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增值税及会计核算 课件(共136张PPT)《涉税会计 》(中国财经经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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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增值税及会计核算 课件(共136张PPT)《涉税会计 》(中国财经经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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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36张PPT)
《涉税会计》
第二章增值税及会计核算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学习目标]通过学习,了解增值税的概念、特点。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提供劳务所产生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所谓“增值”,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所得的收入大于购进商品和取得劳务时所支付的金额的差额,是纳税人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创造的新增价值,相当于活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额。
<知识导入>友谊商店2009年7月,向某服装公司购入服装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 000元,增值税51 000元;该批当月全部售出,收到货款共585 000(其中:价款500 000元、增值税85 000)元。
友谊商店7月份应交增值税该如何计算?
如“知识导入”中,友谊商店销售的服装的增值额为200 000元(500 000-300 000)
在我国,增值税采用间接计算的办法,即:
应纳增值税=销售额×税率-购进额×税率
友谊商店应纳增值税=500 000×17%-300 000×17%=34 000
流转税又称流转课税、流通税,指以纳税人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流转额或者数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流转税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产物,各种流转税(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二、增值税的特点
与其他税种相比,增值税具有以下特点:
(一)通过税额抵扣仅就增值额部分征税
增值税的这一特点克服了重复征税的现象。只要某一环节有增值,就征一道增值税,增值税的纳税环节包括工业生产环节,商业批发、零售环节,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环节。
(二)税负公平
增值税的零税率与免税的区别
免税是根据国家政策,对某些纳税人给予免予征税照顾的规定;增值税的零税率是使商品的增值税税负为零的一种制度。实行零税率,首先使商品的销项税额为零,0-进项税额=负数。这意味着政府不仅不向销售者征税,而且应当向销售者退税。退税额等于该负数的应纳税额,因此,零税率制度的实质就是退税的制度,它与免税是有区别的。零税率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出口的货物,但对纳税人出口的原油、糖、援外货物和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锡及铜基合金、白金、糖等),不能采用零税率,应比照内销货物的规定征收增值税。
第二节增值税的征收制度
[学习目标]通过学习,掌握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等基本知识,掌握增值税的计算。
一、增值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这里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想一想:酒店提供客房、餐饮服务,要缴纳增值税吗?为什么?提示:不需要,因为酒店不是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的标准有两个:
1.按规模的大小进行划分,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除上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简单讲,工业和商业分别为50万元、80万元以下)。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继续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而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以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按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会计核算健全的为一般纳税人,反之则为小规模纳税人。所谓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一般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知识拓展
法律术语称为“法人”。共有四种法人: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机关法人是指政府,如财政厅、税务局、法院等;事业法人是指事业性单位,如医院、学校,企业法人如**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团体是指各种民间组织,例如会计师学会、羽毛球协会等等。 非企业性单位就是指:政府,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知识拓展
非营利性纳税人
按照社会结构理论,现代社会的社会组织分为政府组织、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三大类型,它们分别是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的主要组织形式。非营利组织是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而为社会公益服务的独立组织。在现实生活中,非营利组织表现形式为学会、协会、商会、基金会、联合会等各种社会团体,以及学校、图书馆、博物馆、研究所、医院、福利院等各种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它在教育、文化、科学技术、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权益保护、社区服务、扶贫发展及慈善救济等领域为社会公益提供服务。非营利组织在运作过程中发生的应税行为要纳税,如学校将房产出租作商业用途时,取得的收入就要纳税,这时,该学校就是非营利性纳税人。
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增值税具体的征税范围包括:
(一)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货物是指各种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而无形资产、不动产则不包括在内。
(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操作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三)视同货物销售的行为。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如:某水泥制造厂将生产的产品水泥用于本厂仓库建造,应按水泥售价计税。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如:某电器股份公司将本厂生产的空调发给每位职工一台,应按空调售价计税。
(三)视同货物销售的行为。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如:用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或委托加工回来的材料、产品及用购入的材料、商品进行对外投资,需要计税。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如:用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或委托加工回来的材料、产品及用购入的材料、商品分配给股东投资者,需要计税。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如:某化妆品公司将部分化妆品赠送他人,应按化妆品售价计税。
(四)混合销售行为。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即两者有密切联系),为混合销售行为。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确定混合销售行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该销售行为既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又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2、销售收入从一个受让方(即购买方)处取得。
