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国际货运代理概述 课件(共42张PPT)-《国际货运代理》同步教学(高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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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国际货运代理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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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际货运代理基础
第二节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第三节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及其责任保险
第四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一、国际货运代理的定义与分类
第一节 国际货运代理基础
货代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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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货运代理的定义与分类
(二)国际货运代理分类
第一节 国际货运代理基础
一、国际货运代理的定义与分类
(三)大陆法系国家代理制度和英美法系国家的代理制度
第一节 国际货运代理基础
第一节 国际货运代理基础
二、国际货运代理的性质和作用
(一)国际货运代理的性质
是国际贸易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国际货运代理的作用
第一节 国际货运代理基础
三、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和权利
(一)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
1.基本责任
作为承运人完成货物运输并承担责任(由其签发货运单据,使用自己掌握的运输工具,或委托他人完成货物运输,并收取运费)。
作为承运人完成货物运输不直接承担责任(由他人签发货运单据,使用自己掌握的运输工具,或租用他人的运输工具,或委托他人完成货物运输,并不直接承担责任)。
2.责任期限
从接收货物时开始至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或根据指示将货物置于收货人指示的地点为止,这段时间称为完成并已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交货义务的责任期限。
3.对合同的责任
国际货运代理人应对自己因没有执行合同所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赔偿责任。
4.对仓储的责任
货代在接受货物准备仓储时,应在收到货后向委托方签发收据或仓库证明,并在货物仓储期间履行其职责,根据货物的特性和包装,选择不同的储存方式。
5.除外责任
第一节 国际货运代理基础
三、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和权利
(二)国际货运代理的权利
委托方应支付给货运代理人因货物的运送、保管、投保、保关、签证、办理单据等,以及为其提供其他服务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同时还应支付由于货运代理人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如货物灭失或损坏属于保险人承保范围之内,货运代理人赔偿后,从货物所有人那里取得代位求偿权,从其他责任人那里得到补偿或偿还。当货运代理人对货物全部赔偿后,有关货物的所有权便转为货运代理人所有。
第一节 国际货运代理基础
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Freight Forwarders Associations,FIATA
http://www./
是世界国际货运代理的行业组织。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China 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warders Association, CIFA
http://www.cifa./
是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全国性中介组织。
第二节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一、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经营范围
(1)揽货、订舱(含租船、包机、包舱)、托运、仓储、包装;
(2)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装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
(3)报关、报检、报验、保险;
(4)缮制签发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
(5)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
(6)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
(7)国际快递(不含私人信函);
(8)咨询及其他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第二节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二、国际货运代理的服务内容及服务对象
(一)国际货运代理的服务内容
1 .代表发货人(出口商)选择运输路线、运输方式和适当的承运人;向选定的承运人提供揽货、订舱;提取货物并签发有关单证;研究信用证条款和所有政府的规定;包装、储存、称重和量尺码、安排保险;货物抵达港口后办理报关及单证手续,并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做外汇交易、支付运费及其他费用;收取已签发的正本提单,并交付发货人;安排货物转运;通知收货人货物动态;记录货物灭失情况;协助收货人向有关责任方进行索赔。
2 .代表收货人(进口商)报告货物动态;接收和审核所有与运输有关的单据;提货和付运费;安排报关和付税及其他费用;安排运输过程中的存仓;向收货人交付已结关的货物;协助收货人储存或分拨货物。
3 .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它收取货物并签发多式联运提单,承担承运人的风险责任,对货主提供一揽子的运输服务。在发达国家,由于货运代理发挥运输组织者的作用巨大,故有不少货运代理主要从事国际多式联运业务;而在发展中国家,由于交通基础设施较差,有关法规不健全以及货运代理的素质普遍不高,国际货运代理的素质普遍不高,国际货运代理在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方面发挥的作用较小。
4 .其他服务,如根据客户的特殊需要进行监装、监卸、货物混装和集装箱拼装拆箱运输咨询服务等。
5.特种货物挂装运输服务及海外展览运输服务等。
第二节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1
为发货人服务
2
为海关服务
3
为承运人服务
4
为航空公司服务
5
为班轮公司服务
第二节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三、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业务内容
(一)作为货主的代理人提供货运代理服务方面
1.作为出口货物发货人的代理人
2.作为进口货物收货人的代理人
(二)作为承运人的代理人提供货运代理服务方面
1.作为出口货物承运人的代理人
2.作为进口货物承运人的代理人
(三)作为独立经营人提供有关服务方面
1.以缔约承运人、无船承运人、多式联运经营人身份提供服务
2.以仓储保管人身份提供服务
3.以专业顾问身份提供服务
第二节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四、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行为规范
