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企业所得税概述 课件(共15张PPT)- 《税法基础》同步教学(机械工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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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企业所得税概述 课件(共15张PPT)- 《税法基础》同步教学(机械工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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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5张PPT)
项目四 企业所得税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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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目 标
知识目标
掌握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知识;
能判断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掌握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和应税所得额的计算;
理解资产的税务处理知识。.
技能目标
熟悉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的相关规定;
能正确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1
任务一 企业所得税概述
任务一 企业所得税概述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任务一
企业所得税概述
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它是国家参与企业利润分配的重要手段。
以应纳税所得额为税依据

符合税收公平原则
税法对税基的约束力强

实行按年计算,分期预缴的征收办法

1
2
3
4
二、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任务一
企业所得税概述
2
任务二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内容
任务二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内容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任务二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内容
1
具体划分
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成立
实际管理机构设在中国境内
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
在境内未设机构、场所
境内外所得
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来源于境内所得
无限纳税义务
有限纳税义务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任务二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内容
征税对象
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
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
在境内未设机构、场所
境内外所得
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来源于
境内所得
25%
25%
20%
任务
(一)基本税率
(二)特殊税率
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25%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
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
非居民企业
20%
15%
任务二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内容
三、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实际征税时适用10%的税率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四、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任务二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内容
具 体 规 定
1
(一)免征与减征优惠
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
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等(见教材)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等(见教材)

(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2.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4.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非居民企业所得优惠--减按10%的税率征收
非居民企业取得下列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1.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2.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3.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
(四)小型微利企业所得优惠--减按20%征收
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优惠: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任务二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内容
四、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五)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
适用条件:
(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相关规定(见教材)
注:企业按上述规定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六)加计扣除优惠—在实际发生数额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扣除费用
.研究开发费用:
费用化支出--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资本化支出--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任务二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内容
四、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七)创投企业优惠--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
适用条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八)免税收入优惠--减按10%的税率征收
国债利息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等。
(九)应纳税额抵免优惠--投资额的10%抵免
具体规定(见教材)。
任务二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内容
四、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十)西部地区的减免税优惠--减按15%征收
具体规定(见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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