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课件(共29张PPT)- 《税法》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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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课件(共29张PPT)- 《税法》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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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9张PPT)
20 二月 2024
CHAPTER
01
第1章
税法概论
01
税收与税法
第一节
03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第三节
02
税收实体法要素
第二节
04
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第四节
本章主要内容
本章重点
1.税法的概念
2.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3.税收实体法要素
本章难点
1.税收实体法要素
2.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03
PART THREE
第三节
我国现行税法
体系
在税法体系中,按各税法的立法目的、征税对象、权限划分、适用范围、职能作用的不同,税法可分为不同的类型。
一、税法的分类
(一)按照税法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
(二)按照税法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三)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流转税法、所得税法、财产税法、行为税法和资源税法
(四)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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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21】《下列税收法律中,属于税收程序法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D.《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解析】程序法是指为了保障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而制定的关于程序方面的法律。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我国制定了《税收征收管理法》。故正确答案为B项。
从法律角度来讲,税法体系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一定体制下,以法定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的总和。从税收工作的角度来讲,税法体系往往被称为税收制度。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是指在既定的管理体制下设置的税种以及与这些税种的征收、管理有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级成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的总和。也就是说,税法体系就是通常所说的税收制度,简称税制。
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按照构成方法和形式的不同,可分为简单型税制和复合型税制。简单型税制主要是指税种单一、结构简单的税收制度;复合型税制主要是指由多个税种构成的、结构复杂的税收制度。在现代社会中,世界各国一般都采用多种税并存的复合型税制。
二、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的内容
因此,税收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三个层次:
(一)
(二)
(三)
不同的要素构成税种
不同的税种构成税收制度
规范税款征收程序的法律法规,如《税收征收管理法》等
国家的税收制度应根据本国的具体政治经济条件而确立。所以,各国的政治经济条件不同,税收制度也不尽相同,具体征税办法也千差万别。就一个国家而言,在不同的时期,由于政治经济条件和政治经济目标的不同,税收制度也有着或大或小的差异。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就其实体法而言,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几次较大的改革逐步演变而来的,按其性质和作用大致可分为五类:
(一)流转税类
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等,主要在生产、流通或者服务业中发挥调节作用。
(二)资源税类
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主要是对因开发和利用的自然资源的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发挥调节作用。
(三)所得税类
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主要是在国民收入形成后,对生产经营者的利润和个人的纯收入发挥调节作用。
(四)特定目的税类
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船舶吨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主要是对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发挥调节作用。
(五)财产和行为税类
财产和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主要是对某些财产和行为发挥调节作用。
【例1-22】下列税种中,属于间接税的是(  )。
A.企业所得税
B.个人所得税
C.增值税
D.房产税
【解析】间接税的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故正确答案为C项。
04
PART FOUR
第四节
我国税收管理
体制
税收管理体制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税权的划分包括纵向划分和横向划分。纵向划分是指税权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之间的划分;横向划分是指税权在同级立法、司法、行政等国家机构之间的划分。
我国的税收管理体制既是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税收管理权限,包括税收立法权、税收法律法规的解释权、税种的开征或停征权、税目和税率的调整权、税收的加征和减免权等。如果按大类划分,则税收管理权限可以简单地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两类。
一、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
税收立法权是制定、修改、解释或废止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权力。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什么机关有税收立法权;
二是各级机关的税收立法权是如何划分的。
二、税收立法权
(一)税收立法权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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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种的类型划分,如按流转税类、所得税类划分。特定税收领域的税收立法权通常全部给予特定一级的政府。
根据税种的基本要素划分。任何税种的结构都由以下几个要素构成:纳税人、征税对象、税基、税率、税目、纳税环节等。
根据税收执法的级次划分。将立法权给予某级政府,而将行政上的执行权给予另一级政府,这是一种传统的划分方式,适用于任何类型的立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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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
(1)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以及全国统一实行的地方税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央,以保证中央政令的统一,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企业平等竞争。
(2)依法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收立法权。
【例1-23】下列关于我国税收法律级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属于税收规章
B.《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属于税收行政法规
C.《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属于全国人大制定的税收法律
D.《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属于税收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属于授权法,由国务院制定。故正确答案为B、C项。
