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3 课件(共74张PPT)-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同步教学(西南财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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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3 课件(共74张PPT)-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同步教学(西南财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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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4张PPT)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
现金结算
第二节
支付结算
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
第四节
票据结算
第五节
银行卡
第六节
其他结算方式
第七节
网上支付
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
了解支付结算的相关概念及其法律构成;
了解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熟悉票据的相关概念;
熟悉各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使用范围和开户要求;
掌握现金管理的基本要求和现金的内部控制;
掌握票据和结算凭证填写的基本要求;
掌握支票、商业汇票、银行卡、汇兑结算方式的规定,并能综合分析具体案例。
学习目标
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第五节 银行卡
银行卡的分类
一、
第五节 银行卡
(1) 按照发行主体是否在境内,银行卡可分为境内卡和境外卡。境内卡是指由境内商业银行发行的,既可以在境内使用,也可以在境外使用的银行卡;境外卡是指由境外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或外资非金融机构发行的,可以在境内使用的银行卡。
第五节 银行卡
(2) 按照是否给予持卡人授信额度,银行卡可分为信用卡和借记卡。信用卡是指发卡银行向持卡人签发的,给予持卡人一定信用额度,持卡人可以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银行卡;借记卡是指发卡银行向持卡人签发的,没有信用额度,持卡人先存款、后使用的银行卡。
(3) 按照账户币种的不同,银行卡可分为人民币卡、外币卡和双币种卡。人民币卡是指存款、信用额度均为人民币,并且应当以人民币偿还的银行卡;外币卡是指存款、信用额度均为外币,并且应当以外币偿还的银行卡;双币种卡是指存款、信用额度同时有人民币和外币两个账户的银行卡。
第五节 银行卡
(4) 按照信息载体不同,银行卡可分为磁条卡和芯片卡。芯片卡又称IC卡,是指以芯片作为交易介质的卡。芯片卡不仅支持借贷记、电子现金、电子钱包、脱机支付、快速支付等多项金融应用,还可以应用于金融、交通、通信、商业、教育、医疗、社保和旅游娱乐等多个行业领域,真正实现一卡多能,为客户提供更丰富的增值服务。磁条卡是一种磁记录介质卡片。它由高强度、耐高温的塑料或纸质涂覆塑料制成,防潮、耐磨且有一定的柔韧性,携带方便、使用较为稳定可靠。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自2015年开始,银行将停止发行新的磁条卡,而是以芯片卡替代。
第五节 银行卡
【例2-28】银行卡按照是否给予持卡人授信额度可以分为()。
A.境内卡和境外卡B.信用卡和借记卡
C.人民币卡、外币卡和双币卡D.磁条卡和芯片卡
【答案】B
【解析】选项A是按发行主体是否在境内分类,选项C是按账户币种不同分类,选项D是按信息载体不同分类。
银行卡账户与交易
二、
第五节 银行卡
(一) 银行卡交易的基本规定
第五节 银行卡
第五节 银行卡
(二) 银行卡的资金来源
(三) 银行卡的计息和收费
(1) 发卡银行对准贷记卡及借记卡(不含储值卡)账户内的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及计息办法计付利息。
(2) 发卡银行对贷记卡账户的存款、储值卡(含IC卡的电子钱包)内的币值不计付利息。
(3)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待遇。贷记卡持卡人非现金交易享受如下优惠条件:
第五节 银行卡
1. 计息
② 最低还款额待遇。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偿还所使用全部银行款项有困难的,可按发卡行规定的最低还款额还款。
① 免息还款期待遇。银行记账日至发卡行规定的到期还款日之间为免息还款期。
第五节 银行卡
(4) 利率标准。
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
第五节 银行卡
第五节 银行卡
2. 收费
收费是指商业银行办理银行卡收单业务向商户收取结算手续费。银行卡收费的具体标准如下:
第五节 银行卡
(1) 商业银行办理银行卡收单业务应当按下列标准向商户收取结算手续费:餐饮、宾馆、娱乐、珠宝金饰、工艺美术品、房地产及汽车销售等行业按照交易金额的1.25%收取。其中,房地产、汽车销售封顶为每笔80元。
(2) 百货、批发、社会培训、中介服务、旅行社及景区门票等一般类行业按照交易金额的0.78%收取。其中,批发类按照每笔26元收取。
(3) 超市、大型仓储式卖场、水电煤气缴费、加油、交通运输售票等民生类行业按照交易金额的0.38%收取。
对信用卡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
第五节 银行卡
3. 违约金和服务费用
第五节 银行卡
4.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
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包括现金提取、现金转账和现金充值。
持卡人提出伪卡交易和账户盗用等非本人授权交易时,发卡机构应及时引导持卡人留存证据,按照相关规则进行差错争议处理,并定期向持卡人反馈处理进度。
第五节 银行卡
5. 非本人授权交易的处理
(四) 银行卡申领、注销和挂失
1. 银行卡的申领
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可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发卡银行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申领个人卡。
