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五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课件(共142张PPT)-《纳税实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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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五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课件(共142张PPT)-《纳税实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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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42张PPT)
一、个人所得税核算的会计主体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人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同胞。有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模块一 个人所得税会计核算基础
判定标准 征税范围
居民 纳税人 1.在境内有住所(以内地为习惯性居住地) 2.在境内无住所,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超过183天。 (纳税年度,是指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境内所得
+
境外所得
非居民纳税人 在境内没有住所(不以内地为习惯性居住地) 并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 境内所得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一、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满183天的,如果此前六年在中国境内每年累计居住天数都满183天而且没有任何一年单次离境超过30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此前六年的任一年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不满183天或者单次离境超过30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此前六年,是指该纳税年度的前一年至前六年的连续六个年度,此前六年的起始年度自2019年(含)以后年度开始计算。
二、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三、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二、个人所得税核算的征税范围
征税项目
工资、薪金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经营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
综合所得
居民个人
二、个人所得税核算的征税范围
征税项目
工资、薪金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经营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
非居民个人
按月或分次
分项
二、个人所得税核算的征税范围
征税项目
工资、薪金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经营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
纳税人
按月或分次
分项
三、个人所得税核算的会计期间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经营所得,应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四、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
税率 应税项目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经营所得
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
比例税率20% 其他4个税目
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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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适用于综合所得:全年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应税所得;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 3% 0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10% 210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20% 1410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5160
(二)经营所得: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0元的部分 5% 0
2 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 10% 1500
3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0500
4 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30% 40500
5 超过500000元的部分 35% 65500
(三)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1)全额累进与超额累进的区别
例:张三应税所得额2999元,李四应税所得额3001元,请根据工资薪金税率表计算个人所得税。
全额累进计算结果:
张三应交税=2999×3%=89.97元
李四应交税=3001×10%=300.1元
二人收入相差2元,税收相差210.13元
超额累进计算结果(分段计算):
张三应交税=2999×3%=89.97元
李四应交税=3000×3%+1×10%=90.1元
二人收入相差2元,税收相差0.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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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
不合理
例:某税种征税对象为应税收入,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应税收入3000元以下的,适用税率为3%;应税收入3000~12000元的,适用税率为10%;应税收入12000~25000元的,适用税率为20%。某纳税人应税收入为15000元,则应纳税额是多少是?
超额累进税率的应纳税额
=3000×3%+9000×10%+3000×20%
=1590(元)
查7级超额税率表得,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1410,因此,应纳税额=15000×20%-1410
=15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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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速算扣除数的计算
第一级:0
第二级:3000×7%=210
第三级:3000×17%+9000×10%=1410
第四级: 3000×22%+9000×15%+13000×5%=2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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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五、个人所得税核算的会计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综合所得计税依据的确定
综合所得是指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统称。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模块二 综合所得税金的核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二、居民个人预扣预缴业务的核算
对于居民个人而言,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属于综合所得,在日常获取收入时应由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年终再由纳税人进行汇算清缴。
(一)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需要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预缴税款。具体方法为:
(1)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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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所得扣除项目
基本扣除费用
1
六 万 元
专项扣除
2
专项附加扣除
3
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子女教育
继续教育
大病医疗
住房贷款利息
住房租金
赡养老人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4
商业健康险
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
年金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减除扣除项目后,再对照7级税率表。
注意:本年度扣除不完的,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享受
条件
标准
方式
子女教育
(1)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
(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
(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
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
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
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享受
条件
标准
方式
继续教育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
例外:如果子女已就业,且正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选择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也可以由子女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多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
多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可以同时享受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享受
条件
标准
方式
住房贷款利息
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首套住房贷款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是否符合政策,可查阅贷款合同(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
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扣除人: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
纳税人及其配偶婚前各自购买住房发生首套住房贷款的,婚后可以选择一方的住房,由贷款人按照每月1000元扣除;或者由夫妻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对各自发生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享受
条件
标准
方式
住房
租金
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
(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
(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
(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
谁来扣: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且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无房的,可按规定标准分别进行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享受
条件
标准
方式
赡养
老人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含)
被赡养人——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具体分摊的方式:均摊、约定、指定分摊
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不变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享受
