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保税物流货物报关程序 课件(共62张PPT) 《报关报检实务》同步教学(机械工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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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保税物流货物报关程序 课件(共62张PPT) 《报关报检实务》同步教学(机械工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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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2张PPT)
《报关与报检实务》
第一部分 报 关 实 务
模块一 报关程序
单元四 保税物流货物报关程序
【基础知识】
一、保税物流货物概述
二、保税仓库货物报关程序
三、出口监管仓库货物报关程序
四、保税物流中心货物报关程序
五、保税物流园区进出货物报关程序
六、保税区进出货物报关程序
七、保税港区进出货物报关程序
【基础知识】
一、保税物流货物概述
(一)含义
保税物流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进行分拨、配送或储存后后复运出境的货物,也称作保税仓储货物。
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尚未离境,经海关批准存放在海关保税监管场所或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带有保税物流货物的性质。
【基础知识】
一、保税物流货物概述
(二)特征
保税物流货物有以下特征:
(1)进境时暂缓缴纳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复运出境免税,内销应当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不征收缓税利息。
(2)进出境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于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
(3)进境海关现场放行不是结关,进境后必须进入海关保税监管场所或特殊监管区域,运离这些场所或区域必须办理结关手续。
【基础知识】
一、保税物流货物概述
(三)范围
保税物流货物包括:
(1)进境经海关批准进入海关保税监管场所或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储存后转口境外的货物;
(2)已经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尚未离境,经海关批准进入海关保税监管场所或特殊监管区域储存的货物;
【基础知识】
一、保税物流货物概述
(三)范围
保税物流货物包括:
(3)经海关批准进入海关保税监管场所或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储存的加工贸易货物,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外商进境暂存货物;
(4)经海关批准进入海关保税监管场所或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境货物。
【基础知识】
一、保税物流货物概述
(四)管理
海关对保税物流货物的监管模式有两大类,一类是非物理围网的监管模式,包括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另一类是物理围网的监管模式,包括保税物流中心、保税物流园区、保税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
【基础知识】
二、保税仓库货物报关程序
(一)保税仓库简介
1.简介
保税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
【基础知识】
二、保税仓库货物报关程序
(一)保税仓库简介
2.功能
保税仓库的功能就是仓储,而且只能存放进境货物。
经海关批准可以存入保税仓库的进境货物有下列几种:
(1)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2)转口货物;
(3)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
【基础知识】
二、保税仓库货物报关程序
(一)保税仓库简介
2.功能
(4)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5)外商进境暂存货物;
(6)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7)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境货物。
保税仓库不得存放国家禁止进境货物,不得存放未经批准的影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或健康、公共道德或秩序的国家限制进境货物以及其他不得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
【基础知识】
二、保税仓库货物报关程序
(一)保税仓库简介
3.管理
(1)保税仓库所存货物的储存期限为1年。需要延长储存期限,应向主管海关申请延期,经海关批准可以延长,无特殊情形,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特殊情况下,延期后货物存储期超过2年的,由直属海关审批。
保税仓库货物超出规定的存储期限未申请延期或海关不批准延期申请的,经营企业应当办理超期货物的退运、纳税、放弃、销毁等手续。
【基础知识】
二、保税仓库货物报关程序
(一)保税仓库简介
3.管理
(2)保税仓库所存货物,是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批准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任何人不得出售、转让、抵押、质押、留置、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3)货物在仓库储存期间发生损毁或者灭失,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保税仓库应当依法向海关缴纳损毁、灭失货物的税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基础知识】
(一)保税仓库简介
3.管理
