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85张PPT)第十章 其他税会计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会计一、 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一)城建税纳税人在我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扣缴义务人为负有增值税、消费税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二)城建税的计税依据城建税是一种附加税,它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以下简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城建税计税依据=按规定计算的“两税”税额+增值税抵免税额-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 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额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会计(三)城建税的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 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 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 1%。(四)城建税的申报缴纳纳两税时,应在“两税”同一缴纳地点、同一缴纳期限内,在同一张申报表中一并缴纳对应的城建税)。二、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会计处理【例10-1】 某汽车厂所在地为省会城市,当月实际缴纳增值税275万元,消费税400万元。(1)计提应交城建税时。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275+400)×7%=47.25(万元)借:税金及附加 472 500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472 500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会计二、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会计处理【例10-1】(2)缴纳税款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472 500贷:银行存款 472 500(3)计提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计征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计征率为2%。应交教育费附加=(275+400)×(3%+2%)=33.75(万元)借:税金及附加 337 500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337 500二、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会计处理【例10-2】5月底,国税局退税机关已审批某企业“免、抵、退”税额100万元。其中,退税额40万元,免抵税额60万元。该企业在收到退税机关返还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后,依据“免抵”税额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略),有关计算和账务处理如下:月底,收到《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时: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4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抵减应纳税额) 6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 000 000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会计二、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会计记录【例10-2】计提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600 000×7%=42 000(元)借:税金及附加 42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42 000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会计二、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会计记录【例10-2】计提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600 000×3%=18 000(元)借:税金及附加 18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18 000上缴税费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42 000 ——应交教育费附加 18 000贷:银行存款 60 000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会计第二节 房产税会计一、房产税的纳税人凡在我国境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房产税的纳税人。产权属于国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者产权未确定或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第二节 房产税会计二、房产税的纳税范围和计税依据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对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的纳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工矿区、建制镇,不涉及农村,而且仅限于经营性房产。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房产税。三、房产税的税率四、房产税的减免免缴房产税的房产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的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的房产;个人的房产。上述单位和个人用于生产经营的房产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免缴房产税;但在售出前本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第二节 房产税会计五、房产税的确认计量购置新建商品房、存量房,出租、出借房产,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自建商品房,自交付使用或办理权属转移之次月起,计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房产税的基本计算公式是:应交房产税=房产评估值×适用税率第二节 房产税会计五、房产税的确认计量实务中,房产税有以下两种计算方法: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应交房产税=房产账面原值×(1- 一次性减除率)×1.2%2.按租金收入计算应交房产税=年租金收入÷(1+9%)×适用税率(12%)第二节 房产税会计五、房产税的确认计量对自用地下建筑,按以下方法计税:1.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应交房产税=应税房产原值×[1-(10%至30%)]×1.2%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应交房产税=应税房产原值×[1-(10%至30%)]×1.2% 房产税按年计算,分期(月、季、半年)缴纳。第二节 房产税会计五、房产税的确认计量【例10-3】天河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去年9月取得一块面积为5万平方米的土地用于建厂房,支付的9 000万元地价款计入无形资产。厂房建筑面积为11万平方米,建筑成本为5 200万元,今年11月交付使用。新建厂房宗地容积率为2.2(11万平方米÷5万平方米),大于0.5,应将全部地价款一并计入房产原值。当年应交房产税=(9 000+5 200)×(1-30%)×1.2%=119.28(万元)第二节 房产税会计六、房产税的会计处理企业按规定计算或预提的房产税,应借记“税金及附加”等,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例10-4】在天河公司当年1月1日的“固定资产”分类账中,房产原值为2 400万元。