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处理贸易争议 课件(共32张PPT)- 《国际贸易实务》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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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处理贸易争议 课件(共32张PPT)- 《国际贸易实务》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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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2张PPT)
CHAPTER
04
项目四 
业务善后
【项目导入】
2017年7月2日哈尔滨弗瑞德贸易有限公司收到上海海通寄来的上海海关退回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和报关单。上海康诺贸易有限公司从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处得知国外客户已付款,银行于2017年7月30日把货款划到公司账户上。公司总经理让孙超与财务处的小刘一起去办理外汇核销和出口退税手续。合同履行完毕,但是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可能出现一些情况,假如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况,为及时履行合同,孙超通知工厂于6月25日把货物运送、存放于上海港码头的一个仓库里。6月27日凌晨,该仓库因雷击起火;起火后,仓库管理员及时组织扑火,并及时报警,虽然救火及时,但火势过大,货物全部烧毁。由于该批货物是为兄弟公司特制的,如果重新生产,至少在8月下旬才能生产完毕。事发后,孙超把本公司遭遇不可抗力一事及时通知了兄弟公司和Paul,并随后寄去了上海贸促会出具的相关证明。但是Paul认为上海康诺贸易有限公司不能够及时交货就构成了违约,要求上海康诺贸易有限公司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而上海康诺贸易有限公司坚持认为属于不可抗力,双方协商未果。加拿大兄弟公司根据合同中的仲裁协议向中国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上海康诺贸易有限公司赔偿损失。如果在合同履行中出现上述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呢?出现贸易纠纷之后,如何进行善后处理。
【项目目标】
掌握外汇核销与出口退税的流程;掌握出口收汇核销与出口退税的基本要求;能够在货物出口后及时出口收汇核销;能够正确核算出口退税,办理出口退税;掌握各国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及争议的解决方式;了解不可抗力的含义及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与认定原则;理解仲裁的意义与仲裁的作用;能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争议解决方式;正确处理合同履行中遇到的不可抗力事件;能模拟仲裁的流程。
任务2
CHAPTER TWO
处理贸易争议
【任务解析】
争议的防范与处理是进出口合同签订与履行的保障机制,合理防范危机就要通晓导致争议的原因,掌握好解决争议的方法。交易的一方认为另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而引起的业务纠纷是业务中常见的事情。遇到问题时,最好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以尽可能少的费用解决纠纷,且尽量不要伤害彼此感情。首先要友好协商,其次要请求第三者调节,再次要通过仲裁庭进行裁决,最后通过司法诉讼程序解决。
在实际的进出口贸易中,发生争议、索赔的实例很多。在市场情况发生变化,进出口商人觉得履约对他们不利时,往往会寻找各种接口拒不履约或拖延履约,甚至弄虚作假或提出无理要求,不可抗力就是其中一个常见的借口。判断是否构成不可抗力,主要看事件是否符合不可抗力的构成条件。
【任务准备】
(1)准备要求:①一间多媒体教室,能接入互联网的机房;②国际贸易模拟环境;③争议处理的资料。
(2)教师准备:①准备任务所用相关资料;②提出要求,布置好学生所需预习内容。
(3)学生准备:①分组学习,分工协作,共同完成任务;②预习与不可抗力、索赔与理赔、仲裁相关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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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与违约

国际货物买卖过程复杂、当事人多,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差错或任何一个当事人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履行责任,都会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或给另一方当事人带来损失,从而产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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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与违约

(一)争议的含义及产生的原因
所谓争议(Dispute),是指交易的一方认为另一方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或义务而引起的纠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争议产生的原因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况:
(1)卖方违约,即卖方不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或不交货;或所交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包装等与合同(或信用证)规定不符;或所提供的货运单据种类不齐、份数不足等。
(2)买方违约。其表现为当卖方按合同规定交货、交单时,买方无故拒不接货、接单在FOB条件下,买方不按合同规定如期派船接货等;在按信用证支付方式成交的条件下买方不按期开证或不开证;不按合同、信用证规定付款赎单等。
(3)买卖双方均负有违约责任。这主要是由于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对合同条款规定得不明确、不详尽,致使双方理解或解释不统一,造成一方违约,引起纠纷;或履约过程中,双方均有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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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与违约