(4)保税仓库货物可以进行分级分类、分拆分拣、分装、计量、组合包装、打膜、加刷或刷贴运输标志、改换包装、拼装等辅助性简单作业。在保税仓库内从事上述作业必须事先向主管海关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海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5)保税仓库经营企业应于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海关提交月报关单报表、库存总额报表及其他海关认为必要的月报单证,将上月仓库货物入、出、转、存、退等情况以计算机数据和书面形式报送仓库主管海关。
【基础知识】
(二)保税仓库货物报关程序
1.进仓报关
保税仓库货物进境入仓,经营企业应当在仓库主管海关办理报关手续,经主管海关批准,也可以直接在进境口岸海关办理报关手续。保税仓库货物进境入仓,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领进口许可证件。
【基础知识】
(二)保税仓库货物报关程序
2.出仓报关
保税仓库货物出仓可能出现进口报关和出口报关两种情况,可以逐一报关,也可以集中报关。
(1)出口报关
保税仓库出仓复运出境货物,应当按照转关运输方式办理出仓手续。仓库主管海关和口岸海关是同一直属海关的,经直属海关批准,可以不按照转关运输方式,由企业自行提取货物出仓到口岸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基础知识】
(二)保税仓库货物报关程序
2.出仓报关
(2)进口报关
保税仓库货物出仓运往境内其他地方转为正式进口的,必须经主管海关保税监管部门审核同意。转为正式进口的同一批货物,要填制两张报关单,一张办结出仓报关手续,填制出口货物报关单,“贸易方式”栏填“保税间货物”(代码1200);一张办理进口申报手续,按照实际进口监管方式,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
【基础知识】
(二)保税仓库货物报关程序
2.出仓报关
(3)集中报关
保税货物出仓批量少、批次频繁的,经海关批准可以办理定期集中报关手续。
集中报关出仓的,保税仓库经营企业应当向主管海关提出书面申请,写明集中报关的商品名称、发货流向、发货频率、合理理由。
【基础知识】
(二)保税仓库货物报关程序
3.流转报关
保税仓库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其他海关保税监管场所往来流转的货物,按转关运输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保税仓库和特殊监管区域或其他海关保税监管场所在同一直属关区内的,经直属海关批准,可不按转关运输方式办理。
保税仓库货物转往其他保税仓库的,应当各自在仓库主管海关报关,报关时应先办理进口报关,再办理出口报关。
【基础知识】
三、出口监管仓库货物报关程序
(一)出口监管仓库
1.简介
出口监管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对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进行存储、保税货物配送,提供流通性增值服务的海关专用监管仓库。
出口监管仓库分为出口配送型仓库和国内结转型仓库。出口配送型仓库是指存储以实际离境为目的的出口货物的仓库。国内结转型仓库是指存储用于国内结转的出口货物的仓库。
【基础知识】
三、出口监管仓库货物报关程序
(一)出口监管仓库
2.功能
出口监管仓库的功能也只有仓储,主要用于存放出口货物。经海关批准可以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货物有以下几种:
(1)一般贸易出口货物;
(2)加工贸易出口货物;
(3)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转入的出口货物;
(4)其他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
【基础知识】
三、出口监管仓库货物报关程序
(一)出口监管仓库
2.功能
出口配送型仓库还可以存放为拼装出口货物而进口的货物。
出口监管仓库不得存放下列货物:
(1)国家禁止进出境货物;
(2)未经批准的国家限制进出境货物;
(3)海关规定不得存放的货物。
【基础知识】
三、出口监管仓库货物报关程序
(一)出口监管仓库
3.管理
(1)出口监管仓库必须专库专用,不得转租、转借给他人经营,不得下设分库。
(2)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企业应当如实填写有关单证、仓库账册,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编制仓库月度进、出、转、存情况表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定期报送主管海关。
【基础知识】
3.管理
(3)出口监管仓库所存货物的储存期限为6个月。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储存期限,应在到期之前10日内向主管海关申请延期,经海关批准可以延长,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货物存储期满前,仓库经营企业应当通知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办理货物的出境或者进口手续。
(4)出口监管仓库所存货物,是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批准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任何人不得出售、转让、抵押、质押、留置、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基础知识】
3.管理
(5)货物在仓库储存期间发生损毁或者灭失,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出口监管仓库应当依法向海关缴纳损毁、灭失货物的税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经主管海关同意,可以在出口监管仓库内进行品质检验、分级分类、分拣分装、印刷运输标志、改换包装等流通性增值服务。
【基础知识】
三、出口监管仓库货物报关程序
(一)出口监管仓库
4.分类
出口监管仓库分为出口配送型仓库和国内结转型仓库。
出口配送型仓库是指仓库是存储以实际离境为目的的出口货物的仓库;国内结转型仓库是指用于结转的出口货物的仓库。
【基础知识】
三、出口监管仓库货物报关程序
(二)出口监管仓库货物报关程序
出口监管仓库货物报关,大体可以分为进仓报关、出仓报关、结转报关和更换报关。
1.进仓报关
出口货物存入出口监管仓库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主管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填制出口货物报关单。按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交出口许可证件和缴纳出口关税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提交许可证件和缴纳出口关税。
【基础知识】
