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课件(共28张PPT)--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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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课件(共28张PPT)--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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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8张PPT)
第十课 第三框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环节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议学任务:
1.你认为这份收条能不能成为有力的证据?为什么?
2.请同学们帮忙拟定一份还款收条,并让其成有有力的证据。
胡某向于某借款5万元。借款到期后,于某多次催讨,但胡某仅支付了3万元,余款未偿还,于某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胡某却一口咬定借款已经还清,还出具了于某亲笔签字摁手印的收条,收条上写着:“今收到胡某银行汇款叁万元整。4月11日还剩余款贰万元整。”于某承认收条是自己出具的,但收条是说胡某还剩2万元没有还清。二人就“还剩余款贰万元整”是指“已还”还是“还剩”争执不下。人民法院在调取证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双方进行了一次测谎,最终认为在胡某未提供其他证据进一步证实的情况下,无法认定其已还清余款2万元,遂判令胡某归还于某借款本息。
案例分析一
议学任务:你认为这份收条能不能成为有力的证据?为什么?
这份收条不能成为有力的证据。因为它存在以下问题:
①用词模糊。可以理解为4月11日还了剩下的2万元欠款;也可以理解为4月11日为止还有2万元欠款没还。
②收条内容不完整。缺少台头、还款人、收款人、证人等。
议学任务:请同学们帮忙拟定一份还款收条,并让其成有有力的证据。
还款收条
本人于2022年4月11日收到胡某还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特写此收条证明。至此借款部分偿还,还有贰万元人民币有待以后偿还。本收条一式两份,还款人和收款人各分别保管一份。 特此证明!
   还款人:胡某
   收款人:于某
   证明人:曾某
   2022年4月11日
1、证据
(1)含义: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名词点击】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法律事实的一个主要特征,它必须符合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中假定的情况。如结婚产生夫妻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结婚即为法律事实;死亡引起婚姻法律关系的消亡、继承法律关系的产生,死亡即为法律事实。
【注意】案件事实只是法律事实,与现实生活中的事实并不完全是一回事。决定诉讼胜负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生活事实。在多数情况下,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可以达成一致,但也有一些生活事实由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无法成为法律上认可的法律事实。
1、证据
(2)作用: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②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
③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
④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图片1
图片2
图片3
图片4
图片5
图片6
图片7
图片8
思考2:上述图片可以成为诉讼证据吗?据此谈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哪些种类。
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3)证据的分类
证据类型
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特别提示1】物证与书证的区别
物证 书证
从外在形式上看,书证也是客观存在的物品,但作为证据形式,书证和物证有本质区别。 物证是以物品的形状、质量、规格、痕迹等外部特征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 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形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事实。
对于物证的形式等构成要件,法律没有特殊要求。 对于书证的形式、制作手续等,法律有时会作出特殊规定。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特别关注:如果一个证据同时具备两种证明方式,则既是书证又是物证,理论上称为物证书证同体。例如,在犯罪现场收集到一封书信,内容与被害人死亡原因有关,如果用该书信的内容证明被害人的死亡原因,则属于书证;同时,又需要判明该书信是否为被害人所写,需要作笔迹鉴定,从痕迹的角度看,该书信又是物证。
知识拓展
思考3:若将小明爷爷生前写的遗嘱作为证据,属于物证还是书证
◆如果用遗嘱遗书本身作为实现证明目的,比如:书写遗书的纸张,用的笔墨的种类,书写的字体等,此时遗书是物证。
◆如果用遗书的书写内容实现证明目的,此时遗书为书证。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电子数据: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电子设备、硬盘、光盘、优盘、记忆棒、存储卡、存储芯片等载体)的信息。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
注意: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特别提示2】视听资料与电子数据的区别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小明班主任(周某)去酒店参加同事的婚礼,孰料却被酒店的旋转门夹伤了脚。因索赔一事协商未果,周某一纸诉状将酒店诉至人民法院。庭审中,酒店方辩称周某并非在本店夹伤。周某便向法庭出示了现场的录像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以及医院的病历等证据。最后因证据充分有力,周某胜诉。
思考4:周某打赢官司所用的证据分别属于哪一类证据
现场的录像现场属于视听资料;
目击证人的证言属于证人证言;
医院的病历属于书证。
案例分析二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思考5:偷拍、偷录的资料能否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
证据的取得要合法,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排除的根本性标准在于收集该特定证据的手段与结果是否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如果偷拍、偷录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如窃入别人家中),这种资料就不能作为证据;如果不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则可以作为诉讼证据。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当你在生活中遇到下面的两难选择时,你会怎样做?
