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69张PPT)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电子教案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第六章 企业所得税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的含义与内容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第三节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企业所得税的含义和特点企业所得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不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就其所得缴纳的一种税。其特点是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计算复杂,突出表现在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上体现量能负担的原则,即所得多的多纳税、所得少的少纳税、无所得的不纳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征管办法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即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税率基本规定:采用25%的比例税率。特殊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按20%税率纳税,减按10%的税率征收。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纳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纳税。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以下分项说明什么是收入总额,什么是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其中,重点是限定扣除的条件。收入总额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非居民企业收入的确定非居民企业取得税法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不得扣除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税法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折旧费扣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无形资产摊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二)自创商誉; (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其他扣除项目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限额扣除项目准予扣除的项目资产的税务处理不得扣除的项目应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基本税率:25%照顾税率:20%15%收入 - 各项扣除 - 以前年度的亏损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一般企业联营企业资产增值境外联营限额扣除的计算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准予扣除项目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按照合理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税金及其附加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除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附加。损失是指企业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以及遭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非常损失及其他损失。成本中需要注意的问题1. 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2. 存货成本的税金(消费税、进口关税、资源税、不能从销项税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费用中需要注意的问题1. 销售费用已计入存货成本的销售费用不得重复申报广告支出有扣除限额租金性质的确定(融资租赁、经营租赁)2. 管理费用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有扣除限额研究开发费用,按规定可超额扣除业务招待费有扣除限额3. 财务费用借款费用有扣除限额税金及其附加应注意的问题1. 五税一费:消费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出口关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2. 增值税为价外税,不包含在计税中,不得扣除。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可以通过不同途径扣除。(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损失中应注意的问题损失: 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是指资产盘亏、毁损、报废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企业已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年度全部或部分收回时,应计入当期收入。扣除项目调整限额一览表需要调整项目 税法规定限额 如何调整利息支出 同类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 关联企业注册资本50% 超过部分调增应税所得额罚款支出 0 超过部分调增应税所得额工资、薪金 无 无需调整工会经费 工资薪金支出2% 超过部分调增应税所得额职工教育经费 工资薪金支出2.5% 超过部分调增应税所得额员工福利费 工资薪金支出14% 超过部分调增应税所得额业务招待费 实际发生额60% 销售(营业)收入5‰ 超过部分调增应税所得额各项准备金 0 超过部分调增应税所得额总机构管理费 0 超过部分调增应税所得额“三新”开发费 实际发生额150% 超过部分调减应税所得额广告支出 销售(营业)收入15% 超过部分调增应税所得额公益救济性捐赠 会计利润12% 超过部分调增应税所得额一、借款费用支出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可以在发生当期据实扣除企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包括经批准集资和企业间的相互拆借)的利息支出,不高于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部分可以在发生当期扣除从关联方借入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利息支出不得扣除因逾期归还银行贷款支出的加息罚息可以在发生当期扣除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除购置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外,应计入开办费,在不短于3年的时间内摊销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资金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房地产完工之前发生的,应计入有关房地产的开发成本购建固定资产的利息支出应计入资产价值计提折旧,不得作当期费用扣除;购置固定资产时,如发生非正常中断且时间较长,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在发生当期扣除;如中断是使购置的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的必需程序,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仍应资本化;资本化的项目(不得扣除)非资本化的项目纳税人为投资而发生的资本利息不得资本化。即使应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如果高于金融机构同期同类借款利息,也不能资本化除明确指明用于开发无形资产费用,一般不计入无形资产成本,可以在发生当期扣除【例题】某企业4月1日向银行借款500万元用于建造厂房,借款期限1年,当年向银行支付了3个季度的借款利息22.5万元,该厂房于10月31日完工结算并投入使用,税前扣除的利息费用是多少?税前可扣除的财务费用=22.5÷9×2=5(万元)【例题】某公司1月1日向有注册资本300万的关联企业借款2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借期两年。每年支付利息12万元。假定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5%。