三、出口监管仓库货物报关程序
(二)出口监管仓库货物报关程序
2.出仓报关
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仓会有出口报关和进口报关两种情况。
(1)出口报关
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仓出境时,仓库经营企业或其代理人应当向主管海关申报。仓库经营企业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提交报关必需的单证,并提交仓库经营企业填制的“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仓清单”。
【基础知识】
2.出仓报关
(2)进口报关
出口监管仓库货物转进口的,应当经海关批准,按照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① 用于加工贸易的,由加工贸易企业或其代理人按保税加工货物的报关程序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② 用于可以享受特定减免税的特定地区、特定企业和特定用途的,由享受特定减免税的企业或其代理人按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③ 进入国内市场或用于境内其他方面,由收货人或代理人按进口货物的报关程序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基础知识】
3.结转报关
经转入、转出方所在地主管海关批准,并按照转关运输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出口监管仓库之间,出口监管仓库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珠海园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保税物流中心、保税仓库等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可以进行货物流转。
【基础知识】
4.更换报关
对已存入出口监管仓库因质量等原因要求更换的货物,经仓库所在地主管海关批准,可以进行更换。被更换货物出仓前,更换货物应当先行入仓,并应当与原货物的商品编码、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和价值相同。
【基础知识】
四、保税物流中心货物报关程序
(一)保税物流中心简介
1.简介
保税物流中心,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专门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
2.功能
保税物流中心的功能是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功能的叠加,既可以存放进口货物,也可以存放出口货物,还可以开展多项增值服务。
【基础知识】
四、保税物流中心货物报关程序
(一)保税物流中心简介
3.管理
(1)物流中心经营企业应当设立管理机构负责物流中心的日常工作,制定完善的物流中心管理制度,协助海关实施对进出物流中心的货物及中心内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
(2)物流中心经营企业不得在本中心内直接从事保税仓储物流的经营活动。
【基础知识】
四、保税物流中心货物报关程序
(一)保税物流中心简介
3.管理
(3)物流中心内货物保税存储期限为2年,确有正当理由的,经主管海关同意可以予以延期,除特殊情况外,延期不得超过1年。
(4)企业根据需要经主管海关批准,可以分批进出货物,月度集中报关,但集中报关不得跨年度办理。实行集中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应当适用每次货物进出口时海关接受申报之日实施的税率、汇率。
【基础知识】
四、保税物流中心货物报关程序
(一)保税物流中心简介
3.管理
(5)未经海关批准,保税物流中心不得擅自将所存货物抵押、质押、留置、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物流中心内货物可以在中心内企业之间进行转让、转移,但必须办理相关海关手续。
(6)保税仓储货物在存储期间发生损毁或者灭失的,除不可抗力外,物流中心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向海关缴纳损毁、灭失货物的税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基础知识】
四、保税物流中心货物报关程序
(二)保税物流中心进出货物报关程序
1.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的进出货物报关
(1)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应当在物流中心主管海关办理相关手续。物流中心与口岸不在同一主管海关的,经主管海关批准,可以在口岸海关办理相关手续。
(2)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或者缔结的国际条约及国家另有明确规定的以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
【基础知识】
四、保税物流中心货物报关程序
(二)保税物流中心进出货物报关程序
1.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的进出货物报关
(3)从境外进入物流中心内的货物,凡属于规定存放范围内的货物予以保税;属于物流中心企业进口自用的办公用品、交通运输工具、生活消费品等,以及物流中心开展综合物流服务所需进口的机器、装卸设备、管理设备等,按照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和税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基础知识】
四、保税物流中心货物报关程序
(二)保税物流中心进出货物报关程序
2.物流中心与境内之间的进出货物报关
物流中心内货物运往所在关区外,或者跨越关区提取物流中心内货物,可以在物流中心主管海关办理进出中心的报关手续,也可以按照境内监管货物转关运输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
【基础知识】
五、保税物流园区进出货物报关程序
(一)保税物流园区
1.简介
保税物流园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保税区规划面积内或者毗邻保税区的特定港区内设立的、专门发展现代国际物流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基础知识】
五、保税物流园区进出货物报关程序
(一)保税物流园区
2.功能
保税物流园区的主要功能是保税物流,可以开展以下保税物流业务:
