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6.1 课件(共46张PPT)-《税务会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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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会计6.1 课件(共46张PPT)-《税务会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出版社)

资源简介

(共46张PPT)
税务会计
模块6.1
模块六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1个人所得税的会计核算基础
2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核算
3非居民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核算
4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核算
5其他收入个人所得税的核算
6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01
税制模式和特点
6.1个人所得税的会计核算基础
02
会计核算的主体
03
征税对象
04
会计科目设置
05
税率
06
税收优惠
纳税人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既包括“自然人”又包括“自然人性质的特殊主体”,例如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投资者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
各项应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及偶然所得等。
知识储备
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和特点
01
分类征收制是将纳税人不同来源、性质的所得项目,分别规定不同的税率征税。


综合征收制是对纳税人全年的各项所得加以汇总,就其总额进行征税。


混合征收制是对纳税人不同来源、性质的所得先分别按照不同的税率征税,然后将全年的各项所得进行汇总征税。


一、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和特点
2018年10月1日之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采用的是分类征收制。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改为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模式。
分类征收制
综合征收制
混合征收制
一、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和特点
特点1
实行分类征收与综合征收相结合的征收模式
特点3
费用扣除额较宽
特点5
采取源泉扣缴和个人申报两种征纳方法
特点2
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特点4
计算较复杂
个人所得税会计核算的主体
02
个人所得税会计核算的主体包括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仅涉及中国公民,也涉及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中国的港、澳、台同胞,还涉及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上述纳税义务人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二、个人所得税会计核算的主体
二、个人所得税会计核算的主体--纳税义务人
判定标准 征税范围
居民纳税人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累计满183天的个人 境内所得
+
境外所得
非居民纳税人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有不居住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 境内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会计核算的主体--纳税义务人
有住所
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境内习惯性居住
国税发[1994]89号
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义务人是居民或非居民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
对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原因而在中国境外居住,在其原因消除后,必须回到境内居住的个人,其习惯性居所是中国。
二、个人所得税会计核算的主体--纳税义务人

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满183天的:
如果此前六年在中国境内每年累计居住天数都满183天而且没有任何一年单次离境超过30 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此前六年的任一年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不满183天或者单次离境超过30天,该纳 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此前六年,是指该纳税年度的前一年至前六年的连续六个年度,此前六年的起始 年度自2019年(含)以后年度开始计算。
二、个人所得税会计核算的主体--纳税义务人

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
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中国大学MOOC
举例:
李先生为香港居民,在深圳工作,每周一早上来深圳上班,周五晚上回香港。
周一和周五当天停留都不足24小时,因此不计入境内居住天数,再加上周六、周日2天也不计入。
这样,每周可计入的天数仅为3天,按全年52周计算,李先生全年在境内居住天数为156天,未满183天,不构成居民个人,李先生取得的全部境外所得,可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会计核算的主体--纳税义务人
01
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02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03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
二、个人所得税会计核算的主体--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03
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综合所得
征税项目
工资、薪金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经营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
个人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根据我国目前个人收入的构成情况,规定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这些项目包括:①独生子女补贴;②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③托儿补助费;④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另外,某些特殊情况的所得也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如具有工资性质的全勤奖、优秀员工奖;企业内部高管兼任本公司董事而获得董事费;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均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报酬的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一般不存在雇佣关系,而工资薪金所得,存在雇佣关系。
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劳务报酬所得
如何区分劳务报酬所得和而工资薪金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包括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
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稿酬所得
注意
任职、受雇于报纸、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酬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
经营所得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4
3
2
1
内容
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经营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而取得的利息,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和各种债券的利息。按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利息所得,除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外,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息、红利,是指个人拥有股权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一定的比率对每股发给的息金叫股息;公司、企业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的叫红利。股息、红利所得,除另有规定外,都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由财产转租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财产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得奖,是指参加各种有奖竞赛活动,取得名次得到的奖金;中奖、中彩,是指参加各种有奖活动,如有奖销售、有奖储蓄或者购买彩票,经过规定程序,抽中、摇中号码而取得的奖金。偶然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一律由发奖单位或机构代扣代缴。
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偶然所得
个人所得税核算会计科目
04
四、个人所得税核算会计科目
应交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应交税费
中国大学MOOC
中国大学MOOC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05
税率形式
1
2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
超额累进税率
比例税率
五、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
五、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1. 法定税率 应税项目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和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适用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经营所得
比例税率20%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税率
2. 扣缴税率 应税项目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代扣代缴适用
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
居民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税率。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
五、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综合所得适用税率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含税)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非居民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非居民个人综合所得
五、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综合所得适用税率
级数 当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元的 3 0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10 210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20 1410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5160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经营所得是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五、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经营所得适用税率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含税)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0元的 5 0
2 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 10 1500
3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0500
4 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30 40500
5 超过500000元的部分 35 65500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五、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其他所得适用税率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五、个人所得税的税率--预扣预缴适用税率
级数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四)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五、个人所得税的税率--预扣预缴适用税率
级数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五)
(一)全额累进与超额累进的区别
五、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补充:
例:小明应税所得额2999元,李四应税所得额3001元,请根据工资薪金税率表计算个人所得税。
不合理
合理
全额累进计算结果:
张三应交税=2999×3%=89.97元 李四应交税=3001×10%=300.1元
二人收入相差2元,税收相差210.13元
超额累进计算结果(分段计算)
张三应交税=2999×3%=89.97元
李四应交税=3000×3%+1×10%=90.1元 二人收入相差2元,税收相差0.13元

练一练
某税种征税对象为应税收入,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应税收入3000元以下的,适用税率为3%;应税收入3000~12000元的,适用税率为10%;应税收入12000~25000元的,适用税率为20%。某纳税人应税收入为15000元, 则应纳税额是多少是?
答案: 超额累进税率的应纳税额:
=3000×3%+9000×10%+3000×20%
=1590(元)
查7级超额税率表得,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1410,因此,应纳税额:
=15000×20%-1410=1590(元)
0
第一级:
3000×7%=210
第二级:
3000×17%+9000×10%=1410
第三级:
3000×22%+9000×15%+13000
×5%=2660
第四级:
(二)速算扣除数的计算
五、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06
六、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
1
2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
免税项目P176
减税项目
3
税前扣除
A
减税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B
税前扣除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六、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模块6.1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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