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论 课件(共20张PPT)-《税务代理》同步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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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论 课件(共20张PPT)-《税务代理》同步教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资源简介

(共20张PPT)
第一章
税务代理导论
本章内容
第一节 税务代理概述
第二节 税务代理的范围
第三节 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
第一节
税务代理概述
一、税务代理的概念
税务代理是指注册税务师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税务师事务所的名义,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
税务代理属于委托代理的范畴。
纳税人 税务师事务所 税务机关
扣缴义务人 注册税务师
第三方
受托人
(代理人)
委托人
(被代理人)
注意:
法律约束性:必须有代理协议
主体的确定性
代理人必须是经批准具有税务代理执业资格的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
被代理人必须是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二、税务代理的特点
公正性
自愿性
有偿性
独立性
三、税务代理的原则
依法代理
自愿原则
自律原则
合理收费
保密原则
第二节
税务代理的范围
1.办理税务登记
开业、变更、注销税务登记等;
2.办理纳税、退税和减免税申报;
3.建账、记账;
4.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
5.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税务代理的范围
6.代为制作涉税文书;
7.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
8.注册税务师还可以承办下列涉税鉴证业务;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
(2)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的鉴证;
(3)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
二、税务代理的基本形式
全面代理
单项代理
常年代理
临时代理
第三节
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
一、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
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注册税务师办理纳税事宜而产生的委托方与受托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关系。
确定税务代理法律关系的标志
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
(一)税务代理关系的确立
确立的前提
委托项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受托代理机构及专业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资格
注册税务师承办业务必须由所在税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
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
(二)税务代理关系的变更
委托代理项目发生变化的
注册税务师发生变化的
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延长完成协议时间的。
注意:必须修改委托代理协议书,并经委托方和受托方及注册税务师共同签章后才能生效。
(三)税务代理关系的终止
自然终止
人为终止
人为终止
被代理人(委托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的情况:
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解散的
人为终止
税务师事务所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的情况:
委托方死亡或解体、破产;
委托方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委托方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报表,造成代理错误的
二、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
(一)委托方的法律责任
(二)受托方的法律责任
(三)对属于共同法律责任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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