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增值税一般业务核算 课件(共44张PPT)-《税务会计》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1.1 增值税一般业务核算 课件(共44张PPT)-《税务会计》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资源简介

(共44张PPT)
增值税会计核算
第一单元
学习单元
增值税会计核算
任务一
增值税一般业务核算
任务三
增值税纳税申报、票据管理和涉税风险管控
任务二
出口货物退(免)增值税核算
任务一 增值税一般业务核算
增值税——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和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的增值额和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销售货物和劳务
纳税范围
销售服务
销售不动产、无形资产
一、增值税的纳税范围及增值税税率
进口货物
增值税税率
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一般为3%,转让不动产的征收率为5%;
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为5%,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转让不动产预缴增值税的预征率也为5%。
增值税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二、增值税的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
销售额
标准
年应税销售额
50万元以下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
以及同时兼营货物批发零售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
80万元以下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
500万元以下
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一)账户设置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
已交税金
进项税额转出
转出未交增值税
转出多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应交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
减免税款
出口退税

年 凭证号数 摘要 借 方 贷 方 余额
月 日 合计 进项税额 已交税金 减免税款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转出未交增值税 合计 销项税额 出口退税 进项税额转出 转出多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购买货物抵扣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购进免税农产品可按买价的9%计算进项税额)
当期应交增值税
=
当期销项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
应交增值税如何计算
(二)应纳税额计算
1.一般计税方法
2、简易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5%)
1.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购入用于应税项目,且有抵扣凭证
支付的增值税单独记入“进项税额”借方抵扣
购入用于应税项目,但无抵扣凭证
支付的增值税计入货物成本
购入用于非应税项目
(三)会计处理
接受投资转入的物资
可以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记入“进项税额”借方抵扣
购入或进口货物
一般计入货物成本,免税农产品按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
根据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
的增值税额记入“进项税额”借方抵扣
【例】巨星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9月5日向农民
收购自产牛尾用于生产牛毛(增值税税率9%),开具农产品收
购发票,金额98784元。
要求:计算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并编制会计分录。
【解析】
收购农民自产农产品适用9%的抵扣率。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98784×9%=8890.56(元)
借:原材料—牛尾 89893.4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890.56
贷:应付帐款 98784
2.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视同销售
一律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的贷方
①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②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对外投资
③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对外捐赠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
【解析】视同销售需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 250000 ×13%=32500(元)
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232500
贷:库存商品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2500
【例】巨星公司将本公司一批库存商品无偿捐赠给某科研机构,
成本200000元,市价250000元,使用增值税率13%。
要求:分析缴纳增值税并编制会计分录。
3.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的会计处理(进项税额转出)
总原则:购进货物时即知道该行为的增值税不得抵扣的,其增值税额应
直接计入购入货物成本;若购进货物时增值税已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后
改变用途发生增值税不得抵扣行为,即应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进项税
转出处理。
购进货物取得普通发票的
购进货物用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简易计税项目的
购进货物过程中发生非正常损失的
22日,。
【解析】购进环节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当期销项税额,将其转出: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11300
贷:库存商品 10000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300
【例】巨星公司本月份将5月份外购的一批服装用于职工福利
,外购成本10 000元,购进环节的进项税额1 300元
要求:分析可抵扣增值税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4.月末转出未交(多交)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月末,结转未交
的增值税
月末,结转多交
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5.交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①当月交纳当月
的增值税
② 当月交纳上月
未交的增值税
【解析】月末未交(多交)增值税额=19730-100000=-80270(元)
表示本月多交税款,月末转出。
会计分录:
① 预缴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②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80 27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80 270
【例】东方化工有限公司本月预交增值税100 000元,本月销项
税额与进项税额相抵后的差额为19 730元。
要求:计算月末未交(多交)增值税额,并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
四、特殊业务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一)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的会计处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9%或10%)
自2019年4月1日起扣除率一般为9%,纳税人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所购进的农产品可加计扣除1%,即采用10%的扣除率。
【典型案例1-4】购进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的会计处理
巨星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9月发生如下农产品收购业务:
(1)5日向农民收购自产牛尾用于生产牛毛(9%税率),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金额98 784元。
(2)7日向某农业合作社收购牛尾生产洗净毛(13%税率),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金额78789元。
(3)15日向一般纳税人收购牛尾用于生产牛毛(9%税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买家10 000元,增值税税率9%,增值税额900元,价税合计10 900元。
(4)16日向小规模纳税人收购牛尾用于生产牛毛(9%税率),取得其向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1 000元,征收率3%,价税合计1 030元。
(5)20日向小规模纳税人收购牛尾用于生产洗净毛(13%税率),取得其向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3 000,征收率3%,价税合计3 090元。
要求:逐笔计算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解析】
(1)收购农民自产农产品适用9%的抵扣率。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98784×9%=8 890.56(元)
借:原材料—牛尾 89 893.4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 890.56
贷:应付帐款 98 784
(2)收购的农产品用于生产增值税率为13%的货物,适用10%的抵扣率。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78 789×10%=7 878.9(元)
借:原材料—牛尾 70910.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 878.90
贷:应付帐款78 789
(3向一般纳税人收购农产品,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则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900元。
借:原材料—牛尾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00
贷:应付帐款 10 900
(4)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按照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 000×9%=90元。
借:原材料—牛尾9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0
贷:应付帐款 1030
(5)收购的农产品用于生产增值税率为13%的货物,适用10%的抵扣率。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3 000×10%=300(元)
借:原材料—牛尾 2 7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0
贷:应付帐款 3 090
(二)一般纳税人购进客运服务的会计处理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典型案例1-5】购进客运服务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2020年10月,东方化工公司取得了多张购进员工客运服务的票据如下:
(1)一张某客运服务公司开具的陆路运输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为240元;
(2)一张某网约车公司开具的出租车费用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的税额为150元;
(3)两张员工乘飞机出差的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3 170元、燃油附加费100元、民航发展基金100元,
(4)两张金额合计1 090元的乘车人为单位员工的高铁车票,两张金额合计700元的乘车人是与公司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的徐某的高铁车票;
(5)六张金额合计618元的乘船人是单位员工的水路客票;
要求:计算该公司10月份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并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解析】:
10月份购进客运服务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240+150+(3170+100)÷(1+9%)×9%+1 090÷(1+9%)×9%+618÷(1+3%)×3%=768(元)
【提示】支付的民航发展基金100元不得计算进项税额用于抵扣;支付的与公司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的徐某的高铁费用700元不得计算进项税额用于抵扣。
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68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768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包括直接购买、接收捐赠、接收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缴纳的增值税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两种方法。
1.简易计税方法
分别采取全额计税和差额计税两种方法,征收率为5%。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非自建不动产应缴纳增值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5%
——差额计税
销售自建不动产应缴纳增值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
——全额额计税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核算的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账户核算,没有增值税进项税可以抵扣
【做中学1-1】销售自建不动产的会计处理
东方机械公司为南京市江宁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6月30日转让其2013年自己建造的厂房一间,取得转让收入7 00万元,厂房也在南京市江宁区。如果纳税人对该笔业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要求:试对该笔业务进行增值税相关的会计处理。
【解析】一般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款=700/(1+5%)×5%=33.33(万元);
  借:银行存款等       7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666.677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33.33
①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建和非自建不动产,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预缴税款通过“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账户核算。
2.一般计税方法
售非自建不动产应预缴增值税额
=(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5% (差额计税)
销售自建不动产应预缴增值税额
=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 (全额额计税)
②定期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计提的销项税额。纳税申报计提的销项税额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核算。计算公式如下:
2.一般计税方法
销售不动产应计提的销项税额
=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9%)×9%
销售不动产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计提的销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预缴增值税额
(为购建不动产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经认证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典型案例1-15】销售非自建不动产的会计处理
东方化工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6月30日转让其2013年购买的写字楼,取得转让含税收入1 000万元。纳税人2017年购买时的价格为700万元,留有合法有效凭证。假如纳税人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当期进项税额合计为70万元,其他销项税额合计为30万元。
要求:进行上述不动产增值税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
【解析】纳税人转让的不动产为2013年外购的,属于非自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后的余额300万元,换算为不含税价后,按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局预缴税款。
(1)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预缴税款=(1000-700)/(1+5%)×5%≈142857.14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42857.14
    贷:银行存款           142857.14
(2)企业向机关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申报
  计提出售不动产的销项税额=10 000 000/(1+9%)×9%≈82568.81
借:银行存款         10 00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9 174 311.9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25 688.07
(3)月末计算应交未交的增值税,转出进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
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额= 825 688.07+300 000-700 000=425 688.07(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425 688.07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25 688.07
(4)下月15日前缴纳增值税款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42857.14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42857.14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82830.93
(425 688.07-142857.14)
    贷:银行存款           282830.93
  
