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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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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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7张PPT)
(1)含义:
人身关系
财产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人格和身份形成的与人身不可分割民事法律关系。
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隐私等人格利益
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等
人格关系
身份关系
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买卖、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财产所有
财产转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它直接以物质利益为内容。
其他关系如恋爱关系、行政关系、劳动关系、犯罪(刑事法律关系)等民法不调整
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 。P3二
导入新课
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目录
01
生命健康俱可贵
02
姓名肖像受保护
03
名誉隐私不可侵
核心素养 课标要求
1.政治认同:认同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是民法的重要内容。 2.科学精神:理解民法对人身权利的保护,学会如何维护人身权利。(重点) 辨别不同的人身权利。(难点) 3.法治意识:增强法治意识,积极维护自身人身权利,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4.公共参与:在生活中养成学民法、用民法的良好习惯。 识别我国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事义务。
学习目标
01
03
人身权利的重要性、内容和要求? (P7)
姓名权的含义、特点、内容和表现?(P8-9)
02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重要性?(P7)
阅读教材P7-11的内容,找出以下问题的答案并圈画好。
自主学习
04
肖像权的含义、内容和要求?(P9)
05
名誉权和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含义、要求及保护意义?(P10-11)
生命健康俱可贵
01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人身权利的重要性: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①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②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P7一
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2、人身权利的内容:
自然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人身权利的内容
人格权:
身份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
3、人身权利的要求:
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P7一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人身权利的重要性:
①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②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P7一①-②
2、人身权利的内容: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P7一
3、人身权利的要求:
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P7一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4、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重要性: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P7二
人格权 内容 侵权表现
(看最终结果)
生命权 生命安全和生命维持 致人死亡,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身体权 身体完整性和行动自由 身体完整性遭受破坏和行动自由受到限制(致残)
健康权 生理、心理机能(功能)的正常运转和发挥 损害健康,致人患病(致病)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人格权 侵权表现
(看最终结果)
生命权 致人死亡,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身体权 身体完整性遭受破坏和行动自由受到限制(致残)
健康权 损害健康,致人患病(致病)
案 例 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权
李四无法归还高利贷,被张三砍下一根手指。
学校强行剪掉学生的头发。
王五明知道自己患有新冠肺炎,还出去旅游,与他人近距离交流,造成多人感染。
医院误摘患者器官,导致患者死亡。







校园欺凌案
朱某、赵某、李某、霍某、高某的行为侵犯了两名原告哪些人身权利?要承担什么民事责任?给你带来什么启示?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4、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重要性:
朱某、赵某、李某、霍某、高某的殴打两名原告导致轻微伤,侵害了两名原告的健康权,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P7相关链接
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姓名肖像受保护
02
①含义:
②特点:
③内容:
④表现: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的是名称权)P8
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P8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P8
干涉:例如:养父母强迫养子女更改姓名
盗用:例如:打着名人的旗号宣传本公司
冒名:例如:拿姐姐的身份证去登记结婚
①含义:
②特点:
③内容:
④表现: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的是名称权)P8
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P8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P8
①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
②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③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P9一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鲁迅的本名是周树人,但在当时的革命背景下,他在发表文章时只能不断变换使用笔名。据考证,他使用的包括鲁迅在内的笔名多达128 个。不过,在正式文件上,他还是使用周树人这个名字。
鲁迅这个名字受到法律保护吗
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P9一
在我国,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改变绰号、网名等其他别名。因此,鲁迅这个笔名是周树人自己采用的,受法律保护。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2、肖像权:
①含义:
②内容:
③要求: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P9二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P9二
用明星的照片做表情包,是否侵犯他们的肖像权?
