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了解报关知识 课件(共28张PPT)《快递实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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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了解报关知识 课件(共28张PPT)《快递实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资源简介

(共28张PPT)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
快递实务
项目二
寻找快递入门的钥匙
任务二 了解报关知识
【任务情境】
王力在学习快递报关知识时知道了,快件报关以快件公司名义向海关递交快件报关单(KJ1,KJ2,KJ3类报关单等),以快件形式进行货物的通关,而不需要寄件人直接操作。但对于海关对快件进行分类管理的方法没有实际感受,没有见过真实的快件报关单证,更不知道怎样填制。
这次实习给了王力很好的学习机会。在这段时间里,王力主要学习了海关对快件分类管理的知识,学习了填写报关单。填写报关单时,王力也遇到很多难懂的地方。指导老师针对他的问题,结合快递实务知识以及我国海关工作实践要求详细给他分析、指导,启发他更好地应用学过的知识,使他的技能水平提高很快。这次实训不仅有利于王力巩固了所学到的快递实务专业知识,更让他在把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转变成工作能力和实际经验积累方面提高了一大步。
经过几天的努力,王力总算弄清了不同的快件适用的报关单,接下来就是根据快件内容进行报关单的填制。
【任务要点】
理论要点:
1.了解国际快递报关、报检的知识
2.了解我国快件进口报关、出口清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流程
实践要点:
1叙述不同快递物品适用的不同类型报关单
2.能够根据快件运单填制相应报关单
【任务分析】
填写报关单不能出现任何错误,因为任何不准确的资料都可能会导致快件不能进出境,在填写报关单时,很多地方都需要特别注意,例如经营单位,收件人,备案号,发票号,各项都必须完整、准确、清晰填写。
【任务实施】
步骤一 掌握相关知识
一、进出境快件的含义和分类
进出境快件系指运营人在特定时间内,以快速的商业运输方式承运进出境的物品、货物。进出境邮运快件是通过邮运渠道进出境的快件。我国法律将进出境快件分为文件类、个人物品类和货物类三类。
(一)文件类
文件类进出境快件是指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免税且无商业价值的文件、单证、票据及资料。
(二)个人物品类
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是指海关法规规定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进出境的旅客分离运输行李物品、亲友间相互馈赠物品和其他个人物品。
(三)货物类
货物类进出境快件是指第(一)、(二)条规定以外的快件。货物类又可进一步分为:第I类、第Ⅱ类和第Ⅲ类。
货物I类:指我国海关法定免税的货物(关税及增值税费和≤RMB50.00)。此类快件分进境、出境2种。
进境:指关税税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的关税起征数额以下的货物和海关规定准予免税的货样、广告品。
出境:指出境的货样、广告品(法律、法规规定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应征出口关税的、需出口收汇的、需出口退税的除外)。
此类快件进出境时,运营人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KJ2报关单》、每一快件的分运单、发票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货物Ⅲ类:除其他二类货物外的货物。此类快件是指第I类、第Ⅱ类以外的货物,此类货物进出境时,按照海关对进出口货物通关的规定办理。
货物Ⅱ类:指符合海关规定的货样广告品类货物。此类快件仅指进境快件,是应予征税的货样、广告品(法律、法规规定实行许可证
管理的、需进口付汇的除外)。进境时,运营人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KJ3报关单》、每一进境快件的分运单、发票和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
二、快件报关
(一) 快件报关的含义
快件报关是指以快件公司名义向海关递交快件报关单(KJ1、KJ2、KJ3类报关单等)、以快件形式进行货物清关的通关方式。
(二)快件报关有什么特点
1.手续简单
根据国家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等法规规定,为适应快件作为“快速商业运作方式承揽、承运的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报关,相对于贸易报关,在监管条件以及通关(报关清关)手续上,作了一系列旨在简化手续的特殊安排。所以,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提供报关单、通关单证、许可证(批文)。
2.速度特快
一方面,由于上述的监管条件少、手续简单等原因,简化了手续,自然也就减少了前期准备单证、申请许可证(批文)的时间;另一方面,通关过程中的清关以及查验速度都体现出快件的“快”。
3.总成本低
根据国家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等法规规定,快件进出境可以享有一定的税费减免优惠,尤其是个人物品类。再加上操作方便,税率低,运作费用低,成本自然就更低。
除了手续简单、速度特快、总成本低等特点是与一般贸易报关很大的区别之外,其他区别还有:
(1)快件报关由于税费减免的原因,没有一般贸易报关中的《海关关税缴款书》和《海关代征增值税缴款书》,也就是说没有税单和增值税票。
(2)既然是快件,当然主要就是指货样、广告品,所以根据国家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等法规规定,其每票货的数量、重量甚至尺寸,都有一些限制性规定。所以,如果是大宗货物,比如1吨以上的货物,就必须分车分批分次报。
(三)普通进出境快件的报关规定
1.运营人义务
运营人经营进出境快件业务,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1)及时向海关呈交快件通关所需的单证、资料,并如实申报所承运的快件。
(2)通知收、发件人缴纳或代理收、发件人缴纳快件的进出口税款。并按规定对进出境快件交纳规费、监管手续费等。
(3)除经海关准许的情况外,应当将监管时限内的快件存放于专门设立的海关监管仓库内,并妥善保管。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将监管时限内的快件进行装卸、开拆、重换包装、提取、派送、发运或进行其他作业。“监管时限”是指进境快件自运输工具向海关申报起至办结海关手续止;处境快件自向海关申报起至运输工具离境止。
(4)海关查验快件前,运营人应当对快件进行分类。海关查验快件时,运营人应当派工作人员到场,并负责快件的搬移、开拆、重封包装等。
(5)发现快件中含有禁止处境的物品,不得擅自处理,应当立即通知并协助海关进行处理。
2.运营人登记
(1)运营人申请办理进出境快件代理报关业务的,应当按照海关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注册管理规定在所在地海关办理登记手续。
(2)运营人在所在地海关办理登记手续应具备下列条件:
