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 课件(共20张PPT)- 《税务会计》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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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 课件(共20张PPT)- 《税务会计》同步教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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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0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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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例 珠江有限责任公司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印花税计算
6.1 关税会计
6.2 城市维护建设税会计
6.3 资源税会计
6.4 土地增值税会计
6.5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
6.6 房产税会计
6.7 车船税会计
6.8 车辆购置税会计
6.9 印花税会计
6.10 契税会计
其他税会计
第1章
税收基础知识
与税务会计
第2章 
增值税会计
第3章 
消费税会计
第4章 
企业所得税会计
第5章 
个人所得税会计
第6章 
其他税会计
引例
珠江有限责任公司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印花税计算
背景与情境:珠江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综合性经营公司,2018年土地房屋资料如下:全年实际占用土地面积5万平方米,其中,职工医务室占地4 000平方米,幼儿园占地1 500平方米,当地政府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为10元/平方米。税务机关核定公司全年自用房产账面价值为18 000万元(其中本年12月份购入新建的商品房2 000万元,其余均为以前年度购建),当地政府规定的损耗扣除率标准为30%。假定该公司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度征收的方式每半年预缴一次。
问题:计算珠江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2月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税额。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其他税种,相对于增值税等流转税和所得税来看,单项税额不大,但涉及的纳税主体面十分广泛。对于企业来讲,其税务处理还将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的多少,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并很好地加以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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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
6.5.1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与税率
第1章
税收基础知识
与税务会计
第2章 
增值税会计
第3章 
消费税会计
第4章 
企业所得税会计
第5章 
个人所得税会计
第6章 
其他税会计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基本法规是2006年12月31日国务院修改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简称《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1)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认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建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业不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上述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中,城市的土地包括市区和郊区的土地;县城的土地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镇的土地;建制镇的土地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土地。
2)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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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
6.5.1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与税率
第1章
税收基础知识
与税务会计
第2章 
增值税会计
第3章 
消费税会计
第4章 
企业所得税会计
第5章 
个人所得税会计
第6章 
其他税会计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有幅度的差别定额税率,具体标准见表6-12。
3)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的选择
表6-12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表
级别 人口(人) 每平方米年税额(元)
大城市 50万以上 1.5~30
中等城市 20万~50万 1.2~24
小城市 20万以下 0.9~18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 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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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
6.5.2 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会计核算
第1章
税收基础知识
与税务会计
第2章 
增值税会计
第3章 
消费税会计
第4章 
企业所得税会计
第5章 
个人所得税会计
第6章 
其他税会计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实行从量计征。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定额税率
(1)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的确定
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面积的,以测定面积为依据;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依据;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以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为依据,待核发土地使用证后再作调整。
特别提醒: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土地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但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土地的,纳税单位应依法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同一土地上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位应按其使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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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
6.5.2 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会计核算
第1章
税收基础知识
与税务会计
第2章 
增值税会计
第3章 
消费税会计
第4章 
企业所得税会计
第5章 
个人所得税会计
第6章 
其他税会计
(2)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①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免税。
②市政街道、广场和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免税。
③直接用于农、林、牧和渔业生产的用地免税,但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④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之月起免交城镇土地使用税5~10年。
⑤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自用的土地免税,但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土地,自2000年起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3年。
⑥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和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税。
1)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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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
6.5.2 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会计核算
第1章
税收基础知识
与税务会计
第2章 
增值税会计
第3章 
消费税会计
第4章 
企业所得税会计
第5章 
个人所得税会计
第6章 
其他税会计
(2)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⑦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土地、水利设施管护用地免税。
