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海关稽查制度 课件(共12张PPT)-《报关与报检实务》同步教学(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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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海关稽查制度 课件(共12张PPT)-《报关与报检实务》同步教学(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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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2张PPT)
海关法律制度介绍
项 目 七
目录页
Part 1
海关统计制度
Part 2
海关稽查制度
Part 3
海关事务担保制度
Part 4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
Part 5
海关行政工作的相关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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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
海关统计制度
Part 2
海关稽查制度
Part 3
海关事务担保制度
Part 4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
Part 5
海关行政工作的相关法律制度
任务二 海关稽查制度
一、海关稽查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明确规定,海关稽查是指海关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及其后的3年内,对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报关单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以下统称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进行核查,监督其进出口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海关实施稽查,一般采取“事前准入验证”与“后续监控管理”有机结合的方式。
任务二 海关稽查制度
(一)海关稽查的对象
二、海关稽查制度的基本内容
1.海关稽查的企业、单位
海关对下列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实施稽查:
从事对外加工贸易的企业;
2)
从事对外贸易的企业、单位;
1)
经营保税业务的企业;
3)
任务二 海关稽查制度
使用或者经营减免税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
从事报关业务的企业;
4)
5)
海关总署规定的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其他企业、单位。
6)
任务二 海关稽查制度
(一)海关稽查的对象
二、海关稽查制度的基本内容
2.海关稽查的进出口活动
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的下列进出口活动实施稽查:
进出口关税和其他税、费的缴纳;
2)
进出口申报;
1)
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的交验;
3)
任务二 海关稽查制度
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资料记载、保管;
保税货物的进口、使用、储存、维修、加工、销售、运输、展示和复出口;
4)
5)
减免税进口货物的使用、管理;
6)
其他进出口活动。
7)
任务二 海关稽查制度
(二)对企业管理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规范性要求
二、海关稽查制度的基本内容
1.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真实性
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所设置和编制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和反映进出口业务的有关情况。
任务二 海关稽查制度
(二)对企业管理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规范性要求
二、海关稽查制度的基本内容
2.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保管
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1)会计资料的保管
(2)与进出口业务有关的海关统计原始资料的保管
经海关确认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以及与进出口业务直接有关的其他资料的保管期限按照海关稽查期限确定。
任务二 海关稽查制度
(二)对企业管理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规范性要求
二、海关稽查制度的基本内容
3.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报送
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应当按照海关的要求,报送有关进出口货物的购买、储存、加工、使用、损耗和库存的资料。
任务二 海关稽查制度
(三)海关稽查的实施
二、海关稽查制度的基本内容
海关实施稽查3日前,应当将《稽查通知书》送达被稽查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指定的代表人。在特殊情况下,经直属海关关长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不经事先通知径行稽查,但径行稽查时仍应制发《稽查通知书》。
海关稽查组实施稽查后,应当向海关报送稽查报告。海关应当自收到稽查报告之日起30日内,作出海关稽查结论并送达被稽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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