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三 办理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 课件(共35张PPT)- 《报关实务》同步教学(机械工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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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三 办理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 课件(共35张PPT)- 《报关实务》同步教学(机械工业版)

资源简介

(共35张PPT)
项目三
办理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
【知识目标】
1.熟悉海关监管货物的含义和分类。
2. 熟悉货物报关的基本程序。
3. 了解电子报关。
4.掌握一般进出口货物的含义、特征和范围。
5.掌握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流程。
【能力目标】
1.能准确识别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应向海关交验的单证。
2.能准确的进行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操作。
学习目标
张明是一名中职国际商务专业的实习生,进入青岛黄海报关行实习已经有2周了,从本周开始师傅王姐将指导他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业务的学习,希望他能够通过学习准确的办理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操作,这是以后报关工作的重点所在。
项目情境
任务一 熟悉货物报关的程序
任务二 办理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
任务一 熟悉货物报关程序
一、海关监管货物
(一)概念
1.含义
海关监管货物是指自进境起到办结海关手续止的进口货物;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的出口货物;以及自进境起到出境止的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等应当接受海关监管的货物。
海关监管就是海关对监管对象的储存、流通、加工和使用等过程进行全程的监督和管理。
2.分类管理
按照海关监管方式的不同,海关监管货物分为:
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暂准进出口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过境、转运、通运货物以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出境货物。
监管方式 定义
一般进出口货物 一般进口货物 办结海关手续进入国内生产、销售领域流通的进口货物
一般出口货物 办结海关手续到境外生产、消费领域流通的出口货物
保税货物 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
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
特定减免税货物 经海关依法准予免税进口的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
有特殊用途的货物
暂准进出口货物 暂准进境货物 经海关批准凭担保进境,在境内使用后原状复运出境的货物
暂准出境货物 经海关批准凭担保出境,在境外使用后原状复运进境的货物
常见海关监管货物
任务一 熟悉货物报关程序
二、货物报关的基本程序
(一)报关程序含义
报关程序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运输工具的负责人、物品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的规定,办理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进出境及相应海关事务的手续和步骤。
(二)报关的基本程序
根据海关的规定,不同的监管货物其报关程序有所区别。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需经过申报、配合检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四个作业环节。对于保税货物、暂准进出口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来讲,还需办理前期的备案和后期的核销手续。
任务一 熟悉货物报关程序
报关的基本程序
根据海关规定,对于经海关批准进口的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和暂准进出口货物在货物的实际进出口环节可以暂缓纳税。
任务一 熟悉货物报关程序
(三)电子报关
电子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通过计算机和网络系统,向海关传送规定格式的电子数据报关单进行申报,再根据海关计算机系统反馈的审核及处理结果办理海关手续的一种报关方式。
在报关实务中,申报程序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首先向海关计算机系统发送电子数据报关单,待接收到海关计算机系统返回的表示接受申报的信息后,打印的纸质报关单和备齐随附单证向海关进行现场申报。
任务一 熟悉货物报关程序
特殊情况下经海关同意,允许先采用纸质报关单形式申报,电子数据事后补报。对未使用海关信息化管理系统作业的海关,申报时采用单独纸质报关单形式申报。
电子报关示意图
任务一 熟悉货物报关程序
任务二 办理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
一、一般进出口货物
(一)概念
1.含义
一般进出口货物是指在进出口环节缴纳了应征的进出口税费并办结了所有必要的海关手续,海关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管,可以直接进入生产和消费领域流通的进出口货物。
2.一般进出口货物与一般贸易货物的区别
一般贸易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交易方式,一般进出口是海关的一种监管制度。
一般贸易货物在进出口时可以按“一般进出口”监管制度办理海关手续,此时它就是一般进出口货物;也可以享受特定减免税优惠,按“特定减免税”监管制度办理海关手续,即为特定减免税货物;也可经海关批准保税,按“保税”监管制度办理海关手续,此为保税货物。所以,一般进出口货物并不完全等同于一般贸易货物。
任务二 熟知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二)一般进出口货物特征
1.进出境时缴纳进出口税费。
2.进出口时提交相关的许可证件。
货物进出口时受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管制并需要申领进出口许可证件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提交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件。
3.进口货物海关放行即办结海关手续,出口货物海关放行后离境即办结海关手续。
对一般进口货物来说,海关放行就意味着海关手续已经全部办结,海关不再监管,可以直接进入生产和消费领域流通。对一般出口货物来说,海关放行后离境才意味着海关手续全部办结。
任务二 熟知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三)一般进出口货物范围