混合销售的处理: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发生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征收营业税。简单地说,销售货物为主的企业或个体户的混合销售行为,其收入一并征收增值税。
某市美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某市大新百货公司销售一批空调,不含税销售额200 000元,为了保证供货及时,双方议定由美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运输部负责运送该批空调,收取运输费用2 000元。
美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是从事货物的生产的企业,所以其收入一并征收增值税,
应计增值税销售额=200 000+2 000÷(1+17%)=201 709.4元。
注意,还有例外的混合销售行为。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别核定货物、增值税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例外的混合销售行为是:
 1.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兼营非应税劳务的行为。
指增值税纳税人在从事应税货物销售或劳务的同时,还从事营业税规定的各项劳务(即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且从事的非应税劳务与某一项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并无直接的联系,常见于跨行业经营。
案例小看台:美艺装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既销售各种装修装饰材料,又提供装修劳务,二者没有从属关系,即使客户不买装修材料,该公司也可为客户设计、施工,收取装修劳务费。2009年9月销售装修装饰材料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 000元,提供装修劳务取得营业收入100 000元,应根据这两项收入分别计算增值税和营业税。
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处理:
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想一想:
如何区别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非应税劳务的行为?
提示:混合销售行为强调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两项业务同时发生,有从属关系,如例题若大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向某市天河百货公司销售空调,就不会发生运送空调的业务。而兼营非应税劳务的行为则不然。
三、税率
(一)基本税率
一般纳税人销售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除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基本税率。
(二)低税率
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按低税率计缴增值税,低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税率
(三)零税率
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销售额与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征收率为3%。
(五)适用税率的特殊规定:免税或适用不同税率收入未分别核算的,税率从高。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与会计处理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与会计处理
1.增值税会计账户的设置
在会计实务中,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二级账户,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二级账户。
①“进项税额”专栏,
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②“已交税金”专栏,
记录企业当月应交并已缴纳的当月增值税额。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用蓝字登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
③“销项税额”专栏,
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④“出口退税”专栏,
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在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证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缴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⑤“进项税额转出”专栏,
记录税法规定的企业因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⑥“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
记录企业月终时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二级科目的金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⑦“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
记录企业月末将当月多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二级科目的金额。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2)“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二级账户。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上交以前各期未交增值税额和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账户转入的当月多交的增值税额;“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的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月末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账户转入的当月未交增值税额;“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的期末余额,借方反映企业多交的增值税,贷方反映企业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2.销项税额的计算及会计处理
(1)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例2-1】某市嘉宝食品集团公司2009年9月12日销售粟米油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为1 000 000元,适用税率为13%;9月28日销售全麦饼100箱,每箱300元,销售额为30 000元;适用税率为17%,某市嘉宝食品集团公司9月份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计算及会计处理如下:
应纳增值销项税额 =1 000 000×13%+30 000×17%
=130 000+5 100
=135 100(元)
借:银行存款 1 165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03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5 100
(2)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增值税的销售额是不含增值税(简称不含税)的销售额,因而,在确定销售时,应注意将价外费用合并销售额后也是不含税的,如果销售额和价外费用是价税合并收取的,应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所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购货人收取的价外费用以及逾期包装物押金,看作是含税收入,在计税时就先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
【例2-2】2009年9月12日,某市嘉宝食品集团公司没收逾期包装物押金3000元。
