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学习增值税基本知识 课件(共36张PPT)-《税费计算申报与筹划》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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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学习增值税基本知识 课件(共36张PPT)-《税费计算申报与筹划》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资源简介

(共36张PPT)
项目二
增值税计算申报与筹划
01
02
认识与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
03
计算增值税
04
申报增值税
目录 CONTENTS
04
筹划增值税
学习增值税基本知识
增值税前言
LOGO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增值税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增值税前言
LOGO
我国增值税发展史
1994年
2004年
2009年
2012年
2010年-2011年
1
3
5
4
2
增值税发展
1994年,分税制改革
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确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
2004年,东北三省装备制造转型试点
2004年7月1日起,国家针对性地在东北三省范围内的装备制造业等八大行业率先进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工作。
2009年,“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并于2009年1月1日实施。
2010年-2011年,“营改增”酝酿期
2012年-2016年,“营改增”试点
2016年5月
全面营改增
什么是增值税?
增值税前言
LOGO
增值税是以商品和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原理——以货物为例
增值税前言
LOGO
纺织与服装:
服装原料(生产环节)
服装成衣(生产环节)
服装成衣(批发环节)
服装成衣(零售环节)
销售额
50
80
120
140
+50
+30
+40
+20
增值额
Σ流转额=390
Σ增值额=140
重复
250
关键点:
统一税率
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
以零售环节为例:140ⅹ税率-120ⅹ税率=20ⅹ税率
采用消费型增值税
实行价外税
实行规范化的购进扣税法
对不同经营规模的纳税人采用不同的计税方法
增值税前言
LOGO
我国现行增值税的特点
增值税的类型
增值税前言
LOGO
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
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扣除
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
消费型
收入型
生产型
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增值税由“生产型增值税”全面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
学习增值税基本知识
01
征税范围 项目 注意事项
一般规定 (一)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二)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销售服务
(四)销售无形资产
(五)销售不动产 生产、流通、服务全领域覆盖;
服务项目划分;
征税范围中有免税项目
特殊规定 (一)视同销售行为
(二)混合销售行为 (三)兼营行为 征税与不征税项目区分;
视同销售行为的应用
确定增值税征税范围

学习增值税基本知识
01
确定增值税征税范围

(一)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1.关于“销售” :有偿转移所有权的行为,包含生产销售、批发销售、零售销售,即:货物流转的各个环节——道道征收。
2.关于“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学习增值税基本知识
01
确定增值税征税范围

(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判定:
委托方:提供原料主料、受损和丧失功能的货物;
受托方:按委托方要求进行加工、修复,并收取加工费、修理费—— 对取得的加工修理收入征收增值税;
2.限于对有形动产的加工修理,如果对不动产的加工修缮,属于建筑业。
学习增值税基本知识
01
确定增值税征税范围

(三)销售服务
服务 具体项目 具体内容
1.交通运输业
(9%) (1)陆路运输服务 包括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
(2)水路运输服务 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提示1】程租、期租、湿租业务:运输工具+操作人员;
【提示2】光租、干租:只租赁运输工具
【提示3】航天运输属于航空运输服务,但适用零税率
(3)航空运输服务
(4)管道运输服务 通过管道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服务
2.邮政业
(9%) (1)邮政普遍服务 包括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以及邮票发行、报刊发行和邮政汇兑等
(2)邮政特殊服务 包括义务兵平常信函、机要通信、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寄递等
(3)其他邮政服务 包括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业务活动
3.电信业 基础电信服务(9%) 通话、出租宽带等
增值电信服务(6%) 短(彩)信、互联网接入、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等
学习增值税基本知识
01
确定增值税征税范围

(三)销售服务
4.建筑业
(9%) (1)工程服务 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
(2)安装服务 包括固话、有线电视、宽带、水 、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 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
(3)修缮服务 对建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
(4)装饰服务 包括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
(5)其他建筑服务 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等。
5.金融服务 (6%)
(1)贷款服务 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提示】融资性售后回租属于金融服务—贷款服务;融资租赁属于现代服务—租赁服务。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包括提供信用卡、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等。
(3)保险服务 包括人身保险服务和财产保险服务。
(4)金融商品转让 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等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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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确定增值税征税范围

(三)销售服务
6.现代服务 (1)研发和技术服务(6%) 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专业技术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6%) 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6%) 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4)物流辅助服务(6%) 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
(5)租赁服务(9%、13%) (1)形式上:包括融资租赁和经营性租赁;
(2)范围上:包括动产、不动产。
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过路、过桥、过闸费)属于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动产、不动产上的广告位出租,属于经营租赁服务
(6)鉴证咨询服务(6%) 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7)广播影视服务(6%) 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播映 服务
广告的制作、发布均属于文化创意服务—广告服务
(8)商务辅助服务(6%) 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
(9)其他(6%) 除上述八项以外的现代服务
学习增值税基本知识
01
确定增值税征税范围