条件
标准
方式
大病
医疗
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的起止时间
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
继续教育
大病医疗
住房贷款利息
住房租金
赡养老人
学前: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
学历: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当月至结束当月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当月至结束当月,不超48个月
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证书当年
租赁合同(协议)约定支付租金当月至终止当月
合同约定开始还款当月至归还或终止的当月,不超240个月
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随堂测试: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个人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时准予作为专项附加扣除的有(   )。
A.子女教育支出
B.个人继续教育支出
C.住房贷款支出
D.住房租金支出
ABD
(2)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
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一是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各月均在同一单位扣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具体来说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任职且预扣预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2)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工资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各类工资薪金所得,且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任职受雇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二是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如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同样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取酬且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申报了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2)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劳务报酬(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取得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
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例】中国公民李逵在广州腾达公司任职,2021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
1-3月,公司应当按照以下方法为李逵计算各月应预扣预缴税额:
1月份:(30000–5000-4500-2000)×3% = 555元;
2月份:(30000×2-5000×2-4500×2-2000×2)×10%-2520-555=625元;
3月份:(30000×3-5000×3-4500×3-2000×3)×10%-2520-555-625=1850元;
(1)腾达公司1月在向李逵支付工资时扣缴个人所得税,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3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555
其他应付款——社保及住房公积金 4 500
银行存款 24 945
(2)腾达公司代缴个人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555
贷:银行存款 555
单位在计算代扣个人所得税时,应按每个职工分别计算,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按为所有职工代扣税款的合计金额编制会计分录。
(二)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预扣预缴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按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1)计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当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2)关于“按次”的具体规定。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三项综合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计算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又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兼有不同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计算预扣预缴应纳税额。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三级累计税率表;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预扣率。
例:某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2000元,则这笔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计算过程为: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00-800=1200元
应预扣预缴税额:1200×20%=240元
例:某居民个人取得稿酬所得40000元,则这笔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计算过程为: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40000-40000×20%)×70%=22400元
应预扣预缴税额:22400×20%=4480元
三.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核算
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应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1.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确定
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收入额-准予扣除额
工资、薪金所得 全额
劳务报酬的所得 8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80%
稿酬所得 80%*70%
专项附加扣除
60000元
专项扣除
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预扣预缴与年度汇算清缴时计算方法的区别
1.收入额的计算方法不同。
年度汇算清缴时,这三项收入额为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
预扣预缴时收入额为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其中“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费用按20%计算”。
2.可扣除的项目不同。
这三项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以四项所得的合计收入额减除费用60000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而这三项所得日常预扣预缴税款时暂不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3.适用的税率/预扣率不同。
年度汇算清缴时,各项所得合并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预扣预缴时,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40%的超额累进税率,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预扣率。
2.居民个人全年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张岩201X年全年工资收入为80000元,取得劳务报酬收入15000元,发表网络小说取得稿酬收入20000元,将网络小说著作权转移给华乐影视公司取得特许权使用费100000元。张岩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全年为9100元,全年专项附加扣除合计为24000元,请核算张岩作为居民纳税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工资薪金收入额=80000
劳务报酬收入额=15000*80%=12000
稿酬收入额=20000*80%*70%=11200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100000*80%=80000
全年的收入额=80000+12000+11200+80000=183200(元)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83200-60000-9100-24000
=90100(元)
张岩全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0100*10%-2520=6490(元)
四、居民个人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的计算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此政策延续到2023年12月31日。
一、经营所得包括:
(一)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二)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模块三 经营所得的核算
个人独资企业应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计税依据的确定
(一)查账征收
(二)核定征收
(三)其他合理的征收方式
(一)查账征收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准予扣除的税金)
-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准予扣除项目的限额 (成本、税金费用、损失) 不高于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部分
员工合理工资(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工会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资2%、14%、2.5%)
广告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收入15%)
业务招待费扣除(60%)且不超过收入0.5%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不得扣除 的项目 投资者家庭生活费用
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
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准予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向当地工会组织缴纳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在前述规定比例内据实扣除。
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业主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个体工商户的开办费。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向非金融企业和个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部分外,准予扣除。
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为其业主和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或者为从业人员支付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费,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扣除。
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不得税前扣除。
按照规定缴纳的摊位费、行政性收费、协会会费等,按实际发生数额扣除。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所发生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费用,除为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应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外,作为开办费,可选择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自生产经营月份起在不短于3年期限内摊销扣除,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开始生产经营之日为取得第一笔销售(营业)收入的日期。