该公司计算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该项借款可以扣除的利息费用为( )A.7.5万元 B. 9万元 C.10万元 D. 12万元计算实际借款利息 12÷200=6%>5%注册资本的50% 300×50%=150可以扣除的利息费用=300×50%×5%=7.5万元错误1:150×6%=9万元错误2:200×5%=10万元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职工工资薪金,准予在税前扣除。企业发放给在本企业任职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其他有关联关系的人员,例如:福利费中列支的人员(医务室、浴室、理发室、幼儿园)、离退休职工、下岗职工、待岗职工的工资薪金,应在合理的范围内扣除。对特殊类型的企业发放的工资薪金,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扣除二、工资、薪金支出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税前扣除。企业为其投资者或雇员个人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的人寿保险、财产保险等商业保险,不得扣除社保缴费比例各地不一 广州: 养老(单位:12%、个人:8%),工 伤(单位:0.5%、个人:0%),生育(单位:0.85%、个人:0%),失业(单位:2%、个人:1%),医疗(单位:8%、个人:2%)+重大疾病住房公积金(12%)扣除限额=实际工资总额×(2%+2.5%)纳税人实际支出未超过扣除限额的,按实际支出扣除纳税人实际支出超过扣除限额的,按扣除限额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三、职工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四、职工福利费职工福利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五、业务招待费【例题】某公司2008年销售收入2300万元,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20万元,则2008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是多少?按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20×60%=12万元按收入0.5%扣除,2300×0.5%=11.5万元11.5<12万元,故扣除标准为11.5万元因此实际发生额超标准20-11.5=8.5万元六、固定资产租赁费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按租赁年限均匀扣除。融资租赁发生的租赁费不得直接扣除,按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融资租赁条件:在租赁期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租赁期为资产使用年限的70%或以上;租赁期内租赁最低付款额大于或基本等于租赁开始日资产的公允价值。【例题】纳税人2008年7月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设备一台,租期一年,租赁费7.2万元,已全部支付,则租赁费可在2008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3.6万元( )7.2÷12×6=3.6万元未提取坏帐准备的,坏账损失可以据实扣除;提取坏帐准备的,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关联方往来账款不得提取准备金,一般也不得确认为坏账;七、坏账损失和坏账准备金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境外总机构实际发生的与本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计算分摊的,准予扣除。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八、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九、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费用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进行摊销某企业2008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其中已扣除的“三新”开发费40万元,则:可实行加扣政策;加扣数=40×50%=20万元应纳税额=(100-20)×25%=20万元十、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含)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广告支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2)已支付费用,并取得发票;(3)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某制药厂2008年销售收入2300万元,财产租赁收入200万元,广告费支出525万元,则2008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广告费扣除标准=(2300+200)×15%=375万元,超标准150万元十一、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扣除的捐赠要符合以下标准: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一)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二)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三)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四)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五)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六)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七)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八)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九)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捐赠限额:企业当期实际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含)的,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十二、其他可扣除费用汇兑损失企业在外币交易中产生的汇兑损失,以及纳税年度终了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期末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计入资产成本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环保专项资金企业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生态恢复等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提取资金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已经扣除的,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保险费企业参加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按照规定实际缴纳的保险费用,准予扣除。劳动保护支出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应纳税额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税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的亏损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原则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2.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即:如果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与依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出的会计所得额(即:会计利润)不一致时,必须依照税法的规定进行调整后,才能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税。即: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利润总额±税法规定的调整项目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例题某贸易公司为居民企业,当年实现货物销售收入4000万元,年度会计报表利润总额500万元。