⑧港口的码头用地、盐场的盐滩和盐矿的矿井用地免税。
⑨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免税。
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的下列项目免税: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集体或个人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及幼儿园用地; 基建项目在建期间使用的土地等。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1)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企业核算城镇土地使用税应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科目。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计提税款时,应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科目;实际缴纳税款时,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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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
6.5.2 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会计核算
第1章
税收基础知识
与税务会计
第2章 
增值税会计
第3章 
消费税会计
第4章 
企业所得税会计
第5章 
个人所得税会计
第6章 
其他税会计
业务链接6-11
甲企业实际占地面积共计30 000平方米,其中,4 000平方米为职工家属宿舍用地,600平方米为厂区以外绿化区,800平方米为厂内医院和幼儿园用地。该企业所处地段适用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率为2元/平方米。
问题:计算甲企业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并作会计处理。
计算:根据税法规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地、企业办的幼儿园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单位的职工家属宿舍用地,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纳税额=(30 000-600-800)×2=57 200(元)
分录编制:计提城镇土地使用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57 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57 200
实际缴纳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57 200
 贷:银行存款 57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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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
6.5.3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
第1章
税收基础知识
与税务会计
第2章 
增值税会计
第3章 
消费税会计
第4章 
企业所得税会计
第5章 
个人所得税会计
第6章 
其他税会计
纳税人填制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时,首先,应对其使用的土地,按税法规定区分应税与非应税、免税项目;其次,根据核实后的应税土地面积和税率计算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最后,根据核实无误后的有关数据,填制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见表6-13),并办理签章手续。
表6-13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识别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1)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编制
纳税人名称 税款所属时期
房产坐落地点
坐落地点 上期 占地 面积 本期增减 本期 实际 占地 面积 法定 免税 面积 应税 面积 土地 等级 适用 税额 全年 应纳税额 缴纳次数 本  期
Ⅰ Ⅱ Ⅰ Ⅱ
应纳 税额 已纳 税额 应补 (退) 税额
1 2 3 4= 2+3 5 6= 4-5 7 8 9 10 11= 6×9或10 12 13= 11÷12 14 15= 13-14





合计
如纳税人填报,由纳税人填写以下各栏 如委托代理人填报,由委托代理人填写以下各栏 备注
会计主管 (签章) 纳税人 (公章) 代理人名称 代理人 (公章)
代理人地址
经办人姓名 电话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收到申报表日期 接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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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
6.5.3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
第1章
税收基础知识
与税务会计
第2章 
增值税会计
第3章 
消费税会计
第4章 
企业所得税会计
第5章 
个人所得税会计
第6章 
其他税会计
(1)纳税期限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纳税地点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土地所在地。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的,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土地的,其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2)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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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会计
6.6.1 房产税纳税人、征税范围与税率
第1章
税收基础知识
与税务会计
第2章 
增值税会计
第3章 
消费税会计
第4章 
企业所得税会计
第5章 
个人所得税会计
第6章 
其他税会计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依据房屋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现行房产税的基本法规是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房产税暂行条例》)。
房产税纳税人包括产权所有人、房产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以经营管理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以集体和个人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以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以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以使用人为纳税人。
1)房产税纳税人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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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会计
6.6.1 房产税纳税人、征税范围与税率
第1章
税收基础知识
与税务会计
第2章 
增值税会计
第3章 
消费税会计
第4章 
企业所得税会计
第5章 
个人所得税会计
第6章 
其他税会计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施或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也属于房屋,应一并征收房产税;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不属于房屋,不征房产税。
2)房产税征税范围的确定
房产税实行比例税率。其根据房产税计征方式的不同有两类: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暂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3)房产税税率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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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会计
6.6.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会计核算
第1章
税收基础知识
与税务会计
第2章 
增值税会计
第3章 
消费税会计
第4章 
企业所得税会计
第5章 
个人所得税会计
第6章 
其他税会计
(1)从价计征
房产税从价计征是指以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2)从租计征
房产税从租计征是指以房产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
1)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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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会计
6.6.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会计核算
第1章
税收基础知识
与税务会计
第2章 
增值税会计
第3章 
消费税会计
第4章 
企业所得税会计
第5章 
个人所得税会计
第6章 
其他税会计
(3)与房产税计征方式选择有关的其他规定
①对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实质上是以联营的名义取得房屋租金,应以出租方取得的固定收入为计税依据从租计征房产税。
②融资租赁房屋,不同于一般房屋出租,应以房屋余值从价计征房产税。
③房产税的税收优惠。
