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51张PPT)第三部分 企业经营活动中的纳税筹划项目一 企业采购活动中的纳税筹划任务一购货对象的纳税筹划延迟符信恒公司为一般纳税人,3月欲购进某种商品,销售价格为20000元(含税)。在采购时,信恒公司可以选择三种不同性质的纳税人作为购货对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A、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B、开具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C。假定从A,B,C公司进货的价格分别为18 000元、17 000元、16 500元(均为含税)。试分析该公司应选择从哪个企业购入货物。根据上述案例所涉及内容,指导学生计算税后利润的步骤及纳税筹划的思路。任务要求任务指导任务案例延迟符由不同纳税人含税价格比率得知: 当增值税税率为1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时,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含税价格比率为86.80%,而实际含税价格比率为94.44%(17 000÷18 000),后者大于前者,适宜选择A企业作为进货方。 当增值税税率为1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时,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后的含税价格比率为84.02%,而实际含税价格比率为91.67%(16 500÷18 000),后者大于前者,也适宜选择A企业作为进货方。 由此可以看出,信恒公司适宜选择A企业作为进货方。任务执行任务案例延迟符以一般纳税人A为进货方。本月应纳增值税=20000÷(1+16%)×16%-18000÷(1+16%)×16% =275.86(元)本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290.60×(7%+3%)=27.59本月应纳企业所得税= [20000÷(1+16%)-18000÷(1+16%)-27.59]×25%=424.14 (元)本月税后净利润= [20000÷(1+16%)-18000÷(1+16%)-27.59]×(1-25%)=1272.41 (元)企业综合税收负担率=(275.86+27.59+424.14)÷(1272.41 +275.86+27.59+424.14)=36.38%当期净现金流量=20000-18000-275.86-27.59-424.14=1272.41(元)方案一任务案例延迟符以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B作为进货方。本月应纳增值税=20000÷(1+16%)×16%-17000÷(1+3%)×3%=2263.47(元)本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2263.47×(7%+3%)=226.35(元)本月应纳企业所得税=[20000÷(1+16%)-17000÷(1+3%)-226.35] ×25%=127.55(元)税后净利润=[20000+(1+16%)-17000 ÷(1+3%)-226.35] ×(1-25%)=382.64(元)企业综合税收负担率=(2263.47+226.35+127.55)÷(382.64+2263.47+226.35 +127.55)=87.25%当期净现金流量=20000-17000-2263.47-226.35-127.55=382.64(元)方案二任务案例延迟符从开具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C作为进货方。本月应纳增值税=20000÷(1+16%)×16%=2758.62(元)本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2758.62×(7%+3%)=275.86(元)本月应纳企业所得税=[20000÷(1+16%)-16500-275.86] ×25%=116.38(元)税后净利润=[20000÷(1+16%)-16500-275.86] ×(1-25%)=349.14(元)企业综合税收负担率=(2758.62+275.86+116.38)÷(349.14+2758.62+275.86+116.38)=90.02%当期净现金流量=20000-16500-2758.62-275.86-116.38=349.14(元)方案三任务案例项目二 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纳税筹划任务一投产决策中的纳税筹划延迟符圆通汽车钢圈厂生产轿车钢圈,出售给某汽车制造厂配套使用。经预测,销路好时,从后年开始的10年中,每年可销售8万支钢圈,估计概率是0.4;销路差时,则每年只能销售4万支钢圈,估计概率是0.6。该汽车制造厂希望钢圈厂供给配套用钢圈。洽谈价格为: (1)如果保证供应,则汽车制造厂在10年内不再配置其他厂的钢圈,每支钢圈价格为150元。(2)如果钢圈厂每年只能供应4万支钢圈,则售价降低3%。(3)如果每年固定供应8万支钢圈,则价格降低5%,超过4万支,不足8万支,也按此价收购。钢圈厂根据上述洽谈价格,分析本厂的情况如下:(1)如果要达到年产4万支,需要改建成型车间,投资50万元。由企业自有资金解决,若明年年初改建,年底可完工。(2)如果要达到年产量8万只钢圈,需扩建成型车间,投资800万元,除了自有50万元,其余资金由贷款解决,年利率为6%,若明年年初开工,年底也可完工。(3)钢圈厂现有生产轿车钢圈的固定资产1000万元,年折旧率为20%,每年分摊管理费10万元。车间改建后每支钢圈的变动成本为75万元,扩建后可下降8%。(4)经市场预测后年以后的10年间,其他汽车制造厂也需要这种钢圈,预计每年需求量多的话可达3.2万支,概率是0.6;需求量少的话也要1.2万支,概率是0.4。每支售价150元。另外,需缴纳流转税(含增值税等总税负)5%和企业所得税25%。该厂财务部门根据掌握的资料,对市场销售、购买者的要求以及本厂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提出了三个可行性方案供厂长选择。