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车船税 课件(共19张PPT)-《中国税收》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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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车船税 课件(共19张PPT)-《中国税收》同步教学(人民邮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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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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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
车船税概述
1
车船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2
车船税税额计算
3
车船税税款缴纳
4
第一节 车船税概念与作用
车船税是以车船为征税对象,向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取得财政收入
引导车辆、船舶的生产和消费,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环境
概念
作用
第二节 车船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车船税纳税人为《车船税法》所规定的车辆与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
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人认定
扣缴义务人
所有人指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
管理人指对车船不具有所有权,但具有管理权或使用权的单位
车船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千米/小时第二节车船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二、征税对象确定机动车载客,核定载客人数(含驾驶员)不超过9人客车和货车汽车起重机、消防车、混凝土泵车、清障车、高空作业车、洒水车、扫路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千米/小时的轮式工程机械车具备内置机械推进动力装置,长度在90米以下,主要用于游览观光、休闲娱乐、水上体育运动等活动,并应当具有船舶检验证书和适航证书的船舶第二节车船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二、征税对象确定客船、货船、气垫船、拖船依靠其他力量运行,在船舶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为驳船的非机动船舶第三节 车船税额计算
分类分级幅度定额税率(见表12-1)
应税车船的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净吨位、千瓦、艇身长度,以车船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行驶证所载数据为准
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和依法应当登记而未办理登记或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车船,以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标注的技术参数、数据为准
不能提供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核定,没有国家相关标准的参照同类车船核定
一、税率选择
基本税率
特别注意
第三节 车船税税额计算
1.车船税法规定的免税车船
(1)捕捞、养殖渔船。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3)警用车船
(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二、税收优惠
第三节 车船税税额计算
二、税收优惠
2.车船税实施条例规定的减免税车船
(1)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减半征收
(2)按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
(3)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
第三节 车船税税额计算
二、税收优惠
3.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免税车船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2)对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第三节 车船税税额计算
二、税收优惠
4.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
符合条件的节约能源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
对使用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节约能源车辆、使用新能源车辆包括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
第三节 车船税税额计算
1.乘用车、商用客车、摩托车以应税车辆的数量为计税依据
三、税额计算
计税依据
2.商用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应税车辆整备质量吨为计税依据
3.机动船舶以净吨位为计税依据。拖船、非机动驳船按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税
4.游艇以艇身长度为计税依据
第三节车船税税额计算第三节车船税税额计算第三节车船税税额计算
案例分析12-1
某物流公司2017年12月31日止,拥有载货汽车30辆、挂车10辆,整备质量吨位均为5吨;3辆四门六座客货两用车,整备质量吨位3吨;小轿车2辆。公司所在省规定载货汽车年税额为每吨60元,十一座以下乘人汽车年税额每辆480元,当地政府核定车船税按年于次年10日前一次缴纳。计算该公司2017年应缴纳的车船税并进行会计处理。
载货汽车以“整备质量吨位”为计税标准,客货两用汽车按载货汽车的计税单位和税额标准计征,载客汽车按“辆”为计税标准
年应纳税额=30×5×60+10×5×60+3×3×60+2×480=13 100(元)
分析
第三节 车船税税额计算
第四节车船税税款缴纳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第四节车船税税款缴纳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第四节 车船税税款缴纳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缴纳
车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其税款缴纳方式有两种:一是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二是纳税人在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
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登记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管理人的所在地
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保险机构所在地
纳税地点
纳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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