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税务管理 课件(共14张PPT)- 《税法基础》同步教学(机械工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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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税务管理 课件(共14张PPT)- 《税法基础》同步教学(机械工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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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4张PPT)
项目十 税收征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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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目 标
知识目标
熟悉办理税务登记流程
掌握发票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掌握税款征收方式
熟悉违反税收征管的法律责任
技能目标
能办理各类税务登记
能根据发票管理规定正确开具发票
会进行纳税申报
能判断税收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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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一 税务管理
任务一 税务管理
一、税务登记
任务一
税务管理
税务登记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它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是征纳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也是纳税人必须依法履行的义务。因办理税务登记的目的不同,税务登记可分为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停业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等。
一、税务登记
任务一
税务管理
一、税务登记
任务一
税务管理
(一)开业税务登记
开业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经由工商登记而设立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时,依法向税务机关办理的税务登记。
一、税务登记
任务一
税务管理
(二)变更税务登记
变更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重要变化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的税务登记手续。
一、税务登记
任务一
税务管理
(三)停业、复业登记
停业、复业登记,是纳税人暂停和恢复生产经营活动而办理的纳税登记。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出停业登记,说明停业的理由、时间、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如实填写申请停业登记表。税务机关经过审核,应当责成申请停业的纳税人结清税款、滞纳金、罚款,并收存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未使用完的发票及其它税务证件,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1年。
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应当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依法补缴应纳税款。 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复业登记申请,经确认后,办理复业登记,领回或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和发票领购簿及其领购的发票,纳入正常管理。
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纳税人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的,税务机关应当视为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
一、税务登记
任务一
税务管理
(四)注销税务登记
注销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在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依法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其他情形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的登记手续。
一、税务登记
任务一
税务管理
(五)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后,按照一地一证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纳税人应当在到达经营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登记,并提交有关证件、资料:
1.税务登记证件副本;
2.《外管证》。
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管证》回原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
一、税务登记
任务一
税务管理
(六)税务登记证的作用
二、发票管理
任务一
税务管理
三、纳税申报
任务一
税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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