任务案例延迟符贷款750万元,加上自有资金50万元,总投资800万元扩建车间,生产8万只钢圈,全部卖给该汽车制造厂。扩建成型车间,达到8万只钢圈的生产能力,一部分产品供应汽车制造厂,一部分钢圈卖给其他厂。方案二方案三任务案例延迟符方案一用自有资金投资50万元改建车间,生产4万只钢圈,全部卖给汽车制造厂。用自有资金投资50万元改建车间,生产4万支钢圈,全部卖给汽车制造厂,则产品单价=150×(1-3%)=145.5(元)年销售额=145.5×4=582(万元)年固定费用=(年固定资产+新增投资)×折旧率+应摊管理费=(1000+50)×20%+10=220(万元)年变动成本总额=75×4=300(万元)年总费用=固定费用+变动费用总额=220+300=520(万元)年销售利润=销售收入-销售成本-流转税=582-520-582×5%=32.9(万元)年应纳所得税额=年销售利润×25%=32.9×25%=8.23(万元)年税后利润=年销售利润-年应纳所得税税额=32.9-8.23=24.67(万元)投资回收期=投资额÷年税后利润=50÷24.67=2.03(年)方案一任务案例延迟符贷款750万元,加上自有资金50万元,总投资800万元扩建车间,生产8万支钢圈,全部卖给该汽车制造厂,则产品单价=150×(1-5%)=142.5(元)年销售额=142.5×8=1140(万元)年固定费用=(年固定资产+新增投资)×折旧率+应摊管理费+利息=(1000+800)×20%+10+(800-50)×6%=415(万元)年变动成本总额=75×(1-8%)×8=552(万元)年总费用=固定费用+变动费用总额=415+552=967(万元)年销售利润=销售收入-销售成本-流转税=1140-967-1140×5%=116(万元)年应纳所得税税额=年销售利润×所得税税率=116×25%=29(万元)年税后利润=年销售利润-年应纳所得税税额=116-29≈87(万元)投资回收期=投资额÷年税后利润=800÷87=9.20(年)方案二任务案例延迟符扩建成型车间,达到8万只钢圈的生产能力,一部分产品供应汽车制造厂,一部分钢圈卖给其他厂。每年供应汽车制造厂钢圈数量=4×0.6+8×0.4=5.6(万支)销售额=150×(1-5%)×5.6=798(万元)每年供应给其他厂数量=3.2×0.6+1.2×0.4=2.4(万支)销售额=150×2.4=360(万元)年总销售量=5.6+2.4=8(万支)年总销售额=798+360=1158(万元)年固定费用=(年固定资产+新增投资)×折旧率+应摊管理费+利息=(1000+800)×20%+10+(800-50)×6%=415(万元)年变动成本总额=75×(1-8%)×8=552(万元)年总费用=固定费用+变动费用总额=415+552=967(万元)年销售利润=销售收入-销售成本-流转税=1158-967-1158×5%=133.1(万元)年应纳所得税税额=年销售利润×所得税税率=133.1×25%=33.28(万元)年税后利润=年销售利润-年应纳所得税税额=133.1-33.28=99.82(万元)投资回收期=投资额÷年税后利润=800÷99.82=8.01(年)方案三任务案例延迟符从上述分析可以发现,方案2的税后利润是方案1的3.53倍,投资回收期是方案1的4.53倍,而方案3相对于方案1的这两个值分别为4.05倍和3.95倍,因此,应选择税后利润相对较大、回收期相对较短的方案3方案3任务案例延迟符项目二 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纳税筹划任务二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纳税筹划延迟符长江街道办企业201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295000元,按现行税法规定,符合年应税所得不超过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从业人员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其他企业,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8年准备扩大生产规模,预计应税所得比2017年增加300000元。请为该企业作出是否扩大生产规模的决定。根据案例所涉及的内容,向学生介绍所得税计算的有关政策规定及纳税筹划思路。任务要求任务指导任务案例延迟符2017年应缴企业所得税=295000×50%×20%=29500(元)税后净利润=295000-29500=265500(元)若2018年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年应纳税所得额比上年增加300000元,即增加到595000元,则不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适用税率调整为25%。应纳企业所得税=595000×25%=148750(元)税后净利润=595000-148750=446250(元)2018年比2017年税后利润降低了180750元(265500-446250)。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反而会减少企业税后利润,因而作出不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决策对企业更为有利。任务执行任务案例延迟符项目三 企业销售活动中的纳税筹划任务一折扣方式销售的纳税筹划延迟符万千百货商场是一家服装专业零售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公司以服装零售为主,在当地拥有一定的知名度。公司销售部决定在春节期间展开一次促销活动,以提升该公司的盈利能力。对于这项活动,公司决策层提出不同的促销方案:(1)董事长李云认为,目前人们越来越讲求实惠,如果采用返还现金的方式进行促销,一定能够吸引更多的顾客。(2)总经理王天材认为,采用赠送货物的促销方式,可以减少本公司的存货,同时也可以刺激销售。(3)市场部经理江山认为,采用赠送优惠券的方式可以增加商品销售的吸引力,不仅可以销售更多的商品,而且可以为公司带来更多的利润。(4)财务部主管林晓丽认为,采用让利方式,即折扣销售方式,可以减少税收负担。