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教育费附加 课件(共16张PPT)《税法》同步教学(同济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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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教育费附加 课件(共16张PPT)《税法》同步教学(同济大学出版社)

资源简介

(共16张PPT)
行为税法与附加费
目录 /CONTENTS
05
车辆购置税法
06
环境保护税法
03
烟叶税法
04
印花税法
01
教育费附加
02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法
行为税的定义
行为税是国家为了对某些特定行为进行限制或开辟某些财源而课征的一类税收。如针对财产和商事凭证贴花行为征收印花税。行为税大都选择某些特定的征税对象和特定的调节区域征收,具有税源分散的特点。我国目前开征的行为税主要有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和环境保护税。
01 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的定义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揭示的是教育的根本价值,即给国家提供优秀人才,为社会创造 价值,促进经济增长、民族兴旺、世界和平和人类发展。教育费附加是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征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01 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的缴纳人
教育费附加的缴纳人是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自2010年12月1日起,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开始征收教育费附加。
01 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比率
现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比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比率为2%,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应纳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征收比率
01 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的减免
教育费附加的减免规定主要如下:
(1)对海关进口的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2)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而发生退税的,可以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
(3)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教育费附加。
(4)自2016年2月1日起,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纳税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02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定义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税。我国现行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基本法律规范是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以下简称《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02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与征税范围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02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
(一)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的一般规定
纳税人所在地不同,对其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不同。纳税人所在地是指纳税人住所地或者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地点,具体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1)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1%。
02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
(二)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的特殊规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通常应当按纳税人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但是,针对下述两种情况,纳税人可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1)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增值税、消费税时,受托方应按受托方所在地(而非委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2)当纳税人属于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时,在经营地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
02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具体确定办法由国务院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02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因违反增值税、消费税有关税法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但纳税人在被查补增值税、消费税 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进行补税并补缴滞纳金和罚款。增值税、消费税免征或者减征时,要同时免征或者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02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适用税率
由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实行纳税人所在地差别比例税率,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应十分注意根据纳税人所在地来确定适用税率。
02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收优惠
城市维护建设税具有附加税的性质,当主税发生减免时,城市维护建设税相应发生税收减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特殊产业和群体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应对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02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扣缴义务人为负有增值税、消费税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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