(1)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2)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如分级分类、分拆分拣、分装、计量、组合包装、打膜、印刷运输标志、改换包装、拼装等具有商业增值的辅助性服务;
【基础知识】
五、保税物流园区进出货物报关程序
(一)保税物流园区
2.功能
(3)进出口贸易,包括转口贸易;
(4)国际采购、分配和配送;
(5)国际中转;
(6)商品展示;
(7)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业务。
【基础知识】
五、保税物流园区进出货物报关程序
(一)保税物流园区
3.管理
保税物流园区是海关监管的特定区域。园区与境内其他地区之间应当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卡口、围网隔离设施、视频监控系统及其他海关监管所需的设施。
海关在园区派驻机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进出园区的货物、运输工具、个人携带物品以及园区内相关场所实行24小时监管。
【基础知识】
五、保税物流园区进出货物报关程序
(二)保税物流园区进出货物报关程序
1.保税物流园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
海关对园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除园区自用的免税进口货物、国际中转货物外,实行备案制管理,适用进出境备案清单。
园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应当向园区主管海关申报。园区货物的进出境口岸不在园区主管海关管辖区域的,经主管海关批准,可以在口岸海关办理申报手续。
【基础知识】
五、保税物流园区进出货物报关程序
(二)保税物流园区进出货物报关程序
1.保税物流园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
园区内开展整箱进出、二次拼箱等国际中转业务的,由开展此项业务的企业向海关发送电子舱单数据,园区企业向园区主管海关申请提箱、集运等,提交舱单等单证,办理进出境申报手续。
【基础知识】
五、保税物流园区进出货物报关程序
(二)保税物流园区进出货物报关程序
2.保税物流园区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货物
园区与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由区内企业或者区外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园区主管海关办理申报手续。
园区企业在区外从事进出口贸易且货物不实际进出园区的,可以在收发货人所在地的主管海关或者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的海关办理申报手续。
【基础知识】
五、保税物流园区进出货物报关程序
(二)保税物流园区进出货物报关程序
2.保税物流园区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货物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集中申报的货物外,园区企业少批量、多批次进出货物的,经主管海关批准可以办理集中申报手续,并适用每次货物进出口时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之日实施的税率、汇率。集中申报的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且不得跨年度办理。
【基础知识】
六、保税区进出货物报关程序
(一)保税区简介
1.简介
保税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由海关进行监管的特定区域。
2.功能
保税区具有出口加工、转口贸易、商品展示、仓储运输等功能,也就是说既有保税加工的功能,又有保税物流的功能。
【基础知识】
六、保税区进出货物报关程序
(一)保税区简介
3.管理
保税区与境内其他地区之间,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隔离设施。
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的货物,按照出口货物办理手续。企业在办结海关手续后,可办理结汇、核销、加工贸易核销等手续。出口退税必须在货物实际报关离境后才能办理。
【基础知识】
3.管理
保税区内的转口货物可以在区内仓库或者区内其他场所进行分级、挑选、印刷运输标志、改换包装等简单加工。
保税区企业开展加工贸易,除进口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消耗臭氧层物质要提供进口许可证件,生产激光光盘要主管部门批准外,其他加工贸易料件进口免予交验许可证件。
保税区内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
【基础知识】
3.管理
区内加工企业加工的制成品及其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运往境外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海关办理手续,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免征出口关税。
区内加工企业将区内加工贸易料件及制成品,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残次品、边角料,运往非保税区时,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并依法纳税,免交缓税利息。
【基础知识】
(二)保税区进出货物报关程序
保税区货物报关分进出境报关和进出区报关。
1.进出境报关
进出境报关采用报关制和备案制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即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境货物,属自用的,采取报关制,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属非自用的,包括加工出口、转口、仓储和展示,采取备案制,填写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即保税区内企业的加工贸易料件、转口贸易货物、仓储货物进出境,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填写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向海关报关
【基础知识】
(二)保税区进出货物报关程序
1.进出境报关
对保税区内企业进口自用合理数量的机器设备、管理设备、办公用品及工作人员所需自用合理数量的应税物品以及货样,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报关。