(一)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行为规范
(二)无船承运业务行为规范
(三)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行为规范
(四)航空快递业务行为规范
(五)多式联运业务行为规范
(六)代理报关业务行为规范
(七)代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业务行为规范
(八)代理进出口商品报验行为规范
第二节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五、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民事法律地位
(一)含义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民事法律地位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在从事业务经营活动时与他人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处的地位。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在因业务经营行为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处的地位,决定了其在相应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的具体内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民事法律地位,本质上取决于其业务经营行为的方式、与客户之间的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第二节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五、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民事法律地位
(二)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民事法律地位的确定
1.业务活动使用的名义
2.具体的业务运作方式
3.签发运输单据的方式
4.收入的取得方式
5.合同约定的内容
6.行业惯例和交易习惯
第二节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五、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民事法律地位
(三)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代理人的民事法律地位
1.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权利
2.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义务
3.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民事法律责任
第二节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五、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民事法律地位
(四)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独立经营人的民事法律地位
1.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承运人
(1)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承运人的基本权利、义务和责任
(2)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道路运输承运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和责任
(3)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海上运输缔约承运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和责任
(4)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航空运输缔约承运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和责任
(5)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和责任
2.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仓储保管人
第二节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五、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民事法律地位
(五)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混合经营人的法律地位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以混合经营人身份从事业务活动,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在同一项业务的不同阶段、不同环节,具有不同的身份,有时作为代理人,有时作为承运人,还有时作为仓储保管人或其他独立经营人,根据客户要求提供综合性的服务。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以混合经营人身份从事业务活动时,在不同的业务阶段、业务环节具有不同的身份,处于不同的法律地位,享有不同的权利,承担不同的义务和责任,应当结合其行为的性质、活动的身份等因素和业务实际情况,按照适用于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相应行为的法律规范,综合确定其应当享受的权利、履行的义务、承担的责任,判断其法律地位。
第三节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及其责任保险
一、国际货运代理责任及分类
(一)责任
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作为代理人和当事人两种情况时的责任。
(二)责任分类
1.以纯粹代理人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
2.以当事人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
3.以无船承运人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
4.以多式联运经营人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
5.以“混合”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
6.以合同条款为准的责任划分
第三节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及其责任保险
二、货运代理业务经营风险及防范对策
1.身份错置
分析自己的身份和法律地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
2.未尽代理职责
使业务环节程序化、制度化,并不断完善,同时加强检查力度,使疏忽大意产生的概率降到最低。
3.超越代理权限
明确托运人的权利和责任,分清货运代理人与托运人权利和责任的界限,不要越俎代庖,替人受过。
第三节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及其责任保险
二、货运代理业务经营风险及防范对策
4.货主欺诈
对货主实行资信等级考察制度,对不同等级的货主实行不同的对待策略,同时,提高警惕性,时刻注意保护自身的权益。
5.随意出具保函
加强制度管理,对外出具保函应当进行严格的审核,慎重出具,对于不应当或不必要以及可能损害货运代理人利益的保函坚决不出。
6.法律适用问题
加强对相关国家法律的研究和了解,明确自己的权利和责任。
第三节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及其责任保险
二、货运代理业务经营风险及防范对策
7.垫付运费风险
不予垫付运费,或者在与托运人的代理合同中明确垫付运费的授权。
8.职员个人行为风险
要求往来文件尽量加盖公司印章,对于个人的业务行为,要求其公司提供委托授权书,明确其行为是公司授权的职务行为。