实际进出口的货物,除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外,都属于一般进出口货物的范围。
主要包括:
1.不批准保税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2.转为实际进口的保税货物;
3.转为实际进口的暂准进境货物或转为实际出口的暂准出境货物;
4.易货贸易、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
5.不批准保税的寄售代销贸易货物;
6.承包工程项目实际进出口货物;
7.外国驻华商业机构进出口陈列的样品;
8.外国旅游者小批量订货出口的商品;
9.随展览品进境的小卖品;
10.免费提供的进口货物,如:
(1)外商在经济贸易活动中赠送的进口货物;
(2)外商在经济贸易活动中免费提供的试车材料等;
(3)我国在境外的企业、机构向国内单位赠送的进口货物。
任务二 熟知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二、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只有进出口阶段,由4个环节构成,即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
所有的进出境货物报关程序都有进出口阶段,因此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除缴纳税费环节外也适用于其他所有进出境货物的报关。
任务二 熟知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一)进出口申报
1.概述
(1)申报含义
申报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依照《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地点,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形式,向海关报告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并接受海关审核的行为。
(2)申报地点
进口货物应当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的进境地海关申报, 出口货物应当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的出境地海关申报。
经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同意,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货物指运地申报,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在设有海关的货物起运地申报。
以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和暂准进境货物申报进境的货物,因故改变使用目的从而改变货物性质转为一般进口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代理人应当在货物所在地的主管海关申报。
任务二 熟知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3)申报期限
进口货物的申报期限为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从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的第二天开始算,下同)。进口货物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3个月仍未向海关申报的,货物由海关提取并依法变卖。对属于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海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处理。
出口货物的申报期限为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经电缆、管道或其他特殊方式进出境的货物,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定期申报。
任务二 熟知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4)申报日期
1)含义
申报日期是指申报数据被海关接受的日期。不论是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还是以纸质报关单方式申报,海关接受申报数据的日期即为接受申报的日期。
2)申报日期的情形
①采用先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后提交纸质报关单,或者仅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计算机系统接受申报数据时记录的日期,该日期将反馈给原数据发送单位,或公布于海关业务现场。
②电子数据报关单经过海关计算机检查被退回的,视为海关不接受申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要求修改后重新申报,申报日期为海关接受重新申报的日期。
③海关已接受申报的报关单电子数据,送人工审核后,需要对部分内容进行修改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海关规定进行修改并重新发送,申报日期仍为海关原接受申报的日期。
④先纸质报关单申报,后补报电子数据,或只提供纸质报关单申报的,海关工作人员在报关单上作登记处理的日期,为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
任务二 熟知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5)滞报金
1)含义
进口货物收货人未按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产生滞报的,由海关按规定征收滞报金。
2)滞报期限
进口货物收货人超过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滞报金的征收,以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起始日,以海关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
进口货物滞报金按日计征。起始日和截止日均计入滞报期间。滞报金的计征起始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产生的滞报可以向海关申请减免滞报金。
3)滞报金计算
滞报金的日征收金额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0.5‰,以人民币“元”为计征单位,不足人民币1元的部分免予计收。滞报金的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
征收滞报金的计算公式为:
滞报金额=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x 0.5‰ x 滞报期间(滞报天数)
任务二 熟知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2.申报步骤
申报步骤为准备申报单证、申报前看货取样、申报三步。
(1)准备申报单证
准备申报单证是报关员开始进行申报的第一步,是整个报关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一步。申报单证可以分为报关单(证)和随附单据两大类。
1)报关单(证)
报关单证是由报关员按照海关规定格式填报的申报单(证),是指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或者带有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性质的单或证。
