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42张PPT)任 务02消费税的计算Task税率形式 适用税目 计税公式从价定率 除适用从量计税、复合计税以外的其他税目 应纳税额=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从量定额 啤酒、黄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复合计税 卷烟、白酒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任务2 消费税的计算应纳消费税=不含税的销售额×比例税率任务2 消费税的计算一、计税方法(一)从价定率的计算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承受应税劳务也视为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任务2 消费税的计算【例3-1】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9月10日向某大型商场销售高档化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50万元,增值税额6.5万元;9月18日向某单位销售高档化妆品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5.65万元。要求:计算该企业9月应缴纳的消费税额(增值税税率13%,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15%)。(1)高档化妆品的应税销售额=50+5.85÷(1+13%)=55(万元)(2)应缴纳的消费税额=55×15%=8.25(万元)解答任务2 消费税的计算任务2 消费税的计算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同时,将包装物一并销售的,一并计入销售额中计算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包装物的计税2.包装物押金消费税 增值税酒类产品(除啤酒、黄酒外) 押金在收取时并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 押金在收取时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非酒类产品 押金逾期时并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 押金逾期时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从量计税的应税消费品(啤酒、黄酒、成品油) 押金不征消费税 押金逾期时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任务2 消费税的计算【例3-2】某筷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2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如下:销售烫花木制筷子15万元;销售竹制筷子18万元: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20万元。另外没收逾期未退还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包装物押金0.113万元。要求:计算该企业12月应纳消费税烫花木制筷子和竹制筷子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应纳消费税=20×5%+0.113÷1.13×5%=1.005(万元)任务2 消费税的计算(二)从量定额计算方法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1)自产自销的:为销售数量;(2)自产自用的:为移送使用数量;(3)委托加工的: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4)进口的: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任务2 消费税的计算任务2 消费税的计算【例3-3】某石化公司2019年6月销售汽油1000吨,柴油500吨。已知汽油1吨=1388升,柴油1吨=1176升:汽油的定额税率为1.52元/升,柴油的定额税率为1.2元/升。要求:计算该公司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1)销售汽油应纳税额=1000×1388×1.52÷10000=210.98(万元) (2)销售柴油应纳税额=500×1176×1.2÷10000=70.56(万元)(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算方法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消费税率+销售量×定额税额仅适用于卷烟、白酒任务2 消费税的计算任务2 消费税的计算不同环节卷烟消费税税率征税环节 定额税率 比例税率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 150元/箱 56%(每条不含税价格≥70元)36%(每条不含税价格<70元)批发环节 250元/箱 11%【例3-4】某卷烟厂与某商场签订购销合同,采取赊销方式销售给该商场M牌卷烟50箱,不含税价款100万元,适用消费税税率为56%,每箱150元。要求:计算应交消费税。(1)从价定率应纳税额=100×56%=56(万元)(2)从量定额应纳税额=50×150÷10000=0.75(万元)(3)应纳消费税=56+0.75=56.75(万元)任务2 消费税的计算【例3-5】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月销售粮食白酒4吨,取得不含税收入400000元,包装物押金22600元(单独记账核算,增值税税率13%,白酒消费税税率20%,每斤0.5元)。要求:计算该酒厂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任务2 消费税的计算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包装物押金应于收取时并入销售额征税。应纳消费税=[400000+22600÷(1+13%)]×20%+4×2000×0.5=88000(元)任务2 消费税的计算任务2 消费税的计算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有关规定1.纳税人用于以物易物、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核算消费税。【例3-6】某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月发生以下业务:(1)8日销售高档化妆品400箱,每箱不含税价600元;(2)15日销售同类高档化妆品500箱,每箱不含税价650元;(3)20日以200箱同类高档化妆品与某公司换取精油。要求:计算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任务2 消费税的计算(1)8日销售的应税销售额= 600×400=240000(元)(2)15日销售的应税销售额= 650×500=325000(元)(3)20日销售的应税销售额= 650×200=130000(元)(4)全月应纳消费税=(240000+325000+130000)×30%=208500(元)任务2 消费税的计算2.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成套消费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特殊计税依据有关规定任务2 消费税的计算【例3-7】零售镀金项链和银手镯组成的套装礼盒,取得零售收入79.1万元,其中镀金项链收入35.1万元,银手镯收入44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13%,消费税税率5%。要求:销售套装礼盒应缴纳的消费税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应缴纳消费税=79.1÷(1+13%)×5%=3.5(万元)任务2 消费税的计算(1)按同类销售品价格计税如果同类产品价格不一,按照加权平均价格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按加权平均价核算。(2)没有同类产品价格的,按照组成价计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从量消费税)÷(1-消费税率)3.自产自用的计税价格任务2 消费税的计算任务2 消费税的计算【例3-8】某企业将自产的高尔夫球杆一批,赠送给客户,无同类产品销售价,已知这批高尔夫球杆的成本为50000元。