借:其他应付款 3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 564.10 [3 000/(1+1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35.90 (2 564.10×17%)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有销货退回或折让证明单的,应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同理,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要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纳税人按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一年不能随意变更。
(3)不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在我国,百货商店、超市销售各种商品给消费者,一般会开出普通发票,该普通发票的金额为含税销售额,进行会计处理时,都必需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及销项税额才能入账。
【例2-3】友谊商店2009年10月1日,销售各种商品,共收入2 000 000元,已存入银行。
不含税销售额=2 000 000÷(1+17%)
=1 709 401.71
销项税额=1 709 401.71×17%=290 598.29
借:银行存款 2 0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709 401.7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90 598.29
【例2-4】白沙集团2009年8月15日,销售给恒大集团(一般纳税人)水泥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400 000元,同时应向购货人收取运输装卸费 1170元,违约金2 340元,包装物押金5 000元。白沙集团已向购货方开出运输发票并随货转给购货方。则该业务的销售额的计算为:
①确定货物价款为400 000元
②确定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运输装卸费+违约金
=1 170+2 340=3 510(元)
提示:代垫运输费不能计入应税收入。
③将价外费用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3 510/(1+17%)=3 000(元)
④计算应纳税销售额
应纳税销售额=400 000+3 000=403 000(元)
销项税额=403 000×17%=68 510
假设收到以上款项,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475 925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 000
营业外收入 2 000
其他业务收入 1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 510
其他应付款——华夏集团 5 000
(4)特殊销售业务
①销售折扣与折让的处理。
在企业的销售过程中,会有不同的折扣方式,税法已经分别予以明确的规定,企业在进行核算时应熟悉掌握。
商业折扣:商业折扣是企业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根据市场的供求状况或针对不同的顾客,而给予购货方价格上的优惠。
提示:我国的会计实务中采取总价法,即将减去现金折扣之前的金额作为实际销售额,将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看作是融资的财务费用,不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
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是在企业以赊销方式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的业务中,为了鼓励购货方早日归还货款而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优惠折扣(如客户在10天之内付款可按售价给予2%的折扣;11-20天之内付款,折扣1%;21-30天之内全价付款,表示为:2/10、1/20、 n/30)。
销售折让: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出售的货物或提供的劳务因质量不合格或不达标等原因而给客户在售价上予以的减让,该销售折让可以按折让后的价款作为销售额。
【例2-5】某市露华化工有限公司2009年8月3日销售货物一批给白梨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价100 000元,给予购货方商业折扣5%,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予以注明。该公司为了提前收回货款,许诺给购货方现金折扣(分别为2/10、1/20以及n/30),客户在8月11日付款。
8月3日
借:应收账款——白梨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11 1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5 000[100 000×(1-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6 150
8月11日
【例2-5】8月11日
借:银行存款 109 250
财务费用 1900(95 000×2%)
贷:应收账款 ——白梨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11 150
提示:税金不能给予现金折扣。
假如客户在收到货物后发现一部分货物存在质量问题,露华化工有限公司经核实,同意按销售额给予销售折让10%。
应税销售额=100000×(1-5%)×(1-10%)=85 500(元)
②其他销售行为的处理。
以旧换新、以物易物: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时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双方均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同时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案例小看台:苏泊家用电器公司为了促销其生产的高压锅,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高压锅一批,每个高压锅不含税价200元;同时回收一个旧高压煲折算为30元;即只收现金170元。计税时,须按每个200元确定销售额。以旧换新,新品按实际售价(收到的款项+旧货价值)计算销项税额,换的旧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无销售价格或价格明显偏低的销售行为:税法规定,对视同销售征税而又没有销售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A.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B.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C.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如果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上消费税额。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成本利润率一般为10%,但属于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价格中的成本利润率,为《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成本利润率。
【例2-6】2009年8月2日,某市广誉建材有限公司发出一批合成木板(成本200000元)与某市装饰速达有限公司交换灯饰一批,公允价值210 000元(不含增值税,交换时,开出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8月6日以一批合成木板(成本300000元)对外投资,投资协议价格为351 000元;8月8日将原有库存的装饰布A(装饰布共100米,每米同期市场价格为100元)的用于职工福利;8月10日以装饰布B300米赠送给外单位,装饰布B无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但其每米的单位生产成本是150元,不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按税法规定其成本利润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则该公司应纳税销售额的计算方法为:
①计算合成木板用于非货币性交易(以物易物)和对外投资(视同销售)的销售额及销项税额。
合成木板的销售额=210000+351 000 /(1+17%) =510 000(元)
8月2日 借:库存商品 ——灯饰 2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5 7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 2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5 700(210000×17%)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 000   
贷:库存商品 200 000
8月6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 351 000
