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增值税发票的填开 课件(共46张PPT)-《税费计算与申报》同步教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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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6张PPT)
项目二 增值税计算与申报
了解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熟悉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税收优惠、增值税征收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及使用 规定;
掌握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能够正确选择增值税适用税率并进行应纳税额的计算;
能够填写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纳税申报表;
能够运用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
能够在网上申报系统中进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纳税申报与缴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 的纳税申报与缴税。
增值税是对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在流转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 流转税。增值税是我国现阶段税收收入规模最大的税种,自2016年5月1日起营业税全面 改征增值税。
目 录
CONTENTS
任务一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
2
任务二 增值税发票的填开
任务三 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3
2
增值税发票的填开
任务案例
知识准备
任务内容
任务案例
长春佳丽日用品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增值税发票开具业务相关的资料 如下:
(1)公司主要客户基本信息如表2-2所示。
任务案例
(2)公司经营的产品如表2-3所示。
任务案例
(3)2019年6月份增值税发票开具业务见本项目任务一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中的任务 案例资料业务(2)、业务(8)、业务(10)、业务(11)、业务(12)、业务(14)、业务(15)。
(4)7月2日,6月26日出租给长春远达有限公司的厂房因质量问题退回,解除租赁协议, 同时收到退回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需要开具红字(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
任务内容
(1) 根据资料(1)和资料(2)在税务实训平台中进行客户编码和商品编码设置。
(2) 根据资料(3)开具正常增值税专用发票、折扣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增值税专用发 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打印发票和清单。
(3) 将金税卡(盘)时间修改到7月2日,并进行抄报税处理。
(4) 根据资料(4)在税务实训平台中开具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打印发票和信息表。
一、增值税发票的种类及构成
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知识准备
增值税专用 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发票包括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手车销售统一 发票
一、增值税发票的种类及构成
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
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扣税 凭证
第三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
基本联次为三联: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 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1.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 种。
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纳税人办理 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联。
一、增值税发票的种类及构成
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
第二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
基本联次为两联
增值税普通发票包括折叠票和卷票。
(1)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 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两联版和五联版两种。
2.增值税普通发票
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纳税人 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三联。
一、增值税发票的种类及构成
2017年12月,税务总局发布公告,从2018年1月1日,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 票代码由10位调整为12位,
2.增值税普通发票
编码规则
第1位为0
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 划单列市
第6~7位代表年度
第8~10位代表批次
第11~12位代表票种和联次
其中04 代表二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05代表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一、增值税发票的种类及构成
(2)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
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 求,书面向税务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税务机关按规定确 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纳税人通过新系统开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 通发票(卷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由税务总局统一招标采购的增值 税普通发票(卷票)中标厂商印制,其式样、规格、联次和防伪措施等与原有增值税普通发票 (卷票)一致,并加印企业发票专用章。
57 毫米 × 177.8毫米
增值税普通发票 (卷票)分为两种规格
76毫米×177.8毫米
均为单联。
一、增值税发票的种类及构成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 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 发票相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如图2-14所示。
3.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一、增值税发票的种类及构成
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 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计算机六联式发票:第一联为发票联,是 购货单位付款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货单位扣税凭证;第三联为报税联,车辆购置税征 收单位留存;第四联为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第五联为记账联,是销货单位记账凭 证;第六联为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自2018年4月1日起,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应当通过新系 统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车价合计”栏次仅注明车辆价款。二手 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收取的其他费用,应当 单独开具增值税发票。
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增值税发票开具的基本规定
