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支付方式 课件(共29张PPT)- 《国际贸易实务》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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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支付方式 课件(共29张PPT)- 《国际贸易实务》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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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9张PPT)
项目七 
国际货款的收付
【学习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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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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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本票的种类、内容和关键点,理解支票、汇票的关键点和内容,以及汇票、本票、支票三种支付工具间的联系;
掌握约定国际货物贸易支付条款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理解汇付方式的流程,掌握托收和信用证支付方式的特点及流程;
5
【本项目内容结构图】
02
Part
任务二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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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付

(一)汇付的当事人
(一)
(二)
(三)
(四)
收款人(Payee)
汇款人(Remitter)
汇入行(Paying Bank)
汇出行
(Remitting B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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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付

(二)汇付的方式
1.信汇(Mail Transfer,M/T)
2.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
3.票汇(Remittance by Bank’s Demand Draft,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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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付

(三)汇付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
由于汇付方式属于商业信用,且卖方对买方除合同外,没有其他任何约束方式,因此,在国际贸易中,汇付方式通常用于预付货款、货到付款和赊销等业务。另外,由于汇付具有方便、快捷、费用低等优点,在定金、运杂费、佣金、尾款等小额款项的收付中也时常被采用。这种结算方式如运用得当,对交易双方都有一定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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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

托收是出口商(债权人)开立汇票(随附或不随附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托收行)通过该行在进口商(债务人)所在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收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托收的资金流向与支付工具的传递方向相反,卖方能否收到货款,完全取决于买方是否向银行付款,银行只是接受委托尽到收款义务,所以托收的性质是商业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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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

(一)托收的当事人及其关系
托收中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各不相同,把握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特点,是明确各方责任和减少纠纷的重要手段。
1.托收的当事人
A
委托人(Principal)
B
付款人
(Payer)
C
托收行
(Remitting Bank)
D
代收行(Collecting B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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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

(一)托收的当事人及其关系
2.托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托收当事人之间有的是买卖关系,受买卖合同的约束;有的是委托和代理关系。
04
02
01
03
关系
二者之间是买卖关系,其权利、责任和义务受买卖合同的约束。
二者是委托代理关系,其权利、责任和义务受委托申请书的约束。
二者是委托代理关系,其权利、责任和义务受委托代理合同的约束。
二者之间不存在任何契约关系。如果付款人拒绝付款,则代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1)委托人与付款人
(2)委托人与托收行
(3)托收行与代收行
(4)代收行与付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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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

(二)托收的种类
根据是否附随相关单证,托收可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
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
跟单托收是出口商开立汇票并附随货运单据一起交给托收行进行收款的方式。国际货物贸易多使用跟单托收。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跟单托收可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
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
光票托收是出口商委托银行收款时,仅提供汇票而不附随货运单据的收款方式。这种方式在国际货物贸易中使用较少,主要用于收取尾款、杂费和佣金等小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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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

(三)托收的一般程序
托收时,卖方需要在所在地委托一家银行(托收行)代为收款,通常需要将汇票连同相关单证一起交给所委托的银行;托收行将汇票连同相关单证再转交给位于买方所在地的和其有业务往来关系的一家银行(代收行),代收行收到单证后提示买方,买方付款或承兑后,代收行将相关单证交给买方。代收行收到货款后通知托收行,托收行将款项付给卖方。根据交单种类的不同,托收的程序也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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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

(三)托收的一般程序
1.即期付款交单的结算程序
国际贸易中的交易双方如在买卖合同中约定采用托收的即期付款交单方式,则应按照下述步骤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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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

(三)托收的一般程序
2.远期付款交单的结算程序
国际贸易中的交易双方如在买卖合同中约定采用托收的远期付款交单方式,则应按照下述步骤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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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

(三)托收的一般程序
3.承兑交单的结算程序
国际贸易中的交易双方如在买卖合同中约定采用承兑交单方式,则应按照下述步骤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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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

(四)托收应注意的问题
托收的性质为商业信用。银行在办理托收业务时,只是按照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业务 ,如果买方不付款,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这对卖方而言,就存在着无法收回货款的风险,尤其是托收方式中的承兑交单,其风险更大,故卖方应谨慎使用,并要注意下列事项:
3.要了解贸易惯例
2.要了解进口国是否有贸易或外汇管制政策
1.要了解买方的资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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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

(一)信用证收付的特点
用信用证方式收付货款时,只要受益人履行信用证所规定的义务,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相关单据,开证行就保证付款,开证行成为首要付款责任人。其特点如下:
01
信用证属于银行信用
02
信用证是一种独立性文件
03
信用证结算是一种纯单据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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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