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是国家赋予税务机关的基本权力,是税务机关实施税收管理和系统内部行政管理的法律手段。其中,税收执法权是指税收机关依法征收税款、依法进行税收管理活动的权力,具体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权、税务稽查权、税务检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
三、税收执法权
(一)税收征收管理权
1.我国现行税制下税收征收管理权限的划分
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现行税制下税收征收管理权限的划分。
2.税务机构的设置
根据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以及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需要,现行税务机构的设置方法如下:中央政府设立国家税务总局,在国家税务总局的内部设置一定的职能司局;省及省以下税务机构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个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对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机构、编制、干部、经费的垂直管理,并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
2.税务机构的设置
(1)国家税务局系统包括省
(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区(地级市、自治州、盟)国家税务局,县(县级市、旗)国家税务局,征收分局和税务所。
(2)地方税务局系统包括省
(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地区(地级市、自治州、盟)地方税务局,县(县级市、旗)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和税务所。
3.税收征收管理范围的划分
(1)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部分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证券交易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中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2)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对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及地方附加费,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3)在部分地区,地方附加费、契税、耕地占用税,仍由地方财政部门征收和管理。
(4)海关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关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同时负责代征进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4.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划分
(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含由海关代征的进出口环节的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出口环节的增值税等。
(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等。
(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主要包括:①增值税(不含由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的增值税)、②企业所得税、③个人所得税、④资源税、⑤城市维护建设税、⑥印花税。
(二)税务检查权
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可对纳税人等管理相对人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进行审查、监督。有效的税务检查可以抑制不法纳税人的侥幸心理,提高税法的威慑力,减少税收违法犯罪行为,保证国家收入,维护税收公平与纳税人的合法利益。
税务检查包括两类:
(1)税务机关为取得确定税额所需资料,而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进行的经常性检查,其依据是税法赋予税务机关的强制行政检查权。
(2)为了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而进行的特别调查,它可以分为行政性调查和刑事调查两个阶段。
(三)税务稽查权
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和处理工作的总称。税务稽查权是税收执法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整个国家行政监督体系中一种特殊的监督权行使形式。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保证税法的实施。税务稽查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依靠人民群众,加强与司法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各级税务机关设立的税务稽查机构,按照各自的税收管辖范围行使税务稽查职能。
(四)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在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的行使过程中,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中负责税收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1)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2)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3)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起草行政复议决定。
(4)处理或者转送对本规则第十五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5)对被申请人违反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规则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向相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6)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机关或者部门提出改进建议,对于重大问题及时向行政复议机关报告。
(7)指导和监督下级税务机关的行政复议工作。
(8)办理或者组织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应诉事项。
(9)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赔偿事项。
(10)办理行政复议、诉讼、赔偿等案件的统计、报告、归档工作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事项。
(11)其他与行政复议工作有关的事项。
(五)其他税收执法权
除上述税收执法权之外,根据法律规定,税务机关还享有其他相关税收执法权,其中主要有税务行政处罚权等。
税务行政处罚权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主体违反税法但尚未构成犯罪、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实施制裁的权力。税务行政处罚是行政处罚的基本组成部分,税务行政处罚权的行使对于保证国家税收利益、督促纳税人依法纳税具有重要作用。税务行政处罚权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停止出口退税、没收违法所得、收缴发票或停止向其发售发票、提请吊销营业执照、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等。
【例1-24】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处罚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省地方税务局可以通过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设定警告
B.国家税务总局可以通过规章的形式设定一定限额的罚款
C.省以下国家税务局的稽查局不具有税务行政处罚主体资格
D.作为税务机关派出机构的税务所不具有税务行政处罚主体资格
【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可以通过规章的形式设定警告和罚款,因此A项不正确;省以下国家税务局的稽查局具有税务行政处罚主体资格,因此C项不正确;税务所可以在特别授权的情况下实施罚款2 000元以下的处罚,因此D项不正确。只有B项是正确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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