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资产的税务处理 课件(共30张PPT)-《税法与报税实务》同步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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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资产的税务处理 课件(共30张PPT)-《税法与报税实务》同步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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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0张PPT)
第六章
企业所得税法与纳税申报
【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应当能够:
1.了解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历史;
2.能够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基本法律规定,确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税率、征税对象;
3.能够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4.能够填写企业所得税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5.熟悉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预缴与汇算清缴,以及纳税地点的相关规定。
【导入案例】
某邮电企业2012年取得主营业务收入2 8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当年营业成本2 2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13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20万元,财务费用20万元,管理费用200万元,销售费用300万元,会计利润为30万元。某税务师事务所审查该邮电企业账目,得到如下信息:
(1)支付工资总额230万元(税务机关认定该企业支付的工资属于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
(2)向工会组织拨付了4.6万元职工工会经费,实际支出了25万元职工福利费,发生了7.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
(3)支付财产保险费和运输保险费共计15万元;
(4)管理费用中支付业务招待费50万元;
(5)销售费用中列支广告费300万元;
(6)营业外支出中,通过中国减灾委员会向贫困地区捐款5万元。
根据以上事实,请计算该邮电企业2012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第四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二)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
项目 计税基础
1.外购的固定资产 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二)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
项目 计税基础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4.盘盈的固定资产 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项目 计税基础
5.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取得的固定资产
按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计税基础。
6.改建的固定资产,除已足额提取折旧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以外 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三)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四)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2.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3.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五)最短折旧年限
资产类别 最短折旧年限
房屋、建筑物 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 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 5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 4年
电子设备 3年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含义
生物资产是指与农业生产相关的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计税基础
项目 计税基础
1.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2.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三)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方法
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四)最短折旧年限
资产类别 最短折旧年限
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 10年
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 3年
三、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1.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
项目 计税基础
(1)外购的无形资产 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 按开发过程中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实际支出作为计税基础
三、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1.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
项目 计税基础
(3)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 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三)不得摊销的无形资产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2.自创商誉。
4.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5.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四)摊销方法和年限
1.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2.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少于10年。
3.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清算时,准予扣除。
四、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
(一)长期待摊费用的范围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二)最短折旧年限
资产类别 最短折旧年限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二)最短折旧年限
资产类别 最短折旧年限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五、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投资资产的含义
投资资产,是指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形成的资产。
(二)投资资产的计税基础
项目 计税基础
1.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 以购买价款为成本。
2.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 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三)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六、存货的税务处理
(一)存货的含义
存货是指企业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者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在生产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二)存货的计税基础
项目 计税基础
1.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存货 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2.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存货 以该存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3.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 以产出或者采收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为成本。
(三)存货的计价方法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
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七、转让资产的税务处理
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资产或财产的净值是指有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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