2月,企业将500万元的房产租给其他单位使用,每年收租金60万元。3月,房产无变化。当地政府规定,企业自用房屋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后作为房产余值纳税。按年计算、分季缴纳房产税。第二节 房产税会计六、房产税的会计处理【例10-4】1.房产税的计算(1)1月按房产余值计算应交房产税。年应交房产税=24 000 000×(1-20%)×1.2%=230 400(元)月应交房产税=230 400÷12=19 200(元)第二节 房产税会计六、房产税的会计处理【例10-4】(2)2月应交房产税的计算。① 按房产余值计算。年应交房产税=(24 000 000-5 000 000)×(1-20%)×1.2%=182 400(元)月应交房产税=182 400÷12=15 200(元)② 按租金收入计算。月应交房产税=600 000÷(1+9%)×12%÷12=5 505(元)2月应交房产税合计=15 200+5 505=20 705(元)(3)3月应交房产税与2月相同。第二节 房产税会计六、房产税的会计处理【例10-4】2.相关会计分录(1)1月份预提税金时,借:税金及附加 19 200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19 200第二节 房产税会计六、房产税的会计处理【例10-4】2.相关会计分录(2)2月份预提税金时,借:税金及附加(15 200+5505) 20 705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20 7053月份与2月份相同(分录略)。(3)缴纳第一季度房产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60 610贷:银行存款 60 610第二节 房产税会计六、房产税的会计处理【例10-5】某企业系一般纳税人,5月份购进房产用做仓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 000万元,税额110万元。假设房产折旧年限20年,残值为0。每月应交房产税计算如下:应交房产税=1 000×(1-30%)×1.2%÷12=0.7(万元)借:税金及附加 7 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7 000第二节 房产税会计六、房产税的会计处理【例10-5】一年后,企业将该房产改作职工食堂。改变用途后,每月应交房产税计算如下。房产累计折旧=1 090÷20×1=54.5(万元)房产净值=1 090-50=1 040(万元)房产净值率=1 040÷1 090=95.4% 第二节 房产税会计六、房产税的会计处理【例10-5】不得抵扣进项税额=1 090×95.4%=1039.86(万元)改变用途后房产账面价值=1 090-1039.86=50.14(万元)改变用途后每月应交房产税=50.14×(1-30%)×1.2%÷12=0. 035(万元)借:税金及附加 350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350 第二节 房产税会计第三节 车船税会计一、车船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车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所规定车辆和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在我国境内,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时,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单以及保费发票上注明已收税款的信息,作为代收税款凭证。第三节 车船税会计二、车船税的计税依据和单位税额车船税属于财产税类,采用从量定额计税,计税依据是车船的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净吨位、千瓦、艇身长度,以车船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所载数据为准;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和应依法登记而未办理登记或者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车船,以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标注的技术参数、数据为准;不能提供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核定,没有国家相关标准的参照同类车船核定。第三节 车船税会计三、车船税的减免捕捞、养殖渔船,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警用车船,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免征车船税。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车船、节约能源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收车船税。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第三节 车船税会计四、车船税纳税期限、纳税地点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第三节 车船税会计五、车船税的确认计量(一)纳税义务的确认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纳税人在购车缴纳交强险的同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第三节 车船税会计五、车船税的确认计量(二)应纳税额的计算1.乘用车、商用车客车、摩托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单位税额2.商用车货车、挂车、其他车辆应纳税额=整备质量吨数×单位税额3.船舶机动船舶应纳税额=净吨位数×单位税额4.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应纳税额为年应纳税额除以12再乘以应纳税月份数。第三节 车船税会计五、车船税的确认计量(二)应纳税额的计算【例10-6】某运输公司拥有商用货车10辆(整备质量20吨),商用客车30辆,乘用车5辆。假设商用货车每吨车船税60元,商用客车每辆车船税1 000元,乘用车每辆车船税500元。公司年应纳车船税计算如下:商用货车应纳车船税=10×20×60=12 000(元)商用客车应纳车船税=30×1 000=30 000(元)商用车应纳车船税=5×500=2 500(元)应纳车船税合计:44 500元第三节 车船税会计五、车船税的确认计量(二)应纳税额的计算【例10-7】某船务公司3月份购入一艘净吨位为10 050的船舶,一艘2 000千瓦拖船,发票日期为当月。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缴车船税。计算新增船舶拖船当年应交车船税。拖船的功率数折合为净吨位数=0.67×20 000=13 400(吨)船舶、拖船相应税目的具体适用税额为每吨6元,则:船舶当年应交车船税=10 050×6×10/12=50 250(元)拖船当年应交车船税=13 400×6×10/12×50%=33 500(元)应交车船税合计=50 250+33 500=83 750(元)第三节 车船税会计六、车船税的会计处理【例10-8】 根据【例10-6】计算结果,该运输公司作会计分录如下:(1)反映应交车船税时:借:税金及附加 44 500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44 500(2)实际缴纳车船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44 500贷:银行存款 44 500第四节 印花税会计一、印花税的性质和意义印花税是一种行为税,因其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的方法作为完税的标记,故称印花税。对应税凭证征税,实质上就是对经济行为课税。征收印花税,可以调节和规范市场经济行为,使之在保护财产权利、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是政府了解微观经济运行的一种有力手段;也有利于在对外经济活动中维护我国的经济权益。征收印花税,可以加强国家对应税凭证的监督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情况和税源变化情况,有助于对其他税种的征管;可促使各种经济活动合法化、规范化,促进经济往来各方信守合同,提高合同兑现率。第四节 印花税会计二、印花税的纳税人和计税依据1.纳税人和纳税义务确认在我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依法缴纳印花税;在我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证券交易完成的当日。第四节 印花税会计二、印花税的纳税人和计税依据2.计税依据(1)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2)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3)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4)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第四节 印花税会计二、印花税的纳税人和计税依据2.