各自从不同角度考虑,都有道理,彼此互不相让,最后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决定通过纳税筹划,测算出哪种方案更能达到利益最大化的目的。任务案例延迟符购物满100元赠送价值30元的商品(赠品成本18元,均为含税价)。购物满100元返还30元现金。。方案二方案三任务案例延迟符方案一只要购物,就在商品原价的基础上打7折。以10000元销售额、平均成本为6000元为基数:在仅考虑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下,比较三个方案的税后利润,选择最优促销方案。根据案例所涉及的内容,解释市场营销的相关概念,介绍税后利润的计算程序、步骤及纳税筹划的思路。任务要求任务指导任务案例假定1 该商场未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则应纳增值税=10000÷(1+16%)×16%-6000÷(1+16%)×16%=551.72(元)应纳企业所得税=[7000÷(1+16%)-6000÷(1+16%)]×25%=215.52(元)税后利润=7000÷(1+16%)-6000÷(1+16%)-215.52=646.55(元)纳税合计数=551.72+215.52=767.24(元)假定2 该商场将销售额与折扣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则应纳增值税=7000÷(1+16%)×16%-6000÷(1+16%)×16%=137.93(元)应纳企业所得税=[7000÷(1+16%)-6000÷(1+16%)]×25%=215.52元)税后利润=7000÷(1+16%)-6000÷(1+16%)-215.52=646.55(元)纳税合计数=137.93+215.52=353.45(元)在税后利润相同的情况下,该商场会选择纳税合计数最小的假定2的做法。方案一任务案例延迟符该种方式的实质就是商场赠送给消费者价值3000元的商品,按税法规定,视同销售处理。商场赠送给顾客的商品应不含个人所得税税额,该税应由商场承担。应纳增值税=[10000÷(1+16%)×16%-6000÷(1+16%)×16%]+[3000÷(1+16%)×16%-1800÷(1+16%)×16%]=717.24(元)应替顾客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1-20%)×20%=750(元)应纳企业所得税=[10000÷(1+16%)-6000÷(1+16%)]×25%=862.07(元)税后利润=10000÷(1+16%)-6000÷(1+16%)-1800÷(1+16%)-750-862.07=284.48(元)纳税合计数=717.24+750+862.07=2329.31(元)方案二任务案例延迟符应纳增值税=10000÷(1+16%)×16%-6000÷(1+16%)×16%=551.72(元)应代扣代缴顾客应纳的个人所得税=3000÷(1-20%)×20%=750(元)应纳企业所得税=[10000÷(1+16%)-6000÷(1+16%)]×25%=862.07(元)税后利润=10000÷(1+16%)-6000÷(1+16%)-3000-750-862.07=-1163.79(元)纳税合计数=551.72+750+862.07=2163.79(元)方案三任务案例延迟符项目三 企业销售活动中的纳税筹划任务二代销方式的纳税筹划延迟符长江公司与黄河公司签订一项代销协议,由黄河公司代销长江公司的产品,不论采取何种代销方式,长江公司的产品在市场上以1000元/件的价格销售。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采取视同买断方式。假设在纳税期,黄河公司代销长江公司产品共200件,该产品的协议价为800元/件,同时长江公司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0000元。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假设在纳税期,黄河公司代销长江公司产品也是200件,同时根据代销数量,黄河公司向长江公司收取20%的代销手续费,长江公司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0000元。方案一方案二任务案例延迟符比较两方案的整体税负,选择较优方案。根据案例所涉及的内容,向学生介绍两种代销方式的计算方法及纳税筹划思路。任务要求任务指导任务案例长江公司:收入增加160000元(800×200),应缴增值税=160000×16%-20000=5600(元),应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5600×(7%+3%)=560(元),长江公司应缴流转税合计=5600+560=6160(元)。黄河公司:收入增加200000元(1000×200),成本增加160000元,应缴增值税=200000×16%-160000×16%=6400(元),应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6400×(7%+3%)=640(元),黄河公司应缴流转税合计=6400+640=7040(元)。长江公司与黄河公司应缴流转税合计=6160+7040=13200(元)。方案一任务案例延迟符长江公司:收入增加200000 元(1000×200),应缴增值税=200000×16% -20000=12000(元),应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2000×(7%+3%)=1200(元),长江公司应缴流转税合计=12000+1200=13200(元)。黄河公司:增值税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相等,相抵后,该项业务的应缴增值税为0,但黄河公司采取收取手续费代销方式,收入增加40000(1000×200×20%)元,属于营改增后范围的代理业务,应缴纳增值税=40000×6%=2400(元),应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400×(7%+3%)=240(元),黄河公司应缴流转税合计=2400+240=2640(元)。长江公司与黄河公司应缴流转税合计=13200+2640=15840(元)。两种代销方式的比较:从整体税负来看,视同买断方式下的代销方式比收取手续费方式的代销方式节税2640元(15840-13200)。