任何货物的申报,都必须有报关单(证)。
注:主要报关单(证)有:(1)保税区进出境备案清单、出口加工区进出境备案清单(2)ATA单证册(3)过境货物报关单(4)进出境快件报关单等。
任务二 熟知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2)随附单据
基本单证
基本单证指进出口货物的货运单据和商业单据,主要有进口提货单据、出口装货单据、商业发票、装箱单等。
任何货物的申报,都必须有基本单证。
特殊单证
特殊单证指进出口许可证、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特定减免税证明、作为有些货物进出境证明的原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证、原产地证明书、出口收汇核销单、贸易合同等。
准备申报单证的基本原则:
(1)基本单证、特殊单证必须齐全、有效、合法;
(2)填制报关单(证)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3)报关单(证)与随附单证数据必须一致。
任务二 熟知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2)申报前看货取样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在向海关申报前,为了确认进口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等,可以向海关提出查看货物或者提取货样的书面申请。海关审核同意的,派员到场监管。
涉及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须依法提供检疫证明的货物,如需提取货样,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事先取得主管部门签发的书面批准证明。提取货样后,到场监管的海关工作人员与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在海关开具的取样记录和取样清单上签字确认。
任务二 熟知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3)申报
1)电子数据申报
电子申报方式分为终端申报方式、委托EDI申报方式、自行EDI方式、网上申报方式。
申报结果有两种:海关接受申报或者不接受申报 。报关企业收到海关反馈的“接受申报”的报文和“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表示电子申报成功;收到海关反馈的“不接受申报”的报文,表示申报不成功,报关企业应根据报文提示修改报关单内容后重新申报。
2)提交纸质报关单和随附单证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自收到“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之日起10日内,持打印的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并签名盖章,到货物所在地海关提交书面单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任务二 熟知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3)修改申报内容或撤销申报
海关接受申报后,电子数据和纸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确有如下正当理由的,经海关审核批准,可以进行修改或撤销。
第一种情况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要求修改或撤销。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确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原接受申报的海关申请修改或撤销。
1.由于报关人员操作或书写错误造成申报差错,并且未发现有走私违规或其他违法嫌疑的;
2.出口货物放行后,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全部或部分退关、变更运输工具的;
3.进出口货物在装载、运输、存储过程中因溢短装、不可抗力的灭失、短损等原因造成原申报数据与实际货物不符的;
4.根据贸易惯例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品品质认定或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申报内容的;
5.由于计算机或网络系统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申报错误的;
6.其他特殊情况经海关核准同意的。
任务二 熟知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海关已经决定布控、查验的以及涉及到有关案件的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单在“办结”前不得修改或撤销。
报关单位提出申请报关单修改、撤销的审批,属于海关行政许可的范围,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申请表”及相关的文件资料,按照海关行政许可的程序办理。
第二种情况是海关发现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需要进行修改或者撤销,报关单位未提出申请的,海关应通知报关单位并由报关单位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确认书”,对修改或撤销的内容进行确认,然后海关进行修改或撤销。
以上两种情况因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导致需要变更、补办进出口许可证件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向海关提交相应的进出口许可证件。
任务二 熟知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二)配合查验
1.海关查验
(1)含义
海关查验是指海关为确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的内容是否与进出口货物的真实情况相符或者为确定商品的归类、价格、原产地等,依法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实际核查的执法行为。
海关通过查验,检查报关单位是否伪报、瞒报、申报不实,同时也为海关的征税、统计、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资料。
(2)查验地点
查验应当在海关监管区内实施。
因货物易受温度、静电、粉尘等自然因素影响,不宜在海关监管区内实施查验,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在海关监管区外查验的,经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书面申请,海关可以派员到海关监管区外实施查验。
任务二 熟知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3)查验时间
当海关决定查验时,即将查验的决定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约定查验的时间。查验时间一般约定在海关正常工作时间内。
在一些进出口业务繁忙的口岸,海关也可以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请求,在海关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实施查验。