1.一般纳税人开票范围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使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 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增值税发票的开具范围
(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 等消费品的。
(2)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发生应税行为的。
(3)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 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增值税发票开具的基本规定
(4)部分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规定的:
①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 税的。
② 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
③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减按2% 征收增值税政策的。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 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 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增值税发票开具的基本规定
2.小规模纳税人开票范围
纳入新系统推行范围的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使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 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一)增值税发票的开具范围
自2020年2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增值税发票开具的基本规定
要求
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 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索取发票。索取发票 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二)索取增值税发票的要求
要求
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 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 明材料。
要求
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 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 证明材料。
二、增值税发票开具的基本规定
(三)发票填写及时间、文字要求
要求
(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5)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 文字。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二、增值税发票开具的基本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1
2
3
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四)虚开发票行为
二、增值税发票开具的基本规定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 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上述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2)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
(3)有《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4)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①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 私自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 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④ 借用他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⑤ 未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⑥ 未按规定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⑦ 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⑧ 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有上述情形的,如已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暂扣其结存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和税控专用设备。
(五)禁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
三、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方法
(1)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2)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
(3)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四、各种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1.正常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1)购买方信息只能在客户编码库中选择,不允许手动录入,所以要在“系统设置”里设 置“客户编码”,增加客户信息,填开发票时选择即可。
(2)商品信息只能从商品编码库中选择,也不允许手动录入,所以要先进行“商品编码” 设置,其中商品名称、税率、税收分类编码是必填项。
(3)数量和金额两项由用户填写:两者间相互自动计算;税额项由系统自动算出,无法 修改。
(4)发票填开完成后点击“打印”保存发票信息,发票一旦保存,则不允许修改,如发现 错误,只能通过作废功能作废发票后重新开具正确发票
2
1
3
4
四、各种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给予买方商业折扣时,需要开具折扣增值税专用发票。折扣增 值税专用发票的折扣行只能删除,不能修改,商品行与它的折扣行之间不允许加入其他记 录,折扣行也算在商品总行数之内,每个商品行都可以加折扣,也可以对多行商品加统一折 扣,但不能对合计金额加折扣。
2.折扣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四、各种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2.折扣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四、各种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在填开发票时,当客户所购商品的种类或项目较多,在一张发票上填写不下时(一般指 商品行超过8行的情况),可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同时 使用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开具销货清单时,在销货清单上填写商品的明细数据,系统会自动算出清单中商品的合 计金额和合计税额,并将其自动填入发票票面的行中,称为清单行。
每张发票只带一个销货清单;不涉及折扣的,在发票票面的商品信息行中只有清单行; 涉及折扣的,在发票票面的商品信息行中有清单行和折扣行,没有其他商品行;在清单中可 以对单行商品加折扣,也可以对连续多行商品加折扣;总的折扣金额、税额将显示在发票票 面上的折扣行内。
3.清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四、各种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增值税差额征税是指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取得全部价款和 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规定范围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为销售额的征税 方法。
建筑业、劳务派遣、旅游服务类企业可以开具差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系统不支持差额征税与正常开票(非差额征税)混开功能,差额征税的商品明细只能开 具1行,如开具超过1行,则提示错误信息;支持折扣功能,要先录入扣除额,再添加服务名 称和折扣行。