(三)销售服务
7.生活服务(6%) (1)文化体育服务 文艺表演、提供游览场所等。
【提示】如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
(2)教育医疗服务 教育服务,是指提供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的业务活动
(3)旅游娱乐服务 旅游:指根据旅游者的要求,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服务
(4)餐饮住宿服务 【提示】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5)居民日常服务 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护理、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6)其他 如:纳税人提供植物养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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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确定增值税征税范围

(四)销售无形资产(6%、9%)
1.销售范围: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使用权转让
2.无形资产范围: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如公共事业特许权、特许经营权、配额、代理权、会员权、肖像权等)
学习增值税基本知识
01
确定增值税征税范围

(五)销售不动产(9%)
1.销售范围: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2.单独转让土地使用权,按照销售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转让不动产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学习增值税基本知识
01
确定增值税征税范围

1.委托代销行为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六)视同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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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确定增值税征税范围

2.货物异地移送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增值税:中央地方共享税
学习增值税基本知识
01
确定增值税征税范围

3.自产、委托加工、购进的货物用于非生产性支出。
①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②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③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学习增值税基本知识
01
确定增值税征税范围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
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注意】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增值税前言
LOGO
例某企业(一般纳税人)外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为15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6950元。本月该企业用该批原材料的20%向A企业投资,原材料加价10%后作为不含税的投资额;月底,企业职工食堂领用该批原材料的10%。
分析:外购原材料的20%向A企业投资,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而企业职工食堂领用该批原材料的10%,即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不属于视同销售,其购进过程中即使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视同销售的销项税额=150000×20%×(1+10%)×13%=4290(元)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6950-150000×10%×13%=15000(元)
学习增值税基本知识
01
确定增值税征税范围

(七)混合销售与兼营
  行为特征 判定标准 税务处理 典型案例
混合销售 一项销售行为 经营主体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 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超市销售货物同时提供送货上门服务
经营主体从事其他行业 按销售服务缴纳增值 娱乐场所提供娱乐服务同时销售饮料
兼营 多元化经营 增值税不同税目混业经营,不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 分别核算分别缴纳;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税率 商场销售商品,并经营美食城
增值税前言
LOGO
例:生产空调的厂商,在销售空调的同时提供安装,共向顾客收取了3100元,其中包括安装收入100元。请问,该厂商所取得的收入是否属于混合销售收入,应缴纳何种税?
分析:该厂商在销售空调的同时提供了安装劳务,销售空调属于增值税货物,提供安装劳务属于增值税服务,两者之间具有从属关系,因此该行为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于这是一家从事货物生产的企业,其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应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学习增值税基本知识
01
界定增值税纳税人

(1)分类标准
区分纳税人的标准包括:经营规模和会计核算的健全程度
(2)具体分类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标准 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 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特殊情况 (1)其他个人(非个体户);
(2)非企业性单位;
(3)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注意】(1)必须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2)、(3)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可以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计税规定 简易征税;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意】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执行税款抵扣制;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学习增值税基本知识
01
确定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税率 适用范围
13% 1.销售或进口货物(除适用9%税率货物外)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9% 1.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 2.提供邮政业服务
3.提供基础电信服务 4.提供建筑业服务
5.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 6.销售不动产
7.转让土地使用权
8.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
6% 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 2.提供金融服务
3.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除外)
4.提供生活服务 5.销售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外)
零税率 1.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2.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范围内的跨境应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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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其他货物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农产品(含粮食)、食用植物油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
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
煤炭制品
9%
销售或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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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13%
销售或进口货物
(除适用9%的货物外)
提供加工、修理、
修配劳务
提供有形动产
租赁服务
学习增值税基本知识
01
9%
提供基础电信服务
提供邮政服务
提供交通运输服务
提供建筑服务
提供不动产租赁
转让土地使用权
销售不动产
学习增值税基本知识
01
确定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二)征收率
这么说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低很多喽?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特定项目。
学习增值税基本知识
01
了解增值税税收优惠

(一)增值税法定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指个人)。
学习增值税基本知识
01
了解增值税税收优惠

(二)营改增过渡期间免税政策
(1)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2)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3)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4)婚姻介绍服务。
(5)殡葬服务。
(6)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7)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8)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9)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14)个人转让著作权。
(15)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26)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36)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
学习增值税基本知识
01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优先适用零税率。
学习增值税基本知识
01
(三)税额抵减
增值税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所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数),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非初次购买所支付的费用由纳税人自行负担。
增值税纳税人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注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两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学习增值税基本知识
01
适用于个人,不包括登记为
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四)增值税起征点
(1)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学习增值税基本知识
01
2023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注意: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注意: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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