1)内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已经获得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备案机构办理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已经获得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获准经营进出境快件业务;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分公司已经获得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获准经营进出境快件业务。
2)已经领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准予或者核定其经营进出境快件业务。
3)已经在海关办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手续。
4)具有境内、外进出境快件运输网络和二个以上境外分支机构或代理人。
5)具有本企业专用进出境快件标识、运单,运输车辆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并经海关核准备案。
6)具备实行电子数据交换方式报关的条件。
7)快件的外包装上应标有符合海关自动化检查要求的条形码。
8)与境外合作者(包括境内企业法人在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合作运输合同或协议。
(3)进出境快件运营人不再具备上述所列条件之一或者在一年内没有从事进出境快件运营业务的,海关注销该运营人从事进出境快件报关的资格。
3.进出境快件监管
(1)进出境快件通关应当在经海关批准的专门监管场所内进行,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在专门监管场所以外进行的,需事先征得所在地海关同意。
运营人应当在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的专门监管场所内设有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专用场地、仓库和设备。
对进出境快件专门监管场所的管理办法,由海关总署另行制订。
(2)进出境快件通关应当在海关正常办公时间内进行,如需在海关正常办公时间以外进行的,需事先征得所在地海关同意。
(3)运营人应当按照海关的要求采用纸质文件方式或电子数据交换方式向海关办理进出境快件的报关手续。
(4)进境快件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境快件在运输工具离境3小时之前,应当向海关申报。
(5)运营人应向海关传输或递交进出境快件舱单或清单,海关确认无误后接受申报;运营人需提前报关的,应当提前将进出境快件运输和抵达情况书面通知海关,并向海关传输或递交舱单或清单,海关确认无误后接受预申报。
(6)海关查验进出境快件时,运营人应派员到场,并负责进出境快件的搬移、开拆和重封包装。
安检
海关对进出境快件中的个人物品实施开拆查验时,运营人应通知进境快件的收件人或出境快件的发件人到场,收件人或发件人不能到场的,运营人应向海关提交其委托书,代理收/发件人的义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海关认为必要时,可对进出境快件予以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
(7)除另有规定外,运营人办理进出境快件报关手续时,应当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分类规定分别向海关提交有关报关单证并办理相应的报关、纳税手续。
(8)文件类进出境快件报关时,运营人应当向海关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KJ1报关单》、总运单(副本)和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
(9)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报关时,运营人应当向海关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个人物品申报单》、每一进出境快件的分运单、进境快件收件人或出境快件发件人身份证件影印件和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
(10)货物类进境快件报关时,运营人应当按下列情形分别向海关提交报关单证:
对关税税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的关税起征数额以下的货物和海关规定准予免税的货样、广告品,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KJ2报关单》、每一进境快件的分运单、发票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对应予征税的货样、广告品(法律、法规规定实行许可证件管理的、需进口付汇的除外),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KJ3报关单》、每一进境快件的分运单、发票和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
(11)对第(8)条、第(9)条、第(10)条规定以外的货物,按照海关对进口货物通关的规定办理。
(12)货物类出境快件报关时,运营人应按下列情形分别向海关提交报关单证:
对货样、广告品(法律、法规规定实行许可证件管理的、应征出口关税的、需出口收汇的、需出口退税的除外),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KJ2报关单》、每一出境快件的分运单、发票和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
对上述以外的其它货物,按照海关对出口货物通关的规定办理。
(13)按照快件KJ2报关单申报的进、出境快件,进出境快件运营人向海关提交快件KJ2报关单时,应当申报经营单位名称、经营单位编码和商品编码;按照快件KJ3报关单申报的进境快件,进境快件运营人向海关提交快件KJ3报关单时,应当申报经营单位名称、经营单位编码。
(三)进出境专差快件
1.进出境专差快件是指运营人以专差押运方式承运进出境的空运快件。
2.运营人从事进出境专差快件经营业务,除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外,还应当将进出境专差快件的进出境口岸、时间、路线、运输工具航班、专差本人的详细情况、标识等向所在地海关登记。如有变更,应当于变更前5个工作日向所在地海关登记。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所在地海关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专差快件登记证书》。运营人凭以办理进出境专差快件报关业务。
3.进出境专差快件应按行李物品方式托运,使用专用包装,并在总包装的显著位置标注运营人名称和“进出境专差快件”字样。
三、按有关规定验放的物品
快件中的下列物品,海关分别按照有关规定验放:
(一)个人自用物品。
(二)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人员进出境的公、私用物品。
(三)联合国各专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人员进出境的公、私用物品。
(四)外商常驻机构及其人员进出境的公、私用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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