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财产税类 课件(共36张PPT)《国家税收》(中国财经经济出版社)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9.1财产税类 课件(共36张PPT)《国家税收》(中国财经经济出版社)

资源简介

(共36张PPT)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国家税收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第九章 财产税类
第一节 房产税
第二节 契税
第三节 车辆购置税
第四节 车船税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价、租价向产权所有人或承典人征收的一种税。
征收房产税有利于配合有关部门贯彻房产政策,加强房产管理,促进合理建房、用房,建立正常的租赁关系;同时,可以积累一定的财政资金。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国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包括附属设备,但不包括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水塔等。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位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对坐落在上述地区之外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纳税人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即由在我国境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为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屋的租金收入,通常简称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提示:房产余值不同于会计核算的固定资产原值、净值等概念。
从价计征的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房产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扣除10%-30%后的余额,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房产税的税率
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分别按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设置了两种税率。
1.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
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应缴纳的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房产税的税收优惠
下列房产免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但这些单位的出租房产以及非本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应按规定征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但于寺庙、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茶社、饮食部、照相馆、影剧院等所使用的房产及出租的房产,不属免税范围。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价计征的房产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从租计征的房产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例题】某工厂按会计制度核算的房产原值总计为10000000元,其中生产用厂房的原值为6600000元(假定该地区规定房产余值按房产原值一次扣除30%计算)。
由于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不考虑生产用房或非生产用房,因此:
该厂应纳税额=10000000×(1-30%)×1.2%=84000(元)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例题】某纳税人拥有房屋15间,其中10间出租给集体商店,每月租金15000元。其余5间作自办饭店使用,房屋原值每间50000元。该地区规定,房产余值按房产原值一次扣除30%计算。该居民每年应纳的房产税为:
出租房年应纳税额=(15000×12)×12%=21600(元)
营业房年应纳税额=(50000×5)×(1-30%)×1.2%
=2100(元)
该居民每年应纳税额=21600+2100=23700(元)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房产税的缴纳和会计处理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可分季缴纳,也可分上下半年两次缴纳。应税自建房屋于建成次月起纳税;委托施工企业建房,从办理验收手续次月起纳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则应照章纳税。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
会计处理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契税
契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由承受单位或个人缴纳的一种税。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契税的征税对象
契税的征税对象,为发生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属转移的土地和房屋。其征收范围包括单位和个人所有在我国境内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具体指下列行为: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予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但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纳税人
契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过程中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计税依据
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税率
契税的税率,为3%-5%的幅度比例税率。
具体执行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目前,天津、内蒙古、上海、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重庆、云南、贵州、陕西、青海、宁夏、新疆实行3%的税率;北京、河北、山西、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四川实行4%的税率;甘肃实行3.5%的税率;辽宁实行5%的税率;黑龙江、吉林等对于居民个人购买自用住房实行3%的税率,对于其他项目均实行5%的税率;西藏目前没有开征此税。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减税、免税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税。
2.城镇职工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国家规定标准面积以内,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税;但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面积的部分,仍应照章纳税。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丧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给予减征或免征。
4.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例题】居民甲将一栋私有房屋出售给居民乙,房屋成交价格为600000元。甲另将一处两室住房与居民丙交换成两处一室住房,并支付换房差价款110000元。计算甲、乙、丙相关行为应缴纳的契税(假定税率为 5%)。
(1)乙应纳税额=600000×5%=30000(元)
(2)甲应纳税额=110000×5%=5500(元)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契税税款的缴纳和会计处理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缴纳时间
会计处理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购置的应税车辆在购置环节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
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是: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征收制度。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其中,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1.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2.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和消费税的合计数。计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
4.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5.底盘发生更换的车辆,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70%。同类型车辆是指同国别、同排量、同车长、同吨位、配置近似等。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车辆购置税的减免税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是指,挖掘机、平地机、叉车、装载车(铲车)、起重机(吊车)、推土机等工程机械。
4.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等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调度、防汛(警)、联络的专用车辆(以下简称防汛专用车和森林消防专用车),免税。
5.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留学人员)购买的1辆国产小汽车,免税。
6.长期来华定居专家(以下简称来华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税。
7.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规定免税、减税。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例题】某纳税人购买一辆国产车,含增值税的价格为117000元的,计算其应纳税额。注意: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是不含增值税的价格,与媒体报价、商场标价的含增值税的价格是不同的。
 应纳税额=117000÷(1+17%)×10%=10000元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车辆购置税税款的缴纳和会计处理
纳税人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会计处理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车船税
车船税是依照法律规定、对在我国境内的车辆、船舶,按照规定的税目、计税单位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车船税的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征税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以下简称车船),以及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征税范围。机动车辆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包括客车、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摩托车。拖拉机不需要缴纳车船税。
船舶,是指各类机动、非机动船舶以及其他水上移动装置,但是船舶上装备的救生艇筏和长度小于5米的艇筏除外。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车船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车船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车船税的计税依据
车船税根据车船的种类,分别按排气量、辆、整备质量、净吨位、艇身长度从量定额计征。具体为:
1.乘用车,以“排气量”为计税依据。
2.商用车中的客车、摩托车,以“辆”为计税依据。
3.商用车中的货车、挂车、其他车辆(包括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以“整备质量”为计税依据。
4.船舶中的机动船舶,以“净吨位”为计税依据;船舶中的游艇,以“艇身长度”为计税依据。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税率
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注: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的计税单位及每年税额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参照本表确定。
税 目 计税单位 年基准税额 备 注
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 1.0升(含)以下的 每辆 60元至360元 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 300元至540元
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 360元至660元
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 660元至1200元
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 1200元至2400元
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 2400元至3600元
4.0升以上的 3600元至5400元
商用车 客 车 每辆 480元至1440元 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包括电车
货 车 整备质量每吨 16元至120元 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挂车 整备质量每吨 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
其他车辆 专用作业车 整备质量每吨 16元至120元 不包括拖拉机
轮式专用机械车 16元至120元
摩托车 每辆 36元至180元
船舶 机动船舶 净吨位每吨 3元至6元 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游 艇 艇身长度每米 600元至2000元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车船税的减免税
1.捕捞、养殖渔船;是指在渔业船舶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者养殖船的船舶。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是指按照规定在军队、武装警察部队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军队、武警牌照的车船。
3.警用车船;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取警用牌照的车辆和执行警务的专用船舶。
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数量×单位税额
某运输公司在某年度有载客人数30人的商用客车15辆(当地规定:商用客车每辆每年税额为1280元),10吨的商用货车25辆(当地规定:商用货车按整备质量每吨每年税额为100元。);有乘用车20辆,其中排气量为3.5升的13辆(当地规定:每年每辆年税额为3000元),排气量为4.5升的7辆(当地规定:每年每辆年税额为4000元)。计算该公司在某年度应纳的车船税。
商用客车应纳税额=15×1280=19200(元)
商用货车应纳税额=10×25×100=25000(元)
乘用车应纳税额=13×3000+7×4000=67000(元)
某年度应纳车船税额合计=19200+ 25000+67000=111200(元)
财政部规划中专教材国家税收
车船税税款的缴纳和会计处理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车船税的会计处理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