9.风险转移
货运代理人可以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对客户实行信用管理,对合同方实行有效考核等一系列手段来规避经营风险。
第三节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及其责任保险
三、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
第三节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及其责任保险
三、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
第三节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及其责任保险
四、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的方式、渠道及除外责任
(一)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的方式
1.国际货运代理的有限责任保险
2.国际货运代理的完全法律责任保险
3.国际货运代理的最高责任保险
4.国际货运代理的集体保险制度
(二)国际货运代理投保责任险主要渠道
(三)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的除外责任
第三节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及其责任保险
五、防止或减少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风险
(一)预防性措施
采取一些预防性措施,可以有效降低风险。
(二)挽救性措施
挽救性措施分为:①拒绝索赔并通知客户向货物保险人索赔;②在协定期限内通知分包人或对他们采取行动;③在征得保险人同意后,只要可能,应与货主谈判,友好地进行和解。
(三)补偿性措施
1.承保范围内的责任,从保险公司得到赔偿
2.货运代理过失,责任保险人给予赔偿
3.货运代理错交货,责任保险人予以赔偿
4.货物短少,属责任保险赔偿范围
5.承保范围外的责任,得不到保险人的赔偿
第四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一、货物的性质及储运中的变化
(一)货物的性质
第四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一、货物的性质及储运中的变化
(二)货物在储运中的质量变化
第四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一、货物的性质及储运中的变化
(三)货物残损短少的因素
装卸作业过程中的因素
配载不当
货舱条件不良
货物包装不牢固及标志不清
运送过程中的因素
货物自身的特性
第四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二、海上货物运输风险的种类及损失
(一)海上货物运输风险的种类
第四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二、海上货物运输风险的种类及损失
(二)海损
第四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二、海上货物运输风险的种类及损失
(三)海上费用
第四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三、海运保险条款
(一)海洋货物运输的基本险
第四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三、海运保险条款
(二)海洋货物运输的附加险
第四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四、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1.责任范围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分为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两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公司按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负赔偿责任。
2.除外责任
3.责任起讫
4.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应按照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当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保险公司利益时,保险公司对有关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5.索赔期限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的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地卸离飞机后起计算,最多不超过两年。
第四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五、陆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1.责任范围
陆上运输货物保险分为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两种。
2.除外责任
3.责任起讫
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
4.被保险人的义务
5.索赔期限
陆上运输货物保险的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目的地车站全部卸离车辆后计算,最多不超过两年。
第四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六、邮政包裹运输保险条款
邮包保险分为邮包险(Parcel Post Risks)和邮包一切险(Parcel Post All Risks)两种基本险别。
邮包保险的责任起讫期限是从邮包离开保险单所载起运地寄件人处所运往邮局开始,直至被保险邮包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邮局,自邮局签发到货通知书当日午夜起算满15天终止;但在此期限内邮包一经递交至收件人的处所时,保险责任即告终止。此外还有邮包战争险、罢工险等附加险。
第四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七、保险实务
(一)投保
1.选择投保险别
在选择险别时,一般应考虑下列因素:货物的性质和特点;货物的包装;运输路线及港口条件。
2.确定保险金额、交纳保险费
保险金额 CIF(或CIP)价 投保加成
保险费 保险金额 保险费率
第四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七、保险实务
(二)保险单据
根据内容详细程度的不同,保险单据可分为保险单、保险凭证和预约保险单三种。
1.保险单
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俗称大保单,使用最为广泛。
2.保险凭证
保险凭证(Insurance Certificate)俗称小保单,是保险单的简化格式。
3.预约保险单。
预约保险单(Open Policy)是一种长期性的保险单,保险人与投保人在保险单内事先约定,在一定时期内保险人统一承保约定的货物种类范围内的保险,一般不规定总保险金额。
第四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七、保险实务
(三)保险索赔
1.索赔必备条件
(1)索赔人必须拥有可保利益。
(2)要求赔偿的损失,必须是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所直接造成的。
(3)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2.索赔程序
(1)发出货损通知,申请联合检验。
(2)向第三责任方提出索赔。
(3)备妥索赔文件。
(4)在规定的索赔时效内提出索赔要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的索赔时效为:从被保险货物在目的港全部卸离海船后起算不超过两年;逾期则丧失索赔权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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