但在现实销售过程中,在视同买断方式下,双方虽然共节约税款2640元(15840-13200),但长江公司节约7040元(13200-6160),黄河公司要多交4400元(7040-2640)。因此,长江公司可以考虑采取补偿的方式,以鼓励黄河公司接受视同买断的代销方式。方案二任务案例延迟符项目三 企业销售活动中的纳税筹划任务三销售价格的纳税筹划延迟符甲、乙、丙为集团企业内部三个独立核算的企业,彼此之间存在购销关系:甲企业生产的产品可以作为乙企业生产用的原材料,而乙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给丙企业。3月,甲企业将产品中的2000件销售给乙企业,该产品市场上的正常售价为500元/件,而双方之间的转让定价为400元/件,同期甲企业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80000元;乙企业将产品中的3000件销售给丙企业,该产品市场上的正常售价为600元/件,双方之间的转让定价为500元/件;丙企业将完工产品对外销售,该月共销售4000件,售价为700元/件(不考虑其他购销问题,只考虑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7%,不考虑其他税种)。按正常售价进行购销活动。按转让定价进行购销活动。方案一方案二任务案例延迟符计算以上方案的税负,对其作出相应评价。根据案例所涉及的内容,向学生介绍在不同情况下的计税步骤及纳税筹划思路。任务要求任务指导任务案例甲企业应纳增值税=2000×500×16%÷(1+16%)-80000=57931.03(元)乙企业应纳增值税=3000×600×16%÷(1+16%)-2000×500×16%÷(1+16%)=110344.83(元)丙企业应纳增值税=4000×700×16%÷(1+16%)-3000×600×16%÷(1+16%)=137931.03(元)集团合计应纳增值税=57931.03+110344.83+137931.03=306206.89(元)方案一任务案例延迟符甲企业应纳增值税=2000×400×16%÷(1+16%)-80000=30344.83(元)乙企业应纳增值税=3000×500×16%÷(1+16%)-2000×400×16%÷(1+16%)=96551.72(元)丙企业应纳增值税=4000×700×16%÷(1+16%)-3000×500×16%÷(1+16%)=179310.34(元)集团合计应纳增值税=30344.83+96551.72+179310.34=306206.89(元)方案二任务案例延迟符项目三 企业销售活动中的纳税筹划任务四销售价格的纳税筹划延迟符分解或降低销售额的筹划策略分解额销售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缴的消费税标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计算销项税额的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时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详细地规定了价外费用的内容:是指销售价格以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凡是价外费用,无论纳税人的会计制度如何计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同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也规定了不包括在价外费用在内的三种情况:一、分解或降低销售额的筹划策略12345同时符合以下条例的代垫运费:一是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二是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符合条件的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销售货物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房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1、如果销售对象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应采取联营方式、股份合作制方式或者固定资产投资方式收取费用,回避价外收入;对随同货物销售的包装物,要单独处理,不并入销售收入;销售货物后的加价收入或者价外补贴收入与销售额分开收取,转作其他收入项目。2、如果销售对象为小规模纳税人或者消费者,可以考虑降低销售价款,减少的那部分价款在其他业务收入核算,将部分销售额转化为营业税应税业务,缴纳营业税,从而降低税负。具体作法分解销售额延迟符某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当月销售产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门市零售,销售额为400万元,同时随货收取包装费30万元;第二部分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仍为400万元,同时收取对方运输费60万元。那么该企业当期销项税额为(400+30+400+60)*16%=142.4(万元)如果企业将上述的销售行为进行调整:门市部销售收取的包装费处理为以仓库名义另外收取包装费;将车队独立,运输费以企业车队名义收取,则企业当期销项税额为:(400+400)*16%=128(万元)包装费按物流辅助业(增值税范围内的部分现代服务业)缴纳增值税=30/(1+6%)*6%=1.698(万元)运输费按运输业缴纳增值税=60*10%=6(万元)与筹划前相比,筹划后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减少了6.702万元(142.4-128-1.698-6)。解题筹划任务案例延迟符在不存在价外费用的情况下,销售额的大小直接决定销项税额的大小和增值税税负的高低,降低销售额(包括视同销售的销售额)是缩小增值税税基和降低增值税税负的方式。