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 财政体制 课件(共36张PPT)- 《财政金融》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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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政府间财政关系第二节财政体制一财政体制及其类型二中国财政体制的变迁三四分税制财政体制新时代财政体制改革 一、财政体制及其类型(一)财政体制的概念财政体制是指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预算收支范围、财政资金支配权和财政管理权限的制度,又称为财政管理体制或预算管理体制。 一、财政体制及其类型(一)财政体制的概念财政体制的实质是处理预算资金分配和管理上的集权与分权、集中与分散的关系问题,其核心是各级政府之间的收支划分模式。财政收支划分的结果必然导致不同程度的财力分割,从而形成不同的财政体制类型。 一、财政体制及其类型(二)财政体制的类型财政体制集权型行政性分权型经济性分权型分权型 一、财政体制及其类型(二)财政体制的类型集权型财政体制集权型财政体制是指财政资金分配权限主要集中在中央的管理体制。在集权型财政体制下,财政资金的支配权和财政管理权由中央高度集中,地方的权限和机动财力均很小,收支指标是指令性的,地方只有照办,没有收支调剂权。 一、财政体制及其类型(二)财政体制的类型集权型财政体制财权财力高度集中于中央,地方组织的财政收入都统一上缴中央,地方的支出统一由中央拨付。地方的收入和支出基本上不发生联系。我国1950年至1979年之间采用的财政“统收统支”办法即属于集权型财政体制。特点 一、财政体制及其类型(二)财政体制的类型行政性分权型财政体制行政性分权型体制是指在中央统一领导和统一计划下,由地方掌握部分财政资金分配权限的管理体制。 一、财政体制及其类型(二)财政体制的类型行政性分权型财政体制除中央必须集中的财政资金外,给地方或大或小的机动财力和调剂权限。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收支关系的确定上,随意性比较大,且缺乏稳定性。我国改革开放初期至1993年之间所实行的财政体制基本属于行政性分权型财政体制。特点 一、财政体制及其类型(二)财政体制的类型经济性分权型财政体制经济性分权型财政体制是指地方政府拥有较强财政自主权限且政府间财政关系相对稳定的管理体制。 一、财政体制及其类型(二)财政体制的类型经济性分权型财政体制在保持中央调控能力的前提下,地方有自主的财政收支权与调剂权;一般是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收支关系,政府间财政关系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改,且有较强的稳定性。特点 二、中国财政体制的变迁新中国成立初期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我国实行以财权财力“集中”为主要特征的财政体制。(一)以财权财力“集中”为主要特征的财政体制(1950-1979) 二、中国财政体制的变迁1980-1984年1985-1987年1988-1993年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多种形式的包干制(二)以“包干”为主要特征的财政体制(1980-1993) 二、中国财政体制的变迁1993年1994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财政体制。正式推出了分税制财政体制。(三)分税制财政体制(1994年至今) 三、分税制财政体制(一)1994年分税制的基本内容划分支出中央财政支出中央本级各部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支出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支出中央对地方的各种补助支出……具体内容国防费、武警经费、外交和援外支出、中央级行政管理费、中央统管的基本建设投资、中央直属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费、地质勘探费、由中央财政安排的支农支出,由中央负担的国内外债务的还本付息支出,以及中央本级负担的公检法支出和文化、教育、卫生、科学等各项事业费支出。 三、分税制财政体制(一)1994年分税制的基本内容划分支出地方本级各部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支出地方上级财政对下级财政的税收返还支出对下级财政的各项补助支出……地方财政支出具体内容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部分武警经费、民兵事业费、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经费,以及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和其他支出。 三、分税制财政体制(一)1994年分税制的基本内容中央固定收入包括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等集中交纳的收入(包括营业税、所得税、利润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上缴利润等。划分收入中央固定收入 三、分税制财政体制(一)1994年分税制的基本内容地方固定收入包括营业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的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地方企业上交利润,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遗产和赠予税,土地增值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划分收入地方固定收入 三、分税制财政体制(一)1994年分税制的基本内容中央财政与地方共享收入包括增值税、资源税、证券交易印花税。其中,增值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资源税按不同的资源品种划分,陆地资源税作为地方收入,海洋石油资源税作为中央收入;证券交易税由中央和地方各分享50%。划分收入共享收入 三、分税制财政体制(一)1994年分税制的基本内容划分收入1994年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务系统合并2018年 三、分税制财政体制(一)1994年分税制的基本内容税收返还额在1993年基数上逐年递增,递增率按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增长率的1:0.3系数确定,即上述两税全国平均每增长1%,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增长0.3%。