电影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肖像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要不用于营利,不刻意丑化他们,就没有侵犯他们的肖像权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2、肖像权:
①含义:
②内容:
③要求: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P9二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P9二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P9二
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应具备哪些条件呢?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2、肖像权:
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应具备两个条件:
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
侵权表现
①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制作和使用他人肖像。
②民法典的新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是确定侵权责任大小的情节,而非决定性条件。
③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的,或者或者利用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并且往往同时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同时侵犯两项权利】
侵权责任
①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②除上述责任外,如果存在获利行为,侵权人则应适当赔偿他人损失;如果构成精神伤害,被侵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2、肖像权:
小郝在全市中学生游泳比赛中荣获200米自由泳冠军、获奖照片还被刊登在当地报纸上。但她后来发现,一家体育用品商店的灯箱广告上印有那张获奖照片和自己的名字。小郝与同学就此事展开讨论。
你认同哪种观点?小郝应如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
体育用品商店未经小郝许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小郝的姓名和肖像,侵犯了小郝的姓名权和肖像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小郝有权要求权利侵害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适当赔偿小郝损失。
观点二:
该体育用品商店的做法虽有不妥,但客观上扩大了小郝的知名度,谈不上侵权。
观点一:
该体育用品商店的做法侵犯了小郝的权利。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2、肖像权:
下列情况属于合理使用他人肖像,不构成侵权
①新闻报道拍摄照片和影像。在新闻报道中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使观众了解真相。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被曝光者肖像权(如报道政治活动时使用了某政治家的肖像)
②通缉逃犯和罪犯而使用他人肖像。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或为国家利益举办特定活动使用公民的肖像。
③为记载或宣传特定公众活动使用参与者的肖像。因为公民参与此类活动中,就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处分了自己的肖像权,对其肖像在此活动中加以使用,不构成侵权。
④基于科研和教育目的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使用。如为医学试验、法医学教学在课堂上向学员展示病人或者接受法医鉴定的受害人的肖像。
⑤为肖像权人自身的利益使用其肖像。如为肖像权人具备某种特殊技能所做的广告中使用其肖像;在寻人启事中使用失踪人的肖像等。
名誉隐私不可侵
03
侮辱袁隆平案宣判
张某的行为侵犯了袁隆平的什么权利?应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名誉权和荣誉权:
①名誉权含义:
②要求: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权的侵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荣誉权的侵权)
P10
名誉权与荣誉权是一回事吗?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名誉权和荣誉权:
(1)区别:
①名誉权是法律规定公民、法人享有的保有和维护自身名誉的权利。每个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享有的,具有普遍性。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而被授予荣誉称号,具有专属性。
②名誉权的获得不需要任何程序,荣誉权必须经过特定的程序,由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给予表彰的方式授予。
③名誉权无法被剥夺或限制,荣誉权可基于法定事由予以剥夺。
(2)联系:名誉包括荣誉,荣誉是名誉的一种表现。如果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使公民的名誉也受到损害的,同时构成侵害荣誉权和名誉权。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2、隐私权:
观察生活中人们对“一米线”的实际遵守状况,谈谈你对“一米线”的看法。
未成年人是否有隐私?父母与子女、老师与学生之间如何正确处理相关问题
针对网络上的“人肉搜索”现象,说说你的看法。
镜头一:去银行办事或者在车站买票,你会发现在柜台办理业务的顾客与后面排队的顾客之间隔着一段距离,地上还画着一条黄线,这就是所谓的“一米线”。这条线避免了以往大家挤在一起争抢位置的做法,也成了个人隐私的保护线。但有人认为:“我不偷不抢,干吗要隔这么远 ”
“一米线”有利于维护公共秩序,有利于保护个人隐私
镜头二:有时,我们的老师或者父母会说:“小孩子有什么隐私啊 ”有时,我们的信件、日记或者手机上的信息被人擅自翻看。也许他们是出于关心,并无恶意。可是,老师或者父母可以这样做吗
未成年人虽没达到成年,同样有自己私人生活中不愿被人知道的事情,同样有隐私权。
镜头三:某服装店店主怀疑来店购物的小雨偷了店里的衣服,于是将视频截图发到网络上求“人肉搜索”。众多网民参与“人肉搜索”。小雨的个人信息被曝光,同学、朋友对其指指点点,网上也是一片辱骂之声,小雨几乎因此精神崩溃。
“人肉搜索”如果使用不当会侵害公民的名誉权和隐私权等合法权利。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2、隐私权:
①含义:
②要求:
③保护意义: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没有隐私权)
P11一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擅入他人民宅、侵入他人邮箱微信qq等;监视、跟踪、偷拍、拨打骚扰电话;擅自泄露他人隐私;举报他人、执法不属于侵犯隐私权)