降低销售额的策略有:(1)如在销售过程中有出现收取回扣可以通过佣金的方式记账并可以以此冲减销售收入;如有发生销货退回,应及时凭证冲减销售收入。(2)商品性货物用于本企业专项工程或福利设施,应按视同销售计征增值税销项税额,可以采取低估价、折扣价等方式降低销售额,但是如果价格偏低,税务机关有权再次核定相关销售额。(3)将合格产品(或商品)降为残次品,再用于公关、赠送、发放福利等,但是也要控制幅度。分析二、降低销售额延迟符项目三 企业销售活动中的纳税筹划任务四销售价格的纳税筹划延迟符分解或降低销售额的筹划策略结算方式延迟的纳税筹划如果企业发生赊销和分期收款的结算方式,可能会产生税额推迟纳税的效果。【案例】某洗衣机厂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率为16%。当月发生销售业务4笔,共计货款1500万元(含税价),货物已全部发出。其中,两笔共计1000万元,货款两清;一笔150万元,1年后一次付清;另一笔1年后付250万元,余款100万元1年半后结清。【筹划】为了使企业既能推迟纳税,又不违反税法规定,企业可以进行如下安排,对未收到的150万元和250万元分别记录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的计算方式方法,可以延缓纳税。(150+250)/1.16*16%=55.17(万元),天数为365天(1年)100/1.16*16%=13.79(万元),天数为548天(一年半)延迟效果可以为企业减少大量流动资金的占用,并节约银行利息支出。具体作法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下的延迟纳税筹划策略延迟符营改增企业选择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筹划纳税延迟符补充项目三 企业销售活动中的纳税筹划含税销售额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的计算延迟符近年来,“营改增”新添两类纳税人划分的新标准,即从事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建筑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为500万以下(含500万)的,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不同的纳税人,适用税率、计税方法和征管要求不同。自2018年5月1日起,按财税〔2018〕32号通知,在我国,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有形动产租凭服务的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适用率为16%,“营改增”的纳税业务适用率为10%,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不包含有形动产租赁,含增值电信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基本适用税率为6%,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允许用其进项税额抵扣。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为3%,不得使用进项税额减低应纳税额。所以在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选择税负时,增值税率为一个关键因素。当在一个特定的增值率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税额数额相同,以此特定的增值率称为“无差别平衡点的增值率”。当增值率低于这个点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低于小规模纳税人;当增值率高于这个点时,则反之。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的计算可分为含税销售额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的计算与不含税销售额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的计算。分析含税销售额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的计算延迟符设X为增值率,S为含税销售额,P为含税购进额,并假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为3%。一般纳税人增值率为:X=(S-P)/S当两种纳税人纳税额相等时,则:S*X/(1+16%)*16%=S/(1+3%)*3%X=21.12%当增值率低于这个点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低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节税。同样方法推算出不同税率的商品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分析含税销售额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的计算延迟符表1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含税销售额)一般纳税人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16% 3% 21.12%10% 3% 32.04%6% 3% 51.46%设X为增值率,S为不含税销售额,P为不含税购进额,并假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为3%。一般纳税人增值率为:X=(S-P)/S当两种纳税人纳税额相等时,则:S*X*16%=S*3%X=18.75%纳税人可以计算其企业产品的增值率,若增值率高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则可通过企业分立为小规模纳税人;若增值率低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可以通过合并成为一般纳税人。