(二)信用证结算的优缺点
以信用证方式结算,可以有效降低卖方收款的风险。但是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只不过是把本应由卖方承担的风险转移给了银行而已。银行承担额外风险,必然会以增加结算手续费等方式予以补偿。
(1)信用证陷阱。
(2)假单据的风险。
(3)结算繁杂且费用高。
(1)有效降低卖方的收款风险。
(2)为进口商提供一定的交易安全保障。
(3)增加了银行的收益。
优缺点
1.信用证结算的优点
2.信用证结算的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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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

(三)信用证的当事人
信用证收付方式较为复杂,所涉及的当事人较多,通常包括以下几个:
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
2.开证行(Opening/Issuing Bank)
3.通知行(Advising/Notifying Bank)
4.受益人(Beneficiary)
5.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
6.付款行
(Paying Bank)
7.保兑行(Confirming B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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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

(四)信用证的种类
根据信用证的性质、期限和流通方式等不同,可以将信用证分为不同的种类。
(1)
根据结算时是否需要附随单据,信用证可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
(2)
根据信用证开出后能否不经过出口商的同意而撤销,信用证可分为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
(3)
根据所开立的信用证,除开证行承担首要付款责任外,有无承担连带付款责任的其他银行,信用证可分为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
(4)
根据出口商对信用证的权利能否转让,信用证可分为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
(5)
根据付款时间的不同,信用证可以分为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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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

(五)信用证的内容
各国银行所开立的信用证没有统一格式,因种类不同,其内容也有所区别。但主要内容大同小异,通常包括下列各项:
B
D
A
C
1.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
3.信用证单据条款(Documents Required Clause)
2.对成交货物的描述(Description of Goods and/or Services)
4.装运条款(Shipment Cla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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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

(六)信用证结算的收付程序
国际贸易中的交易双方如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以信用证的方式结算货款,则应按照图7-9所述的步骤进行结算。
03
Part
任务三 支付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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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条款的基本内容

(一)支付工具
国际货款结算中的货币和金融票据多种多样,而且各国货币的名称不一,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和汇率波动情况也各不相同;各种金融票据的性质、作用、类别和使用方法也有差异。因此,交易双方究竟使用何种支付工具,应在买卖合同的支付条款中做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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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条款的基本内容

(二)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有多种,且每种支付方式都有其优缺点和适用的场合。买卖双方需要选择恰当的支付方式或结合使用,以发挥各种支付方式的优点。
(1)客户的资信情况。
(2)市场的供求状况。
(3)贸易术语与运输方式。
(4)融资需求。
(1)信用证与汇付结合使用。
(2)信用证与托收结合使用。
(3)汇付与托收结合使用。
1.选择计算方式时应考虑的因素
2.支付方式的结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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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条款的基本内容

(三)支付时间
国际贸易货款的支付时间根据所支付款项的性质不同而有不同的规定,其中包括预付货款、定金、尾款、佣金等小额款项的支付时间和主要的大额货款的支付时间。
1.小额款项的支付时间
小额款项通常采用汇付的方式支付,可依据具体情况灵活规定,通常有如下几种方法:
A
规定支付期限
B
规定支付期间
C
规定相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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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条款的基本内容

(三)支付时间
2.大额款项的支付时间
大额款项的支付时间通常分为即期付款和远期付款两种。即期付款是买方见到银行提示的跟单汇票后,需要立即付款;而远期付款是指买方见到银行提示的跟单汇票后若干天内付款。根据远期汇票上对付款时间的规定不同,远期付款的时间通常有下列几种:
出票后若干天付款;
01
见票后若干天付款;
02
提单签发日期后若干天付款;
03
指定日期付款。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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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条款的基本内容

(四)支付地点
由于支付地点会影响到买卖双方的利益得失,因此,需要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约定清楚支付地点。通常,交易双方在约定支付方式时,也会说明支付地点。比如,采用汇付和托收的支付方式,一般的支付地点在买方的营业地;而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一般的支付地点在卖方的营业地。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支付地点,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需要在卖方的营业地或在移交货物、移交单据的地点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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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支付条款的注意事项

(四)支付地点
支付条款是影响买卖双方切身利益的重要因素。在洽商交易、订立支付条款的过程中,当事双方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
收付货款的安全
1.慎用汇付的货到付款方式
2.慎用托收的承兑交单方式
3.大额交易应以信用证结算方式并注意开证行的信用
4.信用证和托收结合使用应注意交单条件
5.注意汇率波动的风险
(二)
结算的便利及费用负担
1.结算的便利与结算手续费
2.财务费用
(三)
统筹考虑
1.宏观因素
2.微观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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