计税依据(5)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不能按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的,应按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6)证券交易无转让价格的,按照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该证券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确定计税依据;无收盘价的,按证券面值计算确定计税依据。第四节 印花税会计三、印花税的税目、税率印花税采用比例税率,设置合同(书面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和证券交易四个税目,税率有 1‰、0.5‰、0.3‰、0.25‰、0.05‰五个档次,其税目税率表如教材表 10-2 所示。第四节 印花税会计四、印花税的计算应交印花税的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应交印花税=计税依据×适用税率(或适用单位税额)(1)应税合同的应纳税额为价款、报酬、租金等乘以适用税率。(2)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应纳税额为支付价款乘以适用税率。(3)应税营业账簿的应纳税额为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乘以适用税率。第四节 印花税会计四、印花税的计算(4)应税权利、许可证照的应纳税额为适用税额。(5)证券交易的应纳税额为成交金额或者按规定计算确定的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6)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并分别列明价款或报酬的,按各自适用税目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价款或报酬的,按税率高的计算应纳税额。(7)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订立的,应按各自涉及的价款或报酬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第四节 印花税会计四、印花税的计算【例10-9】某企业在与客户签订的房租租赁合同中,约定年租金10万元(不含税),增值税税额1.1万元。以10万元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1‰贴花,则: 应交印花税=100 000×1‰=100(元) 如果在合同中约定年租金为10.9万元(含税),未单独记载增值税税额,则:应交印花税=109 000×1‰=109(元)第四节 印花税会计四、印花税的计算【例10-10】 某企业于某年1月1日,新启用“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账簿,期初余额分别为240万元和80万元。年初,计算该企业“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账簿应纳印花税如下:应纳税额=(2 400 000+800 000)×0.25‰=800(元)当年年末,“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账簿的余额分别是280万元和120万元,则应按增加金额计税(如果年末该账簿的金额减少时,不退印花税):年末应纳税额=(2 800 000-2 400 000+1 200 000-800 000)×0.25‰=200(元)第四节 印花税会计五、印花税的贴花和免税(一)印花税贴花(1)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税凭证上的,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划销。(2)纳税人在应纳税凭证订立或领受时即行贴花完税,不得延至凭证生效日期贴花。(3)已贴花的凭证,实际所载金额增加的部分,应补贴印花。(4)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是否按期兑现,已贴印花不得撕下重用,已缴纳的印花税款不予退税。第四节 印花税会计五、印花税的贴花和免税(一)印花税贴花(5)多贴印花税票的,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6)未贴或少贴印花税票时,除补贴印花税票外,还应处以应补印花税票金额 3~5 倍的罚款;已粘贴的印花税票,未注销或未划销的,处以未注销、未划销印花税票金额 1~3 倍的罚款;已贴用的印花税票揭下重用的,处以重用印花税票金额 5 倍或 2 000 元以上、10 000 元以下的罚款。第四节 印花税会计五、印花税的贴花和免税(二)印花税免税(1)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2)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而书立的应税凭证;(3)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4)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第四节 印花税会计五、印花税的贴花和免税(二)印花税免税(5)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而书立的借款合同;(6)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7)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8)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第四节 印花税会计六、印花税的会计处理【例10-11】 某建筑安装公司8月份承包某工厂建筑工程一项,工程造价为6 000万元,按照经济合同法,双方签订建筑承包工程合同。订立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应按合同金额0.3‰贴花。计算应纳税款,并作如下会计分录。应纳税额=60 000 000×0.3‰=18 000(元)借:税金及附加 18 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18 000同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18 000贷:银行存款 18 000第四节 印花税会计六、印花税的会计处理【例10-12】 某厂经营情况良好,但某年初,仅就5份委托加工合同(合同总标的150万元)按每份5元粘贴了印花税票。经税务机关稽查,委托加工合同不能按件贴印花税票,该企业在此期间还与其他企业签订购销合同20份,合同总标800万元。税务机关作出补缴印花税并对逃税行为作出应补缴印花税票款四倍罚款的决定。购销合同应补缴印花税额8 000 000×0.3‰=2 400(元)委托加工合同应补印花税额1 500 000×0.3‰-25=425(元)第四节 印花税会计六、印花税的会计处理【例10-12】补缴印花税款时借:税金及附加 2 825贷:银行存款 2 825上缴罚款借:营业外支出──税务罚款 11 300贷:银行存款 11 300第四节 印花税会计六、印花税的会计处理【例10-13】M公司向N公司转让专利权一项,转让价格45万元,已提减值准备8 000元,账面余额38万元,M公司增值税税率6%。双方各自应交印花税=450 000×0.3‰=135(元)M公司应交增值税=450 000÷(1+6%)×6%=25 472(元)第四节 印花税会计六、印花税的会计处理【例10-13】(1)M公司做会计分录如下:作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 450 000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8 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5 472无形资产 380 000资产处置损益 52 528借:税金及附加 135贷:银行存款 135第四节 印花税会计六、印花税的会计处理【例10-13】(2)N公司作会计分录(价款及税款)如下:借:无形资产──××专利权 450 135贷:银行存款 450 135第四节 印花税会计六、印花税的会计处理【例10-14】某企业根据其日常经营情况,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购买印花税票11 000元备用,并在当月应税凭证上粘贴2 50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借:待摊费用 11 000贷:银行存款 11 000借:税金及附加 2 500贷:待摊费用 2 500第五节 契税会计一、契税的纳税人和征收范围契税是以境内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以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契约为依据,向产权承受人一次性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买卖、典当、赠与、交换房产的当事人双方订立契约后的承受人为契税的纳税人。