制定税收返还办法 三、分税制财政体制(一)1994年分税制的基本内容解决原体制遗留问题原体制中央对地方的补助按规定继续补助,保留了原体制中央财政对地方的定额补助、专项补助和地方上解等内容。原体制补助 三、分税制财政体制(一)1994年分税制的基本内容解决原体制遗留问题实行递增上解的地区,按原规定继续递增上解;实行定额上解的地区,按原确定的上解额,继续定额上解;实行总额分成地区和原分税制试点地区,暂按递增上解办法,即按1993年实际上解数并核定一个递增率,每年递增上解。原体制上解(二)分税制的完善与优化税收收入分配制度的完善与优化1994年中央50%、地方50%1997年1月调整为中央80%、地方20%1998年6月调整为中央88%、地方12%2000年10月规定,分三年将分享比例调整为中央97%、地方3%2016年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全部收归中央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收入划分调整01 三、分税制财政体制(二)分税制的完善与优化税收收入分配制度的完善与优化2001年12月国务院发文(国发〔2001〕37号)调整所得税的分成比例,规定“除少数特殊行业或企业外,对其他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收入实行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享。中央保证各地区2001年地方实际的所得税收入基数,实施增量分成”。以2001年为基准年份,2002年起所得税(包括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增量部分中央与地方五五分成,2003年增量部分六四分成。2008年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后,为了妥善处理地区间利益分配关系,中央进一步实施了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改革。所得税收入的划分调整02 三、分税制财政体制(二)分税制的完善与优化税收收入分配制度的完善与优化1994年75:25中央税/地方税2016年50:50中央税/地方税增值税收入分享比例的调整03 三、分税制财政体制(二)分税制的完善与优化省以下分税制的完善省直管县是指在政府间收支划分、转移支付、资金往来、预决算、年终结算等方面,实现省财政与市、县财政直接联系,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乡财县管指在乡镇政府管理财政的法律主体地位不变,财政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乡镇享有的债权及负担的债务不变的前提下,县级财政部门在预算编制、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和票据统管等方面,对乡镇财政进行管理和监督,帮助乡镇财政提高管理水平。 三、分税制财政体制 四、新时代财政体制改革(一)新时代财政体制改革的目标与原则新时代财政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则是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重要的体制机制保障。 四、新时代财政体制改革(一)新时代财政体制改革的目标与原则基本原则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要坚持有利于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坚持法治化规范化道路要坚持事权与支出责任上收和发挥地方的积极性相统一 四、新时代财政体制改革(二)新时代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一是适度加强中央的财政事权。二是保障地方履行财政事权。三是减少并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财政事权。事权划分 四、新时代财政体制改革(二)新时代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一般原则是谁的事权由谁负担经费:中央的财政事权由中央承担支出责任地方的财政事权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共同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需要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的属性进行划分支出责任划分 四、新时代财政体制改革(二)新时代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清晰界定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理顺省以下政府间收入关系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机制规范省以下财政管理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四、新时代财政体制改革(三)新时代财权划分改革调整增值税收入分享比例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政府税收入财权划分 税种中央地方说明中央税国内消费税100% 关税100% 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100% 车辆购置税100% 船舶吨税100% 地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00% 耕地占用税 100% 土地增值税 100% 房产税 100% 车船税 100% 契税 100% 烟叶税 100% 环境保护税 1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100%铁道、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集中缴纳部分归中央共享税国内增值税50%50%企业所得税60%40%个人所得税60%40% 资源税海上石油资源税陆上资源税 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其他印花税 我国税收收入划分现实格局 四、新时代财政体制改革(三)新时代财权划分改革非税收入财权划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中央企业收入直接上缴中央财政,而地方企业收入划归地方财政。政府性基金收入:大部分由地方政府享有,特别是国有土地出让金及相关收入政府性收费收入:大部分归属于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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