(四)一般纳税人销售金融商品的会计处理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份,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
(2)月末和其他销项税额合并后,在抵扣进项税额或留抵后,将余额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实际交纳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典型案例1-6】销售金融商品的会计处理
发展银行为一般纳税人,2020年6月份提供贷款服务销售额100万,发生销项税额6万。发生手续费支出212万,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2万。当月买卖金融商品,取得买卖差价318万(正差)。
要求:试确认上述金融服务及买卖金融产品应缴纳的增值税,并进行账务处理。
【解析】:
①买卖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额=318/(1+6%)×6%=18(万元)
借:投资收益 18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8
②月末,计算发展银行应交增值税=18+6-12=12(万元),
将其转出计入“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8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6
③下月15日汇算清缴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2
贷:银行存款 12
① 小规模纳税企业只需设置三栏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不需要设置专栏。
② 小规模纳税企业购入货物无论是否具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支付的增值税额均应计入购入货物的成本。
③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采用简易计算办法,
应交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征收(3%)
五、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作业:
东方机械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2月发生如下业务:
(1)转让其2014年购入的厂房,不动产购置原值500万元,转让含税价格为700万元,企业选择简易办法计税。
(2)购入不动产一栋,取得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格为1000万元。
(3)新建厂房一栋,为了厂房的局部设计,邀请设计公司提供设计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格30万元。
(4)改建本企业的自有办公楼,购入钢筋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400万元,该建筑原值为700万元。
(5)将企业2020年12月购进的原本作为职工食堂的房屋(当月投入使用),改造成存储原材料的仓库,该房产原值220万元(含税),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按照20年计提折旧,无残值。
(已知:上述款项均用银行存款支付)
根据上述业务,进行如下处理:
(1)业务(1)应如何进行增值税处理,并做出相关分录。
(2)业务(2)应如何进行增值税处理,并做出相关分录。
(3)业务(3)应如何进行增值税处理,并做出相关分录。
(4)业务(4)应如何进行增值税处理,并做出相关分录。
(5)业务(5)应如何进行增值税处理,并做出相关分录。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