分析不含税销售额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的计算延迟符表2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不含税销售额)一般纳税人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16% 3% 18.75%10% 3% 30%6% 3% 50%某食品零售企业年零售含税销售额为140万元,会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适用16%的税率。该企业年购货金额为80万元(不含税),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企业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筹划?该企业支付购进食品价税合计=80*(1+16%)=92.8(万元)收取销售食品价税合计=140(万元)应缴纳增值税=[140/(1+16%)]*16%-80*16%=6.51(万元)税后利润=140/(1+16%)-80=40.69(万元)增值率(含税)=(140-92.8)/140=33.71%根据表一的数据,发现企业的增值率高于21.12%,所以企业可以选择分设为两个零售企业,各自为独立核算单位。假定分设后两个企业的年销售额均为70万元(含税销售额),都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条件,适用于3%的征收率。则:两个企业支付购入食品价税合计=80*(1+16%)=92.8(万元)两个企业收取销售食品价税合计=140(万元)两个企业共应缴纳增值税=140/(1+3%)*3%=4.08(万元)分设后两个企业税后净利润合计=140/(1+3%)-92.8=43.12(万元)【结论】经过纳税人身份的转变,企业增值税节税2.43万元,而净利润则增加了2.43万元。解题筹划任务案例延迟符011、税法对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要求。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0条的规定,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无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应按照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纳税,不得有抵扣的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022、企业财务利益最大化要求。企业经营的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这决定着企业应当根据市场需求不断扩大生产和经营规模,这种情况下限制了企业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权。033、企业产品的性质及客户的类型。如果企业的对象多数为一般纳税人,这种情况决定着企业受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制约,必须选择一般纳税人为销售对象才有利于双方的购销业务。注意对纳税人身份的筹划延迟符营改增增值税税率调整(自2018年5月1日起)延迟符补充选择简易征收最新增值税税率表(财税【2018】32号)延迟符按照《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建筑服务业的一般纳税人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因为简易征收的增值税税率为3%,而一般计税方法征收的增值税税率为11%,所以就认为简易征收更划算。其实未必。简易征收计税会给企业带来两个方面的负面影响。一是增加了施工企业的管理难度。因为施工企业会同时运作很多工程,有些工程采取一般计税方式,有些工程采取简易计税方式,这就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要做到项目层面的核算。如果没有做到项目层面的核算,施工企业将难以有凭证证明哪些采购项属于一般计税的工程,哪些采购项属于简易计税的工程,将会导致税务机关部门按照较高的增值税率要求企业纳税,即类似于甲供工程也可能采取11%的增值税税率,导致企业税负加重。二是采取简易计税方式缴纳的税赋有可能更重。通过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某项基础设施工程造价(不含税)为1300万元,甲供材料的价值为300万。根据增值税有关制度,该项目可选择简易计税方式计税。若采取一般计税方法纳税,增值税交纳额=当期销售额*11%-当前进项税额;若采取简易计税方式纳税的,增值税交纳额=当期销售额*3%。并且增值税有关制度规定了当期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据此,可以得出,由于甲供材料的300万不需要支付给施工单位,因此可以认为该项目工程的销售额为1000万元(不含税)。假定钢材、水泥等大宗物资采购成本约为工程合同造价的60%,即为600万元。为了计算方便,暂不考虑分包情况,也不考虑其他采购项对增值税的影响。可以算出:若采取简易计税方式,其需要交纳的增值税为1000*3%=30万元。若采取一般计税方法,其需要交纳的增值税为1000*11%-600*17%=8万元。采取简易计税方式比一般计税方式需要多交纳30-8=22万元的增值税。从上例中可以看出,采取简易征收计税方式不一定更划算。另外,通过测算可以得出,只有当钢筋、设施设备、水泥等大宗物资采购金额小于合同价款的47%时,采取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才划算。延迟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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