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特别纳税调整 课件(共28张PPT)《税法与报税实务》同步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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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特别纳税调整 课件(共28张PPT)《税法与报税实务》同步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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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8张PPT)
第六章
企业所得税法与纳税申报
【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应当能够:
1.了解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历史;
2.能够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基本法律规定,确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税率、征税对象;
3.能够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4.能够填写企业所得税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5.熟悉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预缴与汇算清缴,以及纳税地点的相关规定。
【导入案例】
某邮电企业2012年取得主营业务收入2 8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当年营业成本2 2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13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20万元,财务费用20万元,管理费用200万元,销售费用300万元,会计利润为30万元。某税务师事务所审查该邮电企业账目,得到如下信息:
(1)支付工资总额230万元(税务机关认定该企业支付的工资属于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
(2)向工会组织拨付了4.6万元职工工会经费,实际支出了25万元职工福利费,发生了7.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
(3)支付财产保险费和运输保险费共计15万元;
(4)管理费用中支付业务招待费50万元;
(5)销售费用中列支广告费300万元;
(6)营业外支出中,通过中国减灾委员会向贫困地区捐款5万元。
根据以上事实,请计算该邮电企业2012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第七节 特别纳税调整
一、关联方交易
(一)关联方的界定
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支付价款、费用。其中独立交易原则,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遵循的原则。
(二)关联方转让定价的纳税调整
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2.再销售价格法
3.成本加成法
4.交易净利润法
5.利润分割法
6.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
(三)成本分摊协议
(四)预约定价安排
(五)提供资料的法律规定
二、防范受控外国企业避税
(一)受控外国企业的标准
由居民企业,或者由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控制的外国企业是指:
1.居民企业或者中国居民直接或者间接单一持有外国企业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且由其共同持有该外国企业50%以上股份。
2.居民企业,或者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持股比例没有达到第(一)项规定的标准,但在股份、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对该外国企业构成实质控制。
三、防范资本弱化
资本弱化,又称资本隐藏、股份隐藏或收益抽取,是指企业投资者为了达到避税或其他目的,在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上,降低股本的比重,提高负债的比重,以贷款方式替代募股方式进行的融资。
四、其他特别纳税调整措施
(一)一般反避税条款
(二)补征税款、加收罚息的规定
第八节 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
一、源泉扣缴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期限
(一)纳税年度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预缴方法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为了保证税款的均衡入库,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三)纳税申报的有关规定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四、货币计量
依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计算。
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
五、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业务案例6—16】北京光明电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背景资料和2013年全年账务资料如下:
一、企业背景资料:
企业名称:北京光明电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光明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李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月1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销售电脑、维修电脑业务;
企业地址及电话: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8号三层 电话:010-87851266;
税务登记代码:110108220506610;
2013年全年平均人员及资产情况:拥有员工100人,资产总额40 000 000.00元,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二、光明公司2013年全年账务资料
(一)全年收入明细资料
1.主营业务收入共计20 000 000.00元,其中销售电脑收入15 000 000.00元,电脑维修收入5 000 000.00元。
2.其他业务收入共计900 000.00元,其中包括:电脑零配件收入500 000.00元,包装物出租收入100 000.00元,代销手续费收入300 000.00元。
3.营业外收入共计200 000.00元,其中包括:
(1)债务重组利得20 000.00元;
(2)无形资产转让收益100 000.00元;
(3)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80 000.00元。
4.投资收益共计50 000.00元,均为购买国债利息收入。
(二)全年成本费用明细资料
1.主营业务成本共计15 000 000.00元,其中销售销售电脑成本12 000 000.00元,电脑维修成本3 000 000.00元。
2.其他业务成本共计600 000.00元,其中电脑零配件成本300 000.00元,包装物出租成本50 000.00元、代销费用250 000.00元。
3.营业外支出共计520 000.00元,其中包括:
(1)材料被盗损失100 000.00元,该项损失无相关证明资料;
(2)处置固定资产的净损失50 000.00元;
(3)通过社会团体向受灾地区捐赠220 000.00元;
(4)支付环保部门罚款30 000.00元;
(5)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20 000.00元;
(6)支付不具有广告性质的赞助费100 000.00元。
4.销售费用共计560 000.00元,其中包括:2013年发生的广告费450 000.00元,全部取得合法票据,发生业务宣传费50 000.00元。
此外,2012年度尚未抵扣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1 000 000.00元。
5.管理费用共计600 000.00元,其中包括业务招待费90 000.00元。
6.财务费用共计140 000.00元,全部是支付给其他企业借款利息为140 000.00元(该批借款是从2012年1月借入,借期为4年,借入金额1 000 000.00元,借款利率14%,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6%)。
(三)营业税金及附加2 000 000.00元
(四)光明公司发放的职工薪酬及福利明细资料:
1.1-12月每月发放工资600 000.00元,公司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按照国家规定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2.光明公司2013年实际发放职工福利1 200 000.00元,支付职工教育经费200 000.00元;职工福利费和教育经费的受益对象为公司所有人员。公司设立工会组织, 2013年共拨缴工会经费144 000.00元,并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
(五)2013年光明公司已预缴企业所得税200 0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账务资料完成2013年度光明公司《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主表(见表6—9)、附表一《收入明细表》(见表6—5)、附表二《成本费用明细表》(见表6—6)、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见表6—8)和附表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表》(见表6—7)的填写(计算时小数保留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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