贷: 库存商品 ——合成木板 3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 000(300 000×17%)
②计算装饰布A用于职工福利(视同销售)的销售额及销项税额。
装饰布A销售额= 100 × 100 = 10 000(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17 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10000×17%)
③计算装饰布B用于捐赠(视同销售)的销售额及销项税额。
装饰布B组成计税价格为:150×(1+10%)=165(元)
装饰布B销售额=300×165=49 500(元)
销项税额=49 500×17%=8 415
借:营业外支出 53 415
贷: 库存商品 ——装饰布A 4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 415
④广誉建材有限公司应税销售额及销项税额总计。
应税销售额=510 000+10 000+49 500=569 500(元)
销项税额=86 700+1 700+8 415=96 815(元)
提示: 将货物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对外投资
1.如果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如果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 则会计上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1 17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000 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17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0 000   
贷:库存商品 600 000   
这与所得税处理一致,不需纳税调整。   
2.如果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则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770 000   
贷:库存商品 6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 000
知识拓展2-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知识拓展:2004年7月1日,我国首先在东北三省的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等八大行业进行增值税转型试点;2007年7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中部六省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电力业、采掘业等八大行业;2008年7月1日,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内蒙古自治区东部五个盟市和四川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
【例2-7】2009年8月3日,某市广誉建材有限公司(明亮建材有限公司属于2008年12月
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一台机器,收入30 000元,该机器为2008年8月5日购入,原价50 000元,已提折旧10 000元,已提减值准备5 000元。
①借:固定资产清理 35 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 000
累计折旧 10 000
贷:固定资产 50 000
②借:银行存款 3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30 000
应交增值税=30 000 /(1+4%)×2%=576.92
③借:固定资产清理 576.9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76.92
提示:还要按增值税的一定比例计提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想一想:如果2009年8月3日,广誉建材有限公司销售的机器是2009年1月1日后购入的,且购入时进行了增值税的抵扣。那么销售时按什么税率征收增值税?
3.进项税额的计算及会计处理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款,事实上销售方在价外收取的销项税额,就是购货方支付的进项税额。
(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在进行抵扣进项税额时,必须有记录相应进项税额的法定扣税凭证与之相对应,若没有就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A.增值税专用发票、B.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C.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D.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②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③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例2-8】2009年10月7日,莲花棉纺厂收购棉花200000元。
借:原材料——棉花 174 000
[200 000×(1-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 000
(200 000×13%)
贷:银行存款 200 000
④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运输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例2-9】2009年10月17日,维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购奶粉,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 000元,增值税34 000元。另运输发票注明运费1000元。材料入库,款未付。
借:原材料——奶粉 200 930
[200 000+1 000(1-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 000+70
贷:应付账款 235 000
(2)不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这里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所谓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例2-10】2009年10月10日,恒大集团公司将原购买的材料用于在建工程,该材料原成本为40 000元,已抵扣增值税6 800元。
借:在建工程 46 800
贷:原材料 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 800
【例2-11】2009年10月20日,恒大集团公司购入卫生卷纸200条发给职工作为福利,卫生卷纸每条25元,取得普通发票,支票付款。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5 000
贷:银行存款 5 000
提示:上例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扣税。如果将购买入库的商品(已扣税)发给职工作为福利,原已抵扣的增值税必需转出。
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这里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例2-12】2009年10月1日,恒大集团公司因管理不善,丢失原材料200 000元,该材料已抵扣增值税34 000元。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34 000
贷:原材料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4 000
③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例2-13】2009年10月15日,正嘉有限责任公司遭遇火灾,毁损在产品150 000元(含直接材料100 000元,已扣税17 000元)、产成品200 000元(含直接材料120 000元,已扣税20 400元)。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387 400
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150 000
库存商品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7 400
④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⑤指第①项至第④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购买生产用叉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扣税吗?