(假设该批球杆的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税率为5%)要求:计算其应纳消费税税额。实例任务2 消费税的计算(1)组成计税价格=(50000+50000×5%)÷(1-5%)=55263.16(元)(2)应纳消费税税额=55263.16×5%=2763.16 (元)解答三、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1.适用条件必须是外购、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才能扣除。2.适用范围(1)排除法——15个税目中没有:(除葡萄酒外)酒、游艇、小汽车、高档手表、涂料、电池(2)成品油5个子目(除航空煤油、溶剂油)任务2 消费税的计算3.扣税环节任务2 消费税的计算【说明1】在零售环节,销售金银首饰(含镶嵌首饰)、钻石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说明2】在批发环节的卷烟不得抵扣其生产环节缴纳的消费税。【说明3】在零售环节,销售超豪华小汽车,在计税时不得扣除其生产环节缴纳的已纳税款。任务2 消费税的计算4.消费税抵扣原则:(1)同一税目产品可以扣除,不同税目产品不得扣除;(2)需要自行计算扣除;(3)纳税环节不同不得扣除;(4)用于生产非应消费税产品不得扣除。任务2 消费税的计算5.扣税方法——按当期生产领用部分扣税(1)外购从价征收的应税消费品: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注意】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或数量=(期初库存+当期购进-期末库存)(2)外购从量征收的应税消费品: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额任务2 消费税的计算【例3-9】某卷烟生产企业,某月初库存外购应税烟丝金额40万元,当月又外购应税烟丝金额100万元(不含增值税),月末库存烟丝金额20万元,其余被当月生产卷烟领用。(烟丝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0% )要求:计算当月准予扣除的外购烟丝已纳的消费税款。实例任务2 消费税的计算(1)当月准予扣除的外购烟丝买价=40+100-20=120(万元)(2)当月准予扣除的外购烟丝已纳消费税款=120×30%=36(万元)解答任务2 消费税的计算(3)委托加工从价征收的应税消费品: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任务2 消费税的计算委托方 受托方委托加工关系成立的条件 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 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料消费税纳税环节 ①一般情况下,消费税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②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律由委托方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如果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不能免除委托方补交税款的责任;对受托方应按征管法处以应代收代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罚款。四、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税的计算2.应纳税额核算(1)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售价核算纳税;(2)没有同类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核算纳税。其组价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一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从量消费税)÷(1-消费税税率)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从量消费税任务2 消费税的计算【例3-10】某企业委托酒厂加工药酒10箱,该药酒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巳知委托方提供的原料成本2万元,收取的加工费0.55万元,则该酒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率为10%),计算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实例任务2 消费税的计算解答代收代缴消费税=(20000+5500)÷(1-10%)×10%=2833(元)任务2 消费税的计算(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委托方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委托方售价≤受托方计税价格→直接出售→无需缴纳消费税 (2)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委托方售价>受托方计税价格→不属于直接出售→缴纳消费税且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消费税(3)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后销售的,在出厂环节缴纳消费税,符合抵扣条件的,可按生产领用量计算抵扣已纳消费税。五、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计税计税方法 计税依据 计算公式从价定率 组成计税价格(组价中应包含进口消费税税额)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从量定额 (啤酒、黄酒、油) 进口数量 应纳税额=进口应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复合计税 (卷烟、白酒) 组价和进口数量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进口应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例3-11】某外贸企业9月从国外进口一批汽车,已知该批汽车的关税完税价格为180万元,按规定应缴纳关税36万元,汽车消费税税率为3%。计算进口环节应纳的消费税。实例组成计税价格=(180+36)÷(1-10%) =240(万元)应纳消费税税额=240×3%=7.2(万元)解答任务2 消费税的计算六、零售环节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一)金银首饰 1.范围: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提示】金银首饰与其他金银首饰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2.计税依据:遵循基本的“从价定率”的计算方法: (1)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其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提示】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2)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3)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4)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二)超豪华小汽车 1.2016年12月1日起,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 【提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即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税目中的超豪华小汽车。 2.纳税人: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3.税率:税率为10%。 4.应纳税额=零售环节销售额(不含增值税)×零售环节税率 【提示】国内汽车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税率按照生产环节税率和零售环节税率加总计算。应纳税额=销售额(不含增值税)×(生产环节税率+零售环节税率)依法诚信纳税 共建和谐社会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