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29张PPT)第六章 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目录第一节 资源税第二节 环境保护税学习目标第一节 资源税一、征税对象二、纳税人三、税率四、减免税五、资源税的计算六、申报与缴纳一、征税对象资源税以应税资源为征税对象目前仅对在我国境内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对进口的应税资源不征收资源税,对出口的应税资源产品不免征或退还已纳资源税。应税资源的具体范围,由《资源税法》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确定二、纳税人在我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中外合作开采陆上、海上石油资源的企业应依法缴纳资源税。三、税率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实行幅度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该应税资源的品位、开采条件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在资源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四、减免税(一)免征资源税的情形1.开采原油以及在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2.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成(层)气。(二)减征资源税的情形(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的情形五、资源税的计算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销售量,各税目的征税对象包括原矿、精矿等。资源税适用从价计征为主,从量计征为辅的征税方式。根据《资源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地热、砂石、矿泉水和天然卤水可采用从价计征或从量计征方式,其他应税产品一律适用从价定率征收的方式。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资源产品的销售额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实行从量定额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乘以单位税额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五、资源税的计算【例6-1】某石化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3年10月发生以下业务:(1)从国外某石化公司进口原油50000吨,支付不含税价款折合人民币9000万元,其中包含包装费及保险费折合人民币10万元。(2)开采原油10 000吨,被将开采的原油对外销售6 000吨,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260万元,同时向购买方收取延期付款利息2.26万元,包装费1.13万元,另外,支付运输费用7.02万元。(3)用开采的原油2 000吨加工生产汽油1300吨。其他资料:原油的资源税税率为6%。要求:计算当月应纳的资源税解:(1)进口原油不征资源税。业务(2)应纳资源税=(2260+2.26+1.13)÷(1+13%)×6%=120.18(万元)业务(3)应纳资源税=2260÷6000×2000(1+13%)×6%=40(万元)该石化公司当月应纳资源税=120.18+40=160.18(万元)五、资源税的计算【例6-2】某油田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3年11月生产原油20万吨、高凝油3万吨,伴采天然气1 000万立方米。当月用于生产过程加热使用原油2万吨,将其余的原油销售,取得销售额(不含增值税)180万元;将伴采的天然气全部销售,取得销售额(不含增值税)50万元。为邻省某油田进行油田基本建设,在劳务发生地预缴了0.6万元税款后实际取得款项19.4万元;当月购入生产用水电,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标明增值税9万元;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外购办公用品,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1万元。假定当地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率均为6%。要求:(1)计算该油田原油、高凝油、天然气应纳的资源税;(2)计算该油田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3)计算该油田应纳的增值税。解: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征资源税,高凝油未销售不缴纳资源税,与开采石油伴采的天然气征税。(1)该油田原油应纳的资源税=180×6%=10.8(万元)该油田天然气应纳的资源税=50×6%=3(万元)(2)该油田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9+1=10(万元)(3)该油田应纳的增值税=180×13%+50×9%+(19.4+0.6)÷(1+13%)×13%-10-0.6=19.6(万元)原油增值税税率调整为l3%,天然气增值税适用9%的低税率。油田基本建设收入征收增值税,在劳务发生地预缴的税款可从其应纳增值税中抵扣。五、资源税的计算【例6-3】某煤炭开采企业20×3年8月将外购原煤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200万元与自采原煤混合洗选加工为选煤销售,选煤不含税销售额为650万元。当地原煤税率为3%,选煤税率为2%。要求:计算当月应纳的资源税解:准予扣减的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外购原煤购进金额×(本地区原煤适用税率÷本地区选煤适用税率)=200×(3%÷2%)=300(万元)应纳资源税=(650-300)×2%=7(万元)六、申报与缴纳(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日;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应税产品的当日。(二)纳税期限资源税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月度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三)纳税地点纳税人应当在矿产品的开采地或者海盐的生产地缴纳资源税。第二节 环境保护税一、征税对象二、纳税人三、税率四、减免税五、应纳税额的计算六、申报与缴纳一、征税对象环境保护税针对应税污染物征税,是指《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二、纳税人在我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居民个人不属于税法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不缴纳环境保护税。三、税率环境保护税采用定额税率。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四、减免税(一)暂免征税项目1.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2.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3.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二)减征税额项目1.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2.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15天的,减半计算应纳税额。