【例2-14】嘉宝食品集团公司2009年9月10日外地购进面粉一批,面粉已验收入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税款分别为400 000元、68 000元;另支付运费2 000元已取得运输发票。9月17日向花都三高农业基地购进用于生产罐头的龙眼一批,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价款为300 000元,材料入库。9月18日将购进价为10 000元的龙眼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嘉宝食品集团公司本月的进项税额计算如下:
进项税额=原材料进项税额+运费税额+农产品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68 000+2 000×7%+300 000×13%-10 000×13%
=105 840(元)
9月10日
借:原材料—面粉401660 [ 400 000+2 000(1-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 000+340 (2 000×7%)
贷:银行存款 470 000
9月17日
借:原材料——龙眼 261 000 300 000×(1-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9 000 (300 000×13%)
贷:银行存款 300 000
9月18日
借:应付职工薪酬 1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 300 (10 000×13%)
原材料——龙眼 8 700
上例如为9月17日立即将购进价为10 000元的龙眼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则:
借:原材料—龙眼 252 300 290 000×(1-13%)
应付职工薪酬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7 700 (290 000×13%)
贷:银行存款 300 000
(3)进项税额申报抵扣的时间
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例2-15】嘉宝食品集团公司2009年10月1日,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的价、税款合计分别为3 000 000元、510 000元;10月10日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货物,开具普通发票的销售额为15 000元;10月15日将一批产品对外投资,成本600 000元,无同期同类市场平均销售价格。10月18日购进面粉、白糖、香精等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共计价款2 000 000元、税款340 000元;10月20日购进荔枝、龙眼等农产品一批,金额100 000元;支付运费1 000元(已取得运输发票),装卸费200元;10月25日,购进生产设备一台,价值80 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13 600元,则嘉宝食品集团公司10月份应纳增值税的计算过程如下:
①计算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给一般纳税人应计销项税额+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应计销项税额+对外投资应计销项税额
=510 000+[15 000/(1+17%)]×17%+[600 000×(1+10%)]×17%
=510 000+2 179.49+112 200
=624 379.49(元)
②计算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2 000 000×17%+100 000×13%+1 000×7%+80 000×17%
=340 000+13 000+70+13 600
=366 670(元)
③计算嘉宝食品集团公司10月份应纳增值税额:
应纳税款=624 379.49-366 670=257 709.49(元)
会计处理:
10月1日
借:银行存款 351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000
10月10日
借:银行存款 15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820.51 [15000/(1+1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179.49(12820.51×17%)
10月15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 712200
贷:库存商品 6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2200
[600 000×(1+10%)]×17%
10月18日
借:原材料 2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 000
贷:银行存款 2 340 000
10月20
借:原材料 88130 [100 000(1-13%)+1 000×(1-7%)+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70
(100 000×13%+1 000×7%)
贷:银行存款 101 200
10月25日
借:固定资产 8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600
贷:银行存款 93 600
税收视野2-2: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不分地区和行业)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为预防出现税收漏洞,将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排除在上述设备范围之外。同时,作为转型改革的配套措施,相应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1.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款,不得采用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方法,其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增值税=销售额×征收率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确定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确定的条件与一般纳税人是相同的,但由于某种原因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时采用销售额与应纳增值税合并定价的方法,计算其销售额时一定要用换算公式将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换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例2-16】2009年8月,某建材公司(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建筑材料取得含税销售额50 000元,另当月提供装修劳务获得收入10 000元,由于会计核算不全,没有单独核算劳务收入,确定该建材公司的应纳增值税税额。
当月应纳税额=(50 000+10 000)÷(1+3%)×3%
≈1 747.53(元)
借:银行存款 6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8 252.43 (50 000+10 000)÷(1+3%)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1 747.53
【例2-17】华联超市为小规模商品流通企业,2009年8月1日至31日共实现销售收入90 000元。8月26日因质量问题被购货方退回货品一批,价值5 000元。另外8月30日将货品一批(成本3 000元)用于本企业的职工福利,市场价4 000元。则2009年8月该公司的应税销售额的计算及会计处理如下:
应税销售额=(90 000 – 5 000 +4 000)/(1+3% )
=86407.77(元)
确定收入