第五节 银行卡
第五节 银行卡
3. 银行卡的挂失
持卡人丧失银行卡,应立即持本人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证明,并按规定提供有关情况,向发卡银行或代办银行申请挂失。
第五节 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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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
现金结算
第二节
支付结算
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
第四节
票据结算
第五节
银行卡
第六节
其他结算方式
第七节
网上支付
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
了解支付结算的相关概念及其法律构成;
了解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熟悉票据的相关概念;
熟悉各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使用范围和开户要求;
掌握现金管理的基本要求和现金的内部控制;
掌握票据和结算凭证填写的基本要求;
掌握支票、商业汇票、银行卡、汇兑结算方式的规定,并能综合分析具体案例。
学习目标
(一) 汇兑的概念和种类
汇兑
一、
第六节 其他结算方式
(二) 办理汇总的程序
1.签发汇兑凭证
签发汇兑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 表明“信汇”或“电汇”的字样。
(2)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 确定的金额。
(4) 收款人名称。
(5) 汇款人名称。
第六节 其他结算方式
(6) 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
(7) 汇出地点、汇出行名称。
(8) 委托日期。
(9) 汇款人签章。
汇款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在汇入银行支取现金的,应在信汇、电汇凭证的汇款金额大写栏内,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款金额。
第六节 其他结算方式
第六节 其他结算方式
2.银行受理
汇出银行受理汇款人签发的汇兑凭证,经审查无误后,应及时向汇入银行办理汇款,并向汇款人签发汇款回单。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
3.汇入处理
汇入银行对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应将汇入款项直接转入收款人账户,并向其发出收账通知。收账通知是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
(三) 汇兑的撤销和退汇
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汇款人申请撤销汇款必须是该款项未从银行汇出。汇款人申请撤销时,应出具正式函件或本人身份证件及原信汇、电汇回单;汇出银行只有在查明确未汇出款项时,并收回原信汇、电汇回单时,方可办理撤销手续。但转汇银行不得受理汇款人或汇出银行对汇款的撤销。
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已经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退汇。汇款人申请退汇必须是该款项已从汇出银行汇出。转汇银行不得受理汇款人或汇出银行对汇款的退汇。
第六节 其他结算方式
第六节 其他结算方式
(四) 汇兑结算方式的流程
汇兑结算方式的流程如图2-8所示。
(一) 委托收款的概念
委托收款
二、
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其结算款项的划回方式分为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第六节 其他结算方式
(二) 委托收款的记载事项
第六节 其他结算方式
(1) 表明“委托收款”的字样。
(2) 确定的金额。
(3) 付款人名称。
(4) 收款人名称。
(5) 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
(6) 委托日期。
(7) 收款人签章。
(三) 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流程
第六节 其他结算方式
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流程如图2-9所示。
(四) 委托收款的结算规定
第六节 其他结算方式
(1) 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2) 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通知付款人后,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
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能足额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
1. 委托收款办理的结算规定
第六节 其他结算方式
(1) 付款人审查有关债务证明后,对收款人委托收取的款项需要拒绝付款的,有权提出拒绝付款。
(2) 收款人收取公用事业费,必须具有收付双方事先签订的经济合同,由付款人向开户银行授权,并经开户银行同意,报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可以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
2. 委托收款的注意事项
托收承付
三、
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付的结算方式。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并且采用发货制,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托收承付结算的每笔金额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的每笔金额起点为1 000元。
第六节 其他结算方式
(一)托收承付的概念
【例2-29】下列款项中,不能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是()。
