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印花税 课件(共27张PPT)- 《中小微纳税会计》同步教学(机械工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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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印花税 课件(共27张PPT)- 《中小微纳税会计》同步教学(机械工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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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2
印花税
1.概念: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因其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的方法缴纳税款而得名。
2.特点:
(1)征税范围广;
(2)税负从轻;
(3)自行贴花纳税。
6.3.1 印花税的概述
纳税人
立合同人
立据人
领受人
立账簿人
使用人
3.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属于征税范围内所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对于同一凭证,凡是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各方均为印花税的纳税人。
6.3.1 印花税的概述
6.3.1 印花税的概述
4.印花税征税范围
征税项目 说明
经济合同 (10类) 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此外,也包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
营业账簿
权利、许可证照 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税率档次 应税项目
比例税率 0.05‰ 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0.3 ‰ 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
0.5 ‰ 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的账簿
1 ‰ 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定额税率5元/件 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账簿中的其他账簿
5.印花税的税目、税率
6.3.1 印花税的概述
【说明】证券交易中,只对卖出方征收交易印花税,税率为1 ‰
6.税收优惠(下列凭证为免税凭证)
1.对已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对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对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
7.对农牧业保险合同;
8.对特殊货运凭证。
6.3.1 印花税的概述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算公式
现行印花税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1.采用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2.采用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6.3.2 印花税的计算
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列明的价款或者报酬,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合同中价款或者报酬与增值税税款未分开列明的,按照合计金额确定。
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列明的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产权转移书据中价款与增值税税款未分开列明的,按照合计金额确定。
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营业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应税权利、许可证照的计税依据,按件确定。
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6.3.2 印花税的计算
具体规定如下:
(一)买卖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记载的不含税价款。
(二)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是不含税加工费的金额。具体规定如下:
1.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买卖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
6.3.2 印花税的计算
【例6-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定做A产品的合同,双方约定,所需原材料由受托方按市场价格提供。合同中分别记载甲公司提供的原材料价款150万元和收取的加工费50万元。
应纳税额=1500000×0.5‰+500000×0.5‰=1000(元)
假设上述定做合同中甲公司提供的原材料价款150万元和收取的加工费50万元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200万元依照“承揽合同”计税贴花。这种情况下该合同甲公司应纳印花税额即为:
应纳税额=(1500000+500000)×0.5‰=1000(元)
6.3.2 印花税的计算
2.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加工费计税。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
【例6-5】甲公司受托加工一批塑钢门窗,双方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中分别注明加工费10万元,委托方提供价值80万元的主要材料,受托方提供价值10万元的辅助材料。
委托方提供原材料的承揽合同,印花税以受托方提供的辅助材料费用与加工费合计数为计税依据,依照承揽合同计税。则该承揽合同甲公司应纳的印花税额为:
应纳税额=(100000+100000)×0.5‰=100(元)
6.3.2 印花税的计算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收取的费用。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
【例6-6】某建筑公司与甲企业签订一份建筑承包合同,合同金额6000万元(含相关费用50万元)。施工期间,该建筑公司又将其中价值800万元的安装工程转包给乙企业,并签订转包合同。该建筑公司此项业务应缴纳印花税?
