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增值税 课件(共108张PPT)《国家税收》(中国财经经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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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增值税 课件(共108张PPT)《国家税收》(中国财经经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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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08张PPT)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国家税收电子教案
杨则文主编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第三章 增值税
第一节 增值税的含义与内容
第二节 增值税的计算
第三节 增值税的缴纳和会计处理
第四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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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产生与发展
增值税于1954年产生于法国,现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税种。我国于1979年开始试点,经过多次不断改进,1994年基本定型。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2012年起,国家先后决定在上海等地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2016年全面实现营改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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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与增值额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劳务和服务各个环节所创造的新增价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增值额:可理解为,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大于其购进商品或接受劳务时所支付的金额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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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按增值额征税?
▲以课桌生产为例:木材厂直接从林场购进原木,把它加工成板材;家具厂再从木材厂购进板材加工成课桌。
▲如果依传统方法按销售收入额征税,那么木材厂卖给家具厂的销售收入100元,税率17%,应缴纳17元税款;家具厂以这批木材加工成课桌,销售收入200元,按照同样的税率,要缴纳34元税款。
▲如果一个工厂完成全部工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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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方法
从实际操作上看,我国采用间接计算办法,即从事货物销售以及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要根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税款,然后从中扣除上一环节已纳增值税款,其余额为纳税人本环节应纳增值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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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特点
价外计税
税负转嫁
购进扣税法
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化征收
严格控制减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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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增值税征收范围包括:应税货物、应税劳务和应税行为。
具体包括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四个环节的货物,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及转让的无形资产或销售的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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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下列特殊行为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视同销售货物
混合销售货物
兼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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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货物交给他人代销
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将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代销他人货物
分支机构之间移送货物
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将货物用于对外投资
自产
委托加工
购买
自产
委托加工
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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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下列行为应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的有( )。
A.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B.将购买的货物用于委托外单位加工货物
C.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D.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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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某城市A、B两店为实行统一核算的连锁店,A店的下列经营活动中,不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是( )
A.将货物移送给位于甲市的某商场代销
B.销售乙市某商场的代销货物
C.将货物移送B店销售
D.为促销将本店货物无偿赠送消费者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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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项业务
又含服务销售
包含货物销售
混合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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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销售行为征税的规定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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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同一项业务
另外销售劳务、服务、
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单独货物销售
兼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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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营行为征税的规定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不征收增值税项目(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主要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2)存款利息。(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增值税的免税项目1.纳税人生产销售以下货物免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2)避孕药品和用具。从事避孕药品和用具的生产、批发和零售,都免征增值税。(3)古旧图书。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但仅限于进口环节免征增值税。(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物品”,是指除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以外的货物。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不论销售者是否属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一律按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减按2%计算缴纳增值税,并且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8)除前述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2.纳税人发生的营改增全面实施后免征增值税的项目(P31)。练习一、判断题:1.农民出售初级农产品需交纳增值税。( )2.单位员工为本单位车间设备提供修理修配劳务应交纳增值税。( )答案:1.× 2.×练习二、单选题1.下列项目中,免征增值税的是( )。A.中药饮片B.古旧图书C.教材D.烟叶【解析】正确答案是B。根据规定,古旧图书,即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免征增值税。2.下列项目中,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是( )。A.存款利息B.初级家产品C.进口商品D.出售的房屋【解析】正确答案是A。A为不征税项目,B为免税产品,CD为征税项目。练习三、多项选择题下列行为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有( )A.从国外进口设备B.国内企业自产自销货物C.某饭店出售快餐D.单位职工修理车间设备正确答案:ABC增值税纳税人(1)纳税人:凡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人。(2)扣缴义务人: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轻松一下
美国得克萨斯州一个名叫德林的公民,有一天收到当地税务局的书面通知,要他补缴2美分的税款。当德林知道法律规定不能收取现金时,就及时赶往邮局用挂号汇费2美元,把2美分寄到税务局。而另一美国税官为了向纳税人追缴4美分的欠税,用了20美分的邮资,挂号寄去了税单。为补缴2美分的税款和追缴4美分的欠税,分别赔进了100倍的汇费和5倍的邮费,实属世界奇闻。
增值税纳税人规定一般纳税人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划分标准年销售额会计核算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
年应税销售额
50万元及以下
批发或零售货物
年应税销售额
80万元及以下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年应税销售额
500万元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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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且财务核算健全的企业
小规模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
能够提供准确
税务资料的
(可申请)
纳税人一经认定
为一般纳税人
不得转为小规模
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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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的管理