若是买卖契约,纳税人为买者;若是房产典当,纳税人为受典人;若是房产赠送他人,纳税人是受赠人。第五节 契税会计一、契税的纳税人和征收范围契税的征收范围包括:(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3)房屋买卖;(4)房屋赠与;(5)房屋交换。第五节 契税会计二、契税的计税依据(1)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屋买卖的,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2)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计税依据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物配建房屋等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利益对应的价款。(3)土地使用权及所附建筑物、构筑物等转让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第五节 契税会计二、契税的计税依据(4)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互换价格相等的,互换双方计税依据为零;互换价格不相等的,以其差额为计税依据,由支付差额的一方缴纳契税。(5)房屋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顶层阁楼、储藏室及其他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并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不同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并按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计税。第五节 契税会计二、契税的计税依据(6)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重新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由该土地使用权人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7)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等应交付经济利益的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参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或房屋买卖确定契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等。以划转、奖励等没有价格的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参照土地使用权或房屋赠与确定契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等。(8)契税的计税依据不包括增值税第五节 契税会计三、契税的税率和计算契税实行幅度比例税率,税率为3%~5%。应交契税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第五节 契税会计四、契税的减免1.免征契税(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2)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3)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5)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6)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第五节 契税会计四、契税的一般减免2.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下列情形免征或减征契税。(1)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2)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3.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或者有其他不再属于税法规定的免征、减征契税情形的,应当缴纳已经免征、减征的税款。第五节 契税会计五、契税的纳税义务的确认与缴纳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契税征收机关应当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第五节 契税会计六、契税的会计处理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契税后,应借记“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等,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契税”。企业也可以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契税”账户核算,在实际缴纳契税时,借记“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等,贷记“银行存款”。第五节 契税会计六、契税的会计处理【例10-15】 某企业以1 000万元购得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当地规定契税税率为3%,应作会计分录如下:应纳契税=1 000×3%=30(万元)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300 000贷:银行存款 300 000第五节 契税会计六、契税的会计处理【例10-16】 M公司接受张某赠与房屋一栋,赠与契约未标明价格。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房屋现值为460万元(假定评估价值与此相同),设契税税率为4%。M公司应作会计分录如下:应交契税=460×4%=18.4(万元)借:固定资产 4 784 000贷:营业外收入 3 450 000递延所得税负债 1 150 000应交税费──应交契税 184 000上交契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契税 184 000贷:银行存款 184 000第五节 契税会计六、契税的会计处理【例10-17】 A企业以一栋房屋换取B公司一栋房屋,房屋契约写明:A企业房屋价值5 000万元,B公司房屋价值3 800万元。经税务机关核定,认为A、B双方房屋价值与契约写明价值基本相符。此项房屋交换,B公司应是房屋产权的承受人,是多得的一方,应为契税的纳税人;假设B公司所在地契税税率为5%。B公司作会计处理如下:应交契税=(5 000-3 800)×5%=60(万元)借:固定资产 12 600 000贷:应付账款──A企业 12 0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契税 600 000第六节 车辆购置税会计一、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在我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第六节 车辆购置税会计二、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款)。纳税人应如实申报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税务机关应按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征收税款。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具体确认如下。(1)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款)。(2)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第六节 车辆购置税会计二、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3)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同类应税车辆(配置序列号相同的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没有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应税车辆,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税额。