①用人单位说,如果不签劳动合同就给双倍工资,签了劳动合同就……
②好朋友借钱时说:“写欠条伤感情!咱这感情,你还不放心?”……
③借用好朋友的摄像机,还给她时,让她写收条,她生气了……
④商店老板说,如果不要发票,就给我赠品……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2、证据的收集和保存
(1)重要性:
收集与保存证据非常重要。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
(2)要求:
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
(3)体现:
与别人合作要尽量签书面合同;借钱给别人,要对方写借条;返还比较重要的东西给别人,要对方写收条;买东西或者接受服务要尽量索取发票;等等。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收集证据小贴士
(1)减少现金支付,尽量使用银行卡或者第三方支付。一旦出现纠纷,银行流水和支付凭证是重要的证据。
(2)养成保留票据、合同的习惯。如购物小票、交通票据、营业厅的业务合同,这些日常的合同证据建议保留几个月至一年。
(3)不要轻易删除聊天记录。因为删除相关记录,也同时删除了证据。
(4)养成文字确认的好习惯。无论是借钱还是还钱,现金支付还是转账,支付完成后,不妨给对方发个短信之类的信息,确认之前发生的行为。
环节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1、民事诉讼举证
(1)“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岀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
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因污染环境、 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也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相关链接:举证责任倒置情形
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2、行政诉讼举证
③目的:法律以这样的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
①要求
②原因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
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3、刑事诉讼举证
①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②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③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
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小结:三大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
民事 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举证责任倒置
行政 诉讼 行政机关提供证据 ①对行政不作为案件起诉:原告有提供申请证据的责任。②对行政赔偿案件,原告对于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刑事 诉讼 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举证, 自诉案件:由自诉人举证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由被告举证
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4、诉讼的基本原则、灵魂、规则
(1)基本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诉讼的灵魂: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3)规则: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依法收集
运用证据
主张权利
靠举证
证据
证据的收集和保存
处处留心
皆证据
民事诉讼举证
行政诉讼举证
含义
作用
种类
刑事诉讼举证
基本原则、
灵魂和规则
三、小结
1.丁某、肖某为同--小区居民。某日,丁某在晨练时,被肖某养的拉布拉多犬惊吓跌倒受伤,丁某的右肘部皮肤挫伤,腰背部剧烈疼痛,诊断为腰I排体压缩性骨折,右肘部皮肤挫伤。事发后双方就费用问题产生纠纷,丁某提起民事诉讼。本案中,以下法律观点正确的有( )
A.丁某因惊吓而受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金额由肖某承担举证责任
B.肖某因对宠物狗管理不善导致丁某受惊吓而受伤,应承担侵权责任
C.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丁某若不能证明伤害事实是由宠物狗带来,则肖某不用承担责任
D.丁某只能通过人民协商、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B
即时训练
饲养动物伤人的,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肖某举证
肖某承担举证丁某有过错的责任
可以诉讼
2.某些产品外观上印刷的产品性能说明,在该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  )
A.书证  B.视听资料
C.物证   D.笔录
即时训练
A
【解析】书证是指以书面文字、符号、图形等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含义来证明民事案件事实的证据,在本题中产品的性能说明是以书面文字的形式出现的,属于书证。故答案选A。
案例分析: 方某路过程某家门口,被程某养的狗咬伤,治理费用花去了1200元。方某起诉程某要求赔偿。程某说:“我家的狗拴在树上,从来没有咬过人,这一次怎么会断了绳子咬了人呢?一定是方某逗狗,并割断了拴狗的绳子,所以狗才咬人的。所以,方某自作自受,责任应该由他自己承担。”分析本案的举证责任应该如何分配。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
法定侵权诉讼案件:举证责任倒置,由侵权人负责举证
程某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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