务6 增值税减免税与征收管理01增值税减免税增值税征收管理02增值税纳税申报032024/2/203一、增值税减免税销售货物类:1.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一)暂行条例规定的减免项目2024/2/204一、增值税减免税8.纳税人销售额未达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1)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 000~20 000元(含本数);(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9.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一)暂行条例规定的减免项目2024/2/205一、增值税减免税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减税、免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减税、免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服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但放弃后36个月之内不得再申请免税。(一)暂行条例规定的减免项目2024/2/206(二)其他减免税规定1.自2012年1月1日起,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自2012年10月1日起,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批发、零售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后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4.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2024/2/207(二)其他减免税规定5.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简称“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过其他单位向居民收取的和由单位代居民缴纳的采暖费。6.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7.自2018年5月1日起,对进口抗癌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自2019年3月1日起,对进口罕见病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8.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9.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边销茶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继续免征增值税。2024/2/20810.增值税即征即退。(1)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执行。(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3)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4)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2024/2/20910.增值税即征即退。(5)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列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新型墙体材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6)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7)自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照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2024/2/201011.增值税先征后退。(1)特定图书、报纸和期刊名单的图书、报纸和期刊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2)其他各类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3)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制作业务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上述有关出版物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执行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4)对煤层气抽采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抽采销售煤层气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先征后退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煤层气技术的研究和扩大再生产,不征收企业所得税。2024/2/201112.为了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促进科技进步,对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的应退税额,为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进项税额抵扣的,不得申报退税;已用于退税的,不得用于进项税额抵扣。13.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继续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税。2024/2/2012(三)营改增纳税人的免税规定1.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2.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3.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4.婚姻介绍服务。5.殡葬服务。6.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7.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8.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9.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2024/2/2013(三)营改增纳税人的免税规定10.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11.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12.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13.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规定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14.个人转让著作权。2024/2/2014(三)营改增纳税人的免税规定15.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16.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17.中国台湾航运公司、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18.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间接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2024/2/201519.以下利息收入:(1)自2018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2)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收入。(3)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4)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利息收入。(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收入。(6)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利息收入。(7)统借统还业务中,集团或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收入2024/2/201620.被撤销的金融机构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财产清偿债务。21.保险公司开办的1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22.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23.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24.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者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3年内免征增值税。25.国家商品储备管理单位及其直属企业承担商品储备任务,从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取得的利息补贴收入和价差补贴收入。2024/2/201726.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27.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28.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29.自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30.