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58张PPT)第八章 税收原理第二节 税收原则一税收原则的演变二三四税收财政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1623-1687)《政治算术》《赋税论》(一)威廉·配第的税收原则公平01简便02节省02税收要对所有人、对所有税源征收,做到“无所偏袒”;同时,要根据纳税人的不同能力征收数量不同的税收收入。公平(一)威廉·配第的税收原则征税手续尽量简洁,不能过于繁琐,给纳税人以便利。简便(一)威廉·配第的税收原则政府在征税时花费的人力和经费最少,征税费用不能过高。节省(一)威廉·配第的税收原则国富论亚当·斯密(1723-1790)(二)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平等确实便利最少征收费用(二)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平等一国国民应当根据自己的收入能力,按照各自在国家保护下享得收入的比例来承担政府的经费开支。(二)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确实个人应纳的税收必须确实,应纳税额及缴纳方式应确定、明白,不能随意变更。(二)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便利纳税手续应当从简,税收的缴纳时间与缴纳方法应使纳税人履行义务最为方便。(二)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最少征收费用政府在征税过程中,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支出,所征收的税收收入尽量归入国库,并使国库收入与公民所缴纳的税收之间的差额最小。(二)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税收不能侵及资本。税收不能以总收入,而应以纯收入为课税对象。(三)西斯蒙第的税收原则西斯蒙第(1773-1842)税收应以收入而非资本为课税对象,对资本征税就是毁灭维持个人和国家生存的财富。税收不能侵及纳税人的最低生活费用。税收不可驱使财富外流。政府征税不应该导致财富逃出国外,因此对具有较强流动性的财富征税应慎重考虑。(三)西斯蒙第的税收原则(四)瓦格纳的税收原则阿道夫·瓦格纳(1835-1917)阿道夫·瓦格纳作为德国社会政策学派的代表人物,集前人税收原则理论之大成,提出了著名的“四项九端”税收原则。财政政策原则是指国家征税的主要目的在于组织财政收入,满足财政支出需要,又称为财政收入原则。财政政策原则收入充分原则收入弹性原则(四)瓦格纳的税收原则国民经济原则慎选税源慎选税种国民经济原则是指税收应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不能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阻碍作用。(四)瓦格纳的税收原则社会正义原则普遍平等社会正义原则是指税收应当矫正社会财富分配不公和两极分化,实现税收负担在社会公众之间的合理分配。(四)瓦格纳的税收原则税务行政原则确实税务行政原则又称为课税技术原则。便利节省(四)瓦格纳的税收原则理查德·阿贝尔·马斯格雷夫(1910-2007)(五)马斯格雷夫的税收原则现代国家的税收不仅要满足政府的财政收入需要,矫正社会财富的分配,而且要体现国家调节经济运行的政策目标。税收负担的分配应当公平,应使每个人支付合理的份额。公平原则(五)马斯格雷夫的税收原则效率原则要求对征税方式进行选择,尽量不影响市场主体的经济决策,将税收的额外负担降低到最低程度。(五)马斯格雷夫的税收原则政策原则如果将税收政策用于刺激投资等目标,则税收政策对于公平性的干扰应尽可能减少。(五)马斯格雷夫的税收原则稳定原则税收结构应当有助于实现经济稳定和经济增长目标。(五)马斯格雷夫的税收原则明确原则税收制度应当明晰而无行政争议,便于纳税人理解。(五)马斯格雷夫的税收原则省费原则税收征纳费用应在考虑其他目标的基础上尽可能节省。(五)马斯格雷夫的税收原则财政原则公平原则效率原则现代税收原则充分原则适度原则弹性原则税收财政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一国税收制度的建立和变革,必须有利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需要。充分原则是指通过税收获得的财政收入要能满足一定时期的财政支出需要。税收收入的充分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相对于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财力需要而言的。(一)充分原则税收充分原则要求税收收入的相对稳定,即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或国民收入的比例应稳定在一个适度水平,不宜经常变动,以避免税收对经济正常秩序的冲击。(二)适度原则适度原则是指税收要取之有度,税负率不能过高或过低。税负率过高可能伤害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影响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最终影响税收收入的增加。税负率过低难以满足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所需求的资金,导致教育、卫生、道路等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短缺,从而影响公众福利和经济发展。