借:银行存款 9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7 378.64 [ 90 000÷(1+3%)]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 621.36
8月26日退货
借:主营业务收入 4 854.37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145.63
贷:银行存款 5 000
8月30日
借:应付福利费 4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883.5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116.50 (3883.50×3%)
同时,借: 主营业务成本 3 000
贷: 库存商品 3 000
【例2-18】小虎厨具制品厂属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11月份销售不锈钢厨具100套,每件销售价45元,该工厂11月份应纳增值税额为:
应纳税款=[(100×45)÷(1+3%)]×3%=131.06(元)
借:银行存款 4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368.93 4500÷(1+3%)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131.07 (4368.93×3%)
提示: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款与不含税销售额之和,等于其含税销售额。
(三)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企业进口货物时,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增值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按以下两种情况确定:
1.不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进口货物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
【例2-19】2009年7月,天蓝服装有限责任公司进口牛仔裤一批,关税完税价格为600 000元,关税税率为17.5%,增值税税率为17%,则天蓝服装有限责任公司进口牛仔裤应纳的增值税计算及会计处理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600 000+600 000×17.5%=705 000
应纳增值税=705 000×17%=119 850
借:库存商品——牛仔裤 6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9 850
贷:银行存款 824 850
2.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进口货物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
即: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
/(1—消费税税率)
【例2-20】长进外贸公司2009年7月份进口小轿车一批,关税完税价格为2 000 000元,关税税率为25% ,进口关税为500 000元,消费税税率为5%,消费税为131 578.95元,增值税税率为17%,则长进外贸公司进口货物应纳的增值税计算及会计处理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2 000 000+500 000)÷(1-5%)
=2 631 578.95
应纳增值税=2 631 578.95×17%
=447 368.42(元)
应纳消费税=2 631 578.95×5%=131 578.95
库存商品成本(计税价格)=2 000 000+500 000+131 578.95
=2 631 578.95
借:库存商品 2 631 578.9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47 368.42
贷:银行存款 3 078 947.37
五、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六、纳税地点、纳税期限
(一)纳税地点
增值税属于国家税务局征收范围内的税种。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提示: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二)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以上规定执行。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
七、增值税的减免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第三节 增值税会计核算的方法
[学习目标]掌握增值税的具体会计处理的方法、增值税账表的设置。
一、增值税会计处理的具体方法
(一)国内采购货物的处理
企业国内采购的货物,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和税法规定可计算抵扣的金额之和,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物资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按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数额,借记“在途物资”、“原材料”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2009年11月,某市千佰丽鞋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例2-21】11月5日,玖希鞋业有限责任公司购入热熔胶1 000千克,单价20元,共计20 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款为3 400元。购入牛皮面料1 000张,每张4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增值税款为400 000元、68 000元开出银行支票支付货款,对方代垫材料运杂费2 000元(取得外地税控机开出的运输发票);材料都已验收入库,则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原料及主要材料(热熔胶) 20 000
——原料及主要材料(牛皮面料)401 860 400 000+2 000×(1-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1 540(3 400+68 000)+2 000×7%
贷:银行存款 493 400
想一想:工业企业在当地购入材料取得税控机开出的运输发票能否扣税
答:
【例2-22】11月6日,千佰丽鞋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现10月5日所购羊皮面料有300张出现质量问题,羊皮面料每张单价100元,合计30 000元,增值税率为17%。决定退货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了证明单送交材料商,材料商同意退货并退还该部分货款,则企业在同时收到材料商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后,作如下会计分录:
5 100
借:银行存款 35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00
贷:原材料——原料及主要材料(羊皮面料)30 000
(二)接受投资或捐赠货物的处理
企业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投资货物价值(已扣除增值税,下同),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捐赠货物价值,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例2-23】11月8日,千佰丽鞋业有限责任公司收到投资人的牛皮面料一批作为追加投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注明的价、税款分别为500 000元、85 000元,货物已验收入库,则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原料及主要材料(牛皮面料)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 000
