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课件(共30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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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课件(共30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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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0张PPT)
法律

生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民法
劳动法
诉讼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人的一生、为啥需要民法?
0岁以下
人的一生法律关系大全
《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0-1岁
《民法典》第34条规定:1周岁以内,婴儿的父亲不得向母亲提出离婚,但母亲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父亲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8岁
《民法典》规定:8岁是一个很重要的年龄分界线,把未成年人分成两个阶段:8岁前为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岁以后,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4-16岁
14岁是一个十分重要也很危险的年龄。因为从这一岁数开始,人们将可能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行政法、刑法上的责任。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14—16岁属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18岁
人的一生法律关系大全
到了18岁这个年龄,就属于成年人了。享有广泛的公民权利
20-22岁
《民法典》1047条规定,从20岁开始,女性获得了结婚的权利能力。在婚姻领域,男性比女性要迟两年到22岁才获得结婚的权利能力。
45岁
此时,你有资格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宪法》第七十九条规定)。
55-60岁
除非另有规定,女性公务员到了这个年龄,就该退休了(《公务员法》规定)。而男性公务员可以比女性多干五年。
死亡
60-75岁
75岁以上
民法:体现了对人“从摇篮到坟墓”的关怀
民法典共7编、1260条,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民法典》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编 物权
第三编 合同
第四编 人格权
第五编 婚姻家庭
第六编 继承
第七编 侵权责任
(一)民法的重要性
(1)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无论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是就业创业,无一不需要民法的规范。
(2)地位: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3)民法典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民法调整的范围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1、平等主体
①是指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不是领导和服从、管理与被管理等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②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适用刑法、行政法、治安管理条例等。
1、张某与前妻因为离婚产生的财产纠纷。
2、李某绝缴纳交警罚款金额。
3、小米在微信朋友圈辱骂班上某同学。
4、甲因盗窃他人财物被警察拘留。
5、某政府因未能及时偿还银行贷款被银行起诉到法院。
6、刘某因邮件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与快递公司产生的纠纷。
【既学既练】