一般纳税人资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认定
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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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只能使用普通发票
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不得抵扣进项税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一)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实行抵扣制。但要成为一般纳税人,需要进行资格登记。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连续12个月内的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就应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注意,此处所说的12个月只是连续计算月份的最长期限,企业只要在某个连续的12个月内的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下个月就应去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如某服务公司今年2月开业,到6月其连续的销售额已超过500万元,则7月该公司就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注意:(1)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2)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自其选择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3)一般纳税人违反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应予处罚;(4)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提供的税务资料,应停止其抵扣进项税额,取消其专用发票使用权;(5)一般纳税人某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如限期不纠正,应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按小规模纳税人征税。(二)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不经常发生销售业务、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以上两种情况,就算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也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且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基本流程如下:(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签收纳税人的《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2)办税服务厅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按规定程序转下一环节。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增值税税率
基本税率17% :适用于除低税率和零税率以外的所有货物和劳务
低税率11% :适用于部分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等货物。
零税率:适用于出口货物。
低税率6% :适用于部分服务业和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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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税率或征收率 适用范围
一般纳税人 基本税率为17% 除下列列举项目以外的一般情况
低税率为11% 教材P30所列6种情况
低税率为6% 部分服务及无形资产
0税率 出口
小规模纳税人 5%的征收率 部分不动产销售和租赁行为
3%的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的特殊情况
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适用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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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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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内容: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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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式
其中: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即销项税额是按照税率计算,并向购买
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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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销售额?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因销售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例题借:银行存款358 020贷:主营业务收入306,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2 020回顾一下会计课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向购买方价外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
不计入价外费用的项目(1)因非经营活动而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2)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3)纳税人代垫运费,同时将承运部门开具给购货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转交给购货方。(4)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推导:
含税销售额=销售额+税额
含税销售额=销售额+销售额×税率
含税销售额=销售额×(1+税率)
含税销售额
销售额= ——————
1十税率
(1)价税合计金额
(2)商业企业零售价
(3)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
(4)价外费用视为含税收入
(5)包装物押金
需换
算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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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某商店向消费者销售洗衣机,某月销售1000台,每台含税销售价为936元,增值税税率为17%。则该商场这个月洗衣机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分别为:
销售额=(1000×936)÷(1+17%)
=800000(元)
销项税额=800000×17%=13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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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销售白酒开具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元,同时收取单独核算的包装物押金2340元(尚未逾期),此业务该酒厂应确认的销项税额为:
销项税额=〔10000+2340÷(1+17%)〕×17%=20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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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购货方随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同时承担的该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增值税额。
税法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从销售方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对于进口货物则限于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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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某企业本月销售收入200万元,销项税额34万元。购进扣除项目金额1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17万元。
应交增值税=34-17=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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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讲是一般情况
以下所讲是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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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折扣折让
折扣销售(商业折扣),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税;将折扣额另开一张发票,则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销售折扣(现金折扣),是指在采用赊销方式销售商品时,为鼓励购货方尽早偿还货款,而给予的折扣。税法规定现金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即应按货价全额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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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折让 税务处理
折扣销售 ①关键看销售额与折扣额是否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财务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②仅限于货物价格折扣;实物折扣应按视同销售中“无偿赠送” 处理,实物款额不能从原销售额中减除
销售折扣 发生在销货之后,属于一种融资行为,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销售折让 也发生在销货之后,作为已售产品出现品种、质量问题而给予购买方的补偿,是原销售额的减少,折让额可以从销售额中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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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甲企业销售给乙公司10000件玩具,每件不含税价格为20元,由于乙公司购买数量多,甲企业按原价的8折优惠销售,并提供2/10的销售折扣。乙公司于10日内付款。请计算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10000×20×80%×17%
=27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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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旧换新
以旧换新是指纳税人为了促销,在销售货物的同时有偿收回旧货物。对此,应按新货物的销售价确定销售额,不能从中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特殊:金银首饰以旧换新应以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价款征收增值税
