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20张PPT)CHAPTER09第9章争议的预防与处理[学习目标]了解明确熟知掌握合同中约定争议条款的意义;索赔的依据、索赔的期限、索赔的办法;不可抗力、仲裁,运用定金条款的注意事项;仲裁裁决的效力、仲裁条款的规定、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不可抗力事件的通知和证明。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异议与索赔9.1国际货物贸易涉及的面很广,情况复杂多变,在履约过程中,如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有可能导致一方当事人违约或毁约,而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害;受损害的一方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便会向违约方提出异议,并要求其赔偿损失。索赔多针对交货期、交货品质与数量等问题。一般来说,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情况较多。当然,买方不按期接运货物或无理拒收货物与拒付货款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因此,也有卖方向买方索赔的情况。为了便于处理这类问题,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通常都应订立异议与索赔条款。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异议与索赔条款的内容,主要包括提出:9.1.1 异议与索赔条款的内容异议与索赔9.103索赔金额04违约处理办法01索赔时限02索赔依据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鉴于买卖合同中的异议与索赔条款关系到交易双方的利害得失,因此,在约定此项条款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9.1.2 约定异议与索赔条款的注意事项异议与索赔9.101合理约定索赔期限02索赔期的约定应明确具体03应注意索赔条款与检验条款之间的联系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交易双方为了确保其订立的合同能得到切实有效的履行,在其签署的进出口合同特别是大宗商品和机械设备的进出口合同中,往往约定违约金条款。1)违约金的含义及性质: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依据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责任。它是违约责任中一种常见的责任形式。违约金有约定和法定之分。在国际货物贸易中,违约金通常由合同当事人约定。违约金按性质的不同,可分为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违约金,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以违约金的补偿性为原则,以惩罚性为例外。9.2.1 违约金违约金与定金9.2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2)违约金条款的内容及应注意的事项违约金条款的内容,主要是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的违约金数额,并写明履约过程中若出现当事人违约的情况,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有时,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也在违约金条款中由双方当事人约定。(1)违约金数额的确定应当合理。(2)违约金条款应明确具体。9.2.1 违约金违约金与定金9.2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按合同约定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以保证合同的订立与成立、担保合同的履行和保留合同的解除权,它是作为债权的担保形式而存在的。定金与预付款有别,定金是对履约做出的具体担保,而预付款则是对合同义务的预先履行。我国《合同法》第115条规定:付给定金的一方履行合同义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反之,若付给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根据对等原则,若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在合同中有定金条款的情况下,无论哪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都要损失与定金数额相等的金钱,这有利于促使合同双方自觉地履行合同义务。9.2.2 定金违约金与定金9.2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1)定金条款的内容定金条款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内容如下:(1)定金的数额及支付定金的时间与方式。(2)支付定金的一方履行合同义务后,是收回定金还是抵作价款。(3)定金罚则。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即丧失定金的所有权,因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9.2.2 定金违约金与定金9.2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2)约定定金条款的注意事项(1)定金条款由双方当事人根据经营意图自愿酌情商定,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接受定金条款。(2)定金条款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以利于合同的履行。(3)在合同中同时有违约金条款与定金条款的情况下,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定金条款,即只能选择其中之一适用,不能二者同时适用。9.2.2 定金违约金与定金9.2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不可抗力9.3在国际货物贸易中,由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引起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致使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不能履行时,按照国际贸易的有关法律和惯例,可以免除合同当事人的责任。为了明确责任,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一般都会约定此项免责条款,即不可抗力条款。国际上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并不统一。在英美法系中,有“合同落空”之说;在大陆法系中,有“情势变迁”或“契约失效”之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解释是:合同签订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订约时无法预见和事后不能控制的障碍,以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不可抗力9.3不可抗力条款的约定繁简不一,也并无统一的格式和规定,但归纳起来一般包括下列内容:9.3.1 不可抗力条款的主要内容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与范围不可抗力事件的通知与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原则与办法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不可抗力9.39.3.2 约定不可抗力条款的注意事项对不可抗力事件性质与范围的约定办法要合理1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应体现公平合理原则2不可抗力条款的内容应当完备3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仲裁9.41)仲裁协议的形式在国际货物贸易中,仲裁协议是指合同当事人或争议双方达成的有关解决彼此争议的一种书面协议。它主要包括下列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通常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Arbitration Clause)出现,在绝大多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都有此项条款;另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后订立的,即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协议。上述两种形式的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是相同的,而且它们都具有独立性。9.4.1 仲裁协议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仲裁9.42)仲裁协议的作用9.4.1 仲裁协议010302作用排除法院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约束双方当事人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不得向法院起诉。使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仲裁9.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通常包括:9.4.2 仲裁条款的基本内容仲裁费的负担仲裁地点1仲裁机构2仲裁规则3仲裁裁决的效力45仲裁条款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仲裁9.4我国各进出口公司通常采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向合同当事人推荐的下列几种示范仲裁条款格式:9.4.3 我国通常采用的仲裁条款格式1)在中国仲裁的条款格式3)在第三国仲裁的条款格式2)在被申请人所在国仲裁的条款格式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仲裁9.4交易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时,为了明确合理地约定仲裁条款,必须注意下列事项:1)选择合适的仲裁地点2)择优选择适当的仲裁机构3)合理约定仲裁费的负担4)仲裁条款的规定应当明确具体9.4.4 约定仲裁条款的注意事项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仲裁9.4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执行。在双方当事人都在本国的情况下,如一方不执行裁决,另一方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如一方当事人在国外,则涉及一个国家的仲裁机构所做出的裁决要由另一个国家的当事人去执行的问题。在此情况下,如国外的当事人拒不执行裁决,则只有到国外法院去申请执行,或通过外交途径要求对方国家的有关主管部门或社会团体(如商会、同业公会)协助执行。为了解决在执行外国仲裁裁决问题上的困难,国际上除通过双边协定就相互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问题做出规定外,还订立了多边国际公约。1958年6月10日,联合国在纽约召开了国际商事仲裁会议,签订了《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Convention on the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Foreign Arbitral Awards),简称《1958年纽约公约》。9.4.5 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仲裁9.41986年12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1958年纽约公约》并同时做出下列两点声明: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只在互惠的基础上对在另一缔约国领土内做出的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适用该公约。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只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认定为属于契约性和非契约性商事法律关系所引起的争议适用该公约。中国政府于1987年1月22日递交加入书,该公约于1987年4月22日对我国生效。我国政府对上述公约的加入和所做的声明,不仅为我国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提供了法律依据,而且有利于我国仲裁机构做出的裁决在国外公约成员国国内的执行。9.4.5 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