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2024/2/201831.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中的“现代服务”(不含融资租赁服务、广告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其他生活服务和桑拿、氧吧服务)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32.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33.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34.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35.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取得的收入。2024/2/201936.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37.纳税人将国有农用地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38.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2024/2/202036.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37.纳税人将国有农用地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38.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39.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40.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让、转让或收回自然资源使用权(不含土地使用权)。2024/2/202141.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电影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包括转让和许可使用)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42.自2019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43.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44.自2018年11月30日至2023年11月29日,对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货物期货品种保税交割业务,暂免征收增值税。2024/2/2022(四)鼓励就业创业的税收优惠1.随军家属就业优惠(1)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60%(含)以上,并有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2)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随军家属必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按照上述规定,每一名随军家属可以享受一次免税政策。2024/2/2023(四)鼓励就业创业的税收优惠2.军队转业干部就业优惠(1)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2)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2024/2/2024(四)鼓励就业创业的税收优惠3.重点群体创业税收优惠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2024/2/2025(四)鼓励就业创业的税收优惠4.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2024/2/2026(四)鼓励就业创业的税收优惠5.退役士兵自主创业税收优惠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都可以以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2024/2/2027(四)鼓励就业创业的税收优惠6.吸纳退役士兵就业税收优惠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招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36个月)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深圳地区在6000基础上浮50%,即每人每年9000元)。2024/2/2028(四)鼓励就业创业的税收优惠7.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即征即退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一个纳税期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纳税年度内以前纳税期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纳税年度内以后纳税期退还,但不得结转以后年度退还。纳税期限不为按月的,只能对其符合条件的月份退还增值税。2024/2/2029(四)鼓励就业创业的税收优惠8.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对安置残疾人的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在计算残疾人人数时可将在企业上岗工作的特殊教育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计算在内,在计算企业在职职工人数时也要将上述学生计算在内。2024/2/2030(五)个人住房对外销售的增值税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2024/2/2031某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5月,取得美容服务含税销售额23万元,销售美容用品含税销售额6万元,出租闲置门面房,当月取得含税租金2万元。要求:计算当月应纳税额试一试?2024/2/203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财税〔2021〕11号规定,该政策延期到2022年12月31日政策依据: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个体工商户外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2024/2/2033例1:A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1月销售货物4万元,提供服务3万元,销售不动产2万元。合计销售额为9(=4+3+2)万元,未超过15万元免税标准,因此,该纳税人销售货物、服务和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9万元,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所述收入均不含税,下同)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适用案例例2.B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1月销售货物4万元,提供服务3万元,销售不动产10万元。合计销售额为17(=4+3+10)万元,剔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为7(=4+3)万元,因此,该纳税人销售货物和服务相对应的销售额7万元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销售不动产10万元应照章纳税。应纳税额=10×5%=0.52024/2/2034例3:张某出租学区房一套,2022年每月租金5万,租期一年,一次性收取租金60万元。 张某一次性收取租金60万元,在租赁期12个月内平均分摊,月租金收入5万元,未超过15万元,免征增值税。例4.D旅行社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纳税,2022年1季度提供旅游服务收入50万元,其中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等计9万元,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11万元,该旅游社1季度需要缴纳多少增值税? 该旅行社差额后的销售额=50-9-11=3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可免征增值税。2024/2/2035某管道运输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11月取得不含税管道运输收入100万元,当月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0万元,假定当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月抵扣进项税额,计算该企业当月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应纳税额=100×9%-40×13%=3.8按照实际税负3%计算的税额=100×3%=3万元当月实际纳税=3万元借:银行存款109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9借:原材料 4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2贷:银行存款 45.2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3.8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8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8贷:银行存款 3其他收益 0.8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应用案例2024/2/2036例:果果软件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某软件的开发和销售。2022年7月进项税额合计为200万元。当月销售收入如下:(收入为不含税销售收入,当月不存在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当月销售开发软件收入共计7000万元;销售嵌入式软件,取得销售收入共计850万元,其中硬件设备销售额为550万元;为满足客户升级需要,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销售,共取得收入65万元;对老客户收取当年的维护费用55万元。