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土地增值税的核算 课件(共18张PPT)-《企业纳税会计》同步教学(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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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土地增值税的核算 课件(共18张PPT)-《企业纳税会计》同步教学(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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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8张PPT)
项目5 行为税及特定目的税的核算
知识目标:
   了解城市维护建设税 、 印花税 、 车辆购置税 、 耕地占用税 、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 ;
   熟悉城市维护建设税 、 印花税 、 车辆购置税 、 耕地占用税 、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 税率 ;
   掌握城市维护建设税 、 印花税 、 车辆购置税 、 耕地占用税 、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和账务处理 ;
   掌握城市维护建设税 、 印花税 、 车辆购置税 、 耕地占用税 、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及纳税申报 。
能力目标:
   能够准确计算各税种的应纳税额 ;
   能够准确对各税种进行会计核算 ;
   能够准确而完整地填制各税种的纳税申报表 。
任务一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
附加的核算
任务二 印花税的核算
任务三 车辆购置税的核算
任务四 耕地占用税的核算
任务五 土地增值税的核算
任务五 土地增值税的核算
一、土地增值税认知
二、土地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
一、土地增值税认知
1.纳税人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了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一、土地增值税认知
2.征税范围
  是对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行为征税。
  是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的建筑物和附着物的转让行为征税。
  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的行为征税。
一、土地增值税认知
3.税率
  (1)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 的部分 , 税率为 30%;
  (2) 增 值 额 超 过 扣 除 项 目 金 额 50%、 未 超 过 扣 除 项 目 金 额 100% 的 部 分 , 税 率为 40%;
  (3) 增值 额 超 过 扣 除 项 目 金 额 100%、 未 超 过 扣 除 项 目 金 额 200% 的 部 分 , 税 率为 50%;
  (4)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0% 的部分 , 税率为 60%。
一、土地增值税认知
一、土地增值税认知
4.减免优惠
个人转让房地产的税收优惠
建造普通标准住宅的税收优惠
国家征用 、 收回房地产的税收优惠
一、土地增值税认知
5.应纳税额的计算
(1) 计税依据
  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即转让收入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①收入的确定。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是指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从收入的形式来看,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其他收入。
一、土地增值税认知
  ② 新建房地产扣除项目的确定 。
  a. 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
  b. 房地产开发成本 。
  c. 房地产开发费用 。
  d.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
  e. 其他扣除项目 。
一、土地增值税认知
  ③ 存量房地产扣除项目的确定 。
  a. 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
  b.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 。
  c. 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
一、土地增值税认知
(2) 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增值额=转让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一、土地增值税认知
6.征收管理
(1)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以一次交割、付清价款方式转让房地产的,在办理纳税申报后,并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前,一次性缴纳全部土地增值税。
一、土地增值税认知
(2) 纳税期限
  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在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发生纳税义务后7日内或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
一、土地增值税认知
(3) 纳税地点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向房地产所在地即坐落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的,应按房地产所在地分别申报纳税。
二、土地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
会计核算
纳税申报

为了正确反映和核算应交土地增值税有关纳税事项,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置“应交土地增值税”二级账户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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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纳税人预售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凡当地税务机关规定预征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按规定比例预交,待办理决算后,多退少补;凡当地税务机关规定不预征土地增值税的,也应在取得收入时先到税务机关登记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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