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37张PPT)
职业能力3-1-1
能完成发票的领购、开具、保管工作
工作领域三 日常事项管理与税收风险管理
工作任务3-1 发票管理
学习目标
能正确梳理经济业务内容。
能正确进行发票的领购和保管。
能按照业务正确使用发票。
体验工作实践,培养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职业精神。
核心概念
(1)发票领购: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领购发票申请,经审核配售发票的种类、版面、开票限额、准购数量等信息后予以发放普通发票领购簿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纳税人持营业执照、发票领购簿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事宜。
(2)发票开具与保管:纳税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等制度的规定开具发票和保管发票。
一、发票领购
(一)发票票种核定
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需领用发票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发票领用手续。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开票限额等事宜。
已办理发票票种核定的纳税人,当前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或者开票限额不能满足经营需要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调整。
一、发票领购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纳税人在初次申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限额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三)发票领用
纳税人在发票票种核定的范围(发票的种类、领用数量、开票限额)内领用发票。
一、发票领购
(四)发票验(交)旧
纳税人领用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已开具发票进行验旧。取消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手工验旧,税务机关利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等系统上传的发票数据,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增值税发票验旧工作。
一、发票领购
(五)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
纳税人在初次使用或重新领购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开具发票之前,需要税务机关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进行初始化发行,将开票所需的各种信息载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二、发票开具
(一)增值税发票种类
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卷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在上海市、呼和浩特市、广州市、佛山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部分纳税人中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全电票)试点。
2023年5月继续推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简称更名为“数电票”)的应用。
二、发票开具
(二)纳税人开具发票基本规定
(1)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发生应税行为,应在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选择相应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
(2)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发票开具
(3)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① 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上列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② 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
③ 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二、发票开具
④ 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私自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借用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二、发票开具
(4)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① 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发生应税行为的。
② 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税规定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③ 部分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规定的,具体如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选择简易计税的。
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简易办法依 3%征收率减按 2%征收增值税的。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 3%征收率减按 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
二、发票开具
(5)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① 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②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二、发票开具
(6)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7)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发票开具
(三)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基本规定
(1)代开发票范围。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① 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
二、发票开具
② 正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
③ 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在补办税务登记手续后,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
④ 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
三、发票保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1.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3.拆本使用发票;
4.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5.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窃取、截留、篡改、出售、泄露发票数据。
能力训练
一、业务场景
北京市四方电器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人识别号为 1101036342020F4,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朝阳路支行,银行账号为 8145105867509203,生产经营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采用据实预缴方式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采用“分国(地区)不分项”的方法计算境外应纳税所得额。3 月该公司发生以下业务。
能力训练
(1)销售 CR-5 型稳压交流 220V 电器 100 件,不含税单价 200 元,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销售 CR-7 型稳压交流 110V 电器 200 件,不含税单价 150 元,合同约定给予价税合计总额 10%折扣,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销售 CR-6 型稳压交流 220V 电器 300 件,不含税单价 1 200 元,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能力训练
(4)上月销售 CR-5 型稳压交流 220V 电器 50 件,不含税单价 190 元,商品发生质量问题被退回,根据合同约定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
(5)上月销售 CR-6 型稳压交流 220V 电器 1 500 件,不含税单价 1 250 元,商品由于采购方业务转型被退回,根据合同约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要求:完成发票开具工作。
职业能力3-1-2 能进行发票查验与认证
工作领域三 日常事项管理与税收风险管理
工作任务3-1 发票管理
学习目标
能正确梳理经济业务内容。
能正确进行发票的真伪验证。
能正确进行发票的认证。
树立守诚信、崇正义的职业精神,培养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敬业精神,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
核心概念
(1)发票查验: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票金额、验证码验证发票真伪。
(2)发票认证: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增值税发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认证。
一、发票代码
在查询发票真伪的时候,需要输入发票代码。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代码是 10 位,前 4 位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行政区划代码,第 5~6 位为发票制版年度,第 7 位为批次,第 8 位为语言代码(分别用 1、2、3、4 代表中文、中英文、藏汉文、维汉文),第 9 位为联次代码,第 10 位为发票的金额版本号(手写发票分别用 1、2、3、4 代表万元版、十万元版、百万元版、千万元版,用 0 表示计算机发票)。
一、发票代码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为 12 位,发票号码为 8 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发票代码编码规则:第 1 位为 0;第 2~5 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 6~7 位代表年度;第 8~10 位代表批次;第 11~12 位代表票种和联次[其中,04代表二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05 代表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二、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为适应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创新发票服务方式,提升发票管理质效,税务部门对原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升级,打造形成了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通过这一平台,纳税人可以对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使用用途进行“一站式”确认,对发票的开具、申报、缴税、用途确认等流转状态,以及作废、红冲、异常等管理状态进行查询统计。
三、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其他规定
(1)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2)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 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三、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其他规定
(3)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发生不得抵扣情形的,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4)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发生不得抵扣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
三、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其他规定
(5)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纳税人购入不动产,持有期间用途发生改变的,进项税额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三、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其他规定
② 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6)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收回的增值税税额,应当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能力训练
一、业务场景
北京市四方电器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人识别号为 1101036342020F4,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朝阳支行,银行账号为 8145105867509203,生产经营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435 号。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采用据实预缴方式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
采用“分国(地区)不分项”的方法计算境外应纳税所得额。3 月该公司取得 2 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 1100094140,发票号码为 87654321;发票代码为 1100094140,发票号码为87654322。
要求:完成发票查验与认证工作。
职业能力3-3-1
能检查、分析企业各项税款的准确性
工作领域三 日常事项管理与税收风险管理
工作任务3-2 税收风险分析与风险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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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标
能正确判断经济业务内容。
能辨识企业账务处理的正确性。
能准确进行各项税款的账务调整。
坚持自主学习,具有爱岗敬业、严谨细致的工匠精神。
核心概念
税收风险分析:纳税人结合财会、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通过企业的财务部门或聘请的税务代理中介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企业涉税事项进行自我核查并补充、完善、纠正的一系列活动。
职业能力3-2-2 能对税收风险点进行整改
工作领域三 日常事项管理与税收风险管理
工作任务3-2 税收风险分析与风险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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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标
能正确判断经济业务性质。
能正确辨识企业税务风险。
能合理应对税务风险。
自觉践行职业精神和职业规范,培养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的职业品格和行为习惯。
核心概念
税务风险控制:旨在对企业的税务风险进行科学、合理的控制和引导,防范企业税务违法行为的发生,提高纳税遵从度,使企业的税务规划、经营决策、内部规章制度等涉税行为符合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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