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合同的效力 课件(共19张PPT)-《国际商法》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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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合同的效力 课件(共19张PPT)-《国际商法》同步教学(高教版)

资源简介

(共19张PPT)
合同法概述
1
合同的订立
2
合同的效力
3
合同的履行
4
目录
CONTENTS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5
合同的消灭
6
违约责任及救济
7
第三章
国际商事合同法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生效要件
《德国民法典》第305条,根据法律行为设定债的关系或变更债的内容者,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需有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
合同
生效
Contract
合同
成立
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
《德国民法典》第305条,根据法律行为设定债的关系或变更债的内容者,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需有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
01
当事人具备相应的缔约能力
02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03
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04
符合特定形式的要求
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
《德国民法典》第305条,根据法律行为设定债的关系或变更债的内容者,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需有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
01
当事人具备相应的缔约能力
意思表示能力
对意思表示负责的能力
缔约能力
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
《德国民法典》第305条,根据法律行为设定债的关系或变更债的内容者,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需有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
错误
欺诈
胁迫
显失公平
02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瑕疵
Insufficiency of Will
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
《德国民法典》第305条,根据法律行为设定债的关系或变更债的内容者,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需有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
契约自由 Freedom of Contract
意思自治 Autonomy of the Will
03
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
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
其他形式
04
符合特定形式的要求
报批义务及相关违约条款独立生效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法定特别生效要件
合同生效的时间
《德国民法典》第305条,根据法律行为设定债的关系或变更债的内容者,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需有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



合 同



附条件合同
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附条件合同
第一百五十九条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附期限合同
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附条件和附期限合同
附条件
或然性
附期限
必然性
合同生效的时间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其生效时间与承诺生效时间不一致。
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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