例题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原价5150元/台电冰箱20台,价格为5000元/台(含税),其中每台旧冰箱的折价为150元(含税).要求:计算该项业务产生的销项税额销项税额=5150÷(1+17%)×17%×20=14965.81(元)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3)以物易物
以物易物是指购销双方不以货币结算,而是以同等价款的货物相互结算,实现货物购销的一种方式。对此,税法规定以物易物双方都要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得的货物核算购货额,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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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包装物押金
一般货物
销售货物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如果单独记账核算,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因逾期(1年为限,个别情况经批准可适当放宽)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征税时注意两点:一是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需换算成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二是征税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
酒类产品:啤酒、黄酒按一般货物处理,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押金,无论是否逾期一律收取时并入销售额征税
例题1.某酒厂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本月销售白酒50万元(不含税),同时本月有逾期包装物押金3.51万元。要求:计算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50+3.51÷(1+17%)]×17%=9.01万元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5)视同销售的销售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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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一般货物:成本利润率为10%
应纳消费税的货物:组成计税价格应加计消费税额,成年利润率执行消费税的规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推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
利润=成本×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成本×成本利润率
部分特殊服务销售额(1)贷款服务,以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以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3)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4)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5)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融资租赁服务: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不含本金)-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6)航空运输企业: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7)客运场站服务: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承运方的运费(8)旅游服务,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9)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0)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部分特殊服务销售额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按照税法规定,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从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一般规定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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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特例
☆没有专用发票也可以扣除
购买的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准予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13%(注意:不是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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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收购站2012年7月从果园收购水果1000公斤,每公斤收购价10元,款项已支付。
进项税额=1000×10×13%=1300(元)
练习
练习某生产企业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万元(不含税),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费5万元,取得相关合法票据。要求:计算该批农产品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30×13%+5×11%=4.45(万元)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两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两年抵扣的规定。2.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1 +适用税率)×适用税率上述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特殊抵税行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2)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 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3)非正常损失的对应进项税额。(4)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5)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凭证。① 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② 资料不全的完税凭证。③ 没有按规定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扣税凭证。(6)一般纳税人的特殊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① 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② 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如:年销 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未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的。(7)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练习下列行为中,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A.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本单位集体福利B.将外购的货物分配给股东和投资者C.将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个人D.将外购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解析】正确答案是A。根据规定,将外购的货物分配给股东和投资者、无偿赠送给其他个人、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都是视同销售行为,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例题】某零售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因管理不善造成火灾,烧毁的库存商品账面售价为400000元,该批商品进销差价率20%。则:
纳税人不得抵扣而需扣减的进项税额=
400000×(1-20%)×17%=54400(元)
【例题】某制药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9月份发生如下业务:1.购进生产原料一批,税控发票注明价款40000元,增值税6800元;2.销售药品20箱,取得不含税收入200000元;3.销售免税药品20000元;4.上期留抵税额6000元。要求:计算该制药厂9月份应纳增值税额。解析:1.当期销项税额=200000×17%=34000(元)2.当期进项税额=6800(元)3.免税药品不可抵扣进项税额=6800÷(200000+20000)×20000≈618.18(元)4.应纳税额=34000-(6800-618.18)-6000=21818.18(元)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进项税额转出
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发生不得抵扣规定的情形的(免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除外),应当将该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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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算
公式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公式中的销售额应为不含增值税额、含价外费用的销售额。
含税销售额换算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只能开具普通发货票,上面标明的是含税价格,需按以下公式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例题】某商业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5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销售给某小型超市一批肥皂,销售收入4000元;2.购进化妆品一批,货款5000元,增值税850元;3.将本月所购化妆品销售给消费者,销售收入10000元;4.销售给某制造企业货物一批,取得销售收入15000元(不含税),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计算该商业企业5月份应纳税额。解析:1.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4000÷(1+3%)+10000÷(1+3%)=13592.24(元)2.计算本月销售额合计本月销售额合计=13592.24+15000=28592.24(元)3.计算本月应纳税额本月应纳税额=28592.24×3%=857.77(元)简易办法征收税额计算(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未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3%减按3%征收)销售旧货(3%减按2%征收)增值税=售价÷(1+3%)×2%(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 )增值税=售价÷(1+3%)×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售价÷(1+3%)×3%(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①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②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③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④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⑤ 自来水。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⑥商品混凝土。