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消耗臭氧层物质等国家规定的特殊货物外,不实行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免予交验许可证件。
【基础知识】
(二)保税区进出货物报关程序
2.进出区报关
进出区报关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按不同的报关程序报关。
(1)保税加工货物进出区
进区,报出口,要有加工贸易纸质手册或者加工贸易电子账册、电子化手册,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提供有关的许可证件。出口应当征收出口关税商品的,须缴纳出口关税;海关不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
【基础知识】
(二)保税区进出货物报关程序
2.进出区报关
(2)进出区外发加工
保税区企业货物外发到区外加工,或区外企业货物发到保税区加工,需经主管海关核准。
进区提交外发加工合同向保税区海关备案,加工出区后核销,不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不缴纳税费。
【基础知识】
(二)保税区进出货物报关程序
2.进出区报关
(2)进出区外发加工
出区外发加工的,须由区外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在加工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备案手续,申领纸质手册,或者建立电子账册、电子化手册,需要办理担保手续的应当办理担保,加工期限最长6个月,情况特殊,经海关批准可以延长,延长的最长期限是6个月。备案后按保税加工货物出区进行报关。
【基础知识】
(二)保税区进出货物报关程序
2.进出区报关
(3)设备进出区
不管是施工还是投资设备,进出区均需向保税区海关备案,设备进区不填写报关单,不缴纳出口税,海关不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设备系从国外进口已征进口税的,不退进口税;设备退出区外,也不必填写报关单进行申报,但要报保税区海关销案。
【基础知识】
七、保税港区进出货物报关程序
(一)保税港区简介
1.含义
保税港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的口岸港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基础知识】
七、保税港区进出货物报关程序
(一)保税港区简介
2.功能
保税港区具备目前中国海关所有特殊监管区域具备的全部功能,可以开展下列业务:
(1)存储进出口货物和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2)对外贸易,包括国际转口贸易;
(3)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
(4)国际中转;
(5)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
【基础知识】
七、保税港区进出货物报关程序
(一)保税港区简介
2.功能
保税港区具备目前中国海关所有特殊监管区域具备的全部功能,可以开展下列业务:
(6)商品展示;
(7)研发、加工、制造;
(8)港口作业;
(9)经海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基础知识】
七、保税港区进出货物报关程序
(一)保税港区简介
3.管理
保税港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保税港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其他地区之间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卡口、围网、视频监控系统以及海关监管所需的其他设施。
保税港区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主要税收政策为: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货物出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基础知识】
七、保税港区进出货物报关程序
(一)保税港区简介
3.管理
经保税港区主管海关批准,区内企业可以在保税港区综合办公区专用的展示场所举办商品展示活动。展示的货物应当在海关备案,并接受海关监管。
保税港区内货物可以自由流转。区内企业转让、转移货物的,双方企业应当及时向海关报送转让、转移货物的品名、数量、金额等电子数据信息。
保税港区货物不设存储期限。但存储期限超过2年的,区内企业应当每年向海关备案。
【基础知识】
3.管理
经海关核准,区内企业可以办理集中申报手续。实行集中申报的区内企业应当对1个自然月内的申报清单数据进行归并,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在次月底前向海关办理集中申报手续。集中申报适用报关单集中申报之日实施的税率、汇率。集中申报不得跨年度办理。
区内企业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和合同核销制度,海关对保税港区内加工贸易货物不实行单耗标准管理。区内企业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定期向海关报送货物的进区、出区和储存情况。
【基础知识】
(二)进出保税港区货物的报关程序
保税港区企业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出境、进出区,以及在同一区域内或者不同特殊区域之间流转货物的双方企业,应填制海关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保税港区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区外企业应同时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的,向保税港区主管海关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
货物在同一保税港区企业之间、不同特殊区域企业之间或保税港区与区外之间流转的,应先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后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综合保税区及被整合到国务院新批准设立的综合保税区或保税区内的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区或保税物流中心,按照保税港区模式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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