上述收入均不含增值税。问:当月销售软件应缴纳增值税金额以及能否申请即征即退增值税。2024/2/2037【解析】 销售开发软件销项税额为:7000*13%=910(万元) 销售嵌入式软件销项税额为:(850-550)*13%=39(万元) 销售改造软件产品销项税额为:65*13%=8.45(万元) 收取客户维护费用销项税为:55*6%=3.3(万元)销售硬件设备销项税额=550×13%=71.5 软件进项税额分摊:200×(7365/7970)=184.82(万元),其他分摊=15.18 销售软件应缴纳增值税:910+39+8.45-184.82=772.63(万元)其他业务应纳增值税=3.3+71.5-15.18=59.62 软件增值税税负:772.63/7365=10.49%,高于3%,符合条件应享受即征即退的优惠因此,可以申请即征即退的增值税为:772.63-7365×3%=551.68(万元)当月实际纳税=772.63+59.62-551.68=280.57软件销售额=7000+300+65=7365全部销售额=7000+300+65+550+55=79702024/2/2038减免规则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减税、免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减税、免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2024/2/2039二、增值税征收管理(一)纳税期限(1)货物销售结算方式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 货物发出(开出提货单)的当天交款提货结算 收到货款的当天赊销、分期收款结算方式 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或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当天/或发出货物满180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 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 货物移送的当天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货物移送的当天货物分配给股东 为货物移送的当天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024/2/2040(2) 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3)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2024/2/2041(4)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5)发生视同销售情形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6)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7)纳税人进口货物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8)发生扣缴义务的,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2024/2/20422.纳税期限增值税纳税期限的规定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一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2024/2/2043纳税人以1个月或一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3.报缴税款期限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二)纳税地点(三)预征增值税征管规定(一)建筑服务预征税款规定适用范围:1.建筑服务在劳务提供地预缴税款 (同一地级行政区内跨县除外)2.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时(跨县的在劳务发生地,不跨县的在机构所在地)纳税人类型 一般计税 简易计税 提供资料一般纳税人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9%)×2%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1、《增值税预缴税款表》;2、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小规模纳税人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计算方法:(二)销售机构所在地以外的不动产预征税款纳税人 获得 计税方式 申报时计算方法 预征时计算方法一般 自建 一般计税 不含税销售额×9%-进项-已预交税款 价款及价外费用÷(1+5%)×5%简易 不含税销售额×5%-已预交税款 价款及价外费用÷(1+5%)×5%非自建 一般计税 不含税销售额×9%-进项-已预交税款 (价款与价外费用-购置原价)÷(1+5%)×5%简易 (价款与价外费用-购置原价)÷(1+5%)×5%已-预交税款 (价款与价外费用-购置原价)÷(1+5%)×5%小规模 自建 简易征收 价款与价外费用÷(1+5%)×5%-已预交税款 价款及价外费用÷(1+5%)×5%非自建 (价款与价外费用-购置原价)÷(1+5%)×5%-已预交税款 (价款与价外费用-购置原价)÷(1+5%)×5%1.一般企业销售二手房不动产所在地预征税款案例2.房地产开发企业类型 计税方式 申报时计算方法 预征时计算方法一 般 新项目 一般计税 (价款及价外费用-支付的土地出让金)÷(1+9%)×9%-进项 预收款÷(1+9%)×3%老项目 一般计税 (价款及价外费用-支付的土地出让金)÷(1+9%)×9%-进项 预收款÷(1+9%)×3%简易 价款及价外费用÷(1+5%)×5% 预收款÷(1+5%)×3%小规模 简易征收 价款与价外费用÷(1+5%)×5% 预收款÷(1+5%)×3%(三)机构所在地以外不动产经营租赁的预征税款管理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如下:1.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9%)×3%2.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除个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3.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1.增值税发票分类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记账联抵扣联发票联发票联抵扣联报税联注册登记联记账联存根联普通发票记账联发票联折叠票卷票单联(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2.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的;3.提供经纪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4.提供旅游服务,选择差额扣除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部分;5.金融商品转让; 2.专用发票开具范围6.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的老合同,选择扣除本金部分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时,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普通发票;7.劳务派遣服务政策,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全面推行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总局进一步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范围,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2024/2/2055三、 增值税纳税申报(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认证与确认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 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2024/2/2056(二)抄报税抄税:将增值税开票系统中的开票信息抄到IC卡内,然后报送税务机关的行为,抄入的各项信息为计算纳税人应缴税额的计算依据;报税:在规定时间内向税务机关汇报有关纳税事宜的相关信息,包括各种销项数据、报表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等等;清卡:将抄税完成的IC卡内的数据清空,清卡后才能进行次月的开票工作,如果企业未在征期内清卡,税盘会被锁死, 无法开具发票。2024/2/2057(三)纳税申报一般纳税人:主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1.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2.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4.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5.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6.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2024/2/2058小规模纳税人主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1.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一)(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2.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附加税费情况表)2024/2/2059预缴税款:填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附列: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附列资料(附加税费情况表)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