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其他事项增值税税额计算 课件(共22张PPT)-《纳税实务》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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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其他事项增值税税额计算 课件(共22张PPT)-《纳税实务》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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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2张PPT)
项目二 增值税纳税实务
2024/2/20
2
任务4 其他事项增值税税额计算
01
进口货物增值税税额计算
应扣缴增值税的计算
02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抵减
03
一、进口货物的应纳税额计算
纳税人进口货物由海关代征增值税,在进口货物报关环节缴纳。
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进口货物在海关缴纳的增值税,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024/2/20
4
进口货物类型 组成计税价格
纳消费税的货物 按比例税率纳消费税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1-消费税税率)
按定额税率纳消费税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
按两种税率纳消费税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1-消费税税率)
不纳消费税的货物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关税完税价格×(1+关税税率)
其中:组成计税价格
202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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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某外贸企业3月份从韩国进口500件高档化妆品,支付国外买价35000元,支付关税3500元;从德国进口一批家电,共400台,支付国外买价42000元,支付关税2100元。在海关缴纳了相应的增值税,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并在当月通过认证。
当月化妆品售出300件,取得不含税销售
收入45000元,销售家电100台,取得不含
税销售收入16000元,另外,企业销售其
他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共计85000元。
化妆品消费税税率15%,家电不缴纳消费
税。计算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进口环节高级化妆品应纳增值税=(35000+3500)÷(1-15%)×13%=5888.24
进口环节家电应纳增值税=(42000+2100)×13%=5733
销项税额=(16000+45000+85000)×13%=18980
进项税额=11621.24
当月应纳税额=7358.76
计算案例
202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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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应扣缴增值税的计算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 =购买方支付的价款÷ (1+税率) × 税率
202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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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抵减
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
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
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
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
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实际应纳税额=应纳税额— 初次购买税控设备价税合计
支付的技术维护费价税合计
202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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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达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
(1)销售一批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0万元,优质费9.36万元。
(2)本月企业初次购进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一套,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价款为2万元,税金为0.26万元,当月支付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技术维护费0.5万元,取得了技术维护费增值税普通发票。
(3)折扣销售甲产品给A商场,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90万元,折扣额10万元。
(4)将价值23万元(不含税)的乙产品投资于B企业,另无偿赠送给某希望小学价值7万元的乙产品。
(5)从某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一批材料,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价款6万元,从另一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一批劳保产品,取得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000元。
根据以上材料,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
销项税额=100×13%+9.36÷(1+13%)×13%+(90-10)×13%+(23+7)×13%=28.38
进项税额=0.2
应纳税额=28.38-0.2=28.18
抵减应纳税额=2+0.26+0.5=2.76
实际应纳税额=28.18-2.76=25.42
税额抵减案例
202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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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5 增值税出口退(免)税
01
主体及
适用范围
出口退税率
02
出口退免税额计算
03
出口退免税管理
04
适用政策类型 适用范围
出口免税并退税 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特定出口的货物
出口免税不退税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
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持普通发票的货物出口
外贸企业购进免税货物出口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
一、出口退(免)税的主体
二、出口退(免)税的适用范围
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 适用范围 退税货物应具备的条件
“免抵退税”方法 生产企业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 1 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 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
3 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
4 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先征后退”的方法 外贸企业收购货物后出口
三、 退税率
自2019年4月1日起,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
过渡期措施
2019年6月30日前(含2019年4月1日前),纳税人出口上述货物,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
生产
企业
出口
货物生产
内销
货物生产
免税退税
计算出口
退税额
正常纳税
计算
应纳税额


有三种结果
四、出口退免税额的计算
出口货物
免抵退税额
内销产品
应纳税额负数
互相抵消
不再纳税
剩余部分
退还纳税人
第一种情况
出口货物
免抵退税额
内销产品
应纳税额为负
全部
退还纳税人
第二种情况
出现期末
留抵税额
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正数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
第三种情况
全部抵消
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不再退税
缴纳
剩余税款
购进货物
劳务负担
的增值税
用于出口
货物生产
用于内销
货物生产
全部计入
进项税额
理论
退税额
应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售价×出口货物退税率
普遍低于13%
应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售价—免税购进货物价值)×出口货物退税率
出口货物生产中使用了外购的免税原材料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人民币售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包括用于内销货物生产的外购货物和劳务以及用于外销货物生产的外购货物和劳务
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
内销货物
承担的
进项税额
+
外销货物
应免抵
退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
内销货物
承担的
进项税额
+
外销货物
应免抵
退税额
应纳税额为负
销项税额大于前者但小于二者之和
销项税额小于前者更小于二者之和
A
B
应纳税额为正
销项税额大于二者之和
C
类型 适用范围 分类管理
一类 ①年末净资产大于当年已办理的出口退(免)税总额; 在出口退(免)税申报的相关电子信息齐全并经预审通过后,即可进行正式申报,申报时不需要提供原始凭证,对应的原始凭证按规定留存企业备查。
②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以上;
③能主动配合税务机关实施出口退(免)税管理,能按规定收集、装订、存放出口退税凭证及备案单证;
④出口企业内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出口退(免)税风险控制体系;
⑤未发生违反出口退(免)税相关规定的情形;
⑥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风险可控的条件。
五、增值税出口退(免)税的管理
类型 适用范围 分类管理
二类 一类、三类、四类以外管理类别的出口企业 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应按规定提供原始凭证、资料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三类 ①自首笔申报出口退(免)税之月起至评定当日未满12个月,或尚未申报过出口退(免)税;
②上一年度内,累计6个月以上未申报出口退(免)税;
③上一年度内,纳税信用等级为C级;
④上一年度内,发生过违反出口退(免)税有关规定的情形,但尚未达到税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标准;
⑤存在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失信情形。
五、增值税出口退(免)税的管理
类型 适用范围 分类管理
四类 ①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 除提供上述原始凭证、资料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外,还须同时按规定报送收汇凭证。
②发生过拒绝提供有关出口退(免)税账簿、凭证、资料等情形;
③因违反出口退(免)税有关规定,被税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过;
④被海关信用管理类别认定为失信企业;
⑤外汇管理的分类管理等级为C级;
⑥存在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
截至评定之日,出口企业因骗取出口退税被停止出口退税权期限届满后未满2年的,管理类别应评定为四类。
五、增值税出口退(免)税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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