A.因商品交易而发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
B.商品交易且采用发货制取得的款项
C.因代销商品而发生的款项
D.因运送商品而发生的款项
【答案】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托收承付结算的使用范围。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并且采用发货制,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故选项A、B、D均可办理托收承付结算。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第六节 其他结算方式
第六节 其他结算方式
(二)托收承付的记载事项
(1) 表明“托收承付”的字样。
(2) 确定的金额。
(3) 付款人的名称和账号。
(4) 收款人的名称和账号。
(5) 付款人的开户银行名称。
(6) 收款人的开户银行名称。
(7) 托收附寄单证张数或册数。
(8) 合同名称、号码。
(9) 委托日期。
(10) 收款人签章。
第六节 其他结算方式
(三)托收承付的办理方法
1.托收
收款人按照签订的购销合同发货后,应将托收凭证并附发运凭证或其他符合托收承付结算的有关证明和交易单证送交银行。
(1) 收款人应将托收凭证并附发运证件或其他符合托收承付结算要求的有关证明和交易单证送交银行。
(2) 收款人开户银行接到托收凭证及其附件后,应当按照托收的范围、条件和托收凭证记载的要求认真进行审查,必要时,还应查验收付款人签订的购销合同。
第六节 其他结算方式
2.承付
付款人开户银行收到托收凭证及其附件后,应当及时通知付款人付款。付款人应在承付期内审查核对,安排资金。购货单位承付货款有验单承付和验货承付两种方式。验单承付期为3天,从购货单位开户银行发出通知的次日算起(承付期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付款人在承付期内,未向银行表示拒绝付款,银行即视作承付,在承付期满的次日上午将款项划给收款人。
国内信用证
四、
(一)国内信用证的概念
国内信用证(简称信用证)是适用于国内贸易的一种支付结算方式,是开证银行依照申请人(购货方)的申请向受益人(销货方)开出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
第六节 其他结算方式
(二) 信用证的适用范围
信用证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产生的货款结算,并且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第六节 其他结算方式
(三) 信用证的办理程序
开证行决定受理开证业务时,应向申请人收取不低于开证金额20%。保证金,并可根据申请人资信情况要求其提供抵押、质押或由其他金融机构出具保函。
第六节 其他结算方式
1. 开证
通知行收到信用证审核无误后,应填制信用证通知书,连同信用证交付受益人。
2. 通知
议付,是指信用证指定的议付行在单证相符条件下,扣除议付利息后向受益人给付对价的行为。议付行必须是开证行指定的受益人开户行。议付仅限于延期付款信用证。
议付行议付后,应将单据寄开证行索偿资金。议付行议付信用证后,对受益人具有追索权。到期不获付款的,议付行可从受益人账户收取议付金额。
第六节 其他结算方式
3. 议付
开证行对议付行寄交的凭证、单据等审核无误后,对即期付款信用证,从申请人账户收取款项支付给受益人;对延期付款信用证,应向议付行或受益人发出到期付款确认书,并于到期日从申请人账户收取款项支付给议付行或受益人。
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开证行仍应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内进行付款。对不足支付的部分作逾期贷款处理。
第六节 其他结算方式
4. 付款
第六节 其他结算方式
【例2-30】国内信用证的处理流程包括()。
A.开证 B.通知
C.议付 D.付款
【答案】ABCD
【解析】国内信用证的处理流程包括开证、通知、议付、付款。
任务反馈
第六节 其他结算方式
【例2-31】下列关于支付结算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
B.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银行不予受理
C.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D.单位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
第六节 其他结算方式
【答案】ACD
【解析】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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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
现金结算
第二节
支付结算
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
第四节
票据结算
第五节
银行卡
第六节
其他结算方式
第七节
网上支付
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
了解支付结算的相关概念及其法律构成;
了解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熟悉票据的相关概念;
熟悉各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使用范围和开户要求;
掌握现金管理的基本要求和现金的内部控制;
掌握票据和结算凭证填写的基本要求;
掌握支票、商业汇票、银行卡、汇兑结算方式的规定,并能综合分析具体案例。
学习目标
网上银行
一、
网上银行,也称网络银行,简称网银,就是银行在互联网上设立虚拟银行柜台,使传统银行服务不再通过物理的银行分支机构来实现,而是借助于网络与信息技术手段在互联网上实现。
第七节 网上支付
(一)网上银行的概念
1.按经营模式划分
按经营模式分为单纯网上银行和分执行网上银行
单纯网上银行是完全依赖于互联网的虚拟的电子银行,它没有实际的物理柜台,一般只有一个办公地址,没有分支机构,也没有营业网点,采用互联网等高科技服务手段与客户建立密切的联系,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分支型网上银行是指现有的传统银行利用互联网开展传统的银行业务,即传统银行利用互联网作为新的服务手段为客户提供在线服务,实际上是传统银行服务在互联网上的延伸。
第七节 网上支付
(二)网上银行的分类
第七节 网上支付
2.按主要服务对象划分
按主要服务对象分为企业网上银行和个人网上银行
企业网上银行主要服务于企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可以通过企业网络银行实时了解财务状况,及时调度资金,轻松处理工资发放和大批量的网络支付业务。
