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6.4 课件(共27张PPT)-《税务会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出版社)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税务会计6.4 课件(共27张PPT)-《税务会计》同步教学(人民邮电出版社)

资源简介

(共27张PPT)
税务会计
模块6.4
模块六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1个人所得税的会计核算基础
2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核算
3非居民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核算
4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核算
5其他收入个人所得税的核算
6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01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6.4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核算
02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03
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04
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会计核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01
纳税人义务人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人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知识储备
纳税人义务人
由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方法,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分别计算按月预缴税额和年终汇算清缴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本月应预缴税额=本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上月累计已预缴税额
全年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汇算清缴税额=全年应纳税额-全年累计已预缴税额
知识储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2.成本,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3.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一)基本规定
4.税金,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除个人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附加。会计核算中已记入“管理费用”等账户中的税金,此处不可以重复扣除。
5.损失,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6.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一)基本规定
1.个体工商户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在税前不允许扣除,业主费用扣除标准统一为60000元/年;
2.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个人家庭费用。难以分清的,40%视为生产经营费用准予扣除。
3.三项经费的扣除。
(二)扣除项目及标准
项目 扣除限额比例 计算基数
从业人员 业主
职工福利费 14%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
职工工会经费 2%
职工教育经费 2.5%
4.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扣除。
5.个体工商户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开发费用,以及研发而购置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试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可直接扣除。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按固定资产管理,不得在当期直接扣除。
(二)扣除项目及标准
为从业人员缴纳 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
业主本人缴纳 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
7.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缴纳的摊位费、行政性收费、协会会费等,按实际发生数额扣除。
8.个体工商户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所发生符合规定的费用,除为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应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外,作为开办费,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自生产经营月份起在不短于3年期限内摊销扣除,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9.个体工商户有两处或两处以上经营机构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经营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扣除项目及标准
1.个人所得税税款。
2.税收滞纳金。
3.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
5.赞助支出。
6.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7.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8.业主的工资。
(三)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的项目
练一练:
某市新都酒家是个体经营户,账证比较健全,2019年12月取得营业额为130 000元,购进菜、肉、蛋、面粉、大米等原料费为55 000元,缴纳电费、水费、房租、煤气费等为15 000元,缴纳税前允许扣除的税费合计为6 700元。当月支付给2名雇员工资共8 000元,业主个人费用扣除标准为5 000元。1-11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56 000元,1-11月累计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为3 800元。请计算该个体经营户12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
经营所得的计算
02
纳税人义务人
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包括参与兴办),年度终了时,应汇总从所有企业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据此确定适用税率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知识储备
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3.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4.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5.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原则
扣除项目比照个体工商户相关规定执行。但下列项目的扣除例外:
1.投资者工资不得在税前直接扣除。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为5000元/月。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其费用扣除标准由投资者选择在其中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
2.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生活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
3.投资者及其家庭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二)扣除项目
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有以下两种方式,一是查账征收,二是核定征收。
1.查账征收
账册健全的纳税人,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采用查账征收。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2.核定征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①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②企业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③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2)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以及其他合理的征收方式。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①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②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计算
03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之和。2019年1月1日以后必要费用的减除为每月5 000元。
计算公式为: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每月费用扣除标准(5 000元)×实际承包或承租月数
全年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练一练:
2019年1月1日起,王某承包一个餐厅,规定每月取得工资4 000元,年终从企业所得税后利润中上交承包费50 000元,其余经营成果归王某所有。假设2019年该餐厅税后利润95 000元,计算王某2019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会计核算
04
对采用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除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外,一般不需进行会计处理。实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通过“所得税费用”和“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账户进行核算。
纳税人取得生产经营所得按规定计算缴纳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实际上缴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练一练:
某个体工商户当年全年经营收入500000元,其中生产经营成本、费用总额为40000元,计算其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并做相关会计分录。
模块6.4
结束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