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消费税 课件(共53张PPT)《国家税收》(中国财经经济出版社)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4.1消费税 课件(共53张PPT)《国家税收》(中国财经经济出版社)

资源简介

(共53张PPT)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国家税收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第四章 消费税
第一节 消费税的含义与内容
第二节 消费税的计算
第三节 消费税的缴纳和会计处理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消费税的含义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或消费行为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增值税与消费税双层调节:增值税普遍调节,保证财政收入;消费税特殊调节,引导消费方向,增加财政收入。
3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消费税的特点
征收范围具有较强的选择性
征收环节单一
注重税收对消费的调节作用
征收方法多样。实行从价计征、从量计征以及从价与从量结合的计征方法
税收负担的转嫁性。
5
过度
消费
会对
身体
健康、
社会
秩序、
生态
环境
造成
危害
的消
费品


鞭炮焰火








酒:酒精度为1度以上的各种酒,下设粮食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等子目。
鞭炮、焰火:包括各种鞭炮、焰火。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本税目征税。
烟:指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下设卷烟、雪茄烟和烟丝子目。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6
消费税征税范围













高尔夫球
及球具
高档手表
游艇
游艇: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含),内置发动机,可以在水上移动,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牟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
贵重首饰
及珠宝玉石
高档化妆品
高档化妆品: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包括金银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高尔夫球及球具:高尔夫球及球具是指从事高尔夫球运动所需的各种专用装备,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袋)等。
7














小汽车
摩托车
摩托车:包括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两种。对最大设计车速超过50km/h、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积超过 50ml的三轮车不征收消费税。
小汽车: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征收范围包括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各类乘用车和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至23座(含23座) 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8







成品油
木制一
次性筷子
实木地板








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七类产品。
实木地板: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锯割、干燥、刨光、截断、开榫、涂漆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块状或条状的地面装饰材料。
木制一次性筷子:指以木材为原料经过锯段、浸泡、旋切、刨切、烘干、筛选、打磨、倒角、包装等环节加工而成的各类一次性使用的筷子。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9








电池
涂料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具体税目

1.烟
2.酒
3.高档化妆品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5.鞭炮、焰火
6.成品油
7.摩托车
8.小汽车
9.高尔夫球及球具
10.高档手表
11.游艇
13.实木地板
14.电池
12.木制一次性筷子
15.涂料
消费税的纳税人
11
生产厂家?
零售商店?
消费者?