4.差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四、各种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增值税防伪开票系统可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信息表)和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 (直接开具)。 (1)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 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 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① 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 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 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5.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
四、各种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 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 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 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②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 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③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 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5.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
四、各种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④ 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 校验。
提示:“信息表”和票面最多可以有8行商品信息,“信息表”与票面商品数量和金额必须 为负数,金额合计不能大于原发票;“信息表”和票面不支持清单及折扣,对带折扣的蓝字发 票开具“信息表”时,系统会自动将折扣分摊反映在对应商品行中,不再显示折扣行信息;填 开红字发票时,一张蓝字发票对应一张红字“信息表”。如果本月需要开具5张红字发票,则 需要开具5张“信息表”。
(2)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 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 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 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只要录入需要冲销的蓝字发票代码、号码即可,不需要提 交“信息表”。
5.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
五、增值税发票作废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符合作废条件:
1
2
3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销售方未抄税且未记账。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 号码认证不符”。
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 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在新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增值税专 用发票(含未打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提示:已报税的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开具负数发票红冲;单击“作废”按钮后,只有在弹出的 确认对话框中选择“确认”才会真正作废;对已开发票进行作废时,系统限定除“系统管理员”身 份可以作废任何操作员开具的发票外,其他操作员身份必须遵守“谁开具,谁作废”的原则。
一、客户编码和商品编码设置
操作指南
启动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实训系统,依次单击“系统设置”“客户编码”“增加”按钮进入 客户编码编辑界面,填入客户名称、客户税号、地址电话、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保存即可。 客户相关信息只能在此提前录入,不能在开具发票时直接填写。
1.客户编码设置
启动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实训系统,依次单击“系统设置”“商品编码”“增加”按钮进入 商品编码编辑界面,填入商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选择税率、税收分类编码(可 通过检索功能选择)等相关信息,保存即可。其中,商品名称、税率、税收分类编码只能在此 提前录入,不能在开具发票时直接填写,商品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可在开具发票时直接 填写。
2.商品编码设置
二、开具增值税发票
在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实训系统中,选择“发票管理”,如果是新购入的发票,应首先读 入发票,也可以查询库存发票数量,单击“发票填开”,选择开具发票的种类。具体按以下流 程操作:发票管理—发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购买方信息—增行—选择货物或应 税劳务名称—填写数量—增行(有几种货物就增加几行)—打印(保存)。
二、开具增值税发票
业务(2)开具正常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图2-15所示。
二、开具增值税发票
业务(8)按全价开具正常增值税专用发票(见图2-16),现金折扣不在发票中体现,发生 时计入财务费用。
二、开具增值税发票
业务(10)商业折扣,开具折扣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图2-17所示。
二、开具增值税发票
业务(11)超过8行,需开具清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图2-18所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 应税劳务清单如图2-19所示。
二、开具增值税发票
业务(12)退货一部分,尚未抄报税,作废发票(在收回发票上盖作废章),重开增值税专 用发票,如图2-20所示。
二、开具增值税发票
业务(14)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图2-21所示。
二、开具增值税发票
业务(15)开具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图2-22所示。
三、金税设备时间的修改、抄报税
在实训系统中,修改金税卡(盘)时钟是为了模拟征期抄税,操作时需注意以下要点:
(1)金税卡(盘)时钟修改不允许修改到当前时间以前,修改时钟操作仅限于当前报税 月结束与下一个报税月开始之间进行。
(2)在税务部门获得的修改时钟授权信息一经读取,即从金税卡(盘)上消失,如再次修 改时钟,还需到税务部门进行再次授权。
(3)修改金税卡(盘)时钟不影响计算机本机时间;在金税卡(盘)锁死期不能修改时钟。
(4)在实际工作中,当金税卡(盘)时钟与当地时间相差较大或不在征期内,但纳税人废 业需要进行最后一次纳税申报时,需要修改金税卡(盘)时钟。
1.金税设备时钟设置
金税设备时钟设置具体操作流程如图2-23所示
三、金税设备时间的修改、抄报税
1个月内可抄税次数均限定为40次(含1次征期),若未到征期就已经抄满上述抄税次 数,系统将不允许再抄该种类发票信息,只有等到征期才可以进行抄税。
(1)征期抄税:每月15日前必须抄税,否则无法开票;报税期内必须报税,否则系统自 动锁死。
(2)非征期抄税:抄税时间不受限制,但在下次抄税前必须报税。
(3)抄本期资料时,必须确保上期报税成功,并将报税成功标志读入开票系统,才可以 抄税。
(4)抄本期资料时,金税卡(盘)上不能有购票和退票信息。若金税卡(盘)上有新购的 发票,必须先读入发票,再进行抄税;若金税卡(盘)上有退回的发票,则必须先做退票处理, 再进行抄税。 (5)当月未开具发票的,在征期内也要进行抄税、报税。 发票用完需要购买发票或者月份终了开票完成后,即要进行抄报税处理,可“上报汇总” 后利用“远程清卡”功能进行网上报税。
2.抄报税
抄报税具体操作流程如图2-24所示。
四、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和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图2-25、图2-26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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