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八 企业所得税的核算 课件(共33张PPT)-《企业纳税会计》同步教学(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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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八 企业所得税的核算 课件(共33张PPT)-《企业纳税会计》同步教学(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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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3张PPT)
项目八 企业所得税的核算
任务三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
任务二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任务一 企业所得税认知
知识目标
熟悉企业所得纳税人、征税对象;
熟悉企业所得税率及税收优惠政策;
掌握所得税会计的核算方法;
掌握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及账务处理。
学习目标
能力目标
准确计算应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准确进行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准确而完整地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学习目标
任务一 企业所得税认知
一、纳税人的确定
二、征税对象的确定
三、税率
四、减免优惠
五、征收管理
一、纳税人的确定
1.居民企业纳税人
2.非居民企业纳税人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居民企业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征税对象的确定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三、税率
1.基本税率
基本税率为25%,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征收企业所得税。
(2)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为20%,实际征税时适用10%税率。
2.税率优惠
四、减免优惠
1.免征与减征优惠
(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2.加计扣除的优惠
(1)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2)残疾职工工资加计扣除
3.创业投资的优惠
5.减计收入的优惠
4.加速折旧的优惠
6.税额抵免的优惠
7.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
8.西部大开发的优惠
10.证券投资基金的优惠
9.非居民企业的优惠
五、征收管理
2.纳税地点
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1.纳税期限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任务二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直接法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间接法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1.收入总额的确定
企业收入总额是指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
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2.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2)免税收入
①国债利息收入。
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③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④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1)不征税收入
①财政拨款。
②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③其他不征税收入。
3.各项扣除的确认
(1)税前扣除项目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扣除项目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按标准准予扣除项目
工资薪金支出
社会保险费用
三项经费
利息费用
借款费用
汇兑损失
业务招待费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租赁费
劳动保护支出
有关资产的费用
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
资产损失
公益捐赠支出
(3)不得扣除项目
①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②企业所得税税款;
③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
④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财物;
⑤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⑥赞助支出,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支出;
⑦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⑧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⑨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如对外担保支出等。
4.资产的税务处理
(1)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3)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4)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
(2)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
(5)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
(6)存货的税务处理
5.弥补亏损
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不管弥补后还剩下多少所得,按法定企业所得税率计算。
6.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7.纳税调整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但企业按照会计要求确认的支出,没有超过《税法》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如折旧年限的选择)的,为减少会计与《税法》差异的调整,便于税收征管,企业按照会计上确认的支出,在税务处理时,将不再进行调整。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1.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1)按月(季)预缴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所得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或:应纳所得税额=上一年应纳税所得额×1÷12(或÷4)×适用税率
(2)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计算
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多退少补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月(季)已纳所得税额
2.实行核定征收的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3.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一、账户设置
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会计核算
三、应付税款法的会计核算
四、检查调整
五、纳税申报
任务三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
一、账户设置
“所得税费用”账户
“递延所得税负债”账户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账户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
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会计核算
1.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
资产账面价值是会计核算中帐面记载的资产价值。
负债账面价值是会计核算中帐面记载的负债价值。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税所得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未来不需要缴税的资产价值。
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税所得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即未来不可以扣税的负债价值。
2.暂时性差异的计算
(3)特殊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①未作为资产、负债确认的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②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2)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3.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与计量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与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产生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因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以未来期间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应当以预期收回该资产期间的适用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计算确定。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与计量
除所得税准则中明确规定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以外,企业对于所有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以相关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量。
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不要求折现。
4.所得税费用的确认与计量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应纳所得税额=税前会计利润+调整项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初余额)
三、应付税款法的会计核算
应付税款法是指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应付税款法下,不需要确认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因此当期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应交所得税。
四、检查调整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接受税务检查后,根据检查的结果,要及时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
企业所得税当期检查中发现的当期问题,应调整当期的相关项目;在企业所得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若属于以前年度的,应对以前年度的损益进行调整。
五、纳税申报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
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
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
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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