12
1.在境内生产销售除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以外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2.零售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和向消费者销售超豪华小汽车的单位和个人
3.在境内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4.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5.批发卷烟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消费税的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
品,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
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受托方为个体经营者时,
由委托方交税。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消费税的税率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消费税三种计税方法
三种计税方法 适用范围 计税公式
1.从价定率计税 鞭炮烟花、摩托车、小汽车、实木地板等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定额计税 啤酒、黄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计税 卷烟、白酒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从价定率的计算
(一)销售额确定
计税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价款:价款中包含消费税税额,但不包括增值税税额;
2.价外费用:内容与增值税规定相同。 除特殊情况外,对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与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是一致的。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从价定率的计算
(二)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包含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在计算消费税时,需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即: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公式中增值税税率为17%,征收率为3%。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例题】消费税的计税销售额不应包含增值税税额,如果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需要运用公式进行换算,公式中的税率或征收率不可能是( )。
A.17% B.3% C.13%
【答案】C
【解析】应税消费品中不存在适用增值税13%低税率货物,所以换算公式中不可能出现13%税率。
19
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月15日向某大型商场销售高档化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10月20日向某单位销售高档化妆品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4.68万元.该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额为:
高档化妆品适用消费税税率15%
应税销售额=30+4.68÷(1+17%)=34万元
应缴纳的消费税额=34×15%=5.1万元
从价征收例题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从量定额的计算
销售数量是指纳税人生产、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数量。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例题】某炼油厂×月生产销售含铅汽油10000吨,其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应纳消费税额=1388升/吨×10000吨×1.40元/升= 19432000(元)
22
【例题】某炼油厂5月生产销售含铅汽油100000吨,其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将计量单位由吨折合为升:
100000×1388=138800000(升)
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为:
138800000×1.4=194320000(元)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
卷烟、白酒采用复合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生产销售卷烟、白酒从量定额计税依据为实际销售数量。进口、委托加工、自产自用卷烟、白酒从量定额计税依据分别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委托方回收数量、移送使用数量。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例题】某酒厂2012年4月销售自产粮食白酒2000斤,每斤酒售价45元,连同价值10000元的包装物一起销售,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000元,本月应纳消费税为( )。
A 1000元 B 18500元 C 23500元 D 21000元
【答案】D
【解析】粮食自酒消费税实行复合计税,应纳税额=2000×0.5+100000×20%=21000(元)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纳税人用于以物易物、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费税。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对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扣除范围是:
(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但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镶嵌首饰除外)。
(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汽车轮胎
(6)外购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如用外购两轮摩托车改装成三轮摩托车)。
(7)外购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8)外购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9)外购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10)以外购的已税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11)对外购的汽油、柴油为原料生产的甲醇汽油、生物柴油。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抵扣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的计算方法为:
(1)实行从价定率计算应纳税额的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2)实行从量定额计算应纳税额的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单位税额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当期购进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期末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
所谓自产自用,是指纳税人生产应税消费品后,不是用于直接对外销售,而是用于自己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或用于其他方面。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如:烟丝生产卷烟
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用于生产非应税产品、在建工程、提供劳务、馈赠、赞助、广告、职工福利等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纳税人或者代收代缴义务人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从价定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十利润)÷(1-消费税税率)
复合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成本”是指应税消费品的产品生产成本,“利润”指根据应税消费品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计算的利润。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成本利润率
20%:高档手表
10%:甲类卷烟、粮食白酒、高尔夫球及球具、游艇
8%:乘用车
6%:摩托车、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电池
7%:涂料
5%:其他
35
【例题】某化妆品公司将一批自产的高档化妆品作职工福利, 成本为90000元,该高档化妆品无市场同类产品销售价格,但已知其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税率为15%。计算该高档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①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90000×(1+5%)÷(1-15%)
=111176.470元
②应纳税额=111176.47×15%=16676.47元
36
【例题】某酒厂将自产粮食白酒10吨捐赠他人,成本7000元/吨,无同类价格,成本利润率5%,应纳消费税是多少?   
组计税价格
=(成本+利润+销售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7000×10×(1+5%)+10×1000×2×0.5]÷(1-20%)
=104375元
应纳消费税=10×1000×2×0.5+104375×20%=30875元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如果出现下列情形,无论纳税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按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属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但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如果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不能免除委托方补交税款的责任;对受托方应按征管法处以应代收代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罚款。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算纳税;没有同类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价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一消费税税率)
代收代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材料成本为委托方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
加工费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例题】某企业委托酒厂加工药酒10箱,该药酒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已知委托方提供的原料成本2万元,收取的加工费0.55万元,则该酒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率为10%)为( )。
A 2550元 B 2833元 C 4817元D 8500元
【答案】B
【解析】酒厂代收消费税=(20000+5500)÷(1-10%)×10%=2833.33(元)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可以扣除的范围与外购已税消费品生产应税消费品扣除当期生产领用的外购已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的范围相同。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兼营不同税率消费品税务处理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销售数量,按各自适用税率计算征税。
未分别核算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以及将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计税
1.从量定额
应纳消费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2.从价定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公式中所称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
44
【例题】某外贸进出口公司当月从法国进口小轿车100辆,每辆轿车的关税完税价格为20万元。已知小轿车关税税率为10%,消费税率为5%,则进口小轿车应纳消费税是多少?
进口小轿车应纳消费税
=[(20+20×10%)÷(1-5%)]×5%×100
=115.79万元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3.复合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出口应税消费品的退(免)税
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免税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1.退(免)税范围。由于消费税是单环节征收,一般不存在进项税额的退税问题,其退(免)范围不同于增值税。退(免)税主要规定如下:
(1)出口免税并退税。
适用于经营应税消费品出口的外贸企业,无论其自营出口,还是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都可以获得退税。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2)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适用于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企业。
一般而言,生产企业免除了消费税,出口的消费品也就不含消费税了,所以不存在退税问题。当然,如果生产该消费品的投入物包含了消费税,那么生产环节免税以后,出口消费品还是含有投入物的消费税的,但目前税法没有认可对这部分税款给予退税。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适用于除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外的其他企业,一般是指没有出口经营权的商贸企业。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2.退税的计算
退税只适用于经营应税消费品出口的外贸企业。
(1)从价定率
应退消费税税额=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额×税率
工厂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2)从量定额
应退消费税税额=出口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计税
应退消费税税额=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额×税率+出口数量×单位税额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别为:
(1)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3.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4.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纳税期限
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在“应交税费”账户下增设“应交消费税”明细账户进行核算。
企业生产应税消费品在销售时,即纳税义务发生时,按应缴税额借记 “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
在实际缴纳消费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记“银行存款”。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缴纳的消费税计入该项消费品成本,借记“固定资产”、“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