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课件(共19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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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课件(共19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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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9张PPT)





民法典规定的自然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和商法规定的劳动者和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
解决争议以保障前三单元所涉实体的权利与义务的实现
民法典规定的婚姻与家庭中民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本册知识框架:围绕“权利与义务”展开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选择性必修2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合肥十中
高三政治组
2024届高三一轮复习
课标要求 年份 试题类型 考查考点 备考策略
1.4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2023年北京卷 选择题 无过错侵权责任 1.建构知识体系:如将“人身权、财产权”“侵权责任”“举证责任”等相关知识合并复习,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
2.精准理解要点:过错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的界定及相关法条。
2023年湖北卷 选择题 相邻权、民法基本原则
2023年浙江卷 选择题 相邻权、肖像权
2023年浙江卷 选择题 对著作权的限制
2024年浙江卷 选择题 相邻权、隐私权
2023年北京卷 主观题 对著作权的保护和限制
2023年辽宁卷 主观题 英烈荣誉权、公民健康权过错侵权责任
2022年山东卷 主观题 权利界限
【体系构建】
财产权
停止侵害
过错推定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
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不同的民事权利
对不动产所有权
团结互助
核心知识 精讲突破
核心考点一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案例1 王某在某俱乐部滑轮滑时,未戴安全护具,不慎摔倒后受伤,并住院治疗。经查,该俱乐部在门口设置了温馨提示及入场须知。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向王某作出了明确的安全警示以及说明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案例2 某化工公司发生管道泄漏事故,之后,附近的草莓采摘园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今年草莓歉收系该公司污染土壤所致,请求赔偿。经查,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土壤下沉,管道底部缺乏支撑出现裂缝,化学原料泄漏,从而污染了周围土壤。
案例3 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差异定价的情况频频发生。最近,某平台对钻石会员销售的高档宾馆住宿费定价高于线下一倍多,给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
结合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上述案例分别属于哪种侵权情形?当事人可以以哪些方式承担责任?
2.在庭审阶段,案件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过错推定责任
无过错责任
过错责任
1.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方式 举例
停止侵害 加害人一直威胁受害人,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其停止不正当行为。
排除妨碍 小区公共楼道堆放杂物,影响他人正常通行,杂物堆放者应当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 汽车厂商有义务召回因设计、质量等原因造成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已售车辆。
返还财产 抢劫、盗窃、强行占有他人财物等侵占行为需要返还财物。拾得别人遗失物,应返还不当得利。
恢复原状 房屋装修中对房屋进行结构性改造,因而影响其他住户的房屋安全,须承担恢复原状责任。
赔偿损失 甲使用乙提供的掺假的原料生产,造成经济和名誉等损失,乙负有赔偿责任。
赔礼道歉 自然人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散布损害他人名誉的言论,在什么范围内给他人造成损害,就应当在什么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2.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的相关规定
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 构成要件
过错责任
过错推定 责任
无过错责任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不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①行为人:行为人实施某行为,且行为时有过错。(过失或故意)
②受害人:民事权益受到损害。
③该行为与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
①受害人:民事权益受到损害。
②该行为与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
③行为人是否有过错?
过错推定:按照法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
无过错: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均……
难点突破: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的区别
过错推定 无过错责任
条件
对行为人的 要求
通俗 理解 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推定为有过错) 无论如何全都怪你(不管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过错,只要有行为、损害后果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就应承担民事责任)
举例
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或标准,因而它仍属于过错责任的范畴,是过错责任原则适用的一种特殊形式
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充分必要条件
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加害人只要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可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对加害人的抗辩事由没有任何限制
行为人一般不能以自己无过错而主张抗辩
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等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
易混点拨: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行为 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免责 条件 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合同当事人违约,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承担责任的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适用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2023年·山东卷) 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批配件,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后该批配件迟延两个月才交货,且用该批配件生产的甲公司产品造成了数起伤人事故。甲公司召回产品检验后,意外发现配件内部设计使用了自己的发明专利,因此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乙公司则申请行政主管部门宣告甲公司的专利权无效。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针对配件迟延交货之事,甲公司无权请求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②针对甲公司产品造成的伤人事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
③若主管部门作出了专利权无效宣告,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且需承担举证责任
④即使乙公司申请失败,仍可通过证明自己系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来实现免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核心知识 精讲突破
核心考点二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2023浙江卷)某私立高中招聘的语文教师万河,出版《蓓蕾诗选》时采用了自己所教学生小童的两首诗歌。小童认为万老师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学校因此解除与万河的劳动合同。万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因两起案件相互牵连,法院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
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
④若万河在《蓓蕾诗选》中指明作者小童和作品出处,则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1.行使民事权利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1)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但是,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2)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
例如,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因为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2.法律对知识产权的限制
内涵 举例 共性要求
作品的合理使用
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
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3.相邻关系的处理
处理原则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处理依据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承担责任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2023·湖北·统考高考真题)甲乙毗邻而居,二人因琐事多次争吵,关系交恶。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辩称:“我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又没有侵犯你的地盘,嫌吵你可以关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的行为( )
①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
②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权
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所以并无不法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主观题(2023·浙江卷)2023年2月1日,红星酒店向大华渔场订购鳜鱼200千克,单价100元/千克,要求1周内将鳜鱼送到红星酒店,大华渔场当日回复红星酒店:单价变更为103元/千克,分两批交货,第一批100千克鳜鱼,1周内送达酒店;第二批100千克鳜鱼,1周后2周内由酒店到大华渔场自行提取,因连日大雨,2月10日晚上,附近的向阳化工厂污水池外溢,污染了大华渔场,导致渔场内鳜鱼大量死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红星酒店与大华渔场之间是否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说明理由。
(2)大华渔场向法院提出诉讼主张,针对鳜鱼死因,指出应由谁负责举证,并说明理由。
(3)指出向阳化工厂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没有。大华渔场对红星酒店的回复做出了实质性变更,构成新要约。而红星酒店未做出承诺回复,二者没有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采意给分,未写出承诺,但是有答出符合前文法理的材料即可)
(2)向阳化工厂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本案是由环境污染引发的侵权责任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于大华渔场缺乏化工的相关专业知识,处于弱势地位,向阳化工厂应承担举证责任。(采意给分,放宽要求,只要写出符合前文法理的材料即可)
(3)应当。环境污染责任遵循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向阳化工厂污水池外泄,损害了大华渔场的利益,无论其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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