(4)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第六节 车辆购置税会计二、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5)纳税人以外汇结算应税车辆价款的,按照申报纳税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6)原车辆所有人为车辆生产或销售企业,未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按车辆生产或销售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无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第六节 车辆购置税会计二、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7)已办理免税、减税手续的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不再属于免、减税范围的,应纳税额计算如下:应交车购税=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的计税价格×(1-使用年限[ 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至不再属于免、减税范围的情形发生之日止。使用年限取整计算,不满一年的不计算在内。]×10%)×10%-已交车购税规定使用年限为:国产车辆按10年计算,进口车辆按15年计算;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车辆,不再缴税。第六节 车辆购置税会计二、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8)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向原征收机关申请退税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提供纳税人身份证明,并区别不同情形提供相关资料。应退税额计算如下:应退车购税=已交车购税×(1-使用年限×10%)第六节 车辆购置税会计三、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减税时,应提供车辆合格证明和车辆相关价格凭证,并根据不同的免减税情况,分别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车辆,提供机构证明和外交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第六节 车辆购置税会计三、车辆购置税的减免(3)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批准的相关文件。(4)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提供所在地县级(含)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5)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6)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第六节 车辆购置税会计四、车辆购置税的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交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税率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购买应税车辆所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第六节 车辆购置税会计四、车辆购置税的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例10-18】某公司9月份购买一辆进口轿车,关税完税价格50万元,消费税税率12%,关税税率15%。应交车辆购置税计算如下: 应交关税=50×15%=7.5(万元) 应交消费税=(50+7.5)÷(1-12%)×12%=7.8409(万元) 应交车辆购置税=(50+7.5+7.8409)×10%=6.5341(万元)第六节 车辆购置税会计五、车辆购置税的税的纳税地点、纳税义务确认时间与申报纳税1.纳税地点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单位纳税人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个人纳税人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第六节 车辆购置税会计五、车辆购置税的缴纳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为购买之日,即车辆相关价格凭证的开具日期。相关凭证是指原车辆所有人购置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应税车辆时载明价格的凭证;无法提供相关凭证的,参照同类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确定其计税价格。(2)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为进口之日,即《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3)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为取得之日,即合同、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生效或者开具日期。第六节 车辆购置税会计五、车辆购置税的缴纳3.申报缴纳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第六节 车辆购置税会计六、车辆购置税的会计处理企业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以及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应缴的车辆购置税,或者当初购置的属于减免税的车辆在转让或改变用途后,按规定应补缴的车辆购置税,借记“固定资产”等,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作为固定资产成本构成的车辆购置税,在车辆使用期间,采用计提折旧方式的,可以在税前扣除。第六节 车辆购置税会计六、车辆购置税的会计处理【例10-19】某公司8月份购进一辆小汽车,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价款22万元,增值税额3.74万元,9月份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车辆购置税。8月份作会计分录如下:应交车辆购置税=220 000×10%=22 000(元)(1)购置时。借:固定资产——小汽车 242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8 600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 248 600 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 22 000(2)下个月公司缴纳车购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购税 22 000贷:银行存款 22 000第六节 车辆购置税会计六、车辆购置税的会计处理【例10-19】如果是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基础,其缴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等,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直接记入“税金及附加”“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应科目。如本例,小企业购置小汽车,确认实际支付或应付价款及相关税费时,做会计分录如下。借:固定资产——小汽车 270 600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 270 600第七节 财产和行为税的合并申报纳税一、合并申报的意义(1)优化办税流程。(2)减轻办税负担。(3)提高办税质效。第七节 财产和行为税的合并申报纳税二、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见表 10-3)由一张主表和一张减免税附表组成,主表为纳税情况,附表为申报享受的各类减免税情况。纳税申报前,纳税人需要先维护税源信息。税源信息没有变化的,确认无变化后直接进行纳税申报;税源信息有变化的,通过填报《税源明细表》进行数据更新维护后再进行纳税申报。课外阅读材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4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车船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3号《企业会计准则》(2006、2014、201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