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财产税与资源税 课件(共39张PPT)- 《财政金融》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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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财产税与资源税 课件(共39张PPT)- 《财政金融》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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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税收制度概论
第三节财产税与其他税一财产税二三资源税环境保护税一、财产税财产税是指以纳税人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征税对象的税收。财产税是一个伴随私有财产制度的确立而建立起来的、存续时间最长的、最为古老的税收。(一)财产税的概念一、财产税一般财产税一般财产税是对纳税人的全部财产进行综合计征的财产税,又称为综合财产税 。特别财产税特别财产税是对纳税人的一种或几种财产单独或合并课征的财产税,如土地税、房产税等,又称为个别财产税或特种财产税 。(一)财产税的概念一、财产税静态财产税静态财产税是指对一定时点的财产占有额,按其数量或价值进行的课征。动态财产税动态财产税是指对财产的交易、转移、变动(如继承、赠与和增值)进行的课征。(一)财产税的概念一、财产税财产价值税财产价值税是指按财产价值课征的财产税,其价值课征标准一般有财产总价值、财产净价值、财产实际价值等。财产增值税财产增值税是指按财产的增值部分计算课征的财产税,即只对财产的现值超过原值的增值部分征税,而不考虑财产的总价值或财产净值。(一)财产税的概念一、财产税按照传统观点,财产税是对土地和建筑物课征的一种货物税或流转税,其对市场的影响是由土地和建筑物的供求弹性所决定的。(二)财产税的经济效应货物财产税一、财产税如果将财产税看作是对资本的课税,那么它又将产生什么样的经济影响呢? (二)财产税的经济效应资本财产税一、财产税在一般资本税的框架下,资本供给是固定的,财产税全部由资本所有者承担。资本税效应如果财产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率存在差异,那么货物税效应将使资本在各地区购置相关财产的收益率相同。货物税效应(二)财产税的经济效应资本财产税一、财产税财产税居民享受政府公共服务的对价如果财产税属于公共服务使用费,那么它将不会产生特别的额外负担,不会扭曲住房市场。(二)财产税的经济效应使用费财产税一、财产税美国优秀学区提供了高质量的教育服务,其对辖区内房产所征收的财产税则相对较高。高质量教育课征高税(二)财产税的经济效应使用费财产税一、财产税(三)我国的财产税制度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一、财产税房产税是财产税中影响最大的税种,也是下一阶段改革的重点。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相关文件精神,我国将会整合房产税及相关财产税费制度而构建房地产税。(三)我国的财产税制度一、财产税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房产的产权所有人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三)我国的财产税制度房产税纳税人一、财产税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建制镇城市县城工矿区(三)我国的财产税制度房产税征税范围一、财产税(三)我国的财产税制度房产税计税依据自用房产出租房产原值减去10%~30%的余值房产租金收入一、财产税(三)我国的财产税制度房产税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1.2%12%房产税税率二、资源税资源税是指以资源绝对收益和级差收益为征税对象的税收。(一)资源税的概念二、资源税一般资源税一般资源税是指对资源开采过程中取得的一般收入课征的税收,是国家以垄断所有者的身份对使用某种公共资源(如矿藏、水流、森林、山岭、滩涂等)的单位或个人收取的补偿。级差资源税级差资源税是指对资源开采使用过程取得的级差收入课征的税收。(一)资源税的概念二、资源税1984年9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盐税条例(草案)》。1993年12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2011年9月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2016年5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一)资源税的概念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资源税法》,并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二、资源税(二)资源税的基本内容根据我国现行税法,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二、资源税(二)资源税的基本内容税率1994年2011年资源税:从量定额征税资源税:从价定率征税改革2011年11月,原油天然气实行从价定率征收2014年12月,煤炭实行从价定率征税2016年07月,除个别税目外,对绝大部分税目实行从价定率征税二、资源税(二)资源税的基本内容税率二、资源税(二)资源税的基本内容税率二、资源税征税对象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盐(二)资源税的基本要素三、环境保护税(一)环境保护税的概念广义的讲,环境保护税是以保护环境为目的,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课征的税收。我国的环境保护税属于狭义的概念,是以纳税人直接向环境排放的特定污染物为征税对象的税收。三、环境保护税(一)环境保护税的概念1982年《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2003年2016年《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环境保护税法》三、环境保护税(二)环境保护税的经济效应环境保护税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影响集中体现在其“双重红利”(Double Dividend)效应。绿色红利所谓“绿色红利”理论是指环境保护税可以控制污染行为,从而实现改善环境的目的。蓝色红利所谓“蓝色红利是指环境保护税能够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降低税收制度的扭曲效应。三、环境保护税(二)环境保护税的经济效应通过环境保护税收入减少原有的扭曲性税收,从而减少税收的额外负担。弱式双重红利论强式双重红利论强式双重红利论通过环境保护税实现环境收益和现行税收制度效率的改进,以提高福利水平。与改革之前相比,环境保护税改革在提高环境质量的同时促进了就业。三、环境保护税纳税人(三)环境保护税的基本内容根据我国现行税法,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三、环境保护税纳税人(三)环境保护税的基本内容根据我国现行税法,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三、环境保护税征税对象(三)环境保护税的基本内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不纳税情形: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三、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三)环境保护税的基本内容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应税大气污染物应税水污染物应税固体废物应税噪声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固体废物的排放量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三、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三)环境保护税的基本内容污染物排放量和噪声分贝数的确定顺序与方法:纳税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纳税人未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计算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不能按照上述规定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三、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适用税额应纳税额=固体废物排放量×适用税额应纳税额=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大气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应纳税额(三)环境保护税的基本内容三、环境保护税税收优惠暂予免征(三)环境保护税的基本内容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三、环境保护税税收优惠减征情形(三)环境保护税的基本内容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三、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规定负责对污染物的监测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税务机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分工协作工作机制,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税收征管(三)环境保护税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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