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3、个人信息:
①含义:
②要求:
③处理原则:
④保护意义: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P11相关链接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P11二
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P11二
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P11二
【易错易混观点辨析】
1、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享有姓名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
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政治权利。( )
3、人格尊严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身自由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
4、用电影明星的照片做QQ头像,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 )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
×
姓名权是自然人的权利,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的是名称权。
×
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
使用明星照片,如果只是用于娱乐,不算侵犯肖像权。如果刻意丑化明星的照片,用于营利。这样的行为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课堂小结
积极
维护
人身
权利
生命健康俱可贵
姓名肖像受保护
名誉隐私不可侵
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权
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
荣誉权
隐私权
个人信息
核心素养 课标要求
1.政治认同:认同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是民法的重要内容。 2.科学精神:理解民法对人身权利的保护,学会如何维护人身权利。(重点) 辨别不同的人身权利。(难点) 3.法治意识:增强法治意识,积极维护自身人身权利,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4.公共参与:在生活中养成学民法、用民法的良好习惯。 识别我国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事义务。
学习目标
1、某小区业主吴亮与该小区宠物店老板赵勇因服务问题发生几次争执后,多次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布信息指责赵勇,使用“欺骗客户”“装疯卖傻”“人格分裂”等言辞,并用赵勇的照片作配图。这对赵勇及宠物店经营造成了诸多负面影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如果吴亮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表的言论有真实成分,则并无不当
②吴亮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表的言论侵犯了赵勇的名誉权
③吴亮使用照片作配图的行为侵犯了赵勇的隐私权
④赵勇有权要求吴亮在小区范围内消除给其带来的不良影响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课堂练习
D
①错误,即便吴亮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表的言论有真实成分,其做法也不当
③错误,侵犯了赵勇的肖像权
2、一天傍晚,小明(12周岁)将宠物狗牵出来玩,途经小区公园时,放开了牵引绳,狗在奔跑中将散步的七旬老人张某绊倒,导致张某身体多处骨折,入院治疗一个多月,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①张某的生命和健康权受到侵犯
②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张某有权请求小明的父母支付医疗费护理费
④小明无需承担责任,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补偿责任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课堂练习
B
①错误,张某的健康权受到侵害,但生命权未受到侵害。
④错误,小明应该承担责任,其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民事行为已经超出其年龄智力状况,所以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3、李某在贵州旅游期间拍摄了写真照片,其写真照片中也有偶然入镜的景区游客。李某回家后直接将照片发布于自己的网络账号,贵州网友胡某看见后,将李某的写真照片发布在自己的账号上用来介绍家乡的美景,获得大量转发和点赞。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经李某许可,胡某擅自使用李某的肖像照片涉嫌侵害其肖像权
②由于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胡某使用李某写真照片不侵犯其肖像权
③胡某使用李某照片介绍家乡美景属于新闻报道,不侵犯其肖像权
④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使用偶然入镜游客的肖像,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课堂练习
B
②错误,是否营利不是判断是否侵犯肖像权的唯一条件
③错误,胡某使用李某的照片介绍家乡美景的行为不属于新闻报道
4、2023年5月13日,脱口秀演员李某某在节目中公然侮辱人民子弟兵,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案公司及个人,罚款1467.9万元,并无限期暂停其在京所有演出活动。对这一事件的评价,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
A.李某某的行为侵犯了人民子弟兵的身份权,理应接受处理
B.该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李某某侮辱人民子弟兵的言论
C.李某某的言论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了人民子弟兵的名誉权
D.因为罚没款项巨大,演艺公司及个人不必再接受其他处罚
课堂练习
C
脱口秀演员李某某在节目中公然侮辱人民子弟兵,其言论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了人民子弟兵的名誉权,没有侵犯其身份权,A错误,C正确
B错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D错误,除罚款外,对涉案人员及其演出经纪机构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相关违规行为需要进一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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