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的捐赠支出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直接对受益人的捐赠不得扣除。
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开发费用,以及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准予直接扣除;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按固定资产管理,不得在当期直接扣除。
(二)核定征收
定额征收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三)其他合理的征收方式
10%-30%
其他行业
20%-40%
娱乐业
7%-25%
饮食服务业
7%-20%
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
5%-20%
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
应税所得率
经营行业
三、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核算
1.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
“所得税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其他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外纳税人,一般不需进行会计处理。
【例】个体工商户李晓明2019年全年的经营性收入245 000元,可扣除的成本费用总计162 000元(含投资者费用)。计算李晓明应纳个人所得税并做出会计处理如下。
分析:应纳个人所得税
=(245 000-162 000)×10%-1 500
=6 800(元)
(1)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15 1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5 150.00
(2)缴纳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5 150.00
贷:银行存款 15 150.00
【例】某市个体经营的大华酒家,帐证健全,2019年营业额为30万元,购进莱、肉、蛋、面粉等原料费为4.8万元,全年共交纳水电费、房租、煤气费等0.6万元,交纳税及附加1.65万元,支付给4名雇工工资共8万元,计算其年终应缴所得税。
(1)所得税税前扣除
=48000+6000+16500+80000=150500(元)
(2)应税所得额=300000-150500-60000
=89500 (元)
查5级超额累进税率表,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500
(3)应纳税额=89500×10%-1500=7450 (元)
征税项目
工资、薪金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非居民个人
按月或分次
分项
模块四 非居民个人所得税金的核算
一、非居民纳税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核算
非居民纳税人应按月或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每月综合所得应税所得额的个人所得税率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工资、薪金所得 月工资薪金收入-5000
劳务报酬所得 每次(月)收入 *80%
稿酬所得 每次(月)收入 *80%*7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每次(月)收入*80%
【例】乔纳森是红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新公司)聘请的德国机械专家,合同约定,乔纳森每月来华工作5天,公司每月支付其工资10000元人民币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红新公司应如何核算乔纳森的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10000-5000)*10%-210=290(元)
(1)红新公司支付工资,代扣个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0000.00
贷:银行存款 9710.00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90.00
(2)红新公司代缴个税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90.00
贷:银行存款 290.00
【例】201X年12月5日,红新公司支付25000元人民币给乔纳森,购买其一项专利权的使用权。应如何核算乔纳森的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25000*80%*20%-1410=2590(元)
借:管理费用 25000
贷:银行存款 22410.00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590.00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590.00
贷:银行存款 2590.00
外籍个人:
情形一:外籍个人属于非居民个人的情形
这种情形下,该外籍个人适用八项补贴免税的政策,不能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扣除政策,因为专项附加扣除限于居民个人享受,非居民个人不得享受扣减。
财税字[1994]02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二)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三)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四)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六)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七)对按国发[1983]141号《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国办发
  [199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问题的通知》精神,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八)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税屋提示——国发[2013]6号 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14.加强个人所得税调节。加快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处罚措施,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征收范围,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双向申报制度和全国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依法做到应收尽收。取消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
  相关解读——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八款外籍个人取得股息红利的征免执行口径
  (九)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
  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
  3.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
  4.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
  5.根据两国政府签订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6.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7.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机构负担的。
一、利息、股息、红利的核算
利息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而取得的利息,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和各种债券的利息。(国债、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和银行储蓄存款利息免征)
股息是指股东定期按一定的比率从上市公司分取的盈利,即因持有公司股票而获得的收益。
模块五 其他应税所得的核算
红利是指上市公司分派股息之后按持股比例向股东分配的剩余利润。(1)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亦算为红利;(2)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亦算为红利。
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税
(一)计税依据的确定
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得从收入额中扣除任何费用。其中,每次收入是指支付单位或个人每次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个人所取得的收入。
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三)应纳税额的核算
支付单位代扣代缴
“财务费用”、“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付利润”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例】2022年4月董玥投资某上市公司股票,持有期一个月之内,当月获得该上市公司的股利分红3 000元,该上市公司以支票支付其分红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3 000×20%=600(元)
支付股利:
借:应付股利 3 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600.00
银行存款 2 400.00
代缴个人所得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600.00
贷:银行存款 600.00
二、财产租赁应纳税额的核算
(一)计税依据的确定
一般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
<4000,减除定额800元
>4000,定率减除20%
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房产租赁涉及的可扣除税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和印花税。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纳税人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其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可以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 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税费-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2.每次(月)收入超过4 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税费-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三)适用税率
1.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2.对个人按市场价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应纳税额的核算
【例】正大运输租用司机张飞的一台货车,每月租金3 000元,以现金支付,并代扣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3 000-800)×20%=440(元)
借:管理费用 3 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4 40.00
库存现金 2 560.00
【例】张先生系某县一公司职员,2022年1月取得出租居民住房租金收入5250元(含增值税)。
要求: 计算张先生2022年1月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分析:(1)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增值税。
张先生应纳增值税=5250/(1+5%)×1.5%=75(元)
(2)张先生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75×(5%+3%+2%)=7.5(元)
(3)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张先生应纳房产税=5250/(1+5%)×4%=200(元)
(4)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张先生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250-75)-7.5-200】×(1-20%)×10%
=397.4(元)
例:公民朱某2022年5月将自己的一处住宅出租,租期1年,每月取得租金收入2000元,当年5月发生房屋维修费1800元,计算朱某当年应缴的税额?