个人网上银行主要服务于个人,个人可以通过个人网络银行实时查询、转账,进行网络支付和汇款。
第七节 网上支付
1.企业网上银行的功能
(三)网上银行的主要功能
(1)账户信息查询
(2)支付指令
(3)B2B网上支付。
(4)批量支付
第七节 网上支付
2.个人网上银行的功能
(三)网上银行的主要功能
(1)账户信息查询
(2)人民币转账业务
(3)银证转账业务
(4)外汇买卖业务
(5)账户管理业务
(6)B2C网上支付。
第七节 网上支付
(四)网上银行业务流程及交易时的身份认证
1、客户开户流程
开户时,必须出具身份证或有关证件,并遵守有关实名制规定。
第七节 网上支付
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上银行注册流程
一、 智博版企业网上银行注册流程
智博版企业网上银行注册流程如图2?10所示。
拓展阅读
第七节 网上支付
二、 智锐版企业网上银行注册流程
智锐版企业网上银行注册流程同智博版企业网上银行注册流程。
三、 智信版企业网上银行注册流程
(1) 客户向开户行提供注册智信版企业网上银行所需材料。若未在农业银行开立单位结算账户,先到农业银行任一营业网点开立账户。
(2) 银行审核客户资料,资料无误后添加企业需注册网银的单位结算账户,并生成客户号和操作员号,提供给客户。
(3) 客户登录农业银行企业网上银行普及版界面,进行新用户注册,设置登录名称和登录密码,完成后凭登录名称和密码登录即可。
拓展阅读
第七节 网上支付
2.网上交易
网上银行的具体交易流程如下:
(1)客户使用浏览器通过互联网链接到网银中心,发出网上交易请求。
(2)网银中心接受并审核客户的交易请求,并将交易请求转发给相应成员行的业务主机。
(3)成员行业务主机完成交易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返回给网银中心。
(4)网银中心对交易结果进行再处理后,返回相应信息给客户。
第七节 网上支付
3.交易时的身份认证
(1)密码
(2)文件数字证书
(3)动态口令卡
(4)动态手机口令
(5)移动口令牌
(6)移动数字证书。
(一) 第三方支付的概念
第三方支付
二 、
第七节 网上支付
第三方支付是指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借助通信、计算机和信息安全技术,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在用户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间建立连接的电子支付模式(其中通过手机端进行的,称为移动支付),本质上是一种新型的支付手段,是互联网技术与传统金融支付的有机结合。
(二)第三方支付方式种类
第七节 网上支付
(三)第三方支付交易流程及其身份验证
第七节 网上支付
2.账户充值
1.开户
3.收、付款
4.交易时的身份认证
第七节 网上支付
支付宝的支付流程
(1) 消费者在电子商务网站(如淘宝网、京东商城等)选购商品,下订单,与该商品的卖家在网上达成交易意向。
(2) 消费者选择支付宝作为交易中介,使用自己的借记卡或信用卡将资金划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形成支付宝“余额”(充值)。再使用自己的支付宝账户余额付款(此时“付款”,款项并非直接转到商家的支付宝账户,而是暂时保存在支付宝平台),并设定发货期限。
(3) 支付宝平台收到货款后,通知商家,告知消费者已经付款,要求商家在规定时间内发货。
拓展阅读
第七节 网上支付
(4) 商家收到支付宝平台关于消费者已付款的通知后,按消费者所下订单发货,并在网站上做相应记录,消费者可在网站上查看自己所购买的商品出库、发货等状态(如果已经发货,后续还会显示物流状况)。如果商家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发货,则支付宝平台会通知客户交易失败,并询问是将货款划回客户的支付宝账户还是暂存在支付宝平台。
(5) 消费者收到货物并确认后,支付宝平台便将暂存在平台的款项划转到商家的支付宝账户,交易完成(如果消费者对商品不满意,或者不是自己所要的规格等,或认为与商家承诺不符,可通知支付宝平台拒付货款并将货物退回商家,消费者已经支付的货款会退回自己的支付宝账户)。消费者需要资金时,可以将自己支付宝账户中的虚拟资金再转到银行,兑成实体的银行存款取出。
(四)第三方支付机构及支付账户管理规定
第七节 网上支付
(1) 支付机构应根据客户身份对同一客户在本机构开立的所有支付账户进行关联管理,并按照要求对个人支付账户进行分类管理。
① Ⅰ类支付账户,账户余额仅可用于消费和转账,余额付款交易自账户开立起累计不超过1 000元(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第七节 网上支付
② Ⅱ类支付账户,账户余额仅可用于消费和转账,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不超过10万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③ Ⅲ类支付账户,账户余额可以用于消费、转账以及购买投资理财等金融类产品,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不超过20万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第七节 网上支付
(2) 支付机构办理银行账户与支付账户之间转账业务的,相关银行账户与支付账户应属于同一客户。
(3) 因交易取消(撤销)、退货、交易不成功或者投资理财等金融类产品赎回等原因需划回资金的,相应款项应当划回原扣款账户。
第七节 网上支付
(4) 支付机构应根据交易验证方式的安全级别,对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进行限额管理:
① 支付机构采用包括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有效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日累计限额由支付机构与客户通过协议自主约定。
② 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有效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 000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③ 支付机构采用不足两类有效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 000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且支付机构应当承诺无条件全额承担此类交易的风险损失赔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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