×

×


下列情形是否适合民法调整?
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特别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等
公立学校、
公立医院等
政府机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自然人:
名词点击: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
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律师事务所等。
法人: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3、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二)民法调整的范围
人身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人格和身份形成的与人身不可分割民事法律关系。
财产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隐私等人格利益
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等
人格关系
身份关系
人身关系
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财产所有
财产转移
财产关系
注意:其他关系,如恋爱关系、好意施惠关系、行政关系、劳动关系、犯罪(刑事法律关系)等民法不调整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三)民事法律关系
2、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 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法人 、 非法人组织 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②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③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注意: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行为。
注意:
①可以独立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②进行的纯获利行为有效
③其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不追认则无效
注意: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②实施纯获利益法律行为无效.
某网络音乐直播平台主播向其粉丝索要“打赏”。10岁的小学生小明在不足两个月的时间里,将妈妈微信钱包中的25万元陆续转账给该主播。
思考1:小明的父母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追回钱款?为什么?
小明未满18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父母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追回钱款
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15岁的小明用自己的压岁钱买了一根价值30元的冰淇淋
思考2:小明的这一行为属于民法法律关系的范围吗?
小明未满18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他可以独立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案例分析
7岁的小学生小美意外获得其舅舅赠予的一套房产。
思考1:这一赠予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小美仅7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她进行的纯获利行为有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可其由法定代理人如小美的父母代理实施。
72岁的王某常年患有老年痴呆,他的大女儿以照顾老人为由,哄骗王某在起草好的遗嘱上签字,获得王某的全部财产。
思考2:王某签署的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
王某常年患有老年痴呆,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实施纯获利益法律行为无效。
案例分析
民事权利:
民事义务: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注意: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而不是实际的权利,它是民事主体获得民事权利的前提。自然人要想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还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条件,所有的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
名词解释:
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是一种事实,要通过参与民事活动才能获得。如:人身权、财产权)
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例:不能高空抛物。)
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
的资格。(有没有资格 →自然人从出生始到死亡止)
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 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有没有能力→受年龄、智力限制)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2、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民事法律关系 客体 案例分析
所有权关系 物(静态) 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
债权关系 行为(动态,财产流转关系,具体行为) 在赵某与王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商业标记 上海市查处了两家违规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店。法院判决:立即停止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李某在微信朋友圈辱骂张某。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及时删帖并向张某赔礼道谢。
(三)民事法律关系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含义
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二者关系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
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
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2、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三)民事法律关系
小柯在某购物平台网购了一双价值2085元的雪地靴,收到货后发现商品质量有瑕疵,便要求换货。卖家一口答应,但小柯寄回商品后,左等右等却等不见新靴子。卖家甚至表示不愿意退回货款。眼见钱财两空,小柯一气之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介入调查后,小柯提供了当时保存的聊天记录。经过查证,发现双方之前达成的换货协议成立,人民法院要求卖家立即退款,并对卖家予以相应警告。小珂成功的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①主体:小柯和卖家。
②客体:一双价值2085元的雪地靴和2085元现金。
③内容:小柯与卖家的权利与义务
小柯:权利是从卖家换回一双价值2085元的无瑕疵的雪地靴或收到卖家退回的2085元现金;义务是向卖家寄回收到的质量有瑕疵的雪地靴。
卖家:权利是从小柯那里收回质量有瑕疵的雪地靴;义务是向小珂提供一双价值2085元的雪地靴或退还2085元现金。
请分析本案中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分别是什么?
案例分析
小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当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
请你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评析事例中小林及其父母的观点。
探 究 与 分 享
①“拾金不昧”是指拾得他人物品不占为己有。它不仅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义务。当事人小林接受或放弃酬谢报酬都是行使权利的方式,若将皮包据为己有则构成“不当得利”。材料中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的行为弘扬了传统美德,凸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符合道德层面的拾金不昧。依法行使权利与拾金不昧的道德要求并不矛盾。
②《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材料中的失主有特定金额作为报酬的寻物启事,在法律上构成“悬赏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主动提出悬赏,领取遗失物时应按承诺支付给拾得者一定报酬。所以,小林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也是合法的。小林父母的观点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四)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原因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体现
①法中有德: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
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②德中有法: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力明确、财产关系
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的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1、必要性:
(1)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
(2)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二、民法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6)绿色原则: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2、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公共秩序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社会秩序,善良风俗是指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和风俗。
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虽然民法允许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相关链接】
思考:以下案例是否违反民法基本原则?
1.以顾客摸过衣服为由强迫购买。
2.父母为孩子取名“北雁南飞”,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
3.父亲姓王,母亲为孩子取名“王者荣耀”,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
4.某老板在招工合同中写着“发生工伤或死亡概不负责”。
5.工厂距离居民区太近,引发嗓声污染和灰尘污染。
6.某饭店门口竖着“农民工恕不接待”的牌子,拒绝农民工就餐。
7.某男子隐瞒患有重大疾病,与女方进行结婚登记。
自愿
公序良俗
公平
绿色
平等
诚信
民法调整的范围 (含义)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
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 主体 自然人(完全、限制、无)、法人、非法人组织
客体 即民事权利与义务指向的对象
所有权关系客体是物,债权关系客体是行为,人身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知识产权关系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民事权利与义务即对立又统一
民法基本原则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公序良俗、绿色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将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社会公德,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
【总结】
1、民法仅调整自然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同类型违反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平等原则。
3、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因此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固定不变的。
4、自愿原则,就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可以不受限制地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易混易错】
1、民法仅调整自然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同类型违反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平等原则。
× 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法律根据自然人不同的年龄和智力状态规定了不同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同类型并没有违反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平等原则。
3、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因此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固定不变的。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4、自愿原则,就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可以不受限制地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即民事主体还应该遵循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等其他的民法基本原则。
【易混易错】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透视民法和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典的意义、民法重要性
2、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3.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1、含义、目的
2、民法基本原则的内涵
课堂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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