(二)违约的法律责任
如上所述,争议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违约。所谓违约,是指买卖双方之中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全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的行为不同,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也有所不同。在这方面,各个国家在法律上的规定不完全统一。
(1)英国《货物买卖法》的规定。英国《货物买卖法》(1979 年修订本)把违约分为违反要件与违反担保两种。所谓违反要件(Breach of Condition),是指违反合同的主要条款;而违反担保(Breach of Warranty),则是指违反合同的次要条款。至于合同中哪些条款属于要件,哪些条款属于担保,英国法律中并无明确规定,需要根据合同的解释来判断。一般认为与交易的标的物直接相关的品质、数量、规格、包装、交货期等条件属于要件,与标的物不直接联系的为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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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与违约

(二)违约的法律责任
(2)美国法律的规定。根据美国法律,若双方当事人中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无法取得该交易的主要利益,则是重大违约(Material Breach)。在这种情况下,受损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如果一方违约情况较轻,并不影响对方在该交易中得到的主要利益,则属轻微违约(Minor Breach),受损的一方无权解除合同而只能要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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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与违约

(二)违约的法律责任
(3)《公约》的规定。《公约》把违约分为根本性违约和非根本性违约两类。所谓根本性违约(Fundamental Breach)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性违反合同,除非违反合同的一方并不预知而且一个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下也没有理由预知会发生这种结果。也就是说,根本性违约是由于当事人的主观行为造成的,以致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实质性的损害,如卖方完全不交付货物,或买方无理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等。如果由于当事人不能预知,而且处于相同情况的另外一个通情达理的人也不能预知会发生这种结果,那么就不构成根本性违约。《公约》还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根本性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宣告合同无效,并要求损害赔偿;如果是非根本性违约,则不能解除合同,只能要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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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与违约

(二)违约的法律责任
(4)我国的法律规定。我国《合同法》中既没有根本性违约、非根本性违约之分,也没有违反要件和违反担保之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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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与违约

(三)违约的补救方法
如果在国际贸易中,因为各种原因卖方违约了,买方可以采取哪些补救措施呢?根据有关公约或法律,买方可以采用如下补救方法:
买方可要求损害赔偿但损害赔偿额应与因卖方违约而造成的买方损失额相等,其中包括利润损失。
允许卖方延迟交货。如果卖方不按期交货(包括部分不按期交货),买方可规定一段合理的额外时间让卖方履行交货义务,卖方也可自付费用作此种补救,但买方保留对延迟交货造成的不便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要求减低价格或对货物进行修理。如果卖方交付货物质量与合同不符,那么不论货款是否已支付,买方都可以要求减价或对货物进行修理。
要求交付替代货物。如果货物与合同严重不符,已构成根本性违约,那么买方在能够按实际收到货物的原状归还的条件下,可以要求卖方交付替代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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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撤销合同。当卖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构成根本性违约时,买方可宣告撤销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卖方有义务归还货款,他必须同时偿付给买方自支付货款之日起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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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与理赔

索赔,是指遭受损害的一方在争议发生后,向违约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所谓理赔,是一方提出索赔后,违约方受理对方的赔偿要求。索赔与理赔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对受害方是索赔,对违约方就是理赔。在实际业务中,索赔与理赔主要依据合同中的索赔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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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与理赔

(一)索赔对象的确定
在国际贸易中,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原因很多,肇事者也不同,受损的一方应该针对不同的索赔对象进行索赔。总体上看,受损害的一方根据造成损害的情况,分别可以向合同的另一方、承运人或保险公司索赔。
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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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承运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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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保险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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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与理赔

(二)索赔方式
根据事故性质及责任对象确定索赔方式。索赔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要求货币偿付的索赔,二是要求非货币偿付的索赔,三是混合索赔。索赔的适用方式见表4-1。
表4-1 索赔的适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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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与理赔

(三)索赔理赔处理实务
1.进口商索赔
(1)货物损失的鉴定与必备的索赔文件:①确定货物发生损失后,应以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船方、供应商、保险公司)公证的时间、地点,请他们莅临现场处理联合公证。公证行出具的公证报告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及损害情形、责任归属等。
(2)保留索赔权。发生损失后,立即取得事故责任证明文件,以书面形式向有关当事人交涉。如果单证未齐全,应在有效期内提出保留索赔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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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与理赔

(三)索赔理赔处理实务
1.进口商索赔
(3)注意时效,备齐索赔文件向有关方面交涉。
向出口商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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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船公司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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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保险公司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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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与理赔

(三)索赔理赔处理实务
2.出口商理赔
(1)查对出口货物品质及内容,以及装船时是否有同样缺陷,同时通知制造商查询该批货物制造情形及有关品质检查记录。
(2)调查索赔发生原因,究竟是制造过程的缺陷,还是运输作业的不良,抑或是卖方的疏忽。
(3)研究合同条款,是否为买方无理的索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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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与理赔