五、应纳税额的计算1.应税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税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适用税额2.应税水污染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税水污染物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适用税额3.应税固体废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税固体废物应纳税额=固体废物排放量×适用税额4.应税噪声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税噪声应纳税额=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适用税额五、应纳税额的计算【例6-4】某企业20×3年9月向大气直接排放二氧化硫、氟化物各100千克,一氧化碳200千克,氯化氢80千克。假定该企业只有一个排放口,该省应税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分别为0.95、0.87、16.7、10.75(单位:千克),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1.2元/污染当量。要求:计算该企业9月应纳的环境保护税。解:(1)计算各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二氧化硫污染当量数=100÷0.95=105.26(千克)氟化物污染当量数=100÷0.87=114.94(千克)一氧化碳污染当量数=200÷16.7=11.98(千克)氯化氢污染当量数=80÷10.75=7.44(千克)(2)按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排序:氟化物(114.94)>二氧化硫(105.26)>一氧化碳(11.98 )>氯化氢(7.44)企业只有一个排放口,排序选取计税前三项污染物为:氟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3)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114.94+105.26+11.98)×1.2=278.62(元)五、应纳税额的计算【例6-5】某企业20×3年9月向水体直接排放水污染物总汞、总镉、总铅、总银各10千克。假定该企业只有一个排放口,该省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分别为0.0 005、0.005、0.025、0.02(单位:千克),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1.4元/污染当量。要求:计算该企业9月应纳的环境保护税。解:(1)计算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总汞的污染当量数=10÷0.0 005=20 000(千克)总镉的污染当量数=10÷0.005=2 000(千克)总铅的污染当量数=10÷0.025=400(千克)总银的污染当量数=10÷0.02=500(千克)(2)对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排序:总汞(20 000)>总镉(2 000)>总银(500)>总铅(400)企业只有一个排放口,排序选取计税前三项污染物为:总汞、总镉、总银。(3)计算第一类水污染物应纳税额:应纳税额=(20 000+2 000+500)×1.4=31 500(元)五、应纳税额的计算【例6-6】某企业20×3年9月产生尾矿1 000吨,其中综合利用尾矿300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贮存200吨。假定尾矿适用税额为15元/吨。要求:计算该企业9月应纳的环境保护税。解:应纳税额=(1 000-300-200)×15=7 500(元)六、申报与缴纳(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环境保护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二)纳税期限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三)纳税地点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排放地是指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口所在地,应税固体废物产生地、应税噪声产生地。经典考点◎◎经典考题:(判断题;选择题)□□环境保护税采用定额税率,其中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的应税污染物有( )。A.大气污染物 B.固体废物 C.水污染物 D.噪声考点:征税对象与适用税率; 【答案:A、C】□□下列污染物中,属于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的有( )。A.建筑噪声 B.二氧化硫 C.煤矸石 D.氮氧化物考点:征税范围; 【答案:B、C、D】□□下列关于应税污染物计征环境保护税的相关表述中,错误的有( )。 A. 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两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 B. 每一排放口的应税水污染物,按照《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区分第一类水污染物和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征收环境保护税,对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征收环境保护税 C.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污染物减排的特殊需要,可以增加同一排放口征收环境保护税的应税污染物项目数,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D. 环境保护税的税目、税额,依照《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考点:征税对象与适用税率; 【答案:A、B、C】□□下列关于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B.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C.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D.应税噪声按照噪声的分贝数确定考点:计税依据 【答案:D】思政小园地思政小园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财税体制改革是其中的重要内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与之相适应的绿色税收制度也在不断发展完善。税务部门稳步推进政策落实,取得良好效果。“多税共治”,促进节能减排。2016年,全面实施资源税清费立税、从价计征改革,在河北省试点开征水资源税;2017年底,在北京等9个省份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倒逼超采地区企业减少地下水取用量。2018年1月1日,开征环境保护税,有力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大环保投入、主动治污、节能减排。2018年12月29日,耕地占用税法表决通过,筑牢耕地保护“防护网”,推动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持续优化。2020年9月1日,资源税法正式施行,进一步促进资源合理利用,推动资源和社会协调发展。“多策组合”,引导绿色发展。谢谢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