(二)适度原则拉弗曲线重点阐述了税率与税收收入之间的变动关系,从而对税收适度原则做了深刻阐述。阿瑟·拉弗( 1941- )(二)适度原则拉弗认为,在组织税收收入过程中,存在一个最优税负率。低于最优税负率,税收收入还有增长的潜力,可以进一步提高其负担水平。高于最优税负率,经济会出现衰退,引起税收收入的下降。(二)适度原则税率100%t*0税收收入EFDC弹性原则是指税种选择应对国民经济增长和税率变化有一定弹性,从而保证税收收入增减的自动性。收入弹性税率弹性(三)弹性原则在现行税制要素不变的情况下,税收收入变化的百分比与国内生产总值变化的百分比之间的比例关系,用来衡量税收收入对经济增长变动的反应程度。 Ey为收入弹性T为税收收入Y为国内生产总值 (三)弹性原则收入弹性(三)弹性原则税率弹性在其他税制要素不变的情况下,税收收入变化的百分比与税率变化的百分比之间的比例关系,用来衡量税收收入对税率变动的反应程度。 Et为税率弹性T为税收收入t为税率 所谓公平征税,通常是指国家征税的比例或数额与纳税人的境况相称。税收应使具有不同境遇的人承担不同的税负。税收应使具有相同境遇的人承担相同的税负。横向公平纵向公平税收公平的衡量标准包括受益原则和能力原则。(一)受益原则受益原则认为个人所承担的税负应与他从政府公共服务中获得的利益相一致。受益原则的理论基础是交换说,交换说又称为利益说或代价说,它出现于18世纪资本主义经济初期,主要代表人物是英国的栖聂和法国的巴斯德。受益原则认为税收是一种市场交换关系,在收入分配上是中性的,能够很好地实现受益与代价的对等。受益原则的横向公平可以解释为从政府公共服务活动中获益相同的人们应当承担相同的税负。受益原则的纵向公平可以解释为从政府公共服务活动中获益不同的人们应当承担差异化的税负,每一社会成员所承担的税负应与其从政府公共服务活动中获得的利益相匹配。(一)受益原则在受益原则下政府可能无法分清每个人从公共服务中所获得的确切利益。受益原则在转移支付方面无法贯彻和体现公平原则。(一)受益原则受益原则的局限性0102(二)能力原则能力原则认为个人所承担的税负应与他的纳税能力相一致。能力原则的理论基础是义务说。义务说又称为牺牲说,强调国家的权力,认为国家与人民的关系是主从关系,国家可以强制人民纳税,人民纳税是对国家应尽的义务。(二)能力原则能力原则的横向公平可解释为具有相同纳税能力的人应当承担相同的税负。能力原则的纵向公平可解释为具有不同纳税能力的人应当承担不同的税负,能力大的人多交税。客观说认为应以能够客观地观察并衡量的某种指标作为衡量纳税能力的依据。支出收入财产(二)能力原则客观说(二)能力原则收入标准海格和西蒙斯主张用收入来衡量人们的纳税能力,其所界定的收入被学界称为海格-西蒙斯收入。收入标准本身也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因为收入有纯收入与净收入之分、个人收入与家庭收入之分、货币收入与经济收入之分等,不同的收入标准则有不同的经济意义。(二)能力原则支出标准卡尔多(N.Kaldor)主张用支出来衡量人们的纳税能力。消费支出标志着一个人对社会的索取,索取越多,应该缴纳较多的税收。(二)能力原则财产标准财产标准认为一个人的财产越多个人就越富有,纳税能力就越强。以财产为衡量支付能力的标准会抑制储蓄和投资,助长社会的消费倾向,不利于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以财产为标准有助于抑制家庭财富的积累,缩小贫富差距。最小牺牲说均等牺牲说(二)能力原则主观说主观说认为应以个人的福利作为衡量纳税能力的标准,而不是以收入、支出等来衡量纳税能力。比例牺牲说(二)能力原则主观说要求每个纳税人因纳税而牺牲的效用绝对相等。均等牺牲说要求每个人因纳税而牺牲的效用与其税前效用之比相同。比例牺牲说要求对收入从高到低、高度累进地征收,直到征收到所需要的全部税收收入为止。最小牺牲说税收行政效率是指以最小的运行成本费用来实现最大限度的税收收入筹集。税收运行成本税收征管成本纳税奉行费用(一)税收行政效率办公费设备购置费发票印刷费工资和津贴(一)税收行政效率税收征管成本税收征管成本是指税务部门在征收和管理税收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支出。纳税奉行费用是指纳税人在缴纳税收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支出。税务登记税务申报税务咨询税务纠纷(一)税收行政效率纳税奉行费用时间成本精神成本“确实”是指税制对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等税制要素,都要在税收法律来上做出明确而清晰的规定。(一)税收行政效率提高税收的行政效率,应贯彻确实和简化原则“简化”是指税收法律制度要简便易行。税收经济效率是指政府征税应当努力实现对纳税人和国民经济的额外负担最小化。(二)税收经济效率如果税收对纳税人的影响仅限于税收数额本身,那么税收产生的是正常影响,或者说属于收入效应。如果政府征税对经济活动产生干扰和阻碍作用,从而使社会利益受到削弱,那么税收就造成了额外负担或效率损失。(二)税收经济效率(二)税收经济效率税收中性税收中性是指政府征税不引起相对价格的变动,从而使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行为在征税前后不发生变化。(二)税收经济效率税收矫正性在社会生产或消费活动产生负外部性的条件下,采用矫正性的庇古税将能够使社会生产消费活动回到具有效率的均衡点上,从而消除了负外部性的效率损失。(二)税收经济效率税收调节性税收调节活动着眼于宏观经济行为,重点在于优化资源配置、调节收入分配和稳定经济增长。谢谢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