贷:实收资本 585 000
(三)接受应税劳务的处理
企业接受应税劳务,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货物成本的金额,借记“其他业务成本“制造费用”“委托加工物资”“经营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2-24】11月12日,千佰丽鞋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某市新星鞋业公司将羊皮面料加工绣花羊皮鞋面,发出羊皮面料100 000元,支付加工费5 000元及增值税款850元,其会计分录如下:
发出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 000
贷:原材料——原料及主要材料(羊皮面料) 100 000
支付加工费、税款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
贷:银行存款 5850
收回加工材料时:
借:原材料——原料及主要材料(羊皮绣花鞋面) 105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05 000
(四)企业进口货物的处理
企业进口货物,按照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进口货物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2-25】11月16日,千佰丽鞋业有限责任公司从缅甸进口羊皮面料一批,关税完税价格为300 000元,关税税率5%,应纳增值税53 5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则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原料及主要材料(羊皮面料)315 000(300 000+300 000×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3 550
(315 000×17%)
贷:银行存款 368 550
(五)购置固定资产的处理
2009年1月1日,作为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增值税转型改革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转型改革后,企业购买设备,不管是进口的还是国产的,其进项税额均可以抵扣,因此,对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已无必要。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也是在生产型增值税和对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的背景下出台的。由于转型改革后,这部分设备一样能得到抵扣,因此,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也相应停止执行。
【例2-26】11月20日,千佰丽鞋业有限责任公司购入制鞋设备五台,取得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价、税款分别为250 000元,42 500元;销货方代垫运费1 500元,已取得运输发票;其他杂费500元;企业支付该设备的货款。假定设备不需安装,则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250 000+500+1 500(1-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2605 (42 500+1 500×7%)
贷:银行存款 294 500
(六)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处理
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照实现的销售收入的按规定计算的增值税额之和,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处理。
【例2-27】11月20日,千佰丽鞋业有限责任公司向某市大新百货公司销售皮鞋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款分别为400 000元,68 000元;已发出货物,收到货款,则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468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 000
(七)视同销售行为的处理
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商品,应于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即销售收入确认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借记“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主营业务收入”。委托单位支付的代销手续费,在收到受托单位转来的手续费发票后,借记“营业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例2-28】11月22日,千佰丽鞋业有限责任公司向某乒乓球队赠送20双D皮鞋, 每双成本为700元,每双市场价1 000元。
借:营业外支出 17 400
贷:库存商品 14 000 (销售额视同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400(20×1 000×17%)
提示:上例赠送皮鞋为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处理时虽然没有作主营业务收入处理,但在计算所得税时,必须进行纳税调整。
【例2-29】11月23日,千佰丽鞋业有限责任公司向某市百货大厦发出皮鞋B300双,委托其代销,每双售价350元(每双成本200元);11月31日收到受托方某市百货大厦送来代销清单,销售额为105 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为17 850元,款项尚未收到;11月25日发出100双皮鞋D给北京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成本为70 000元(每双700元),售价为100 000元(每双1000元);11月27日,将一批牛皮面料对外投资,成本300 000元,无同期同类市场平均销售价格,成本利润率10%,适用增值税率17%,对于上述业务,玖希鞋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会计分录如下:
11月23日,发出皮鞋
借:发出商品(也可单独设“委托代销商品”核算) 60 000
贷:库存商品 60 000
11月31,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某市王府百货 122 8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850
11月25日,发货给北京分支机构时:
借:应收账款——北京分支机构 117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000
11月27日,对外投资发出原材料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356100
贷:原材料 3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6 100
[300 000×(1+10%)]×17%
(八)包装物业务的处理
随同产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缴纳的增值税,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企业逾期未退还和不需退回的包装物押金,按规定应缴纳的增值税,借记“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例2-30】11月27日,千佰丽鞋业有限责任公司向某市友谊商店销售高级皮鞋400双,每双售价1000元,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款分别为400 000元、68 000元;另配套的精美包装袋单独计价,精美包装袋每个售价4元,共4 000元,增值税款680元,均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某市友谊商店 472 68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 000