当年实际出租8个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000-800-800)×10%×2+(2000-200-800)×10%
+(2000-800)×10%×5
=780元
三、财产转让的核算
(一)计税依据的确定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中介服务费、资产评估费等交易费用。
财产原值确定的几种情况:
(1)有价证券,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2)建筑物,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3)土地使用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4)机器设备、车船,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5)其他财产原值,参照以上4种办法确定。
※对财产原值的确定,个人必须提供有关的合法凭证;对未能提供的,税务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核定其财产原值或实行核定征收。
※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转让财产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三)应纳税额的核算
如是单位购进个人财产,则由单位向个人支付财产转让费用并代扣应纳个人所得税。
【例】王小军将非家庭生活用房的自有房产卖给某单位,取得收入50万元,房产建造费用为20万元,办理产权转让手续时缴纳税金和其他费用共计6万元。由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应代扣个人所得税
=(500 000-200 000-60 000)×20%=48 000(元)
借:固定资产 500 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48 000.00
银行存款 452 000.00
缴纳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48 000.00
贷:银行存款 48 000.00
四、偶然所得的核算
(一)计税依据的确定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对个人购买体育彩票、中国福利赈灾彩票、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中奖收入的所得,凡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三)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核算
【例】为庆祝五一劳动节,某电器城举办有奖销售活动,顾客周瑾中得二等奖,奖金800元,电器城以现金支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电器城代扣个人所得税=800×20%=160(元)
借:销售费用 8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60.00
库存现金 640.00
代缴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60.00
贷:银行存款 160.00
偶然所得
20%
无扣除

利息股息红利
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

稿酬所得
1.居民个人合并为综合所得,每年收入扣除60000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及其他扣除
2.非居民工资、薪金每月收入扣除5000;其余收入无扣除
3.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80%计入收入;稿酬所得按56%计入收入
劳务报酬
5级超额累计税率
成本费用损失税金+60000+投资者专项和专项附加扣除
居民个人按年汇缴
经营所得
7级超额累计税率
非居民个人按月缴
工资薪金
适用税率
费用扣除
纳税期限
应税项目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扣除800;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扣除20%
2.租赁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及修缮费
财产原值及合理费用
130
1.境外收入个人所得税抵免的规定
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境外收入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131
2.境外收入个人所得税抵免的步骤:
①单独计算境外收入总额(税前所得);
②境外所得纳税额按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不同项目分开计算;
③将同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应纳税额相加,得到该国抵免限额;
④将抵免限额与在该国或地区实纳税额相比:如果实纳税额大于抵免限额,境外所得不需纳税(超出部分可在未来5年内补扣);如果实纳税额小于抵免限额,缴纳二者的差额。
132
例:中国公民孙某系自由职业者,2016在A国讲学取得收入30000元,在B国从事咨询服务取得收入70000元,已分别按收入来源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5000元和18000元
(1)单独计算孙某境外收入总额:A国30000元,B国70000元
(2)计算孙某在A、B国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
A国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抵扣限额)
=30000×(1-20%)×30%-2000=5200元
B国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抵扣限额)
=70000×(1-20%)×40%-7000=15400元
(3)计算孙某在A、B国抵免限额:A国5200元,B国15400元
(4)计算孙某应补缴税额
A国已纳税款5000元低于限额,需补缴个人所得税
5200-5000=200元
B国已纳税款18000元超出了限额,不需要补税(超出2600元可以在未来5年内扣减)
孙某共应补纳个人所得税200元
一、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的填制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人在申报当月个人所得税时,须根据填写的《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模块六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的填报
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时,应计算应纳税额,从其所得中扣出,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二、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的报送
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扣缴申报。
一、自行申报纳税定义
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由纳税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取得的应税所得项目和数额,如实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按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的一种纳税方法。
模块七 自行申报纳税申报表的填制
二、自行申报纳税情况
取得综合所得的纳税人;
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
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
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纳税人;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The end
会计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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