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合同法概述 课件(共35张PPT)-《国际商法》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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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共35张PPT)
合同法概述
1
合同的订立
2
合同的效力
3
合同的履行
4
目录
CONTENTS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5
合同的消灭
6
违约责任及救济
7
第三章
国际商事合同法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第四百六十三条
第九百八十八条
柯蒂兹公司诉梅森案
Curtis v. Mason
CASE STUDY
柯蒂兹公司诉梅森案
什么是合同?如何订立合同?
《德国民法典》第305条,根据法律行为设定债的关系或变更债的内容者,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需有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




柯蒂兹公司诉梅森案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8条 被发价人声明或作出其他行为表示同意一项发价,即是接受。
缄默或不行为本身不等于接受。
柯蒂兹公司诉梅森案
大陆法系:合同的概念
《德国民法典》第305条,以法律行为发生债的关系或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者,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必须有双方当事人的契约。
英美法系:合同的概念
《美国合同法重述(第2版)》第1条:合同是一个或一组允诺,如违反该允诺,则法律将给予相应的救济;如果履行该允诺,被法律以某种方式确认为一种义务。
合同的概念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概念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主体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
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的特征
合同
合同的分类
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
有偿合同 无偿合同
诺成性合同 实践性合同
要式合同 不要式合同
主合同 从合同
束己合同 涉他合同
有名合同 /典型合同
无名合同/非典型合同
合同的分类
双务合同
单务合同
以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分担为标准
合同的分类
有偿合同
无偿合同
以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需要付出相应的对价为标准
合同的分类
诺成合同
实践合同
以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为标准
合同的分类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合同的分类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合同的分类
要式合同
不要式合同
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法律形式为标准
合同的分类
要式合同
指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的形式才能成立或生效的合同。如,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金融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三十六条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八百五十一条 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八百六十三条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六十二条 保理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九百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的分类
第四百九十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同的分类
主合同
从合同
以合同间是否存在主从依赖关系为标准
合同的分类
有名合同
无名合同
以法律规范是否赋予特定名称并给予特别规定为标准
合同的分类
典型合同
非典型合同
以法律规范是否赋予特定名称并给予特别规定为标准
合同的分类
有名合同
又称典型合同,是指法律规定了特定名称和调整规范的合同。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十六章 保理合同
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十九章 运输合同
第二十章 技术合同
第二十一章 保管合同
第二十二章 仓储合同
第二十三章 委托合同
第二十四章 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五章 行纪合同
第二十六章 中介合同
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合同的分类
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合同的分类
束己合同
涉他合同
以订约人是否仅为自己设定权利义务为标准
合同的分类
束己合同
指严格遵守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当事人为自己设定并承受权利义务,第三人不能向合同当事人主张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涉他合同
指当事人在合同中为第三人设定了权利或约定了义务的合同,包括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和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合同的分类
涉他合同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第三人利益合同
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第三人负担合同
合同的分类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01
不真正的利他合同
02
真正的利他合同
第三人是否享有
履行请求权
合同的分类
第五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不真正的利他合同
合同的分类
第五百二十二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
真正的利他合同
合同的分类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
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保险法》第十八条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合同的分类
第五百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合同的分类
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债务移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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