对于危险品或者鲜活、易腐、易烂、易失效、易变质等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以及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验放的货物,经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海关可以优先实施查验。
(4)查验方法
海关实施查验可以彻底查验,也可以抽查。在现场查验时可以实行人工查验和设备查验两种操作方式。
彻底查验是指对一票货物逐渐开拆包装,验核货物实际情况;抽查是指按照一定比例有选择的对一票货物中的部分货物验核实际情况。
任务二 熟知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5)复验
海关可以对已查验货物进行复验。
海关可以进行复验的情形有:
1)经初次查验未能查明货物的真实属性,需要对已查验货物的某些性状做 进一步的确认的;
2)货物涉嫌走私违规的,需要重新查验的;
3)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对海关查验有异议,提出复验要求并经海关同意的;
4)其他海关认为必要的情形。
已经参加过查验的查验人员不得参加对同一票货物的复验。
任务二 熟知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6)径行开验
径行开验是指海关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开拆包装查验。
海关可以径行开验的情形有:
1)进出口货物由违法嫌疑的;
2)经海关通知查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届时未到场的。
海关径行开验时,存放货物的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到场协助,并在查验记录上签名确认。
任务二 熟知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2.配合查验
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到场,配合海关查验。
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配合海关查验应当做好如下工作:
(1)负责按照海关要求搬移货物,开拆包装,以及重新封装货物;
(2)预先了解和熟悉所申报货物的情况,如实回答查验人员的询问及提供必要的资料;
(3)协助海关提取需要做进一步检验、化验或鉴定的货样,收取海关提供的取样清单;
(4)查验结束后,认真阅读查验人员填写的“海关进出境查验货物记录单, 查验记录准确清楚的,配合查验人员应立即签名确认。配合查验人员如不签名,海关检验人员在检验记录中予以注明,并由货物所在监管场所的经营人签名证明。
任务二 熟知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3.货物损害赔偿
因进出口货物所具有的特殊属性,容易因开启、搬运不当等原因导致货物损毁,需要海关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予以特别注意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海关实施检验前申明。
在查验过程中或者证实海关在径行开验中,因为海关检验人员的责任造成被检验货物损坏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可以要求海关赔偿。海关赔偿的范围仅限于在实施查验过程中,由于海关查验人员的责任造成被查验货物的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的金额根据被损害货物及其部件的受损程度确定,或者根据修理费确定。
任务二 熟知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以下情况不属于海关赔偿范围:
(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搬移、开拆、封装货物或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
(2)易腐、易失效货物在海关正常工作程序所需时间内(含扣留或代管期间)所发生的变质或失效;
(3)海关正常查验时产生的不可避免的磨损;
(4)在海关检验之前已发生的损害和海关检验之后发生的损害;
(5)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货物的损坏、损失。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海关查验时对货物是否受损未提出异议,事后发现货物有损害的,海关不负赔偿的责任。
任务二 熟知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三)缴纳税费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将报关单及随附单证提交给货物进出境地指定海关,海关对报关单进行审核,对需要查验的货物先由海关查验,然后核对计算机计算的税费,开具税款缴纳书和收费票据。
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缴款书或收费票据向指定银行办理税费交付手续;在实行中国电子口岸网上缴税和付费的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可以通过电子口岸接受海关发出的税款缴款书和收费票据,在网上向指定银行进行电子支付税费。
一旦收到银行缴款成功的信息,即可报海关办理货物放行手续。
有关税费缴纳的具体操作见本书项目七有关内容。
任务二 熟知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四)提取或装运货物
1.海关进出境现场放行和货物结关
(1)海关进出境现场放行是指对进出口货物做出结束海关进出境现场监管决定,允许进出口货物离开海关监管现场的工作环节。
(2)货物结关是进出境货物办结海关手续的简称。进出境货物由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办理完所有的海关手续后,进口货物可以提取,出口货物可以离境,海关不再进行监管。
(3)海关进出境现场放行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海关进出境现场放行即等于结关,如一般进出口货物;另一种情况是进出境现场放行不等于结关,如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部分其他进出境货物,放行时并未办完所有的海关手续,海关在一定期限内还需继续进行监管。
任务二 熟知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2.提取货物或装运货物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签收海关加盖海关放行章戳记的进口提货凭证,凭以办理提取进口货物的手续。
出口货物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签收海关加盖海关放行章戳记的出口装货凭证,凭以办理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离境的手续。
3.申请签发报关单证明联和办理其他证明手续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办理完提取进口货物或装运出口货物的手续以后,如需要海关签发有关货物的进口、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或办理其他证明手续的,均可向海关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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