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 课件(共33张PPT)-《纳税实务》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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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 课件(共33张PPT)-《纳税实务》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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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3张PPT)
项目二 增值税纳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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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3 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
01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应纳税额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应纳税额计算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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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办法
项目 适用规则 征收率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零售进口免税品。 直接适用 3%
(一) 一般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货物行为简易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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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适用规则 征收率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选择适用 3%
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罕见药品 选择适用 3%
(二)一般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自产货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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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销售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项目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个人
自己使用过固定资产 购买时确认进项税额 税率13% ×
免税
购买时按规定不能确认进项税额 3%,可开专票
减按2%,只能开普票
自己使用过其他物品 税率 3%征收率
旧货 3%征收率减按2% ×
(四)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
1.纳税人是小规模纳税人时期购入
2.营改增前购入
3.2009年前购入的有形动产
4.2013年8月前购入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
5.购入专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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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自己使用过 (一般纳税人购进时税法公告2020年第17号不允许核算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3% 开专用发票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 开普票
一般纳税人 自己使用过(购入时核算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13%)×13% 专票、普票均可
经销商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告2020年第17号 自销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0.5%)×0.5%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再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代销 不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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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3月对外转让一台其使用过的作固定资产核算的生产设备;该设备为甲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时期购进,含税转让价格为41200元。
甲企业该笔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41200÷(1+3%)×2%=800(元)。
具体为应纳税额=1200,减免税额400。此时只能给购买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案例2】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3月对外转让一台其使用过的作固定资产核算的生产设备;该设备为甲企业于2018年11月购进(已核算进项税额),含税转让价格为45200元。
甲企业该笔业务应确认的销项税额=45200÷(1+13%)×13%=5200(元)。
计算案例
(五)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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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自2022年3月1日起,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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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销售应税服务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情形
1.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2. 经认定的动漫企业的动漫制作。
3. 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文化体育服务、非学历教育以及教育辅助服务。
4. 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5. 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①清包工
②甲供材
③老项目
可选择
小规模纳税人
自开
自开




建筑企业可以对不同项目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或者简易计税方法。一次备案制
6.建筑服务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
(1)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办法范围
④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⑤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⑥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⑦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分包方款项)÷(1+3%)×3%
分包必须合法,具备以下条件:总包合同有效、分包方有相应资质、发包方许可、总包方负责主体工程、只能一次分包、禁止个人分包。
(2)建筑业简易计税办法应纳税额计算
【例】甲企业2022年初竞标取得跨省一工程项目并于4月30日动工。5月份开具发票收到首次工程款1000万元(含税);以存款支付乙企业分包工程款2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83.49万元,增值税额16.51万元;购进辅助性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额13万元(假如该企业无其他工程业务)。
建筑业简易计税办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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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月税金计算及相关财务处理:
A、收到发包方工程款1000万元并计算本月应交税金:
企业应交税金=(1000万-200万)÷(1+3%)×3%=23.3万元
借:银行存款   1000万
 贷:工程结算   970.87万
应交税金—简易计税 29.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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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支付分包工程款200万元:
借:工程施工  194.17万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5.83万
  贷:银行存款  200万
C、购进材料价款100万,增值税额13万:
借:工程施工(或库存材料等)113万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11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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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3.3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3.3
一般计税方法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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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一试?
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5月1日承接A工程项目,5月30日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18万元,A项目当月发生工程成本为1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税率13%。同月3日承接B工程项目,5月31日发包方支付工程价款109万元,B项目工程成本为8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60万元,税率13%。对两个工程项目甲建筑公司均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该公司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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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8.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9.一般纳税人提供教育辅助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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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销售不动产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情形
行为类型 不动产类型 计算方法
销售不动产 1.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 (价款及价外费用-购进原价)÷(1+5%)×5%
2.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 价款及价外费用÷(1+5%)×5%
3.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价款及价外费用÷(1+5%)×5%
自行开发的房地产新项目 (价款及价外费用-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9%)×9%-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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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类型 不动产类型 计算方法
原价无法取得 2016年4月30日前纳契税 (全部交易价格—契税计税金额)÷(1+5%)×5%
2016年5月1日后纳契税 【全部交易价格÷(1+5%)—契税计税金额】×5%
若无法提供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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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
简易计税方法
老项目
试点前已有
新项目
试点后取得



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
不动产销售税收政策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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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老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名义立项销售的不动产,属于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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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类型 不动产类型 计算方法
1.出租不动产(一般纳税人) 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 价款及价外费用÷(1+5%)×5%
2016年4月30日后取得的 价款及价外费用÷(1+9%)×9%-进项税额
2.高速公路通行费(一般纳税人) 2016年4月30日前开工 价款及价外费用÷(1+3%)×3%
2016年4月30日后开工 价款及价外费用÷(1+9%)×9%-进项税额
3.小规模纳税人出租 不动产所在地申报纳税 价款及价外费用÷(1+5%)×5%
4.其他个人出租住房 不动产所在地申报纳税 含税销售额÷(1+5%)×1.5%
(八)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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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是一家主营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 A项目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
甲公司为开发A项目,取得土地150,000平方米,土地出让金财政收据金额30,000万元;A项目总可售面积390,000平方米。
2019年5月份,A项目部分已交付使用,实现收入10,000万元,对应的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
购进建材钢筋等100万元,进项税额13万元;该月期初没有进项税额留抵。
要求:计算当月应纳税额(两种方法)
试一试?
(九)其他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情形
(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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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税项目 纳税人类型 税额计算方法
劳务派遣 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价款及价外费用÷(1+6%)×6%—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价款及价外费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1+5%)×5%
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价款及价外费用÷(1+3%)×3%
应纳税额=(价款及价外费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1+5%)×5%
劳务派遣服务应纳税额计算
安保服务按劳务派遣处理
(九)其他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情形
(2)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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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税项目 纳税人类型 税额计算方法
人力资源外包 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价款及价外费用
—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及代为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1+6%)×6%—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价款及价外费用
—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及代为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1+5%)×5%
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 (价款及价外费用
—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及代为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1+3%)×3%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应纳税额计算
(九)其他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情形
(3)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4)自2019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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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办法计税
(一)一般情况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3%或5%
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一般需要进行销售额的换算。
练习:某小商店4月份销售百货,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21万元,当月进货成本共12.5万元,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月份应纳的增值税是多少?
小规模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售额中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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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某商店是小规模纳税人,当月发生下列业务:
(1)购进商品若干,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价款123000元;
(2)支付水电费共计245元,均取得发票。
(3)支付房租34000元。
(4)销售各种商品,取得含税销售额共计162000元。
计算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由于该纳税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162000÷(1+3%)×3%=4718.44(元)
计算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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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销售自己使用过固定资产应纳税额计算
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办法计算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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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特殊情况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税项目 征收率 应纳税额
提供建筑服务 3% (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销售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体户及其他个人销售住房) 5% (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取得时作价)/(1+5%)×5%
销售自建的不动产 5% 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1+5%)×5%
房地产开发业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 5% 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1+5%)×5%
出租取得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 5% 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1+5%)×5%
个人出租住房 5%减按1.5% 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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