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26张PPT)第七章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目录第一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第二节 耕地占用税学习目标第一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一、征税范围二、纳税人三、税率四、减免税五、应纳税额的计算六、申报与缴纳一、征税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具体标准如下:1.城市,按市行政区域(含郊区)的范围征收。2.县城,按县城行政区域(含镇郊)的范围征收。3.建制镇,按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区范围征收,不包括所辖行政村。4.工矿区为工商业比较发达,非农业人口达2 000人以上,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的区域范围(各地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以外设立的开发区、加工区、工业区,凡符合工矿区条件的,按工矿区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利用林场土地兴建度假村等休闲娱乐场所的,其经营、办公和生活用地,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二、纳税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通常包括以下几类:(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5)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由直接从集体经济组织承租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三、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分级幅度定额税率,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为20倍,从量定额计征,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规定如下:(1)大城市1.5~30元。(2)中等城市1.2~24元。(3)小城市0.9~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的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四、减免税(一)法定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三)对重点产业的税收优惠五、应纳税额的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按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和规定的税额标准计征。计算公式为: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按照公式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是全年应纳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规定的纳税期限是按年计算、分期缴纳,若纳税人占用土地不到1年,则需要进行分摊计算。五、应纳税额的计算【例7-1】某供热企业20×3年度占地面积80 000平方米,其中厂房63 000平方米(有一间3 000平方米的车间无偿提供给公安消防队使用)、行政办公楼5 000平方米、厂办子弟学校5 000平方米、厂办招待所2 000平方米、厂办医院和幼儿园各1 000平方米、厂区内绿化用地3 000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每平方米3元。要求:计算该企业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解: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80 000-3 000-5 000-1 000-1 000)×3=210 000(元)六、申报与缴纳(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二)纳税期限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三)纳税地点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土地所在地缴纳。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的,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其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第二节 耕地占用税一、征税对象与范围二、纳税人三、税率四、减免税五、应纳税额的计算六、申报与缴纳一、征税对象与范围耕地占用税的征税对象,是指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行为。决定耕地占用税征税对象的要素有两个:一是建设行为;二是被占耕地。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以及占用农用地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二、纳税人在我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其中用地申请人为各级人民政府的,由同级土地储备中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其他部门、单位履行耕地占用税申报纳税义务。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三、税率耕地占用税实行四级地区差别幅度定额税率。具体税额(年税额)规定如下:1.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50元;2.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40元;3.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6~30元;4.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25元。人均耕地面积越少,单位税额越高。各地区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在上述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平均水平不得低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表规定的平均税额。四、减免税(一)免征耕地占用税1.军事设施占用耕地。2.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3. 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二)减征耕地占用税1.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2.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其中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按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五、应纳税额的计算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属于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的土地(以下简称“应税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应税土地当地适用税额计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应税土地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当地适用税额,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的应税土地所在地县级行政区的现行适用税额。五、应纳税额的计算【例7-2】20某市一家企业新占用19 800平方米耕地用于工业建设,所占耕地适用的定额税率为20元/平方米。要求:计算该企业应纳的耕地占用税。解:应纳税额=19 800×20=396 000(元)六、申报与缴纳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需要补缴耕地占用税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用途当日,具体为:经批准改变用途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批准文件的当日;未经批准改变用途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的当日。未经批准占用应税土地的纳税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其实际占地的当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经典考点◎◎经典考题:判断题;选择题□□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国家所有的土地。( )考点: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答案:×】□□下列属于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有( )。A.县城的私营企业 B.农村的股份制企业C.市区的集体企业 D.城市、县镇、工矿区外的工矿企业考点: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答案:A、C】□□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区域是( )。A.城市 B.县城 C.建制镇和工矿区 D.农村考点: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答案:D】□□下列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确定正确的有( )。A.土地使用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B.计划占用土地面积C.没有土地使用证书的,按纳税人申报的土地面积D.土地使用权共有的,按各方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考点: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答案:A、C、D】□□行某公司与政府机关共同使用一栋共有土地使用权的建筑物。该建筑物占用土地面积 2 000平方米,建筑物面积10 000平方米(公司与机关的占用比例为4∶1),该公司所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每平方米5元。该公司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元。A.0 B.2 000 C.8 000 D.10 000考点: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答案:C】□□下列各项中,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 )。A.用于水产养殖业的生产用地 B.名胜古迹园区内附设的照相馆用地C.公园中管理单位的办公用地 D.学校食堂对外营业的餐馆用地考点: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税;【答案:B、D】□□以下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的,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B.纳税人使用的土地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C.纳税人出租房产,自交付出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D.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考点: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答案:A、C、D】□□下列各项中,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 )。A.用于水产养殖业的生产用地 B.名胜古迹园区内附设的照相馆用地C.公园中管理单位的办公用地 D.学校食堂对外营业的餐馆用地考点: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税;【答案:B、D】□□以下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的,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B.纳税人使用的土地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C.纳税人出租房产,自交付出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D.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考点: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答案:A、C、D】思政小园地思政小园地2022年6月25日是第32个“全国土地日”。重庆税务部门严格落实耕地占用税及相关税费政策,助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的作用日益显现。在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过程中,通过税收导向和调节作用,形成良性循环,达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的目的。同时,加强与规划和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起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配合机制,既从严征收,又从细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守护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生命线”贡献税务力量,为粮食稳产增产打牢了耕地基础。谢谢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