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4)一般纳税人提供下列应税服务,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①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②动漫服务。③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④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⑤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5)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①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②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③ 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6)建筑服务的简易计税。① 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税。②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③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④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7)销售不动产的简易计税。①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②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③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④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⑤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⑥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起征点起征点仅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个人: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 000 ~ 20 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 ~ 500元(含本数)。起征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进口货物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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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
【例题】某公司从国外进口设备,设备的离岸价为230万美元,国际运费率为5%,国际运输保险费率为4%,关税税率为15%,增值税税率为17%,外汇牌价为1美元=6.3元人民币。(1)进口设备的国际运费=230×5%=11.5(万美元)(2)进口设备的国际运输保险费=(230+11.5)×4%=9.66(万美元)(3)以人民币标价的进口设备到岸价=(230+11.5+9.66)×6.3≈1582.31(万元)(4)进口关税=1582.31 ×15% ≈237.35(万元)(5)组成计税价格=1582.31+237.35=1819.66(万元)(6)应纳增值税额=1819.66×17%≈309.34(万元)【例题】某商场2016年10月进口货物一批。该批货物在国外的离岸价折算人民币40万元,另该批货物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的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等共计20万元。货物报关后,商场按规定缴纳了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并取得了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假定该批进口货物在国内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计算该批货物进口环节、国内销售环节分别应缴纳的增值税额(货物进口关税税率15%,增值税税率17%)(1)关税完税价格:40+20=60万元(2)应缴纳进口关税:60×15%=9万元(3)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60+9=69万元(4)进口环节应缴纳增值税的税额:69×17%=11.73万元(5)国内销售环节的销项税额:80×17%=13.6万元(6)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增值税税额:13.6-11.73=1.87万元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出口货物退(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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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免)的基本政策
出口免税并退税
出口免税是指货物出口环节不征增值税;出口退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税款予以退还。
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是指货物出口环节不征增值税,出口前一道生产、销售或进口环节通常是免税的,使得出口货物本身就不含税,因而出口也无须退税。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即出口货物照常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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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免)税的适用范围
基本政策 适用的企业 适用的货物
1.出口免税并退税(又免又退) (1)生产企业 (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 (3)特定企业 (1)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3)特定出口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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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口免税但不退税(只免不退) (1)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出口 (3)外贸企业直接购进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包括免税农产品)出口 (1)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3)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国家计划内卷烟(非计划内卷烟出口,照章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4)军品以及军队系统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拨调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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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不免不退) 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商贸企业 (1)国家计划外出口的原油
(2)援外出口货物
(3)国家禁止出口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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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退税率
出口货物的退税率,是出口货物的实际退税额与退税计税依据的比例。
现行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率:有17%、16%、15%、14%、13%、9%、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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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的计算
只有既免税又退税的企业才会涉及退税的计算问题,计算方法分两种
“免、抵、退”,主要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
“先征后退”,目前主要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工)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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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证的当天。
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当天。
根据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货款结算方式不同,具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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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货款结算方式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①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已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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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③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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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 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⑤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 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⑥销售应税劳务 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⑦视同销售货物 货物移送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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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期限
1.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2.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的提取、缴纳主要通过“应交税费”账户进行。在进行增值税会计处理时,为了核算增值税的应交、抵扣、已交、退税及转出等情况,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户。
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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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交纳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购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生的增值税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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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
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专用发票的领购使用
专用发票的开具
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退货或开票有误等情况处理
专用发票的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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