(三)索赔理赔处理实务
3.买卖双方的洽商及其执行事项
(1)根据合同及事实确定索赔事项是否成立。
(2)索赔范围及内容。
(3)协议清偿索赔的具体办法。
(4)根据解决办法,迅速妥善执行:①如果是赔款、罚款,应定期汇款清偿;②如果是补运、补交,应商定交货日期、数量及运送方法;③如果是替换货物,双方应协定往返运费负担;④如果是退货还款,买方将货物退还出口商,卖方同时办理退款手续;⑤如果是修复方式,则商定买方派遣技术人员负责修复细节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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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以后,有时会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事件,此时再一味要求当事人履行合同,显然对当事人过于苛刻。按照国际惯例和许多国家的法律所规定的原则,当事人因此而获得免责。对于一个具体交易,如何处理不可抗拒事件,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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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的含义及其条件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又称人力不可抗拒,是指在货物买卖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订约者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当事人既不能预见和预防,又无法避免和克服的意外事故,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遭受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可以延期履行合同。
不可抗力事故通常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由“自然力量”引起的,如水灾、地震、风暴、旱灾、火灾、暴风雨等;
二是由“社会力量”引起的,如战争、罢工、政府禁令、封锁禁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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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的含义及其条件
需要注意,并不是所有的由“自然力量”“社会力量”所引起的意外事故都可以归结为不可抗力。一般来说,构成不可抗力事故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该事故必须发生在合同签订以后。
(2)该事故不是合同当事人的过失、疏忽或故意行为造成的。
(3)该事故是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和控制的,即当事人在订约时,并不能预料到该事故必然会发生,即使估计到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也有能力避免或防止它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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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
需要注意,并不是所有的由“自然力量”“社会力量”所引起的意外事故都可以归结为不可抗力。一般来说,构成不可抗力事故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
变更或
解除合同
A
(2)
免责
期限
B
(3)
通知
和证明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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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在国际货物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时不可避免地因种种原因发生争议。一旦争议发生,买卖双方就要面临如何解决争议的问题了。
在国际上,解决争议的方式有四种:协商解决、第三者调解、提交仲裁机构仲裁和进行司法诉讼。从国际贸易实践来看,采用仲裁方式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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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一)非仲裁方式
(1)协商(Consultation,Negotiation)
(2)调解
(3)诉讼(Litigation)
A
C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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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二)仲裁方式
仲裁又被称为公断,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裁决,以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仲裁依照法律允许的仲裁程序裁定争端,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必须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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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二)仲裁方式
1.仲裁的特点
仲裁以双方自愿为基础。
仲裁机构和仲裁员一般是非官方的。
仲裁机构的裁决是终局性的。
仲裁程序简便,处理迅速,费用较低。
仲裁有利于当事人之间维系商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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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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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二)仲裁方式
2.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书面协议。仲裁协议是申请仲裁的必备材料,也是仲裁机构和仲裁员受理争议案件的依据。
(1)仲裁协议的形式。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表示同意把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裁决的协议,这种协议一般作为买卖合同的一项条款,被称为仲裁条款。另一种是由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后订立的,表示同意把已经发生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被称为“提交仲裁的协议”。两种仲裁协议的形式虽然不同,但其法律效力与作用却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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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二)仲裁方式
2.仲裁协议
(2)仲裁协议的作用。其包括:①约束双方当事人按协议规定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而不得向法院起诉。②排除法院对有关争议案件的管辖权。各国法律一般都规定法院不受理双方订有仲裁协议的争议案件,包括不受理当事人对仲裁裁决的上诉。如果一方违背仲裁协议,自行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可根据仲裁协议要求法院不予受理,并将争议案件交仲裁庭裁决。③使仲裁机构和仲裁员取得对有关争议案件的管辖权。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依据,任何仲裁机构都无权受理无书面仲裁协议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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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二)仲裁方式
3.仲裁实务
(1)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应提交的文件有:
第一,仲裁协议。
第二,写明下列内容的仲裁申请书:①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以及其他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住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以及其他可能的快捷联系方式;②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第三,证据和证据来源并附清单、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四,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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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二)仲裁方式
3.仲裁实务
(2)仲裁案件的受理。
审查案件相关资料,看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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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提交仲裁费
审理案件
02
06
组成仲裁庭
做出裁决
03
07
答辩
裁决的履行
04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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