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的单位、宗教寺庙、公园和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税。
B.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免税。
C.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例如,因大修理停用半年以上的房产、地下人防设施、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高校后勤实体用房等免征房产税。
除上述情况外,如纳税人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免征房产税。
1)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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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会计
6.6.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会计核算
第1章
税收基础知识
与税务会计
第2章 
增值税会计
第3章 
消费税会计
第4章 
企业所得税会计
第5章 
个人所得税会计
第6章 
其他税会计
业务链接6-12
王某自有一幢楼房共18间,其中3间(房屋原值为6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居住,4间(房屋原值10万元)用于个人开餐馆。2018年1月1日,王某将剩余的11间房中的4间出典给李某,取得出典价款收入10万元。2018年5月1日,将其余的7间出租给某公司,每月收取租金5 000元(含税),出租期限均为1年。该地区规定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扣除比例为20%。
问题:计算王某2018年应缴纳的房产税税额。
计算:根据税法规定,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免征房产税。房屋出典的,承典人为房产税纳税人。因此,王某应就其个人营业用房和出租用房缴纳房产税:
应纳税额=5 000÷(1+5%)×7×12%=4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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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会计
6.6.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会计核算
第1章
税收基础知识
与税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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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会计
第3章 
消费税会计
第4章 
企业所得税会计
第5章 
个人所得税会计
第6章 
其他税会计
同步思考6-6
您知道税法对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样规定的吗
提示:根据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造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但在办理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从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当月起缴纳;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和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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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会计
6.6.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会计核算
第1章
税收基础知识
与税务会计
第2章 
增值税会计
第3章 
消费税会计
第4章 
企业所得税会计
第5章 
个人所得税会计
第6章 
其他税会计
企业核算房产税应设置“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科目。企业按规定计提应纳房产税时,应借记“积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科目;缴纳房产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会计核算
业务链接6-13
2018年年初甲公司“固定资产”明细账资料显示房屋原始价值为800万元。7月1日公司将其中的90万元的房产出租给乙单位使用,每年收取租金20万元(含税)。当地政府规定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扣除比例为20%。房产税按年计算、分半年缴纳。
问题:计算甲公司2018年上半年、下半年应纳房产税税额,并作会计处理。
分析:该公司2018年上半年应缴纳的房产税税额:
(1)上半年应纳房产税税额=800×(1-20%)×1.2%÷2=3.84(万元)
计提房产税编制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房产税 38 4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38 400
(2)下半年应缴纳的房产税额分两部分计算:
从价计征部分应纳房产税税额=(800-90)×(1-20%)×1.2%÷2=3.41(万元)
从租计征部分应纳房产税税额=20÷(1+5%)÷2×12%=1.14(万元)
下半年应纳房产税税额=3.41+1.14=4.55(万元)
计税房产税编制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房产税 45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45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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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会计
6.6.3 房产税纳税申报
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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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税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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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会计
第3章 
消费税会计
第4章 
企业所得税会计
第5章 
个人所得税会计
第6章 
其他税会计
纳税人填制房产税纳税申报表时,首先,应对其使用的房产,按税法规定区分应税与非税、免税项目,并区分自用和出租情况,确定计征方式和适用税率;其次,根据核实后的房产余值或租金收入和适用税率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最后,根据核实无误后的有关数据,填制房产税纳税申报表(见表6-14),并办理签章手续。
1)房产税纳税申报表编制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纳税。
2)房产税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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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会计
第1章
税收基础知识
与税务会计
第2章 
增值税会计
第3章 
消费税会计
第4章 
企业所得税会计
第5章 
个人所得税会计
第6章 
其他税会计
纳税人名称 税款所属时期
坐落地点 建筑面积(m2) 房屋结构
上期申 报房产 原值 (评估值) 本期 增减 本期 实际 房产 原值 其中 扣除率 (%) 以房产余值计征 房产税 以租金收入 计征房产税 全年应 纳税额 缴纳 次数 本期
从价计 税的房 产原值 从租计 税的房 产原值 规定的 免税房 产原值 房产余值 适用税率 1.2% 应纳 税额 租金 收入 适用 税率 12% 应纳 税额 应纳 税额 已纳 税额 应补(退)
税款
1 2 3= 1+2 4= 3-5-6 5= 3-4-6 6 7 8= 4-4×7 9 10=8×9 11 12 13= 11×12 14= 10+13 15 16= 14÷15 17 18=
16-17


合计
如纳税人填报,由纳税人填写 以下各栏 如委托代理人填报,由委托代理人填写 以下各栏 备注
会计主管 (签章) 纳税人 (公章) 代理人名称 代理人(公章)
代理人地址 电话
经办人姓名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收到申报表日期 接收人
表6-14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识别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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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会计
6.6.3 房产税纳税申报
第1章
税收基础知识
与税务会计
第2章 
增值税会计
第3章 
消费税会计
第4章 
企业所得税会计
第5章 
个人所得税会计
第6章 
其他税会计
引例解读6-1
珠江有限责任公司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计算
背景与情境:资料见本章【引例】。
问题:计算珠江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2月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税额。
分析提示:珠江有限责任公司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每半年预缴一次。因此,2018年12月份只需缴纳半年的税额。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50 000-4 000-1 500)×10÷2=222 500(元)
应缴纳房产税额=(180 000 000-20 000 000)×(1-30%)×1.2%÷2=672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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