【解析】施工企业将承包工程分包或转包所签合同,应根据分包或转包合同记载金额计算应纳税额,此项业务应纳的印花税=(6000+800)×0.3‰=2.04(万元)
6.3.2 印花税的计算
(五)财产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经计算,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例6-7】甲公司向乙汽车运输公司租入4辆载重汽车,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4辆载重汽车的总价值为240万元,租期3个月,租金为13.56万元。
财产租赁合同以租赁金额为计税依据,按1‰贴花。则该合同甲公司应纳的印花税额为:
应纳税额=135600×1‰=135.6(元)
6.3.2 印花税的计算
(六)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即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
【例6-8】甲货运公司与乙重型机械厂签订一份货物运输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将价值120万元的机械设备运抵外省某地,运输费用4.5万元(含装卸费用5000元)。
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用,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和装卸费。则该合同甲公司应纳的印花税额为:
应纳税额=(45000-5000)×0.3‰=12(元)
6.3.2 印花税的计算
(七)仓储保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收取的仓储保管费用。
【例6-9】甲乙双方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上注明货物金额500万元,保管费用10万元。
【解析】仓储保管合同计税依据是收取的仓储保管费,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税率为1‰,甲乙双方共纳印花税=100000×1‰×2=200元。
6.3.2 印花税的计算
6.3.2 印花税的计算
(八)借款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借款金额。
具体形式 计税方法
(1)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分次或一次填写借据的 以借款合同所载金额为依据计税
(2)一项信贷业务只填写借据的 以借据所载金额为依据计税
(3)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 以最高限额为依据计税,签订时一次缴纳
(4)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取得抵押贷款的 按借款合同计税
(5)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物转移给贷款人的 按产权转移书据计税
(6)银团贷款 各方按各自的借款金额计税
(九)财产保险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支付(收取)的保险费,不包括所保财产的金额。
(十)技术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为了鼓励技术研究开发,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单对合同约定按研究开发经费一定比例作为报酬的,应按一定比例的报酬金额贴花。
6.3.2 印花税的计算
【例6-10】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记载金额共计600万元,其中包含研究开发经费150万元。
技术开发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的报酬,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则甲、乙双方各自应纳的印花税额为:
应纳税额=(6000000-1500000)×0.3‰
=1350(元)
6.3.2 印花税的计算
(十一)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所载金额。
(十二)营业账簿税目中记载资金的账簿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6.3.2 印花税的计算
【例6-11】2007年1月1日,甲公司的“实收资本”账户贷方余额为780万元,“资本公积”账户贷方余额为56万元,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均已计税贴花。2019年1月1日,甲公司的“实收资本”账户贷方余额为1020万元,“资本公积”账户贷方余额为93万元。
印花税的计算应以每年年初实收资本账户和资本公积账户贷方余额合计的金额与已贴花的两账户贷方余额的总额作比较,金额增加的,就增加部分按适用税率贴花;未增加的,不再贴花。则甲公司2019年初应就其资金账簿应纳的印花税额为:
应纳税额=[(1020+93)-(780+56)]×0.25‰
= 0.06925(万元)
6.3.2 印花税的计算
(十三)权利许可证照、其他营业账簿:
①营业账簿中除记载资金的账簿以外的其他账簿;
②权利、许可证照。两者均以应税凭证件数为计税依据。
6.3.2 印花税的计算
【例6-12】某交通运输企业2018年12月签订以下合同:
(1)与某银行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购置新车15辆,合同载明租赁期限为3年,每年支付租金100万元;
(2)与某客户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合同载明货物价值500万元,运输费用65万元(含装卸费5万元,货物保险费10万元);
(3)与某运输企业签订租赁合同,合同载明将本企业闲置的总价值300万元的10辆货车出租,每辆车月租金4000元,租期未定;
(4)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合同载明为本企业的50辆车上第三方责任险,每辆车每年支付保险费4000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印花税。
6.3.2 印花税的计算
【解析】
(1)融资租赁合同应纳印花税
=100×3×0.05‰=0.015(万元)
(2)货物运输合同应纳印花税
=(65-5-10)×0.3‰=0.015(万元)
(3)货车租赁合同应纳印花税=5元
(4)保险合同应纳印花税=50×0.4×1‰
=0.02(万元)
应纳印花税=0.015+0.015+5/10000+0.02
=0.0505(万元)
6.3.2 印花税的计算
1.纳税方法
纳税方法 适用范围
1.网上纳税申报
2.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扣代缴 证券交易的印花税
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订立、领受应税凭证
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6.3.3 印花税的申报
3.纳税地点
单位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个人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凭证订立、领受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纳税人出让或者转让不动产产权的,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
6.3.3 印花税的申报
依法诚信纳税
共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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