其中有关的核算资料如下:(1)列支并支付职工工资总额100万元;(2)列支职工工会2万元、福利费16万元、教育经费3万元,工会经费全额上缴上级工会并取得工会专用收据;(3)向其他企业借入经营资金200万元,一年支付利息4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10%);(4)在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中列支业务招待费20万元;(5)支付符合规定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100万元;(6)赞助市举办的体育运动会10万元;(7)国债利息收入15万元。则该公司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按照税法规定需要调增的项目有:(1)实际列支的职工工资准予据实扣除,无需调整。(2)允许列支的工会经费为100×2%=2(万元),未超标不作调整。允许列支的职工福利费为100×14%=14(万元),超标列支2万元。允许列支的教育项经费为100×2.5%=2.5(万元)超标列支0.5万元。合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5=2.5(万元)(3)利息在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扣除,应调增:40-(200×10%)=20(万元)。(4)业务招待费应按规定的标准扣除:列支限额为:4000×5‰=20(万元)实际开支按比例可以扣除20×60%=12(万元),该公司准予列支的业务招待费为:12万元,应调增:20-12=8万元。(5)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按规定的标准扣除,该公司准予列支:4000×15%=600(万元),实际列支100万元,未超标不作调整。(6)非广告性赞助费不得在税前列支,应调增:10万元。(7)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应调减:15万元。(8)该公司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0+(2.5+20+8+10)-15=525.5(万元)。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亏损弥补的计算例如:某企业在2008——2016年的盈亏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年度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盈亏情况 -50 -30 10 -40 20 30 10 40 10此例应税所得额合计为10万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境内优惠) (境外税额)抵免税额:税额扣除是我国为了消除国际重复征税而采取的单边措施;企业在境外已经缴纳的外国所得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范围:(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境外已纳税额的抵免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分国不分项:即企业境内外的盈亏不得互抵。境外业务在一个国家内的盈亏可以互抵,不同国家内的盈亏不能互抵。抵免限额境外所得税税款抵免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境内、境外所得总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是按25%的法定税率计算(不包括任何税收优惠)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是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应税所得合计,而且是税前利润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例题国内某企业在A、B两国分别设有分厂,某企业某年取得境内所得为600万元,在A国所得100万元,并在A国缴纳所得税20万元;在B国所得15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12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30万元,并在B国共缴纳所得税52.5万元。该企业在汇总缴纳所得税时,首先,要分别计算A、B两国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来确定准予扣除的境外已缴税额,具体计算过程为:(l)A国所得税款扣除限额=(600+100+150)×25%×l00÷(600+100+150)=25(万元)因20<25,因此可从应纳税额中按在A国的实缴税款20万元扣除。(2)B国所得税款扣除限额=(600+100+150)×25%×150÷(600+100+150)=37.5(万元)因52.5>37.5,因此从应纳税额中只能按最高扣除限额37.5万元扣除。(3)该企业境内外所得应汇总缴纳所得税额=(600+100+150)×25%-20-37.5=212.5-57.5=155(万元)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往来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往来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一)什么是关联企业例如:1、总机构与分支机构;2、同一总机构的不同分支机构;3、母公司与其子公司或孙公司;4、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或孙公司;5、总机构与其分支机构的子公司。(二)关联企业的避税关联企业之间通过制定某种低于或高于一般市场价格的价格,将利润从高税地区转移到低税地区,从而达到逃避或减轻纳税义务的目的。(三)关联企业之间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方法—— 由税务机关调整关联企业之间通过制定某种低于或高于一般市场价格的价格,将利润从高税企业转移到低税企业,从而达到逃避或减轻纳税义务的目的。例如:A、B 两企业为关联企业,但在会计核算上相互独立。A企业生产出的产品正好是B企业生产所需用的原材料。第一种现象:如果A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B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A企业 低价销售 B企业(甲地,25%) (乙地,15%)出现低利润 出现高利润利润从高税地转移到低税地第二种情况:如果A、B两企业适用的税率正好相反,则A企业就会采取高价销售给B企业的办法,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预缴及汇算清缴税额的计算预缴及汇算清缴所得税(核算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适用于:会计核算较为健全的企业)实行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办法。(一)按月(季)预缴所得税的计算1.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照纳税期应纳税所得额的实际数预缴。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如果按照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预缴。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或1/4)×税率(二)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多退少补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月(季)已预缴所得税额应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如所得为外国货币的,应当折合为人民币计算后缴纳。核定征收应纳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例题某企业能够准确核算收入总额,但不能够准确核算成本费用,税务机关确定其为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纳税,全年的收入总额100万元,核定的应税所得率为10%,税率为20%。其应纳企业所得税计算如下:应纳税所得额=100×10%=10(万元)应纳所得税额=10×20%=2(万元)假如上例企业能够准确核算成本费用,但不能够准确收入总额核算,税务机关确定其为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纳税,全年的成本费用支出总额90万元,核定的应税所得率为10%。其应纳企业所得税计算如下:应纳税所得额=90÷(1-10%)×10%=10(万元)应纳所得税额=10×20%=2(万元)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纳税年度纳税年度一般为公历年度,即公历1月1日至12目31日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破产清算时,以清算期间为一个纳税年度。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税款的缴纳期限和缴纳办法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1.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3.月末结转损益类账户时,将所得税费用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借记“本年利润”,贷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