其他业务收入——包装物收入 4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 680
(九)进项税额转出的处理
企业购进的货物,在产品、库存商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属于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部分,应与遭受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库存商品的成本一并处理。
【例2-31】11月30日,某市千佰丽鞋业有限责任公司仓库发生火灾(人为因素),损失羊皮面料一批,成本200 000元,其进项税额34 000元,损失库存商品皮鞋E100双,成本150000元(含直接材料100000元,其进项税额17 000元)。火灾原因待查,11月30日则会计分录应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401 000
贷:原材料——原料及主要材料(羊皮面料 200 000
库存商品——皮鞋E 1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1 000
(十)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处理
月份终了,如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为借方余额,表示本月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当月可不用缴增值税,其借方余额也不必转出;对于企业计算出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想一想: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若要转出,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提示:借: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想一想:企业当月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提示:借:应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当月交纳以前月份未交的税款,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
【例2-32】11月3日,划款缴纳上月未交增值税58 000元。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8 000
贷:银行存款 58 000
月终进行结转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33 585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3 585
想一想:某市千佰丽鞋业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12月交纳11月份增值税33 585元时,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提示:借:应交增值税——? 33 585
贷:银行存款 33 585
(十一)小规模纳税人的账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的账务处理相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比较简单。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按实现的销售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科目;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上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
【例2-34】2009年11月3日,某厨具制品厂(小规模纳税人),购进不锈钢板材一批,货款40 000元,款项以支票支付。其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原料及主要材料(不锈钢板材) 40 000
贷:银行存款 40 000
【例2-35】2009年11月30日,某厨具制品厂与某市超市结算本月销售产品货款共计51 500元,收到华联超市支票一张。其会计分录为:
应交增值税销售额=51 500/(1+3%)=50 000(元)
应交增值税额=50 000×3%=1 500(元)
借:银行存款 51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 500
提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核算与一般纳税人不同,它只需设二级科目。
三、增值税账表的设置
(一)一般纳税人账簿的设置
企业在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设置有关明细迪斯科时,既可按专栏进行一览表式的核算,也可以按各个明细账余额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具体格式如表2-2:
(二)小规模纳税企业,可采用借贷余三栏式账户,核算企业应纳、已缴及多缴或欠缴的增值税,格式如表2-3。
(三)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是企业资产负债表的附表,专门用于反映企业增值税应交、已交、多交、未交、减免、抵扣等具体情况。其具体格式如表2-4。
第四节 增值税的申报与缴纳
[学习目标]通过本节学习,掌握增值税的申报与缴纳。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必须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申报纳税,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时,需提供以下申报资料: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
(二)《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三)税控IC卡(使用小容量税控IC卡的企业还需要持有报税数据软盘)。?
(四)加盖开户银行“转讫”或“现金收讫”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或经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延期缴纳税款文书。?
(五)《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和加油IC卡、《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
(六)《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
(七)《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
(八)《废旧物资发票开具清单》。?
(九)《废旧物资发票抵扣清单》。?
(十)《代开发票抵扣清单》?
(十一)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按以下要求填写:
(一)本表中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按货物、应税劳务视同销售分别填列。
(二)本表中的“经济类型”只按“工业”“或商业”类型划分填写。
(三)本申报表为两联,第一联为申报联,由纳税人按期向税务机关申报;第二联为收执联,纳税人于申报时连同申报联交税务机关签章后收回作为申报凭证。
谢谢!
3.白莎集团2009年8月15月,销售给华威集团(一般纳税人)水泥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400 000元,同时应向购货人收取运输装卸费 1170元,违约金3510元,包装物押金4 000元。白莎集团已向购货方开出运输发票并随货转给购货方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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